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杜洛瓦递给女收银员一枚一百苏的硬币,然后接过找回的零钱,走出餐馆。
他长得一表人才,加上曾做过士官生,身上还有一种军人独特的气质。他挺了挺胸,以军人的熟练动作捻了捻嘴角的两撇胡子,然后用那种英俊少年独有的眼光像撒网似的,迅速地把还在用餐的顾客们扫了个遍。
女顾客们都抬起头来打量他,其中有三位年轻女工,两位和丈夫一块来进餐的夫人,以及一位中年音乐教师。这位女教师头发凌乱,帽子上积满了灰尘,身上总是穿着一条皱巴巴的连衣裙。她们都是这家低档餐馆的常客。
杜洛瓦走上人行道,停顿片刻,寻思着接下来该做些什么。今天是六月二十八号,他得用身上仅有的三法郎四十苏过完这个月。这就意味着,在接下来的两天里,他要么选择只吃午饭,要么选择只吃晚饭。他想,一顿午饭需要二十二个苏,而一顿晚饭则要三十个苏。如果只吃午饭,那么就可以省下一法郎二十苏,用这些钱,他不仅可以每天晚上买一个夹有灌肠的面包充饥,而且还可以在街边喝杯啤酒。对他而言,喝啤酒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也是他夜间最大的乐趣。他一边想着,一边向洛雷特圣母大街走去。
杜洛瓦走起路来,就像当年穿着骑兵制服一样,胸膛高高挺起,双腿微微分开,仿佛刚从马背上跳下来。他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横冲直撞,时而撞到别人的肩膀,时而粗暴地推开挡住他去路的人。他将头上那顶已经褪色的高筒礼帽压向一边,脚后跟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他总是摆出这么一副和谁都过不去的架势,就像一位魁梧英俊的士兵,刚刚退役回城,对周围的行人、房屋乃至整个城市都看不顺眼。
尽管身上的衣服仅值六十法郎,杜洛瓦的俊美外表依然十分引人注目。这种俊美毫无特别之处,却实实在在,他高大、英俊,一头稍带红色的金色卷发从头顶中央分开,嘴角的两撇胡子微微上翘,像是从嘴里吹出的两团泡沫,一双蓝色的眼睛清澈透明,但瞳孔却很小。他这副模样,与通俗小说中描写的那些“坏蛋”倒有几分相象。
巴黎的夏夜,空气闷热,整座城市就像一间巨大的蒸汽浴室。花岗石砌成的下水道口溢出一股股恶臭,紧贴路面的地下厨房的窗户里飘出残羹剩菜和洗碗水的馊味,让人恶心。
街道防空洞的守门人脱掉了外套,嘴里叼着烟斗,骑坐在大门边铺着草垫的椅子上纳凉。路上的行人也摘下帽子握在手里,一个个疲惫不堪。
乔治·杜洛瓦走上林阴大道,再次停下脚步,仍然不能确定自己接下来该去哪里。他现在很想去香榭丽舍大道和布洛涅园林的大树下凉快凉快,可是在他的心中还隐藏着另外一种渴望,那就是希望能有一段艳遇。
至于艳遇何时才会出现,他无从得知。但是三个月以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在此期间,凭借着俊美的外貌和优雅的风度,他也曾俘获过一些女人的芳心,但是都不够理想。他总盼望着能遇到一个更好的。
虽然他口袋空空,内心却欲望如炽。每当在街角徘徊的妓女对他低语:“漂亮的小伙子,想到我那儿去吗?”他就感到神魂颠倒。但是他不敢跟她们去,因为他付不起钱,而且他所期待的是另一种不那么低俗的亲吻。
不过,他非常喜欢去妓女们聚集的舞厅、咖啡馆和街道,喜欢和她们呆在一起消磨时光,闻她们身上浓烈的香水味,和她们聊上几句,亲昵地以“你”相称。因为她们毕竟是女人,是能给人爱抚、让人销魂的女人。他不像那些富家公子,对她们有一种天生的鄙视。
杜洛瓦转了个弯,跟着那些被热浪折磨得萎靡不振的人们朝玛德莱娜教堂走去。咖啡馆里挤满了人,甚至连人行道上也摆满了桌子。顾客们在街灯下和明亮的橱窗前喝酒作乐。在他们面前,摆着一张张方形或圆形的桌子上,酒杯里盛满了各种颜色的酒水,有红的、黄的、绿的和褐色的;长颈瓶里漂浮着的圆柱体冰块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杜洛瓦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此时的他感到口干舌燥。
盛夏的夜晚出现这种干渴,真是让人难以忍受。要是能够喝上一口冷饮,该是多么惬意啊!但是,只要他今晚喝上两杯啤酒,那么明晚就连最简单的面包夹香肠也吃不上。每逢月底,他常遇到这种情况,食不果腹的滋味有多难受他再清楚不过杜洛瓦心想:“无论如何,我也得等到十点才能到‘美洲人咖啡馆’去喝上一杯。真该死,我现在已经渴得受不了了!”他看了看那些坐在路边小桌旁畅饮的客人,然后迈着轻快的步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从一家家咖啡馆前走过,并不时地打量着客人们的神态和衣着,揣测他们身上会带多少钱。这时,他的心底燃起一股怒火:眼前这些坐在椅子上,悠闲地品酒的男人们,个个衣兜里都装着金币或银币,平均下来每人至少有两路易。每家咖啡馆都有上百名客人,一百乘以两路易就等于四千法郎!“混蛋!”他低声骂道,一边仍然迈着优雅的步子,晃晃悠悠地朝前走着。如果此时让他在街角的阴暗处,碰上其中一个,他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扭断他的脖子,就像他在部队演习时对付农民的鸡鸭那样。
此时此刻,杜洛瓦想起了在非洲度过的两年,想起了在非洲南部驻守时勒索阿拉伯人的事儿。有一次,他和几个伙伴从军营偷跑出去,杀死了乌莱德一阿拉纳部落的三个男人,并抢了二十只母鸡,三只绵羊和一些金子,这让他和他的伙伴们乐了整整半年。现在回想起来,他仍然会忍不住露出一丝残忍而又得意的微笑。
他们一直没有被抓到,而且根本无人追究;阿拉伯人遭士兵洗劫,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
可是在巴黎,一切都不同了。腰别军刀、手持短枪的士兵要想在毫无顾及地抢劫老百姓的财物后仍能逍遥法外,这是绝不可能的。杜洛瓦觉得自己内心深处仍然潜藏着下级士官生在被征服国度为所欲为的本性。因此,他不免有些怀念在沙漠里度过的两年军旅生活。不能一直留在那里真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但事实上,当年他可不这么想,那时他曾把回来以后的生活幻想得十分美好。可现在……哎,一切都糟透了!
杜洛瓦让自己的舌头在嘴里转了转,发出轻轻的“咯嗒”声,仿佛想证明一下喉咙是否真的很干燥。
行人从他身边经过,个个无精打采,步履缓慢。他在心里骂道:“这群蠢货,口袋里可装满了钱呢!”于是,他用肩膀去撞那些行人,然后心满意足地吹起轻快的口哨。被撞到的男人转过头来低声抱怨,女人们则会说:“没教养的家伙。”他走过滑稽歌舞剧院,停在“美洲人咖啡馆”的对面,寻思着是否应该进去喝上一杯,因为他实在太口渴了。在做出最后的决定之前,他看了看伫立在街头的那几座明亮的大钟,时间正值九点一刻。他明白:当满满一杯啤酒摆在他面前时,他一定会一饮而尽。如果这样,他怎么打发十一点以前的那段时间呢?
杜洛瓦继续往前走着。他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道:“还是先走到玛德莱娜教堂,然后再慢慢折回来。”
当他走到歌剧院广场的拐角处,一个胖胖的年轻男人和他擦肩而过。杜洛瓦依稀记得自己曾在什么地方见过此人。
于是他跟上去,一边努力回忆,一边不停地嘀咕着:“见鬼!我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呢?”
他拼命地回忆,可就是想不起来。就在这时,他突然眼前一亮,一个熟悉的身影浮现在眼前:此人身穿骑兵制服,比现在瘦一些,年轻一些。杜洛瓦大声喊道:“喂,弗雷斯蒂埃!”同时大步走上去,拍了拍那人的肩膀。那人回过头,疑惑地望着他,问道:
“有什么事吗,先生?”
杜洛瓦笑着说道:
“你不认识我了吗?”
“不认识。”
“我是第六骑兵营的乔治·杜洛瓦。”
弗雷斯蒂埃伸出双手:
“原来是你啊!老朋友!最近怎么样?”
“很好,你呢?”
“我可不太好。知道吗,我的肺部情况很糟糕,一年之内有半年都在咳嗽。回巴黎那年,我在布日瓦尔得了支气管炎,四年来一直没有治愈。”
“真的吗?但你看起来还挺健壮。”
弗雷斯蒂埃挽着老朋友的胳膊,向他讲述自己的病情,包括他求诊的经历、医生的看法和建议,以及以他现在的处境,根本无法按照医生的建议去做。医生曾劝他到地中海地区去过冬,可是他哪里走得了。要知道他结了婚,又是个记者,总算有点成就。
“我现在负责《法兰西生活报》的政治专栏,并为《拯救报》编写有关参议院的新闻,有时还会在《行星报》的文学专栏中发稿,你看,我已经有所成就了。”
杜洛瓦吃惊地望着弗雷斯蒂埃。现在的他变了很多,人也成熟了。他衣着讲究,充满自信,器宇轩昂,从他那大腹便便的样子看,平日饮食一定不错。想当年,他瘦得像根竹竿似的,不过人倒挺机灵,只是常常丢三落四,喜欢惹事生非,整天叽里呱啦地说个不停,一副乐此不疲的样子。在巴黎呆了三年,他整个人好像脱胎换骨了一样,不但身体发福,而且谈吐稳重;虽然还不到二十七岁,鬓角已经有少许白发。
弗雷斯蒂埃问道:
“你这是去哪儿?”
杜洛瓦回答道:“我哪儿也不去,只是在回家前随便逛逛。”
“那你愿意陪我到《法兰西生活报》去一趟吗?我有些校样要看看。然后我们找个地方喝两杯怎么样?”
“没问题。”
他们手挽着手往前走,那股亲热劲儿只有老同学或老战友之间才有。
“你在巴黎做什么?”弗雷斯蒂埃问道。
杜洛瓦耸耸肩:“我已经快穷得没饭吃了。结束兵役后,我就来到这里,想……碰碰运气,或者说想在巴黎生活下去。六个月前,我在北方铁路局找了份差事,年薪一千五百法郎,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弗雷斯蒂埃惊呼一声:“天啊,这点钱怎么够用!”
“你说得没错。但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在这里无亲无故,一个人也不认识,没有人替我引荐。不是我不想成就一番事业,只是苦于没有门路!”
他的朋友把他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番,就像一个讲究实际的人正在对某件事物进行评估,然后用一种十分肯定的语气说道:“老弟,你还不明白,在这里,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一个人只要稍微机灵一点,就完全可以当上部长什么的,而决不仅仅是科长。你必须学会毛遂自荐,自己去闯闯,而不是等着别人引荐。像你这样的人,怎么会找不到比北方铁路局更好的工作呢?”
杜洛瓦继续说道:
“我到处都找了,可是一无所获。不过,事情最近有了转机,佩勒兰驯马场要我去当骑术教练,在那里,我每年的收入至少有三千法郎。”
弗雷斯蒂埃突然停下脚步,说道:“即使可以挣一万法郎,也千万别做这种傻事。这么做,你只会自毁前途。在办公室上班,至少不会有什么人认识你。当你有门路,有实力的时候,你还可以出来大展鸿图。但是一旦做了骑术教练,你就完了,这和在一家所有巴黎人都会光顾的饭店做领班没什么区别。你要是给那些有钱人或者他们的小孩上骑术课,他们就再也不可能用平等的眼光看待你。”
弗雷斯蒂埃停顿了一下,想了想,然后接着问道:
“你中学毕业会考及格了吗?”
“没有,两次都没有通过。”
“没关系,不管怎样,你已经学完了所有的课程。如果有人谈起西塞罗①或者蒂贝尔②,你能说上两句吗?”
“是的,能说上两句。”
“那就好,除了二十来个缺乏生活常识只知道钻研书本的书呆子外,对于这两个人,谁都只知道个大概。要让别人觉得你很有学问其实并不难,重要的是别让人家当场发现你的无知。你必须学会耍手段,绕开难题。当然有时你也可以借助字典旁征博引,让人家知难而退。其实人人都很无知。”
弗雷斯蒂埃侃侃而谈,一副洞悉一切的腔调,一边微笑着望着过往的行人。可是这时,他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因此不得不停下脚步。待这阵咳嗽过后,他略带沮丧地对他的朋友说道:
“这该死的病是不是很讨人厌?现在是盛夏,我准备今年冬天去芒通治病。没办法,身体始终是最重要的嘛。”
他们来到布瓦索尼亚大街,在一扇巨大的玻璃门前停了下来。门后贴着一张打开的报纸,三个人站在那里看报。
玻璃门上方是一排由煤气灯火苗组成的大字《法兰西生活报》。当行人经过被这几个字照亮的地方,就像进入白天,整个身体被照得清晰可见,随后又回到黑暗之中。
弗雷斯蒂埃推开门说道:“请进。”杜洛瓦走进去,登上从街上便可以看见的楼梯。楼梯装饰考究,但却肮脏不堪。他们经过前厅,两个见习生向弗雷斯蒂埃问了声好。最后,他们来到一间类似候客厅的房间,里面陈设破旧,到处布满灰尘,绿色的仿天鹅绒窗帘已开始发黄,污迹斑斑,许多地方破了洞,像被老鼠啃过似的。
“你先在这里坐会儿,”弗雷斯蒂埃说,“我过五分钟就回来。”
这个房间有三道门,他很快从其中一道走了出去。
房间里弥漫着一股编辑室才有的难以形容的特殊气味。杜洛瓦一动不动地坐着,心里有些胆怯,同时又对周围的一切充满好奇。不时有人从他面前经过,从一个门进来,在他还没有看清楚之前又从另一个门跑了出去。
这些人中间有的是年青后生,一副行色匆匆的样子,手里拿着的纸片,因为跑动而轻轻颤动着;有的是排字工人,外面穿着沾满油墨的帆布工作服,但颈部露出雪白的衬衣领子,下身穿着质量不错的呢料裤子,像上流人士常穿的那种,他们小心翼翼地捧着一摞摞刚印好的报纸或者油墨未干的校样;另外还进来过一位身材矮小的先生,穿着十分入时,礼服腰身收得很紧,裤子特别窄小,紧紧地裹在腿上,脚下蹬着一双尖头皮鞋,一看就知道是刚从上流社会的晚会上采集新闻回来的记者。
除了他们,还进来过一些人。他们表情严肃,气宇不凡,头上戴着高筒宽边礼帽,仿佛想用这身打扮,显示出自己的与众不同。
不一会儿,弗雷斯蒂埃挽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先生走了进来,此人大约三四十岁,穿着黑色西服,打着白色领带,红棕色的头发,嘴角的胡子高高翘起,一副自以为是的傲慢神态。
弗雷斯蒂埃对他说道:“再见,亲爱的先生。”
对方握了握他的手:“再见,亲爱的。”说完将手杖挂在前臂,吹着口哨下楼去了。
杜洛瓦问道:“他是谁?”
“雅克·里瓦尔,大名鼎鼎的专栏作家和决斗专家。他刚刚看完校样。他和加兰,蒙泰尔是当今巴黎三个最优秀的专栏作家。他每周为我们报馆撰写两篇文章,一年收入三万法郎。”
他们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位留着长发,衣冠不整,又矮又胖的先生,气喘吁吁地从楼下走上来。
弗雷斯蒂埃和他打了个招呼,低声说道:
“他叫诺贝尔·德·瓦伦,是位诗人。《死亡的太阳》就是他的作品。他也是一个拿丰厚稿酬的人,每写一篇短文,就要收三百法郎,这些文章最长不过两百行。咱们还是快到‘那不勒斯咖啡馆’去喝一杯吧,我已经渴得不行了。”
两人在咖啡馆的桌子前坐下后,弗雷斯蒂埃喊道:“两杯啤酒!”啤酒一送来,他立刻一饮而尽。而杜洛瓦却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嗫着,让啤酒慢慢地从喉咙流过,仿佛在品味什么琼浆玉液似的。
弗雷斯蒂埃没有说话,仿佛在思考什么问题,然后,突然问道:
“你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做记者呢?”
杜洛瓦一惊,看着他的朋友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