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亚当斯出生后,虽然生活俭朴,但他得到了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小亚当斯童年时的布伦特里,是个安静的小镇,充满着优美的田园风光。果园、石头墙、干草地,无数小溪和尼庞西特河弯弯曲曲地流过大片沼泽地。从海岸线开始,大地逐渐形成坡度,最后凸起形成大理石山崖和小山丘。星星点点的小岛点缀在海湾的水面上:有的岛上长满树木,有的岛被用来放牧。
许多住家就在这些山丘和海岸的中间,小农庄沿着海边的古道排列两旁。小亚当斯在这里度过了童年生活中许多幸福时光:他在开阔的田野和城中林地漫步,顺着小溪逆流而上,在沙滩上远足。稍大一点,他和伙伴们游泳、滑冰、放风筝、打弹子球、用弓子击球、踢足球……摔跤甚至拳击。
小亚当斯家的宅院是座落在彭斯山脚下的一所普通农舍,与其他邻居的房子毫无二致。小约翰在这里出生长大,度过了他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少年。
小亚当斯的家是新英格兰地区最简单、最常见的坡顶小楼房,共有5间房。1681,小亚当斯的祖先花费了不少的财力和物力,围着—个巨大的砖制烟囱建成了这所住宅。房子所用的木材全是橡木,坚固结实,就像这个家庭所有成员的体格一样。屋子的内部用砖砌成,墙中是涂有泥灰的板条,覆盖外墙的是松木护墙板。房屋不算阁楼一共两层,一层有3个房间和两个大壁炉,楼上还有两个房间。打开屋门,楼梯顺着烟囱伸向二楼。倾斜的屋顶使得二楼上的居室狭小、低矮,当孩子们上床睡觉时,必须弯腰才能进入。屋里的窗户共有24个窗格,上面有木制百叶窗。小亚当斯小时候经常会躲在这些百叶窗后,向外观察这个世界。屋子后面,是一些多石的田地和果园,旁边还修有—些附属建筑和一个大谷仓。果园的后面,又是一片宽阔的草地,并有一股小溪流过。小亚当斯亲切地称它为“美丽蜿蜒”的“清流”。家用的水井就在前门外,水质甘冽清甜,就像“清流”的味道一样。
这座房屋40步以外,亚当斯家族还有另一座年代更久些的房子。约翰日后和阿比盖尔结婚后就住在这座房子里。1776年冬天的清晨,他就是从这儿启程前往费城,开始了他伟大的政治生涯。这两座房子的格局很像,不同之处在于亚当斯童年所住的房子座落在马路拐角处,而这座房子则正对着马路。
小亚当斯住在这里,最喜欢的就是家的位置。因为整栋房屋就在马路拐角,很靠近马路,可以经常看见路上飞驰而过的邮车或者赶路的旅人。在一个孩子的眼里,世界是时刻充满惊喜和疑问的,而家门前的这条大路,可以给小亚当斯带来不断的信息与快乐。
对于家庭中的其他成员来说,房子的位置却很不令人舒服。虽然一圈石头墙“围住”了房屋,但在干燥的夏天,从7月到9月,路上奔驰的子会扬起灰尘,一点不剩地全部吹进两座房子敞开的窗里。二楼卧室的热气更让人难以忍受,几乎每晚都会让人夜不能寐。在冬天,这所房子又会出奇的寒冷,即使厨房的大壁炉熊熊燃烧,女人们在屋里也要裹上厚厚的披肩,男人们则穿着大衣。没有壁炉的二楼是不能久待的,因为在那里,任何一滴水都会结成冰。
夏天炎热,冬天寒冷还不算什么,清苦的生活还包括简单的家具与俭朴的吃穿。就日常生活最本质的方面和生活方式而言,亚当斯的父母和他们的父母,或者是他们的祖先别无二致。亚当斯生下来之后,从没有看到家里添置过什么大件的物品。他从小见到的都是式样最简单的家具:六只普通的木椅、一张桌子、几张床和—两面穿衣镜。家里有《圣经》和其他几本与宗教有关的典籍,一大两小三把银勺子一直被看作值钱的家当,衣物等其他个人物品则俭朴而陈旧。所有这些就像亚当斯曾经写到的那样:“即使是一顶帽子也可能被父亲传给儿子,在50多年的各种会议上频繁露面。”
情况就是这样,这就是一个那时代新英格兰地区清教徒家庭的全部缩影。与其他家庭稍有不同的是,亚当斯家族一直有藏书和读书的家风。到了约翰·亚当斯出生之后,这个在农夫家庭中看似奇怪的习惯终于派上了大用场。可以这样说,我们本文的主人公小亚当斯,对读书有着一种近乎痴狂的喜爱,这种行为,一直到他死后才停止下来。
(第三节)求学哈佛
宗教教育
受当时的生活水平所限,亚当斯在一个简朴甚至可以说是贫困的家庭中长大。他们一家与一些新英格兰的清教徒居住在一起,过着艰苦、朴素的生活,没有奴隶和仆人。虽然物质生活不富足,当地的天气又总是阴暗忧郁,让人难以忍受,但亚当斯一家人却有着愉快而充足的精神生活。在夜幕降临的夜晚或者整个礼拜日一天,他们可以看书、交流思想,或者进行鼓舞人心的交谈。在这些令人感到欢喜的探讨中,神学占据了很大的篇幅。对于那些新英格兰人来说,神学的气氛具有重要的影响。他们讨论莫测高深的上帝的意图与邪恶的含义,并且总是担心自己灵魂归宿的问题。在这种气氛的影响下,小亚当斯很小就对上帝和宗教充满了好奇与敬畏。
老亚当斯很早就注意到了自己儿子的这一特点,他也很喜欢带着小亚当斯去教堂,去听那些让人们信仰上帝的教义,进而去信仰上帝的理性。那些高大而又空旷的教堂,那些牧师嘴里说出的玄妙的话语,给小亚当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此,对心灵探究的热爱和兴趣,日后一直贯穿他的一生。
10岁时,约翰·亚当斯已经接受了大约5年的启蒙教育。他的父亲感觉越来越不能解答自己孩子的许多问题,而家里的藏书也被小亚当斯阅读了很多。在这种情况下,老约翰决定把自己的长子送到家庭小学读书。习惯了在家里读书,小亚当斯最初很高兴到家庭小学读书:在这种学校,许多孩子们聚集到邻居家的厨房里一起学习,教材主要是《新英格兰识字课本》(这本课本中曾写道:“从不学习ABC的人永远是木头脑袋。”)。后来,由于这个地方小学校的死板的“乡下”老师丝毫不重视自己,亚当斯很快失去了兴趣。他毫不在乎书本和学习,认为即使是日后读大学也没有什么意义。他告诉父亲,自己只想成为一名农夫,就像这个家族里大多数男人那样。
有这个想法很自然,小亚当斯可不是一个书呆子,他从没有想过要为在以后的生活中成为博学的智者而努力。他喜欢的是户外活动,尤其喜欢带冒险意味的探险。他熟悉家附近的每一条小路、每一个池塘与周边的每一片森林。虽然他个子又矮又小,但他依旧为他强壮的身体而自豪。在长大成人后,他依旧喜欢打猎与旅游,依旧对这些活动充满着激情。
老约翰·亚当斯当然知道儿子的喜好,但听到儿子这样说,他依然非常失望。在布伦特里,他自身做过的最高职务是地区教堂的“执事”,但他同样是个很有抱负的人。他虽无飞黄腾达的奢望,可却有望子成龙之心。实际上,老亚当斯早就给儿子设计了一条人生道路。他希望儿子能学习拉丁文,以为进入哈佛大学做准备,然后进入大学进修并成为一名牧师。小亚当斯有弟兄三个,但问题是他自己却是这个家庭的长子。约翰·亚当斯晚年曾回忆道:“在他的长子出生前,我父亲已经决心让他进公学学习。”这里的“公学”是指英国式的缴学费、要求寄宿的私立学校。这种只重视对长子的培养教育的做法似乎不太公平。虽然亚当斯家中只有三个孩子,可是在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父母总是对长子寄子厚望。此外还有一个更现实的原因。父亲财力不足,只能送—个孩子去上大学。如果有可能,他会继续培养较小的孩子。然而问题是年轻的约翰并不想上学。
小时候的亚当斯长相不错,性格活跃。比起同龄人,他对批评异常敏感,也会很快对表扬做出反应。考虑到这一点,父亲决定用事实教育他。一天,当小亚当斯又一次向他的父亲说他讨厌拉丁文,并为此提出抗议时,父亲回答说:“好吧,约翰,既然拉丁文不适合你,你就去试试耕地吧,或许那适合你;正巧我的草地需要耕种,你就去犁地吧,不用学拉丁文了。”小亚当斯欣喜地答应了,并认为这是一个“令人兴奋的转变”。
父子俩第二天早上就出发了,父亲“非常幽默”地让他整天干活,中间就休息了一次。经过了一天腰酸背痛的劳动之后,晚上回家后,父亲说:“怎么样,约翰?你还满足于当个农夫吗?”疲惫不堪的小约翰虽然嘴上不服输,但内心里明白了父亲的意图。亚当斯后来写道:“辛苦终于战胜了骄傲,我告诉父亲,在经过慎重思考之后,我决定还是回去学习知识。”当然,倔强的小亚当斯认为向父亲承认这样的结果,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情。于是他告诉父亲自己不喜欢的是老师而不是书本,希望能够到另一所学校去继续读书。老约翰达到了目的,立即对他表示支持,并和他谈了很久。
第二天,约翰就在路另一头的私立学校注册,继续他的学习。在那里,一位叫约瑟夫·马什的校长对他非常重视,经常鼓励他学习。在校长的关心下,小约翰发生了巨大转变,开始认真学习。能够证明这一切的是现存的一本名为《西塞罗演说辞》的教科书,它如今已经成为珍贵的文物。这本书也许是亚当斯最早和最值得骄傲的所有物,今天的人们还可以看见——他在扉页上写了6遍“约翰·亚当斯之书,1749年”。
去哈佛
几年之后,在学校中,小约翰的心智和身体都得到了增长。这所私立学校骄傲地宣称,年仅15岁的亚当斯已经学完了所有的中学课程,“可以上大学了”。当时,美洲所谓的大学就意味着哈佛,这是惟一的选择。他的校长马什答应陪同约翰,前往坎布里奇参加哈佛校长和各学院院长主持的例行考试。马什校长同样是哈佛毕业生,对那里有很多的了解。但计划没有变化快,到了那天早上,马什校长却因病不能同往,告诉约翰他必须单独前去应试。听到这个消息,年少的亚当斯感到无所适从,一下子慌了手脚。他想取消这次异地的考试,但想到父亲的难过以及父亲和老师两人的失望时,他“鼓起勇气向前进”。在1750年的一个清晨,他骑着父亲的马独自上路,忍受着“一段非常悲伤的旅途”。
之所以非要跑这么远去考试,实在是因为作为清教徒的儿子,当时小约翰只有哈佛可以去。要知道,在那个时候,哈佛不过才刚刚建立十几年而已,整个学校只有4幢红砖楼、1个小礼拜堂、7个院系100多名学生。
1620年,普利茅斯第一次出现英国清教徒移民。这些英国清教徒移民有着令人吃惊的受教育程度,在总数约为两万人的移民中,有130名牛津和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即每30到35户人家中就有一名,远远超过当时英国的平均水平。由于这些原因,这些受过教育的清教徒就对当地政府施加压力,要求为自己的子弟办一所学校。16年后,当地民众遵照马萨诸塞最高法院的表决建立哈佛学校。如今看来,这是一项伟大的决定。由于清教徒中不少人出身于英国剑桥大学,他们就把哈佛大学所在的新镇命名为剑桥(汉语音译为坎布里奇)。最初,学校仅有1名男教师和9名学生,谈不上什么规模。1638年,清教牧师约翰·哈佛去世时,把他的图书馆和一半财产留给了学校。为纪念哈佛的慷慨捐赠,1639年3月13日,这所学校更名为哈佛学院,以后一直沿用至今。
今天,哈佛大学已经从一所乡村学校成为全美最著名、最领先的大学。从1973年至今,美国《survey》杂志5次把哈佛大学列为榜首。到今天,哈佛走出许多在美国政坛上具决定性的人物,有6位美国总统、十几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及众多的国会议员。另外,哈佛还拥有36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32位普利策奖获得者。另外,哈佛大学还有全美最低的录取率。能成为哈佛大学的学生本身,便是自身实力的最好证明。哈佛大学的一位教授在毕业典礼上对毕业生说过这样一段话,大致可以概括哈佛人的抱负:“你们是世界的盐,盐的作用是给世界味道,给它防腐,你们有机会来这里读书,又很幸运地毕业,如果毕业后没有起到盐的作用,是有愧于哈佛的。”
尽管哈佛如今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学府,但当时这个男孩却还在为是否要冒着严寒去那里考试感到犹豫。当然,最后他还是去了,并且日后还成为这所学校毕业的6任美国总统的第一人。
在小亚当斯后来的回忆文章里,哈佛面试的经历并不让人感到愉快。他把当天描写为灰色忧郁的一天,经过一路的胡思乱想,小男孩终于到达了哈佛。那时,坎布里奇镇上空阴云密布,就像小说中凶兆重重的场景。只有15岁的农家男孩站在身着长袍、头戴假发的哈佛学术权威面前,表情羞涩但却坚定。没有什么资料显示我们的主人公是如何应付这一切的。但事实是他最终通过了考试,他被哈佛录取了,还得到了部分奖学金。“回家时,我感到非常轻松,而不像去时心情那样沉重。”亚当斯写道。
父亲听到这个消息,自然也是非常高兴和兴奋,他很快就卖掉了自己家10英亩土地。亚当斯家的人一直笃信,土地是惟一可靠的投资—一旦买下,就永不出售。只是这一次,老约翰违背了这一信条,他要凑钱,给儿子约翰上大学。
大学生活
亚当斯来到哈佛后,他发现和自己一同通过考试的新学生并不多。他的班级只有27名学生,导师是教授拉丁语的约瑟夫·梅休。刚入学时,哈佛并不是依据学生姓名的音序或是成绩表现来排座次,而是依据学生的“家庭尊贵程度”。亚当斯在全班25个最终拿到学位的学生中被排在第14位,因为母亲的娘家是博伊尔斯顿,而父亲是个执事、毕业时,亚当斯是全校的前三名之一。毕业典礼上,他作为正方参加了“文官政府是否绝对必要”的辩论。他在这次辩论中的立场后来成为贯穿其一生的主题。
在班上,亚当斯很喜欢自己的同班同学,还结交了几个密友。学校给他分配的寝室位于马萨诸塞学生宿舍的最西北角,和他同屋的则是日后在学校里以顽劣出名的托马斯·斯帕霍克和家境富裕的约瑟夫·斯多克布里奇。
当大学生活开始后,亚当斯发现自己对学习和读书是如此热爱,这是他以前从未想到的。自从读完家里有限的书籍后,哈佛图书馆就像一座宝藏吸引了亚当斯。当他发现世上还有那么多书籍开始,在他有生之年,亚当斯几乎天天以书为伴。“我永远在读书”,他后来回忆道。在哈佛图书馆的历史上,当有学问的人都以博览群书为荣时,亚当斯仍然是阅读面最广的读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