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曾经无数次地提出申请并且强烈抗议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有失体统,然而江辰星还是很无耻地进驻了我的生活,侵占了我的领地。他的官方说法是:他要让我的世界都充满他的味道。
我心里一阵恶寒,一边画圈圈鄙视他一边更加无耻地喝着他刚刚给我买回来的奶茶。
虽然不知道江辰星是怎样跟家里人说的,总之,这位仁兄将“鸠占鹊巢”这一方针政策实施得非常彻底。他以最快的速度将苏婷婷的房间收拾干净,然后将他的东西一件件摆放进去,虽然不多,但是足以显示他的坚定和决心。
我一脸严肃地对他说,“江辰星,你有没有想过,我们根本就不熟,或者说,我压根就不认识你。答应做你女朋友也是权宜之计,我一个这么脆弱的未成年小萝莉,怎么可能跟你住在一起?就算你不在乎,我们姑娘家家的名誉还是很重要的,你作为一个有点责任心的男人也该为我考虑一下是不是?”
谁知道他居然轻笑一声,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然后开口道,“未成年看出来了,萝莉?你怎么不说你是萝卜?!至于你说的什么姑娘家的名誉之类的,那些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更何况邻里之间谁也不认识谁,在乎那个干吗?你只要知道,我认识你就够了,并且在一年前听说了你的名字时就一直在关注着你。谢晨曦,你也不傻,难道你就没想过,为什么你出事的这两次陪在身边的人不是林北生而是我吗?”
我哑然。后面的话我没有问,他也没再说下去。我就这样默许了一个对于我来说仅仅相识五天的人进入了我的生活,之后的几天我们很默契地将这段对话自动屏蔽,绝口不提隐匿在这之中的波澜,彼此和睦相处着粉饰太平。
那时我尚未想过我和林北生的分手是否还有其他因素,比如人为,比如算计。我只是单纯地想着,既然他有能力救我,有能力闯入我的生活,便自然懂得怎样消除我的顾虑和不安。
果然,这个人很懂得给单调的生活加点调味剂。每每理所当然地用完我的东西之后,他总是会大言不惭地加上那么一句“老婆,我刚刚用完了咱俩的XXX……”,那话吼得叫一个气壮山河,生怕我忘记了那已经是我俩的共同财产。
他用东西用得顺手,叫“老婆”叫得更顺口。我三番五次地警告他注意言辞,可是每每都会被他那双电压极高的清眸看得心烦意乱。于是最后只得作罢,由着他去了。
我和江辰星正式开始了我们的同居生涯,用他那句很恶俗的话来说,叫做:二人世界。
要说这种事情在上大学的情侣之间或许比较常见,可这是高中啊!我这么纯洁的人却做着如此不纯洁的事情,要在高中这个敏感多疑的群体中生存下去,这是一件多么令人亢奋而又充满挑战性的事情啊!
于是,抱着一种要与世俗作斗争的心态,我开始学着接受这个事实。
起初还有些不习惯,生活中多出一个人来并不可怕,毕竟苏婷婷刚来时我接受得也挺顺其自然。可是突然多出来一个男性,还是在我空窗期时冒出的一个对我有所企图的男性,这个问题就有些严重了!
他刚来的那几天我日日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像防贼一样防着他盯着他,他一靠近我我立刻就摆出一副标准的自我防卫姿态,弄得他哭笑不得。
我讨厌富二代,自林北生跟我分手的那天我就知道,灰姑娘的童话是格林写给后世的一部谎言,我当然掂量得清自己几斤几两,他们这群人根本就不是我这个阶层所能够攀附得起的。正如林北生,正如江辰星。
不过你知道,习惯其实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像是毒瘾,戒不掉,时间一长便只能依赖。更何况江辰星对我的照顾显然跟苏婷婷不一样,我已经孤独了太久,太久没有感受到这种几乎宠溺的溢于心底的温暖,有人跟我作伴,还无微不至地照料我的日常生活,我觉得如果这算是一种福报的话,那上辈子我一定是个慈悲远渡的大好人。
仅仅一个星期,我竟已经开始习惯于江辰星的呵护,习惯于他的用心和他带给我的一切。某天早晨起床时看见他站在厨房里安静地替我热豆浆,我的眼眶突然有些酸涩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温馨,已经很久不曾有人给过我这样一种感动。
那个画面是那么的美好,清晨的阳光暖暖懒懒地照射在男孩身上,他背对着我,忙碌而又快乐的身影仿佛来自于神话里的田螺姑娘。
我呆呆地看着,努力仰起头,拼命将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温热液体逼了回去。
那一刻脑海里竟然有一个声音在反复地问自己:这样一个人,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是我的终点。
周六下午的时候我正在卫生间洗衣服,听到门铃响起的那一刻,毫不犹豫地便冲着正坐在沙发上看球赛的江辰星大喊一声,“你滴,开门滴干活!”
我想,我这种毫无缘由的条件反射应当是一种下意识的依赖和习惯。我完全没有想过谁会出现在门外,更没有考虑到如果让我身边的朋友看到一个陌生男孩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我的家里,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后果又会怎么样。
当宋晓磊和他的女朋友张惊蛰目瞪口呆地看着只穿着居家卫衣的江辰星迎宾一般站在门口时,六目相对,天雷滚滚。
所以,当我满手泡沫地从卫生间里跑出来时,宋晓磊终于爆发了。
他像是被人扒光了一般大惊失色地冲我尖叫,“谢晨曦,你不纯洁了!你竟然敢跟男人同居,而且那个人还不是林北生!”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保持缄默,再没有开口。
我的耳膜差点被他的狮吼功震碎,可是那一刻我竟然一点都不觉得疼。我只是头晕,脑袋昏昏沉沉,只因为他最后迸出的那三个字,林北生。
当初缘何会遇见,又为何会爱上,说句很烂俗的话:都是缘分惹的祸。
突然想起高一那年,一群男孩将宋晓磊堵在了胡同口,群殴事件的理由便是,宋晓磊抢了他们大哥的女朋友。
其实我觉得这事纯属扯淡,那个时候的宋晓磊纯洁得跟个和尚似的,我给他讲个黄笑话都要面红耳赤半天,有次我俩不小心在公园的小树林里看到一对情侣接吻,他立刻捂住眼开始念叨“非礼勿视,非礼勿视”,结果声音太大,引得那两个人双双回头。
四个脑袋十六双眼,怎一个尴尬了得!
所以那天放学,当那群男孩将宋晓磊团团围住时,从小就坚持“除了我自己,别人谁也不许动他”的女霸王也就是花姑娘我华丽丽地出现了。
然而,敌强我弱的现实环境非常不利于我美救英雄的英勇行为。我没有打倒那群男人,但是仍然坚持着在被他们打晕之前气壮山河地吼出一句话,我说,“把你们大哥叫出来!丫的不卸他一条腿老子立马卸自己一条腿!”
然后我就看见一个笑容灿若朝阳的男孩一步步缓缓走到我面前,所到之处投下的阴影隐隐覆没住我的世界。他无比温柔地对我说,“我腿在这呢,美女你尽管卸啊!”
我承认我很花痴,所以无法拒绝他那副极具杀伤力的微笑。我翻了翻白眼,有气无力地说,“那啥,帅哥,其实我真名叫谢晨曦。还有,如果我出点啥事,能帮我垫下医药费不?”
他点点头,说,“没问题!我叫林北生,师大附中高三一班,最常去的地方是酒吧街的伊甸园。记得还钱啊!”
我愣了一下,就那么呆呆地看着他。
自他上次将我送到医院,我一直在找他,却始终没有找到。没想到,缘分竟是如此玄妙的一个东西,它让我们一次次地遇见,也更让我坚定地相信,这个世上,真的会有奇迹。
在林北生杀伤力十足的笑容下,我很狗腿地点着头。然而下一秒,头部突然传来一阵撕裂般的剧痛,眼前一黑,我终究很没有形象地昏了过去。
而晕倒之后,又是林北生将我送进了医院。
那是他第二次救我。“救”这个字虽然听起来有些尖锐,有些凄惨,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或许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那么点雏鸟心态,第一眼看见了谁,便毫不犹豫地认定了谁。
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林北生就像我人生中的第一缕微光,虽然稀薄,却是真真正正地照亮了我的世界。
所以,说不在乎,那是撒谎,那是说给我一个人听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