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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她在门口一只凳子坐下来。四周是如此安宁!风吹着迷蒙雨丝,却听不到一点点风声。四周一点声响、动静也没有。每株树昂然而立,生气勃勃有如神物。一切是如此的生机盎然!

天又要黑了,她必须走了。他一定是在躲她。

可是突然间,他大步跨入空地,穿着湿得发亮的黑油布外衣,看来像个司机。他很快朝小屋瞄一眼,微微点个头,一闪身到鸡笼前面去。他蹲踞在那儿,没作声的察看情形,然後小心关上笼子门,好让鸡群晚上能平安度过。

他终於慢慢的向她走来,她仍旧坐在凳子上没动,他在她面前站定,就在廊下。

“你来啦。”他操土腔说。

“是啊,”她回答道,抬头看他。“你来晚了!”

“嗯!”他应了一声,转开目光去看树林。

她缓缓起身,移走凳子。

“要进屋子吗?”她问。

他低头锐利的盯着她。

“你每天晚上到这儿来,不会惹人家乱想吗?”他道。

“怎麽会?”她困惑的仰头望着他。“我说过我要来,别人不知道。”

“可是他们很快就会知道,”他答道。“那时候怎麽了得?”

她一时哑口。

“他们怎麽会知道?”她问。

“人家总会知道的。”他是一副宿命的口气。

她的嘴唇颤抖了一下。

“那,我也没办法。”她支支吾吾道。

“不!”他说。“你有办法,你别来就行了……只要你想这麽做。”他用低沉的声调,补充了这麽一句。

“可是,我不想这麽做。”她喃喃道。

他又掉头去看树林,默然不语。

“可是万一人家发现了怎麽办?”最後,他开了口道。“你想一想,跟一个你丈夫的下人,想想你会觉得自己被贬得多不堪。”

她抬头瞧他别开了的脸。

“是不是,”她结巴的问,“是不是你不想要我?”

“你用脑筋想想……”他道,“想想万一人家发现了克里夫爵爷,还有还有每一个人都在议论。”

“那,我可以走人。”

“走到那儿?”

“哪儿都可以!我自己有钱,我母亲留了两万磅给我,是信托基金,我就知道克里夫动不了那笔钱。大不了我走人。”

“万一你不想走呢?”

“我想,我想,我不在乎我会怎麽样。”

“哈,你是这麽想的,可是你一定会在乎。你不得不在乎,人人都是如此。你必须记住你这位爵士夫人姘上的是个守园人,这跟我如果是个绅士的状况不一样。会的,你会在乎,会在乎的。”

“我才不会,我何必在乎我这个爵士夫人的身份地位!我真恨死它了。每次人家喊我,我都觉得人家是在嘲笑我。他们是嘲笑,是嘲笑!连你也是。”

“我?”

这是他头一遭正眼瞧她,盯住了她看。

“我不会嘲笑你。”他说。

她看见他在逼视之中的双眼变黑了,色泽极深,瞳孔放大。

“你不担心这个风险吗?”他沙哑着嗓子问。“你应该在乎的,千万不要到头来後悔莫及。”

他声调里有种特别的,带着警告意味的恳求。

“我没什麽好损失的……”她心烦气躁的说:“如果你晓得实情,你就会了解,损失了这些,我反而开心。倒是你,你是不是为你自己在害怕?”

“没错!”他喊一声。“我是怕,我是害怕、我是害怕。怕死了那些事情。”

“什麽事情?”

他把头猛往後一扭,听到外面那个世界。

“那些!每一个人,那一大夥人。”

他忽然就俯下身子,亲她那张闷闷不乐的脸蛋一下。

“算了,我不在乎,”他说。“我们来吧,其他的不用他了。但是要是你将来後悔——”

“别把我赶走。”她求他。

他伸手摸她双颊,又猛亲她一下。

“那麽,让我进去吧,”他柔声,“把你的雨衣脱了。”

他把枪挂起来,脱掉湿漉漉的皮外套,再去拿毯子。

“我多带了一条毯子,”他说,“你想盖的话,就有了。”

“我不能待太久,”她告诉他。“开饭时间是七点半。”

他瞟了她一眼,再再看看手表。

“好。”他应道。

他关上门,在吊灯里点起一道小火苗。

“有一天,我们会有充裕的时间。”他说。

他仔细把毯子舖在地上,另一条则摺起来给她当枕头。然後他在凳子坐了片刻,把她拉过去,一条胳臂紧抱着她,空出来的另一只手则抚摸她。她听见他倒抽了一口气,在他发现她单薄的衬裙下竟然空无一物的时候。

“啊,摸你是多麽享受!”他说,他的手一面爱抚着她的腰,和臀那隐秘处温润的肌肤,且低下头,用脸颊一遍又一遍摩挲她的腹部和大腿。他欢天喜地至此,不免令她有点震憾。其实是她不懂,他经由抚触她鲜活、隐密的身体感受到种近乎是心醉神驰的美。唯有这种美感能唤醒人的热情。热情已失,或告死亡时,不但再也体会不了美的冲突,甚至会反感。人与人之间由於接触而得来的那种温暖,是鲜活的美,要比视觉的美更来得深刻动人。她感觉到他的脸颊在她的大腿、腹部和臀部滑动,他浓密的发、须密密的刷过她的肌肤,这使得她双膝开始打颤起来。她感到身体的深处有了一种新的骚动,一种赤裸裸呈现出来的新状态。她一半带着畏怯,一半希望他不要这样子的爱抚着她。他差不多已将她团团包住了,然而她仍在等待。

在他进入她体内之际,那份成就感,加上无比的畅快使他得到完全的祥和,只是,她仍在等待。她有一丝受到冷落的感觉,但是很清楚自己要负点责任,是她让自己这样子疏离的。这会儿也许正是她咎由自取。她一动不动的躺着,感觉他在她体内的动作,他进得很深,射精的一霎他猛烈震动,经过最後的冲刺,动作终於徐徐然放慢下来。那副屁股那样子冲撞,说来实在有几分滑稽。如果你是个女人,对这一切无动於衷的话,那麽你一定会觉得男人顶着屁股猛冲那样子很滑稽。男人做这档子事的这种姿势、这种动作,着实滑稽到了极点了。

不过她一直躺着不动,并没有退缩。他完事时,她也没有像和麦克立斯相好时那样的,让自己兴奋起来,抓住机会来达到自己的高潮。她躺着没动,泪水慢慢涌现,淌了下来。

他也没动,不过却把她抱得牢牢的,并且用他的腿覆盖她楚楚可怜的大腿。他卧在她身上,给了她一种实在的、亲密的暖意。

“你冷吗?”他轻声细雨问,好像和她十分亲昵似的。但其实她的人置身事外,和他隔了一段距离。

“我不冷!不过我得走了。”她柔声说。

他叹了叹,把她抱紧一些,然後才又松开。

他没有去猜测她为什麽掉眼泪,他以为她和他一样的陶醉。

“我得走了。”她又说了一次。

在昏暗的灯下,他起了身,在她身边跪了一会儿,亲她大腿内侧,再把她的裙子拉下来。他心神不宁的扣自己的衣服,身子都没转开。

“你一定还要再到小屋来。”他说,低头看着她,一脸温顺,自信和自在的表情。

是她直挺挺躺在那儿,仰看着他心头却一直在转动一个个想法:这个人是个陌生人!陌生人!她甚至有那麽一点恨他。

他穿上外套,找他那顶掉在地上的帽子,随後把枪扛上肩头。

“走吧!”他道,低头用一双温洋洋的眸子看她。

她这才慢吞吞起了身。她不想走,却也不愿意逗留在这儿。他为她披上雨衣,检视她有没有穿戴整齐。

然後他打开门,外面都黑了,那只忠心耿耿的狗看到主人就一跃而起。黑暗中阴雨棉棉。天真的很黑了。

“我必须提个灯,”他说。“不会被人看见的。”

他率先走上小径,手里的提灯低低的摆荡,照着淋湿的青草,蛇一般黑壳壳的树根,和惨无颜色的野花。除此之外,就只有茫茫雨雾和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了。

“你一定要再来。”他说,“好不好?我们要是被逮到,偷了大羊总比偷了山羊划算点。”

她猜不透,他这麽执意的要她,他们之间根本没有什麽,他从没有真正和她说过话,而且不知什麽缘故,她讨厌他那一口土腔。他操着土腔说“你一定要再来”,好像是再对什麽村姑俗妇说,而不是对她说。她认出道路边指顶花的叶子,知道他们大概走到什麽地方了。

“七点十五分,”他说,“你会赶上的。”他的语气变了,似乎察觉出她的冷淡。他们拐过路上最後一个弯,看见标树墙和园门,他即刻把灯吹熄。“从这儿开始就看得见路了。”他轻轻挽住她说。

但是林路难行,在他们脚下的大地是不可捉模的,他一点一点的踏查前进,他习惯了。到了园门,他把他的手电筒递给她。“林园里头亮一些。”他说。“不过你还是带着,免得走到小路外面去了。”

他说得没错,空旷偌大的园林好像有着鬼火般的微光。他忽然把她拉过去,又湿又冷的双手穿入她的衣服里,抱着她,接触她暖和的娇躯。

“能碰到像你这种女人,我死也甘心了。”他的声音极低沉。“你要是能多待一分钟有多好。”

她感觉得出他一霎那又对她起了冲动。“不行,我要用跑的了。”她说得有些粗鲁。

“好吧。”他回答,忽然改变主意,把她放开了。

她转身要走,只一刹那又回头对他说:“亲我。”

他俯头摸黑吻她,吻到了她的左眼。她噘起了唇儿,他轻吻了一下,但马上缩回去。他不喜欢嘴对嘴亲吻。

“我明天会来,”她边走边说,“如果我来得了的话。”补上这一句。

“好!不要太晚了。”他站在夜色中回道。她已经看不见他了。

“晚安。”她说。

“晚安,爵士夫人。”只闻其声。

她顿住,回头望着那片潮湿的黑暗。她只能勉强看到他的影子。她问:“你干嘛那麽叫?”

“没什麽,”他应声道。“那只说晚安好了。快走吧!”

她投入灰暗的夜色里,回到宅子,边门还开着,她便偷偷溜回自己的房间,没被人发现。她开门之际钟响了,不过她还是得先洗澡她非洗个澡不可。“以後我再也不迟到了。”她自言自语,“这事儿太麻烦了。”

第二天,她爽约没到树林去,反而和克里夫去了尤塞维特。克里夫现在偶而可以坐车出差,他找了个强壮的小伙子当司机,必要时那小伙子可以把他抱下来。他特别想去探望乾爹李斯.温特。温特住在离尤塞维特不远的旭波山庄。温特年事已高,富足尊贵,曾是爱德华王时代最风光、有钱的煤矿主子之一。爱德华王出宫打猎,还不只一次驾临旭波山庄。那栋灰泥建筑年代悠久,设备好,够气派,打光棍的老温特,相当以自己的独具风格而自豪。只可惜那宅子周围全是乌鸦鸦的煤坑。李斯.温特喜欢克里夫,因为克里夫有文学成就,而且又在画报上露脸,但私底下他并不怎麽瞧得起他。这位老先生是爱德华王一派矫衿造作的那种人,他们生活是生活,丢下生活跑去舞文弄墨要不得。这老绅士对待唐妮却一向殷勤备至,觉得她端庄漂亮,有大家风范,跟着克里夫过日子实在浪费,而且,最遗憾的是她没能替薇碧山庄生个继承人。他自己就没继承人。

唐妮不免心想,要是这老人知道她姘上克里夫的守园人,那人还口口声声求她“你一定要再来”,他会怎麽说,他保管会鄙视她、厌恶她,因为他素来痛恨那群强要出头的工人阶级。只要男人的身份、地位配得上她的,那他倒不会介意,唐妮天生显得端庄、温婉、贤淑。这也许就是她天性里的一部分。温特喊她“好孩子”,硬是送了她一幅十八世纪贵妇精美缩图。

只是唐妮的脑子却不由得想到她和守园人的事。不管怎麽说,到底老先生是位老於人情世故的真正绅士,把她当成一个人,一个有知识的人来看待,他没把她和其他女人混为一谈,而且满满土腔“你、你、你”的对她说话!

那天她没去树林,第二天,第三天也同样没去。她只要想到,或有那种想像,那男人猴急的等着她,想要她,她就不肯去。可是到了第四天,她却坐立不安,心情乱极了,但她依然不肯再到树林,去向那男人张开大腿。她把她能做的事都想遍了像是开车到雪菲德啦,去拜访朋友啦,一想到这一切就不胜其烦。无奈之至,她决定去散个步,不是走向树林,而是反向而行,她要穿过林园另一侧的小铁门,到梅海去。那是个阴沉的春日,但天气有点儿闷热,她慢不经心踱着步,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麽,也不曾注意到周围的景物,直到梅海农场的狗儿突然吠叫了起来,她才猛地转醒。她已经到了梅海农场了!这座牧地和薇碧山庄林园相连,算来两家是邻居,不过唐妮有一阵子不曾上门造访了。

“贝儿!”她喊那只大白狗。“贝儿!你不记得我了吗?不认识我了吗?”她对狗怕得很,贝儿往後退,但还是叫个不停,她想通过前院走到养兔场去。

胡兰太太出现了,她和唐妮年纪差不多,当过老师,但唐妮有点觉得这人有那麽一点不老实。

“哦,是查泰莱夫人!哎呀!”胡兰太太的眼睛又亮了,向小女孩似的脸泛红。“贝儿,贝儿,怎麽搞的!对查泰莱夫人叫?贝儿,别叫了!”她冲过去,用手里那条白抹布挥赶狗儿,然後赶紧来到唐妮面前。

“它以前认识我的,”唐妮一面和女主人握手,一面这麽说。胡兰夫妇是查泰莱家的佃户。

“它当然认识夫人你!这狗儿只是在发骚罢了。”胡兰太太说,双眼发亮,忽然带点迷惑的抬起头看她。“可是它也好久没见到你了,我真希望你身子好了。”

“哦,谢谢,我很好。”

“我们差不多一整个冬季都没见到你,你要不要进屋子看看小宝宝。”

“好呀!”唐妮略有点迟疑。“我只待一会儿。”

胡兰太太冲进屋子手忙脚乱的收拾东西,唐妮慢条条的跟进去。昏黄的厨房里,水壶在炉上烧滚着,唐妮有些不知所措,一下子胡兰太太又回来了。

“你可别介意,”她说,“请到这里来。”

她们走入客厅,小宝宝坐在壁炉前一张小地毯上,桌上大致摆好了茶具,有个下女模样的女孩慌慌张张从走道退下去了。

宝宝大约一岁大,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满头红发得自父亲,那双蓝蓝的大眼睛毫不怕生。是个女娃儿,什麽都吓不倒她的样子。她坐在一堆软垫当中,四周都是布娃娃和玩具,和现代用品过剩的情形一样,玩具也过多了。

“啊,好可爱!”唐妮说。“她长好快!是大女孩!大女孩了!”

小娃儿出生时,唐妮送她一条大围巾,过耶诞节时,又送她好几个赛璐璐鸭子。

“嘿,约瑟芬,瞧瞧谁来看你了?这位是谁,约瑟芬?查泰莱夫人哪你认得她,是不是?”

那奇妙、活泼的小东西大胆的直望着唐妮。对她来说,爵士夫人和其他人没什麽两样。

“来!让我抱抱,好不好?”唐妮对小娃儿说。

小娃儿才不在乎这个、那个的,所以唐妮把她抱起来放膝上。抱着孩子在膝上的感觉暖呵呵的,多令人开心哪!还有那软软的小胳膀,那一双到处磨蹭的小腿。

“我正想一个人随便喝着茶,路克上市场去了,所以我大可以随兴。你要不要喝一杯,查泰莱夫人?我想你平常喝的不是这种,不过要是你不嫌弃……”

唐妮不嫌弃,虽然,她不希望别人说她平常该是怎麽样。桌面又来了一场新布置,最好的茶杯和茶壶都搬出来了。

“可别太麻烦你了。”唐妮说。

可是如果不麻烦到胡兰太太的话,她哪有乐趣可言!於是,唐妮索性放胡兰太太忙去,自己和小娃儿玩耍,小娃儿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丫头模样,让唐妮感到很有趣,那柔软温热的小身体更使唐妮对肉体有一种深刻的喜悦。崭新的生命!如此无畏无惧,而成人们全因为心怀恐惧,都变得小心翼翼的!

她喝了一杯茶,很香很浓,还有可口的面包、奶油和腌李子。胡兰太太一直很兴奋,眼睛闪亮,面孔泛红,抬头挺胸的,好像唐妮是什麽武士英雄似的。她们聊了一阵子女人经,都很开怀。

“就差茶水不好。”胡兰太太谦称。

“比我家里喝的要有味道。”唐妮真心道。

“哦!”胡兰太太应了应声,自然不会相信。

最後唐妮还是站起来。

“我得告辞了,”她说。“我丈夫不知道我人在那儿,他会胡思乱想的。”

“他绝对想不到你在这儿,”胡兰太太兴奋大笑。“他会派人到处去喊人。”

“再见,约瑟芬。”唐妮和小娃儿吻别,把小娃儿稀疏的红发搔乱了。

胡兰太太一定要把已上栓的大门打开来。唐妮走到屋前的小花园,四周水蜡树环绕成墙,小径两侧有成排的黄樱草,十分娇柔可爱。

“好漂亮的樱草。”唐妮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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