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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乡野情趣(3)

这种向土地谋利的动机给土地造成的破坏是惊人的,如果考虑到这一点,我们不妨犹豫一下,是否该通过这样的动机来恢复土地。我倾向于相信人们夸大了利己动机的程度。为自己营建一个漂亮的家,是有利可图的吗?让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是有利可图的吗?不,这些事情并不有利可图,但我们都这样做。事实上,构成经济体系基础的正是这些伦理和美学。一旦接受了这些“前提”,经济力量就会把社会体系中的各个细节组织整合起来,使之与这些“前提”保持一致。

目前,为土地伦理而倡导的道德和美学前提尚不存在,但我们的孩子必须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我们认为,孩子就是我们在历史名册上的签名,土地却只是赚钱的场所。到目前为止,只要人们分得的红利足够送孩子上大学,即便农场遭到侵害,森林遭破坏,或溪流受污染,都不会遭到社会的谴责。无论土地出了什么毛病,都有政府出面解决。

我认为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此。自然资源保护教育必须明确的,一是土地经济学的伦理基础,二是整个世界对于了解土地机制的愿望。这才是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前提。

大自然的历史

不久前的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两个中年农场主把起床的闹钟设定在星期天凌晨。第二天,他们按时起床,那是一个狂风暴雪侵袭的冬日。他们挤好牛奶,跳上一辆小货车,向着威斯康星州中部的沙地郡县加速进发。那里出产美加落叶松、野生饲料和欠税不动产拍卖成交契据。傍晚时分,他们开着一辆装满了美加落叶松幼苗的卡车,带着一颗为了奇遇冒险而雀跃的兴奋之心回到了家。借着灯笼微弱的光,他们把最后一棵幼苗种在自家附近的沼泽地里,然后再去挤牛奶。

在威斯康星州,与“农人种植落叶松”相比,“人咬狗”这样的事已算不上什么新闻了。1840年之后,农场主们一直在挖掘沟渠、焚烧草场、排水和砍伐树木。在这些农场主居住的区域,美加落叶松几乎全部灭绝了,那他们现在为什么又想重新种植呢?原因是他们希望二十年后在那片树林下能重新长出泥炭藓,然后是杓兰、猪笼草,以及几乎濒临绝迹的威斯康星州原始沼泽里的野花。

政府部门当然不会为这些农场近乎堂吉诃德式的疯狂行为而提供奖励。当然他们对此也没抱什么能够获利的希望。那要怎么理解这种做法的意义呢?我认为这是一种反抗一一是一种对有关土地的利益至上的乏味态度的反击。人们普遍认为,要在土地上生存就必须征服土地,所以最好的农田就是完全被开垦的农田。但这两位农场主从经验中了解到,

完全开垦的农田只能勉强维持他们的生计,甚至使生活面临入不敷出的局限。

于是他们产生了一个想法,那就是在种植农作物的同时种植野生植物,从中寻找乐趣。他们打算在一小块沼泽地上种植当地的野花。这种对土地的期望也许类似于我们对孩子的期望一一不仅要争得谋生的机会,还要争得表现和发展各种各样天生或者经过后天训练所得的能力的机会。除了土地上的原有植物’还有什么更能表现这片土地的特质呢?

我想说的是,人们能从与野生养殖相关的活动中获得乐趣,对大自然的研究既是娱乐也是科学。

历史并不会让自然史学研究变得轻松。因为有太多的过失需要我们这些自然学者及时去纠正和补救。曾经有一段时间,绅士淑女们喜欢在乡野漫步,他们如此这般,不是为了探索世界形成的奥秘,而是为了搜集茶余饭后的话题。那个时代的鸟类学家把所有的鸟都称作“小鸟儿”,那是一个用拙劣的诗文来进行表达的植物学时代,所有人都在叫嚷着“多么美丽的大自然”。但是,只要翻看今天的鸟类学或植物学的业余杂志,你就会发现,一种新的态度已日趋普遍,只是这种态度与当今正规教育体系很难扯上关系。

我认识一位化工专家,他利用闲暇时间整理旅鸽的历史,回溯我们动物群落成员之一的惊心动魄的灭绝过程。在他出生前,旅鸽就绝迹了,但他对旅鸽的了解可以说超出了之前的任何一个人。他采取的办法是阅读大量的日记、信件和书籍,读遍这个州出版的每份报纸。我估算他在搜集的过程中至少阅读了十万份文献资料。任何从事如此繁重工作的人都会不堪重负,他却欣然地沉浸其中,就像猎人满山搜寻稀有的鹿,或似考古学家走遍埃及只是为了找到一只神圣的金龟。当然这种工作不能单靠追踪、寻访,如果找到了“研究对象”,就需要以最高超的技巧对其进行诠释。这种技巧无处可学,只能在挖掘的过程中逐渐培养出来。在当今历史的后院里,数百万的平庸之辈只会感到厌倦,他却从中发现了奇遇、历险、学问与休闲。

另一个类似探索的例子是俄亥俄州的一位家庭主妇对北美歌雀的研究,研究地点是真真切切的后院。早在一百年前,曾有人对这种最常见的鸟进行过科学的命名和分类,之后就再没人提起过这种鸟了。这位俄亥俄州的鸟类爱好者认为,鸟和人一样,除了名字、性别和服饰之外,还有更多值得去了解的事物。她开始在她的花园设置陷阱捕捉歌雀,给每只鸟带上赛璐珞脚环,她可以根据不同颜色的脚环进行辨别、观察每只鸟,并且记录这些鸟儿的旅行、觅食、打斗、歌唱、求偶、筑巢和死亡等方面的特点或数据,以此破解歌雀的群落生态密码。十年来,她对于歌雀社会、歌雀政治、歌雀经济和歌雀心理的认识,已超过了任何一个人对任何一种鸟的认知与了解。十年的坚持不懈,为她开辟了通往鸟类科学研究的道路,各国的鸟类学家纷纷前来与之探讨。

这两名业余爱好者都出了名,不过他们刚开始研究时根本没想到会出名。这名利是意外的收获。但我要谈的不是名望,他们获得的是比名望更为重要的自我满足感,这种满足感也是其他很多业余爱好者的收获。但我要问的是,我们的教育体系为自然史领域的业余爱好者们的科学研究做了些什么呢?或许我们可以去上一堂动物学系的正规课程来寻找答案。那里的学生正在默背猫骨头上隆起部位的名称。研究骨骼当然是重要的,不然我们就无法了解动物从产生到进化的过程。但是,为什么要记下隆起的位置呢?有人说这是生物学训练的一部分。难道我们不需要接触活生生的动物,以了解它们在自然中的各种生存状况吗?遗憾的是,在当今生物学学科体系中,对活的生物的研究并未被列入。我所在的大学就没有开设鸟类学或哺乳动物学的课程。

植物学教育的情况也大致如此,并没有激发学生对活生生的植物的兴趣,只是没有动物学教育那么极端。

学校对户外生物研究的排斥由来已久。实验室生物研究诞生时,业余的自然史研究还处于把各种鸟类均称为“小鸟儿”的阶段。专业的自然史研究则是给物种分类,积累对动物饮食习惯的记录却不对这些习惯进行分析解释。于是,实验室方法开始蓬勃发展,并与户外研究形成竞争局面,后者成了停滞的死水。没过多久,实验室生物学就自然而然地被视作较为优越的科学实验形式,在继续发展的过程中,自然历史的业余研究被排挤出了教育体系。

现在这种默记骨头位置的马拉松式教育,就是完全符合这一逻辑发展的产物。当然实验室生物学的兴起也有其他正当理由。学医的需要它,动物学教师也需要它。但我认为,相比之下,普通人更需要的是能够去理解生机盎然的世界。

在此期间,野外研究无论是在方法还是在理念上都逐渐趋于科学,已经形成了和实验室生物科学齐头并进的态势。作为业余爱好者,学生不再满足于轻松漫步乡野,列出一系列物种的名称、迁徙日期和平胸鸟的名字。给鸟上脚环、在羽毛上做记号、统计鸟的总数,对鸟的行为和环境进行一系列实验等技术被广泛使用,成为关于鸟类的量化研究方法。如果业余爱好者具备想象力与耐心,足可以选择真正有科学性的自然历史问题,或去解决和太阳一样未经探索的自然史问题。

现在的观点认为,实验室的研究和野外研究应该互补互助,而不应相互竞争。不过这种新观点还没有影响到学校的课程设置。扩大课程体系需要经费支持,因此,在一些大学里,对自然历史感兴趣的学生得到的不是鼓励,而是冷落。大学教给学生的是怎么解剖猫,而不是如何以欣赏的眼光、智慧的生物学头脑去审视乡野。这两方面都应该讲授,若两者不可兼得,便牺牲后者。

生物学教育是培养公民素质的途径。为了更清楚地了解目前生物学教育的失衡和贫乏,我们可以带某一个聪慧的学生去野外,并问他几个问题。他肯定知道植物的生长过程和猫的身体结构,但是我们想测试的是他对土地构造的了解程度。

我们沿着密苏里州北部的一条乡间道路驱车南下。然后在一个农场停下,那里有个村庄。看着院子里的树和田里的土壤,我们的问题是能不能说出当初开拓者是从草原还是从森林开垦出这个农场的?他在感恩节吃的是草原榛鸡还是野火鸡?这里的原始植物是什么?它们为什么会消失?草原植物对这片土壤的玉米产量有什么影响?为什么这里的土壤现在遭到了侵蚀,而以前却没有?

假如我们正在奥扎克山旅游。这里有一块废弃的田地,田间长着稀疏矮小的豚草。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这块地的抵押人失去了回赎权?事情发生在多久以前?在这里是否能找到鹌鹑?远处的墓园隐藏的故事是不是和这些矮小的豚草有关?如果这一流域的豚草都这样矮小,是否在警示我们溪流将来有可能泛滥?是否可以揭示溪流中鲈鱼和鳟鱼的未来?

许多学生认为这些问题不切实际,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问题。但是任何一个有观察力的业余自然史学者都可以明智地思索这些问题,并且乐在其中。你也会发现,当今的自然史只是偶尔探讨一下动植物本身的个性、习惯和行为。它主要关注的是动植物彼此间的关系,它们与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水之间的关系,以及动植物与颂扬“我的故土”却不知其内部运作规律的人类之间的关系。研究这些事物之间关系的科学被称为“生态学”。但是我们怎么称呼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受过教育的公民是否知道他只是整个生态系统中一个小小的齿轮?他是否知道,如果与整个生态系统和谐共处,他就会拥有无限的精神和物质财富,但是如果不能与之和谐共存,最终就会两败倶伤,引发生存危机。如果教育没有教我们这些道理,那么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们追求不到与土地的和谐共处,如同人们无法追求到绝对的公正和自由。在追求这些更高的目标时,重要的不是获得的结果,而是奋斗的过程。只有在机械化的企业里,我们才能期望所付出的努力会很快有回报或彻底达到所谓的“成功”。

当我们说“奋斗”的时候,就意味着从一开始就明白我们奋斗的力量必须来自内心。只靠外在的力量不足以激发人们为某个理想奋斗的决心。

那么我们面临的问题就是,当大多数人已经忘记土地是作为一样事物而客观存在的时候,当教育和文化近乎完全脱离了土地的时候,如何才能让人们懂得要与自然和谐共存。这也是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美国文化中的野生动植物

原始人的文化多以野生动物为基础。因此,水牛不仅是平原上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也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建筑、服饰、语言、艺术和宗教。

文明人的文化基础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仍然保留了一部分源于荒野文化的成分。这里我要讨论的是,以荒野为根源的文化具有怎样的价值。

文化是不可度量的,我也不会浪费时间做无用功。我想说的是,具有思考能力的人普遍认为,我们在户外运动、习俗和重新接触野生世界的体验中,都可以找到其文化上的价值。我冒昧地把这些价值分为三类:

首先,如果一种经验能让我们想起民族的起源和发展,亦即激起我们的历史意识,这种经验就是有价值的。这种历史意识就是最佳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就拿我们民族来说,由于找不到其他名词定义,我把这种意识称为“拓荒者的价值观”。比如,一名童子军鞣好了一顶垸熊皮帽,在小路边的柳树林中扮成拓荒者丹尼尔-布恩的模样时,他就是在重演美国历史。在文化上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可以直面黑暗而残酷的现实。又比如,一个农场的孩子在吃早饭前察看他为捕捉麝鼠所设的陷阱,然后带着一身麝鼠气味走进教室,这时我们足可以认为他就是在重演毛皮交易的传奇。无论是在社会中或是在个体身上,“个体的发展史”都在重复着“种群的发展史”。

第二,如果一种经验能让我们想起“土壤一植物一动物一人”这一食物链的依存关系,或者想起生物群系的基本结构,这种经验就是有价值的。文明的进步让各种机械和媒介干扰了人与土地的基本关系,导致人们对土地的认知日渐模糊和偏颇。我们以为是工业在养活我们,却不知道是什么养活了工业。以前,教育也曾让我们亲近而非远离泥土。例如,有一个童谣讲述的内容就是一个人带一张兔皮回家给婴儿当睡袋,诸多类似的民谣和故事都可以重新唤起记忆,并告诉人们,人类曾经依靠自然狩猎来维持家庭生计。

第三,如果一种经验能够彰显被统称为“狩猎道德”的伦理准则,那么这种经验就是有价值的。人类改进狩猎工具的速度超过了自我完善的速度,“狩猎道德”就是主动限制人们对这些先进装备的使用,从而在追逐猎物时发挥技巧的作用,减少器械的作用。

野外生物的伦理学具有其特殊的一面。通常来说,没有观众会为狩猎人的行为喝彩或对其进行指责,猎人不论做什么都是出于自己的良心,而非为了旁观者们。无论怎么强调这个事实的重要性都不过分。

我们需要铭记的是,主动遵守伦理准则可以提高猎人的自尊,如果漠视或违背伦理准则就会使猎人走向退化与堕落。例如,狩猎准则其中的一条公约是不要浪费好肉。不过现在的事实却是,威斯康星州的猎鹿人每次都能合法猎取两头雄鹿,却都至少会杀死一头母鹿或一头幼鹿,猎人带走公鹿,而把母鹿或幼鹿的尸体随意抛在森林里。可以说,约有一半的猎人会见鹿就杀,直到射中法律允许猎杀的公鹿为止。遭到非法猎杀的鹿就这样被留在它们倒下的地方。这样的狩猎毫无社会价值,而且会使这些猎人习以为常,进而在其他狩猎领域违反职业道德,亵渎伦理准则。

因此,拓荒精神以及与土地有关的经验似乎有两种可能性一或者没价值,或者有更大价值;而在伦理道德方面则可能存在负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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