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娜·昆西在亚当斯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泯灭的印记,这一点他很长时间都不能说服自己。很快的,年青人冲动的情感迅速找到了新目标。汉娜·昆西的表妹——阿比盖尔,那时已经暗恋亚当斯很久。虽然亚当斯也非常喜欢和这个才年方17的小女孩来往,但爱情的火焰却从没有在亚当斯的蓝眼睛中闪耀。其实,亚当斯在阿比盖尔15岁的时候就认识她,由于其表姐牢牢吸引住了当时还是见习律师的亚当斯,这位年青人总是喜欢往她们家跑。
阿比盖尔来自于一个叫韦思茅的城镇,出生于—个富裕的牧师家庭,一共姊妹三个,姐姐叫玛丽,妹妹叫贝贝茜。阿比盖尔母亲一家姓昆西,是一个名声显赫的大家族,她是老约翰·昆西的女儿。昆西家建在山顶的宅院被称作“渥拉斯顿山”,是布伦特里的标志性建筑。这支昆西家族在布伦特里也是望族,是全镇人羡慕和景仰的家庭。1635年,昆西家族迁来伍拉斯顿山定居,如今人丁兴旺,成员众多。阿比盖尔父亲一家姓史密斯,原籍查尔斯顿,与波士顿隔河相望,家族人气虽没有那么旺,但还有艾萨克叔叔、伊丽莎白婶婶和两个儿子很可亲。阿比盖尔与两家来往都很密切,夏天在外公家过,每年至少有一个月住在波士顿艾萨克叔叔家。
与她的两个姐妹一起,阿比盖尔在家里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她的妈妈是她们的启蒙者,父亲的图书馆藏书很多,更是—笔很有价值的财富,可以让姐妹三人了解很多知识。史密斯教士是个哈佛毕业生,他非常喜欢自己的孩子学习知识。阿比盖尔记得父亲反复告诫他们,不能说任何人的坏话。他们只能说“体面的事情”。而且话题最好论事不论人。对于教区教士之家,这是非常明智的规定。可阿比盖尔对几乎每件事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思想时,还有毫不犹豫坦言彼此爱慕之情的同时,她也从不讳言对对方的批评。
阿比盖尔小时很喜欢学习知识,她甚至因为上学的事情和母亲争执过。在她还小的时候,母亲因为她的身体太弱,不同意她去上学。论身体,阿比盖尔是家里最弱小的一个,生来纤巧。在她十七岁的时候,个子也才刚刚五英尺出头。家里人各个都像参天大树,她却是一株幼苗。骨骼魁梧的父亲天生一副大个子,一伸手几乎可以摸到牧师公馆低矮的天花板。母亲和姐姐玛丽都是高挑的身材,肩膀厚实,四肢粗壮。
八岁生日的那天下午,阿比盖尔摆出一个坚决的姿势,两脚分开,对全家人宣布,明天一早她要去上学。客厅里一片死寂。“你太娇弱了,不能每日风吹日晒地去上学。”母亲终于严肃地对嚷着要去学校的阿比盖尔说,“昆西家得痨病的人很多,而你老是感冒。”
她小时候确实经常感冒,偶尔还犯风湿症。至于娇弱嘛……她朝窗外望去,看见弟弟比利的一匹小马正在牧场上连蹦带跳。
“我大概与那匹马一样娇弱吧”她思付着,“我可以一口气爬上坟山,然后再跑回来,不会喘气的。”
从幼年时代起,母亲就一直给她灌输个子小、力气差的观念。大家认定阿比盖尔身体过弱,不能去上临近的家庭小学,而玛丽在那里已经上了好多年了。如今,已经十七岁的阿比盖尔觉得耳边仿佛仍旧萦绕着那片寂静,仿佛仍能看见母亲的表情。母亲命令道,阿比盖尔最需要的是健康,而不是什么书本知识。幸好,阿比盖尔有着天生的文学天赋,并且思维敏捷,有着女性不是很擅长的缜密思维能力。
父亲一有空闲,就向阿比盖尔讲授《圣经》和浩瀚的布道书,而且还教给她语法、算术、地理,讲解像《弗吉尼亚的演讲与观点》这样的历史著作,间或穿插有莎士比亚与本·琼斯的剧作。在父亲、艾萨克·史密斯叔叔和昆西外公的严格教导下,再加上她天性渴求知识,只有博览群书才能感到满足,所以她的基础教育完成得很好,更难得的是。她还懂得逻辑思维和客观思考。
在她日后的许多信中,阿比盖尔都使用笔名“波西厄”,这是一个罗马领袖布鲁特斯妻子的名字。在阿比盖尔的意识中,她认为波西厄是一个坚忍而又伟大的妇女。阿比盖尔很幽默,她从来不抱怨婚姻与做母亲的义务,她认为这是作为一位女性应该接受的传统角色,同时她也看重隐私与自律自立。阿比盖尔热爱读书,还把自己“写信的品位”归功于理查德·克兰奇。她后来写道,克兰奇“教我热爱诗歌,把弥尔顿、蒲柏、汤姆逊和莎士比亚的作品递到我手中”。引用起诗句来,她比亚当斯更在行。在她的一生里,她反复在通信中引用自己喜爱的诗歌,有时也会犯些无关紧要的小错,而这正说明她全凭自己的记忆引用诗句,没有查阅书籍。
相识相知
约翰·亚当斯和阿比盖尔·史密斯第一次见面是在1759的夏天,当时的阿比盖尔还是个羞涩、娇弱的15岁的小姑娘。在阿比盖尔的印象中,自己好像永远不如表姐汉娜那样吸引男子的目光。追求表姐的人前呼后拥,这大批的追求者中还包括她非常喜欢的亚当斯。当初在马萨诸塞湾,在乔赛亚·昆西上校舒适的家里,那个布伦特里的年轻律师约翰·亚当斯常来常往,很显然,他对自己的表姐很感兴趣。
“汉娜比我漂亮得多吗?”阿比盖尔委屈而又不甘的自问。她合上双眼,想象着自己的容貌。“我美吗?是啊,并不特别美。可一定会很吸引人吧?”她倏地睁开眼睛。“天哪!”她叫了起来,“瓜子脸上长了个罗马式的鼻子!”
这鼻子简直是从父亲脸上微缩下来的。要是鼻子能再小一些,眼眶下没有那个小弯曲该多好啊。不过话又说回来,在韦茅斯村,牧师的女儿就算拥有古典之美又能怎么样呢?由于童年时经常生病并时不时有复发的头疼和失眠症,她比自己的姐妹显得更为娇嫩脆弱。阿比盖尔朋友很少,只有一些亲戚中的同龄人可以谈谈心。从她内心来讲,她始终渴望接近周围的年轻人,可自己住在牧师公馆,做全镇领头公民的女儿,要交密友谈何容易。虽然她认识韦茅斯镇上的每一个人,然而亲密友情却总与她无缘,既给不出,也得不到。谁家出了不测或者喜事,她总要跟着父亲去登门拜访。她可是牧师大人的女公子,不可将心事随便吐露的。
细心的父亲看出了她的困惑,这位牧师总是这样善解人意,又是如此疼爱他的这个女儿。他想出了一个主意,帮助自己的女儿结实更多的年轻人,当然也包括男孩子们。牧师用免费享用草莓和蛋糕的茶点时间、礼拜天的午宴或是“总督就职日”仪式来吸引大家,这些都是韦茅斯村以及附近镇上的小伙子们通常聚会的场合,其中还有新英格兰的许多正在择偶的年轻牧师。父亲知道,这些访客中总会有人成为阿比盖尔的朋友。
亚当斯就是这众多访客中的一个。他是通过朋友理查德·克兰奇的引见才造访史密斯牧师的家,除了这个家庭中的女孩,牧师大量的藏书也深深吸引了他。
阿比盖尔就是在书房里第一次认识了亚当斯。一天,阿比盖尔照例去书房,忽然瞥见亚当斯正站在书房里。他站在父亲的书桌边,面对着满墙的书。一手拿着一本翻开的书,这名年青人轮流嗅着,肩膀快耸到耳朵了,好像是把自己围起来,不受外界干扰。看到一个异性男子全神贯注地站在这个她最热爱的房间里,拿着那些自己也非常喜欢的书欣赏,阿比盖尔的感觉真是有点异样。正是在这个房间里,看到亚当斯把那两本书放回书架,又挑出另外两本,阿比盖尔很纳闷:“他究竟在干什么?”这是她第一次有机会好好端详这个小伙子。通常亚当斯发觉有人在观察自己时,总是一副局促不安的样子。从侧面看,他下颌丰润,身材粗壮刻板,与阿比盖尔最最爱戴的父亲恰好相反。父亲是高个子,身材清瘦,筋骨毕现,强健有力;而眼前的这位男子却显得有些矮小,虽然他的肩膀同样也非常宽厚。
阿比盖尔脚步咚咚地走进书房。亚当斯吃了一惊,转过身来,丰满的双颊上泛起了红晕。他向她张开双臂,手上各托着一本翻开的书,说:“你知道吗,史密斯小姐?只要闻闻纸张,就可以分辨出一本书是在哪里出版的。这本克顿·马瑟的传记是在波士顿印刷的,有一股浓烈的纤维编织味。这本《编年史》是在伦敦印刷的,散发着压紧的湿布的香味。”
“那可让人有点诧异了,亚当斯先生。”
“为什么?”
“我还以为是书的内容造成了味道的差异呢。你的法律书可能散发着一股牢房的阴湿味,而我父亲书桌上的布道书能使你的鼻孔里充满……”
“硫磺味!”亚当斯叫了起来。
“太对了。”
亚当斯不禁将她打量了一番:阿比盖尔骨骼匀称,高高的前额曲线优雅正好与凸出的颧骨相配,下巴的轮廓呈狭小而坚毅的椭圆、领骨结实。她嘴巴小巧,但双唇丰满,皓齿细小而整齐。她的眼睛是最好看的,暖褐色的眼珠又大又水灵,在弯弯的细眉下,显得非常友善。她的呈奶油色的肌肤柔软又富有光泽,颧骨下的酒窝红润润的,很可爱。她也喜欢自己的栗色头发,又浓又密,从额前两鬓梳向脑后,光可鉴人,用蓝丝带扎住垂在背上。
亚当斯与阿比盖尔相比,在容貌上毫无可以炫耀之处。他有着一张椭圆、扁平的脸庞,虽然体格结实,但是个子矮小,丝毫没有显出咄咄逼人的才智和对生活的热爱之情。在别人的眼中,他可能是任何一个长着黑色浓眉、头戴灰色假发的肥胖而未经世事的年轻人。而她却很容易看出他有过人的吸引力,她用专注的目光注视着他,一眼就看出了他者身上的潜在的能力,深深地爱上了他。当别人看到的只是个矮胖、虚张声势的小个子男人时,她却分明看见了一个巨人伟大的心灵。
爱情就是这般奇妙,只是第一次见面,阿比盖尔就喜欢上了亚当斯。虽然他们在随后的八年之后才能结合,但是阿比盖尔在这中间从未停止对亚当斯的仰慕和热爱。是的,她就像生病一样爱着他,从未有丝毫减弱。
(第七节)与阿比盖尔结婚
热恋
1761年,亚当斯最好的朋友理查德·克兰奇结婚,这件事给他一个强烈的暗示——他也应该需要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了。理查德·克兰奇是亚当斯最好的朋友,他最终也没有追求到两人都喜爱的汉娜,而是和阿比盖尔的姐姐玛丽·史密斯结婚了。在理查德·克兰奇的陪伴下,亚当斯越来越多地了解了史密斯一家。他对他们的看法已经开始改变。一开始,他对阿比盖尔有些不经意的兴趣,后来却越发热烈以致于每个人都注意到了。
亚当斯喜欢阿比盖尔小姐,这件事情在史密斯家里变得几乎众人皆知。但是,亚当斯迟迟没有向阿比盖尔求婚,阿比盖尔很害羞,不好意思向那个打动地心扉的男人表明心迹,亚当斯花了—段时间才体会到阿比盖尔罕见的心智与人格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