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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生命的法则

老科斯库斯侧耳在听,他的双眼早已模糊了,但听觉却依旧敏锐,在刻满皱纹的前额底下,最细微的声响也被吸入一息尚存的大脑里,只是这大脑不再留意人世了。

啊!那是西卡图花,她在细声细气地骂那群狗,打狗棒在地上敲击着,叫它们一切行动听指挥。西卡图花是他女儿的女儿,她太忙了,想不到她那独自躺在冰天雪地里的外公。营帐一定是毁坏了。前途漫漫,时不我待。生活在呼唤着她,是生活的担子在呼唤着她,而不是死亡。但此刻死亡正向他招手。想到这里,老人有些恐惧。一只颤抖的手摸索着身边的一小堆干柴,它们还硬硬地堆在那儿,那只哆嗦的手便缩回到脏兮兮的兽皮衣里。

他又凝神静听。冻得半硬的兽皮哗哗地响了,他的心沉了下去,这是有人在拆除头人的麋鹿皮毡房,他们正在捶打、折叠兽皮,将它塞进手提袋里。头人是他的儿子,高大而健壮,他是部落的酋长,一位好猎手。女人忙碌着收拾帐篷行李时,他在斥责她们的手脚不够利索。老科斯库斯凝神静听。接着拆了吉豪的毡房!还有达斯的!七个,八个,九个,只有巫师的毡房了。好啦!现在他们也在拆它啦。他听到巫师一面抱怨,一面将它堆到雪橇上。一个小孩在尖声哭叫,接着是一个女人温柔的抚慰声。是小库蒂,老人想道,他是个焦躁的孩子,不够坚强,大概哭声很快就会停止,他们会在冻土上烧出一个洞,把死孩子放进去,然后盖上石块以防狼獾去掏。咳,这算不了什么呢?过几年吃得饱饱的日子,然后是数不清的饥饿日子,跟着,最饥饿的日子来了,孩子们随死神而去。

又怎么啦?哦,男人在鞭打拉雪橇的狗,给它们套紧皮带。他听着,再过一会他就听不见了。皮鞭在狗群中叫啸着。狗在嗥叫!它们多么仇恨赶狗人,仇恨这条林间小径!他们走了!一辆接一辆雪橇滑远了,消隐在沉寂里。他们全走了。他们离开了他的生命,留下他独自面对临终的一刻。

不。雪在鹿皮靴下嘎吱嘎吱作响,一个身影出现在身边,一只手轻柔地落在他的头上。是他善良的儿子才会这样做的。他想起了其他老人,他们的儿子在部落走后不曾等待他们。但是他的儿子等了。他在万千思绪里飘飘而行,儿子的声音把他带回现实。

“您这样行吗?”他问道。

老人答道:“我行。”

“您身边有柴,”年轻人接着说,“火也挺旺。今早天色不好,冷是不冷了,但马上就会下大雪,现在已经在飘雪花了。”

“是的,正在下。”

“部落的人走得匆忙。行装太重,肚子空空的,路太远,所以他们走得匆忙。我也要走了。您真能行吗?”

“行,我像片陈年枯叶,依然轻附在枝上!风一吹就会飘下,声音也变得像个女人。眼睛不中用,脚在哪里都不知道,两脚沉重,我累了,但这样不错。”

他愉悦地挺起头,听着最后一丝幽怨的踏雪声消失在远处。他知道儿子就这样和他永别了。他用手匆匆爬到柴堆边。柴堆兀立在他和向他敞开的永恒之间。考验他生命的竟是一把干柴。柴将一根一根地焚身于火,死亡也就一步一步地逼近。当最后一根柴放出最后一丝光热,寒气就开始行动了。先是脚被占领,然后是手。接着麻木四处蔓延,从四肢向躯体深处挺进,头倒在膝盖上,接着他便永远地睡着了。

很轻飘。人,不可能不死。

他不抱怨。生命就是如此。他从大地而生,靠大地生活,他对这一法则不陌生。这是一切生命的法则。天地并不慷慨,对活生生的个人,她并不关爱。她关注的只是种类,即人种。这算是老科斯库斯原始思维中最为抽象的观念,然而他却抓住了根本。

他看到了天地在生命中的具象。柳枝先有树液,接着噗噗地绽开翠绿的嫩芽,最后黄叶纷飞——只在这一过程中叙述着整个历程。对于个人,天地只赋予他一个使命,若是不履行,他马上死亡。若是履行,他最终还是死亡。天地对此毫不在意,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适应者大大有赏。但在这件事里,被关注的只是适应这件事本身,而不是适应的一个个个体的人。

科斯库斯的部落源远流长,代代相传。部落一直繁衍了下来,这是真的。这部落的存在,是因为部落全体成员的适应,上溯至无法追忆的过去,他们众多的长眠之地没人记得清,他们不计其数,他们仅是一些插曲。他们的流逝,犹如一朵朵夏云。他也是一个插曲,也会消亡。天地不仁,她只给生命赋予一次使命,制定一个法则。生命的使命是获取永恒,生命的法则却是消亡。

姑娘是个可人的尤物,双乳圆鼓,体格健壮,步履轻盈,双目晶莹。可她面临着自己的使命。于是双目更加晶莹,步履更加轻盈,和少男在一起,她忽而奔放,忽而羞怯,她令他们忐忑不安。姑娘愈来愈漂亮,直到有个猎手再也控制不住,将她带进自己的小屋,叫她给他做饭、操劳,直至成为他孩子的母亲。生育了儿女,美丽便离她而去,手脚颤巍巍,明眸变得混浊,成了发坠齿摇的老妪,坐在火旁哄小孩倚着她那枯槁的脸颊寻乐。她的使命完成了。之后,在承受了饥饿的初次重创或走完了漫漫人生小路之后,她就会像他一样,被孤独地遗弃在雪中,留在一小堆干柴旁边。这就是生命的法则。

他细心地往火里加了一小块木柴,冥思下去。

世界如一,万物如一。繁霜初降,蚊虫便消失,小松鼠悄悄溜走,寻觅安身之地。兔子老了,行动不便,再也跑不过对手。即使是只健壮的熊,也会变得笨拙,双目混浊,喜爱争斗,最终要被一群嗷嗷叫的猎犬扑倒。

他记得自己怎样将父亲遗弃在克朗代克河上游。那是一个冬天,在牧师来的前一个冬天,他来时携带着《圣经》和一盒药。许多次,科斯库斯一想到那个盒子,便不由得直咂嘴,尽管现在嘴巴不再滋润了。那“止痛剂”真是奇妙。可那牧师却是个麻烦,他来驻地根本不带肉,吃东西时却津津有味,惹得猎手们抱怨不已。望着马育一家分给他的猎物,他沮丧地嘘喘着气。后来,几只狗嗅到了气味,将围盖的石块拱开,抢夺他抛弃的骨头。

科斯库斯又往火里添了一块柴,沉入更沉重的往事里。

那一年,大饥荒来了,老人们枵腹靠近火堆,嘴里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一个古老的传说:育空河连续三个冬天泛滥奔腾,又连续三个夏天大河上下冰封千里。就在那次大饥荒里,他失去了母亲。那年夏天,鲑鱼未曾回游,于是部落期待着冬天,等待着麋鹿的到来。冬天终于来了,可麋鹿却不见踪影。即使是在这些老人漫长的一生里,也从未见过这种事情。过了七个年头,但麋鹿还是没来,兔子也不见增多,狗瘦得只留一副皮囊了。在沉重的夜幕下,只听见孩子的哭泣,他目睹了他们的死亡,还有女人和老人,能活着再见春阳的,十人中不到一人。那是怎样的饥荒啊!

可也有许多次,他看到兽肉在手中腐烂,狗一条条肥胖起来,因喂得太多而不中用——那样它们是无法追捕猎物的,女人挺着怀孕的大肚子,小屋的四周,躺着懒洋洋的男孩和女孩。男人也挺着装满食物的大肚皮,古老的部落战争复活了,他们越过界线,闯到南边去屠杀佩利人,侵入西部,坐在塔那那人已熄灭的篝火旁边。

他记得,在他还是个孩子时,在富得流油的日子里,他看见狼扑倒一头麋鹿。津哈和他一道躺在雪地上观看——就是那个津哈,他后来成了最狡猾的猎手,但最终还是掉进育空河的冰窟窿里。一个月后,他们发现了他,样子还是他爬到冰窟窿中途的情景,只是整个人被封冻在冰块里。

至于那头麋鹿。那天,津哈和他离开家门,学着他们的父亲玩捕猎的游戏。在小河的河床上,他们发现了麋鹿新留的足迹,旁边还有许多狼的足迹。“是头老麋鹿,”善辨足迹的津哈道,“这老麋鹿赶不上群,狼将他从他的伙伴中截了下来,就死死追捕他。”事情原本如此,这是狼的德行。它们将一直跟在老麋鹿的后面,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从不歇息,在他身后嚎叫着,或猛咬它的鼻子,死死缠住它,直到老麋鹿轰然倒地。猎杀欲在他和津哈的心中猛烈膨胀起来!这一幕肯定过瘾极了!

两双热切的脚飞奔着,他们追进小径。那时的科斯库斯,眼睛不灵光,还是一个没有经验的追猎者,只是盲目地跟在津哈的后头,何况路还那么宽呢。他们踩着散乱的蹄印,足底跑得发烫,阅读着新印上去的每一个蹄印,想象着一幕幕狞厉的场景。

现在,他们追到了一个地方,一切迹象表明麋鹿曾在这里停顿了片刻。那些印迹显示,麋鹿足有成人躯体的两三个大。地上的积雪一片狼藉,雪地中央嵌满了老麋鹿飞扬的蹄印,四周浅印着繁星般的狼的足迹。那些痕迹表明,曾有几只狼趴在一边休息,而另外的狼却在向老麋鹿进攻。它们躯体压出的雪印那么鲜明。雪地上躺着一只死狼,它被老麋鹿的巨蹄踢中并踩裂,露出白骨。

他俩继续前行,然后再次停下来,此地显示老麋鹿曾再次停顿。这庞然大物就是在此处作拼命的挣扎。雪中的痕迹,表明它两次被扑倒,然而两次它都挣脱狼群站了起来。他本早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但不管怎样,他的生命欲望是那么强烈。津哈说,怪极了,被扑倒的麋鹿能挣脱群攻,这真是件奇事。当他们告诉巫师时,他也看到了那些痕迹,为之惊奇不已。

他们追至河畔。在这里,麋鹿想爬上河岸,逃进森林,可狼群从后面飞扑到它背上,他后肢直立,前肢悬空,向后倒在狼群身上,将其中两只狼深压在雪地里。显然,死亡临近他了,同伴们都已远去。老麋鹿又两次甩开狼群,间隔很短,相距很近。

小径现在已是一条斑斑的血径,庞然大物原来轻盈的跳跃已变得短促而凌乱。此刻,前面传来第一声决战的吼叫——不是追逐者的群嗥,而是短促的咆哮,这表明双方正血肉相搏,利齿在对肌肉撕扯。津哈迎着暴风雪爬行,跟在他身边的是日后成为部落首领的科斯库斯,他俩一道扒开一棵云杉低矮的树枝,窥视着前方,第一次亲眼看见这悲壮的场景,一个庞大生命的最后一幕。

那最后的场景,就像少年时代所有的深刻记忆,他仍历历在目。在他昏花的老眼里,这生动鲜活的最后一幕仍和遥远的少年时代一样清晰。

在经历“老麋鹿和狼群”之后的日子里,他一直为之震撼不已,当他作为大伙的领头人,作为部落的酋长时,他勇敢大胆,他的名字成了挂在佩利人嘴边吓唬孩子的口头禅,更了不起的是,在旷野上,刀对着刀,他干掉了一个陌生的白人。

他追忆着似水年华,篝火渐渐暗淡,严寒逼了上来。最后的两块木柴被添进火里,他对生命恋恋不舍。要是西卡图花始终挂念着她的外公,给他的一把柴会更多些,他的生命会长一点。这事本是举手之劳。可她是个大大咧咧的孩子,自从“海狸”——津哈儿子的儿子与她一见钟情,她便不再想到自己的长辈了。是啊,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在他快活的青春时光里,他不也做过同类的事吗?有一会儿,他在一片沉寂中倾听着。也许,儿子的心会变软,会带着狗回来,把他的老父接回部落到满是肥麋鹿的地方去。

他凝神静听,翻腾的脑海开始平静了。静静的,没有一丝响动。沉寂中,只有他的呼吸声。真静呀。听!那是什么?一阵寒冷透过他的全身。一声悠长的嚎叫划破了沉寂。那么熟悉的声音,居然就在身边。接着,他幽暗的眼睛里显出了那头麋鹿——那头衰老的雄麋鹿——腰肋被撕裂了,血淋淋的,毛皮上血迹斑斑,一对分叉的大犄角垂下后又往上作最后的一挑。

他看到一只只银灰的身躯晃动着,一双双眼睛闪闪发光,一条条舌头卷来卷去,一颗颗尖牙淌下涎水。他还看见冷酷的包围圈在收缩,直到在乱糟糟的雪地中变成一个黑点。

一张尖嘴触到他的脸颊,冰冷潮湿。这一碰,使他猛地闪回现实,手伸向篝火,从中拉出一块燃着的木柴。因天生就怕人,那野兽一时胆怯,退了回去,向他的同伴发出了一声长嗥。他的同伙们一齐群嗥,围成一个灰灰的圆圈,蹲伏着,淌着口水。老人听到圆圈在缩小。他疯狂地挥舞着手中的木柴,先是嗤之以鼻,继而吼叫咆哮,但是喘息的野兽不肯散去。一只野兽向前蠕动它的胸膛,拖拉着腰腿。又来了第二只,第三只,可哪一只都没退回。

对生命,何必那么恋恋不舍呢?他突然问着自己,便把燃着的木柴丢在了雪地上。木柴一会就熄了。那个活生生的圆圈不安地咕哝着,但却坚守不退。他的眼里再次映出了那头最后仍挺立着的老麋鹿。

科斯库斯的头渐渐垂在了膝盖上,他感到自己与天地融为一体。在这一切之后,又有什么不好呢?

难道这不是生命的法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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