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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少年(1)

(第一节)上帝的选民

在17世纪初的英国,最早源起于加尔文的清教徒们发起宗教改革运动,试图在基督教内部进行“纯洁”工作。自称为“上帝的选民”的新教各教派自认为“出污泥而不染”,竭力通过自己在尘世的行为来证明上帝对自己的“恩宠”,在虔诚的清教徒身上,这一点表现得更为强烈。清教徒们本想在英国推进宗教改革,实现梦寐以求的神圣理想。但是由于他们的主张反映的是新兴阶级的要求和利益,很难为守旧的以王权为代表的统治阶级所容忍。

矛盾随之产生了,经过几次交锋,矛盾更加激化,英国王室开始对威胁其统治基础的清教徒进行迫害,许多清教徒只好离开故土,在海外寻找实现他们宗教理想的新天地。据不完全统计,从1630年到1640年间,从英国本土逃往国外的清教徒约6万人。在这其中,有一批清教徒集体出逃荷兰,以躲避迫害和杀戮。在荷兰,他们不仅寄人篱下,而且下一代对于清教徒信仰和祖国语言日益淡薄。于是,这群人中的有识之士将最后的期望寄托在遥远的新大陆,再次出走。他们不畏艰险,横渡大洋,来到了在他们眼中仍然是荒凉一片的北美大陆。数万名美国移民“始祖”的到达翻开了这里历史的新篇章。

就在百年前,哥伦布刚刚发现新大陆美洲,那里没有国王冰冷的目光,也没有行刑者手中时隐时现的绞索。他们可以自由自在地传教和生活,再不用东躲西藏地苟且偷生。清教徒移居北美从表面上看似乎是迫于国内不宽容的宗教氛围。但就深层而言,他们中的许多人却是为了信仰而甘愿放弃国内优厚的生活条件来到这块命运未卜的大陆,寻找实现他们宗教理想的“净土”,“他们被迫背井离乡不是出于惩罚,而是为了建立一个希望之乡。他们认为古代以色列人和他们自己之间的唯一重大区别是,他们渴望把这块荒野之地变成“希望之乡”。

抱着这样美好的希望和坚定的信念,1620年9月16日,102名英国清教徒登上了一艘木制帆船扬帆出海。这艘重180吨、长90英尺的船取名叫五月花号。他们选择出海的季节实在是糟透了,但由于时间紧迫,只好冒险出行。也许是“五月花”这个浪漫而生机勃勃的名字给他们带了来好运,“五月花”号在海上风狂浪险地渡过了66天之后,只有一个人死去,但在船上又降生了一个婴儿,所以当他们于11月9日到达科德角时,船上还是102个人。

经历千难万险之后,这群疲惫不堪的人们在科德角对面的普罗温斯顿港湾抛锚。此地是一个天然的良港,附近还有一个出产丰富的渔场,可以提供大量海产品。在陆地上有一些小溪,虽然结了冰,但可以向他们提供充足而洁净的淡水。而且,在这片土地上居然有人类生活的遗迹,有开垦过的肥沃农田,有一些虽然简陋但能暂且容身的棚子,真是一幅美好而又不可思议的景象。船民看到这一切,只能将这些归结于上帝的怜悯。其实,后来他们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印第安村落的遗迹,由于一场来势凶猛的天花,这个村落的居民几乎被消灭殆尽,只好遗弃了村落。不明就里的拓荒者按照欧洲的航海传统,首先登上了一块大礁石。(直到今天,每天还会有许多美国人来到这块石头前观礼和膜拜)这些刚刚踏上土地的人们大声欢呼,共同庆祝新生活的开始。后来的美国人把他们视为美国最早的开创者。

短暂的喜悦过后,现实的问题随即而来。在“五月花”号船民众的眼中,这是一片完全陌生的大地,冬天的北美万物萧索,沉寂而荒凉。往前看,暮色中的土地仿佛被笼罩在无限的烟云之中,远处的天空低沉而昏暗,一切都显得艰苦和凶险;回顾身后,海面上的万顷波涛化作万里鸿沟,海浪冲击礁石的声音令人胆寒,拓荒者的退路已经被斩断。此时此刻,他们只能独自面对命运的挑战和生存的考验。

一支清教徒移民领袖威廉·布雷福德记载了他们当时面临的几乎绝望的处境。“大家如果回顾身后,就只见他们泛渡过来的汪洋大海,它如今成了千重波障、万里鸿沟,将大家完全隔绝在文明世界之外。现在除了上帝的精神和慈爱,还有什么能支持他们呢?”在清教徒的眼中,这些困难只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之前上帝对他们的有意考验,也是他们迈向天国路上所遇到的必然障碍,“美国人是上帝选民的信仰并不暗示着一帆风顺地达到拯救。正如圣经十分明确表明的那样,上帝的选民经历了最严重的考验,承担着最难以忍受的负担。”

头一年,移民们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新大陆的冬天出奇寒冷,缺少过冬装备的人们在冰天雪地里艰难度日。在这陌生的大陆上,拓荒者不知道应该如何生活,到哪里才能找到足够的生活资料。繁重的劳动,严寒的气候,恶劣的生活条件,加上凶猛的传染病,很多人倒下了,几乎家家都办过丧事。到第二年,这群人只剩下50个人。每个人的心头都被绝望所压迫,所有的理想和美梦似乎都被严酷的现实撕得粉碎。当初,人们以为仁慈的上帝为他们选定了这块土地,而眼前的现实却让他们怀疑起自己的判断。

当严酷的冬天渐渐消失后,春天终于来了。一个略通英文的印第安人走进了村庄,人们向他展示自己的悲惨生活。这个印第安人默默地看着,听着。几天后,他把自己的酋长带到了村庄。

酋长马萨索伊特与这些远来的人们订立协议,非常慷慨地送给他们许多生活必需品,后来又派出能干的印第安人教授给移民们在这块大地上的生活技巧,包括种植玉米、捕鱼,甚至包括饲养火鸡。

在这一年,也就是1621年,风调雨顺,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移民们大获丰收。这年秋天,布雷德福被选为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总督,他决定举办庆典感谢上帝的恩赐。在11月底的一天,移民们大摆筵席,印第安人和移民们热烈地交谈、游戏,餐桌上摆满了山林的野味以及自产的玉米和火鸡大餐。这就是北美大陆感恩节的起源。当然,喜悦的人们也没有忘记印第安人,他们请马萨索伊特等印第安人参加庆典,分享他们真实而宝贵的喜庆。

清教徒是北美早期移民潮中的主流,建立一个为世人所仿效的社会的理想伴随着他们来到这块大陆,“他们希望通过建立一个模范的基督教社会来为真正的信仰而战。”这是他们的初衷,也是他们多少年来不懈追求的一个目标。当约翰·温斯罗普带着那批摆脱了宗教迫害的新教徒终于找到了实现自己信仰的理想场所时,他不无感触地说:“我们将成为整个世界的山巅之城,全世界人民的眼睛都将看着我们。”

随着居住在这块大陆上的人们的民族意识的增强,清教徒的宗教观深深地影响了美利坚民族的形成,在思想意识上成为扬基文化的“灵魂”。有的美国人就说:“如果我们不理解清教,可以说就不理解美国。”

我们的主人公约翰·亚当斯就是这一群人的后代。

(第二节)亚当斯家族

祖先

十七世纪初,美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代。伴随着早期那些著名的欧洲探险家的足迹,越来越多的欧洲移民纷纷踏上这块土地。公元1620年,一些英国清教徒搭着“五月花号”船抵达普利茅斯,开启了这块新大陆的传奇历史。

1630年,这些清教徒又建立了“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公司”,此即马萨诸塞州的前身。马萨诸塞州的地名就来自马萨索伊特酋长的名字,原本的意思是“一个很大的山坡地”。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建立后,英格兰有更多清教徒陆续离开祖国,跨过北大西洋来到美洲。这些移民中许多是举家而来的,他们肩负着神圣的宗教使命,希望在这里建立全新的“上帝之城”。

虽然清教徒迁徙到此地的原因是为了宗教自由,但是他们却很排斥其它的宗教,也因此,有些人离开了马萨诸塞而往南迁徙。这些人当中,罗杰·威廉斯开拓了罗得岛州的殖民地,而汤姆斯·虎克成立了康涅狄格州。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却也能说明美洲东海岸那时的冒险气氛是多么的浓郁。

1638年,一位名叫亨利·亚当斯的男子远渡重洋来到美洲,和妻子伊利斯开始了充满艰苦的新生活。当然,他那时并不能预知,正是他开始了其辉煌的家族历史。在日后,他的子孙中出现了两任“美国”总统,直到今天,这仍然被美国人视为奇迹和荣耀。

这位名叫亨利·亚当斯的清教徒有着骑士血统,这也许能解释其为何要来到美洲冒险。历史资料显示,他在迁至布伦特里10年后就去世了,留下了8个儿子、一个女儿。他的遗产包括一套两居的房子、一个40英亩的农场,还有一个拥有许多珍贵书籍的书房。虽然他和妻子伊利斯一共生育了8个儿子,但最后只有—人留在布伦特里。他是年龄最小的约瑟夫,也就是约翰·亚当斯的曾祖父。

约瑟夫继承了亨利·亚当斯的大部分遗产,也同时继承了父亲身上的勤劳本质。他娶了阿比盖尔·巴克斯特为妻,至少生有12个孩子。约瑟夫的一个儿子小约瑟夫·亚当斯,娶汉娜·巴斯为妻。汉娜·巴斯是约翰·艾尔登与普里希拉·艾尔登的曾孙女。艾尔登夫妇在美洲殖民史上名声显赫,他们拥有普利茅斯的大片领土与著名的“五月花”号船。小约瑟夫·亚当斯的儿子约翰·亚当斯出生于1691年,是家族中第一个取名叫约翰·亚当斯的人。

从亨利·亚当斯开始,一直到约翰·亚当斯的父亲老约翰·亚当斯,这个家族中的人都是靠辛苦劳动赚钱糊口。就像在他们祖先的故乡英格兰一样,他们在漫长的冬天也不休息,要干—些别的活计挣点外快。亨利·亚当斯有制作麦芽的手艺,这是一个从英格兰带过来的行当。麦芽用于烤面包和酿啤酒之用,是人们须臾不可缺少的原料。无论布伦特里的村民多么虔诚地信仰上帝,但村里却从来没禁过酒。所以,亨利·亚当斯的啤酒作坊延续了两代人,他们都学会了制作麦芽,并以此作为补贴家用的途径。

老约翰的祖父约瑟夫,一生也像他的父亲那样,是一个农夫兼手工艺者,但相比亨利·亚当斯,他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据资料显示,他曾经被选为镇里的警察、镇管理委员会委员和公路勘测员。也许正是因此,亚当斯家族开始了其向名门望族转变的过程。

父母

小约瑟夫·亚当斯是约瑟夫·亚当斯最喜爱的儿子,他终生都待在布伦特里小镇上,从没有迁居过。1691年,他生下了约翰,是他的第二个儿子。这是这个家族中第一次有男孩被取名叫约翰,他就是我们主人公的父亲老约翰·亚当斯。

小时候的老约翰聪明伶俐,但是由于当时的条件有限,只有他哥哥才有机会上大学。但老约翰也受过一定的教育,他在小镇的学校学会了读书、写字。长大后,他继承了家族的传统,仍然以劳动谋生,并且终生以劳动为荣。

相比他父亲的制作麦芽手艺,老约翰·亚当斯会得更多。他首先是个农民,要在他那不大的农场上种小麦、玉米、燕麦、大麦;同时他又是“皮匠”,做皮鞋和其他皮革制品。到老约翰出生时,布伦特里已经有大约两千人口。农家的房子都建在小镇教堂的周围,有些农舍簇在一起,有些则散落在旁边。小镇四周有许多小农场,农场的土质很差,地里净是石块,只有最勤劳的付出才能获得好收成。镇里的人家完全要自给自足,因此几乎每一家都要搞点副业才能度过严酷的冬天。因此,从三月中旬到初秋的农忙阶段,老约翰·亚当斯要在地里侍弄庄稼;农闲的时候他就做鞋,换取一些钱财,一条低矮的长凳便是他的工作台。

老约翰·亚当斯有一定的文化,这得益于家里丰富的藏书,虽然他平素沉默寡言,从不多言多语,可是人们都喜欢登门向他求教。他个子较矮(他儿子小约翰个子也不高),却筋骨强健,是个十足的男子汉。由于勤劳、博学和富有责任感,布伦特里镇上的人们都很喜欢他,他被选为巡警收税员、十户联保组组长、民兵中尉、还曾9次被选为小镇的管理委员会委员。最后,有着严格宗教传统的他当上教堂执事,在布道坛前占有一席之地。这时,应该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小小的顶峰了。

当然,老约翰·亚当斯对历史最大的贡献其实是生下了约翰·亚当斯,这一点,昆西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望其项背的。

虽然受到镇上居民的喜爱,但老约翰已经40多了,仍然是孤身一人,形单影只。当时很多人会仅仅因为活到40多岁而感到庆幸,可他还没成家,于是他决定必须结婚。老约翰·亚当斯从没有把自己看成是一位绅士,也从未自视为布伦特里的第一公民。确切讲,布伦特里第一公民的荣誉应当属于民兵上校乔舒亚·昆西。昆西是镇上玻璃作坊的业主,他当了40年的马萨诸塞众议院的议长。昆西被公认为小镇的领袖,在地方议会中作为布伦特里的代表。

1734年10月,43岁的老约翰·亚当斯执事终于结婚了。他在一年中的黄金时节娶了布鲁克莱思的苏珊娜·博伊尔斯顿。这位他小18岁的姑娘为人老练,家住波士顿附近的布鲁克莱恩,朋友们都叫她“萨拉”。苏珊娜家族的社会地位较高,是很有名望的行医世家。没有任何她的笔迹流传下来,无论是书信、还是有她签名的法律文书。人们也没有发现任何来自她家人的信件。但人们知道经常有人大声念信给她听,因此有理由相信苏珊娜·博伊尔斯顿·亚当斯大字不识。

这位可能一字不识的女子,却有着超出常人的美德和人格魅力。据约翰·亚当斯在其日后怀念母亲的文章里记载,她非常坚韧和自信,甚至比他的父亲还要坚强。应该说,约翰·亚当斯在这方面很像他的母亲。

一年后,也就是1735年秋天,这对新婚夫妻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据传记作者约翰·弗林写道:“老约翰某天早晨醒来时既紧张又兴奋。已经44岁的他终于马上要当父亲了。他心神不安地坐在长凳上干着手里的活计,这时苏珊娜在接生婆的帮助下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儿子—这个儿子也将名叫约翰。这一天是1735年10月19日,自从英格兰1752年采用格列高利历后,10月19日即10月30日。”

据传说,约翰与苏珊娜都意志刚强、性格执拗。在他们的共同生活中,夫妻俩始终不断地争吵,然而在儿子前途的问题上,他们的意见却完全—致。将来儿子要去哈佛读书。“执事”约翰为儿子设计的人生之路与他的妻子别无二致。正如佩奇·史密斯所说:“在后来的岁月里,他儿子曾推断道也许正是由于父母都有好强的性格才使得布伦特里的亚当斯家族走出了偏僻的乡间小镇,扬名天下。”

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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