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看法呢?我们不妨来模拟一下当晚的状况:贝利和阿诺·阿姆斯特朗在俱乐部大吵一架——这件事情,是我今天刚刚听说的——之后,你的侄女把他带到这里。而那时的小阿姆斯特朗因为妒火中烧,有些恼羞成怒,他从小路跟随他们两人也来到这里。也许,他敲响了桌球室一侧的厢房房门,你侄子就开门请他入内,谁知,就在这时,一个站在螺旋楼梯上的人开枪射杀了他。一看闯了大祸,你侄子和贝利迅速离开主屋,准备开着汽车离开。为了避免让人听到马达声,他们从地势低平的路上开出汽车。等到你听到声响下楼查看的时候,楼底下已经风平浪静了。”
“这与葛奇尔德的证词不符。”我反驳道。
他点燃一支烟后,缓缓地说:“瑞秋小姐,坦白地说,我并不相信葛奇尔德小姐的说辞,她这些证词是第二天早上才提出的,我宁愿相信她这番说辞是出于对爱人的袒护。”
“那今天晚上发生在洗衣间滑道里的事情,又该怎么解释?”
“我对整个案情的看法确实被这件事情扰乱了,现在,盖棺论定还为期尚早。我们可以先说说出现在玄关那边的人影。假如你透过窗户看到的那个人影是个女人,我们就需要从别的角度分析。也许,等到哈尔斯回来时,我们可以从他的说辞里找到新线索。也许,他误把小阿姆斯特朗当成盗贼,开枪杀死了他,因为一时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就逃走了。”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分析道:“无论情况是怎样的,我敢肯定,他离开屋子的时候,小阿姆斯特朗已经被杀死了。那晚,死者离开俱乐部的时候大约是十一点半,说是要在月光下面散步,俱乐部距离这座房子并不远,他一定在凌晨三点之前就来到这里了。”
我一言不发地靠在椅背上,满肚子疑问。事情太复杂了,这期间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里面都可能有大文章,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那个被困在洗衣间滑道里的人,真的是葛奇尔德吗?假如是那样,出现在小木屋车道附近的人又是谁呢?那个猪皮旅行袋又是谁的呢?
时值深夜,杰姆逊终于起身告辞了。我把他送到门口,我们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看了看下面的山谷。山谷中整齐地排列着一些旧式的房屋,房屋周围生长着茂密的树木,整幅图景看起来非常静谧。山谷那边的绿林俱乐部还是灯火闪耀,道路两旁错综排列的路灯还依稀可见,这时候,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俱乐部里的一些传言。
这家俱乐部是由城里的一群有钱人开的。这些人,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喝酒赌博上,偶尔打打高尔夫,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罢了。一年以前,有人曾在俱乐部里自杀。
不一会儿,杰姆逊从一条通往镇上的小路离开。我伫立在原地,四周一片静寂,只能听见从身后楼梯上传来的钟表滴答声,那声音单调地重复着,更显出深夜十一点的安静。之后,我发现一个人正从车道上朝主屋跑来。转眼之间,一个女人从大门外冲进来,她看到我像是看到了救星,连忙抓住我的手臂。我这才看清了她,居然是萝茜!她像是受了什么惊吓,情绪已经失去了控制,一只手里还抓着一个瓷盘和一只银匙,那是我的东西,不过,此时这些已经不是重点。
她的手牢牢地抓着盘子,还不时地回头张望。我引领她走进屋子,取走她手里的盘子。她顺势蹲在门边,全身不停地颤抖。
“发生了什么事?你不是和男友一起享受大餐去了吗?”我低头看着她,问道。
她的情绪依然很乱,根本说不出话来。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手中握着的汤匙,仿佛不认识那是什么物什。过了一会儿,她把目光停留在我身上。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把这些美好的东西送给他,应该高兴才对。不过,我建议你下一次拿法国瓷器,这种餐具不仅物美价廉,而且即便丢失,也很容易找到样式相同的代替品。”
“不,瑞秋小姐。我的男友根本不在这里,刚才有人在后面追我。”她总算缓过神来,跌坐在椅子里面。
“你跑向屋子时,他也想跟进来吗?”
听到这句问话,她号啕大哭起来。真受不了她那副歇斯底里的样子,我摇摇她的肩膀,严肃地说:“看你成什么样子了!怎么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赶快坐起来,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正准备从车道上回来——”她把身子坐直,抽着鼻子说。
“等等,”我插话进去,“你从头说起,从拿着盘子和银器离开屋子开始说。”一听到这个,她又紧张起来,我只好妥协了。“这样吧,你接着往下说,还从车道上走来说起。”
“当时,我提着一篮子银器和盘子往回走。为了避免把放在最上面的盘子打碎,我干脆把它拿在手里。路过那片小树林时,突然走出来一个男人,他伸开手臂将我的去路拦住,说道:‘小姑娘,别着急走。你的篮子里装有什么好东西,给我看看。’”
她说话的时候,有些激动,站起身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臂。
“当时就是这样的,瑞秋小姐。他还在念念有词,说什么就是你。我趁着他说话的时候,低头从他的臂弯里钻出去。他一把抓住篮子,我只好放下篮子,撒腿就跑。他就从后面追上来,直到看到一片树林子,他停下了脚步。我敢保证,那个人一定是杀人凶手!”
“真是天真!他要真是凶手老早就逃命去了,怎么会在案发地点附近一直逗留?”
可惜依她现在的样子,指定是问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她的全身还在发抖,像篮子掉在什么地方、里面究竟放置了什么、她外出的原因一类的问题,我只能暂时搁置一旁,甚至,我怀疑她根本听不进去我说的话。
“上楼休息吧。这件事情不要对别人提起,否则的话,所有打碎的盘子从你的薪水里扣。”
我目送她走上楼梯,听见她走进房间,锁上房门的声音,才在椅子上坐下来。这些瓷盘和银匙是我亲自去镇上挑选的,到时候,能完整带回家的,一定是少之又少。尽管我可以因为此事嘲笑萝茜,可是,从萝茜的口中再一次证明:车道上确实出现了一个身份不明的男子。
我突然想起了丽蒂,如果让她知道我们带来的瓷器被弄丢了,她一定当场抓狂。起初雇用萝茜的时候,她就极力反对。现在,她的预言得到了证实,她厌恶的人制造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她一准会在我耳边唠叨个没完。因此,让她发现散落在路上的瓷器碎片,绝对不亚于一场灾难。于是,我决定了一件事。打开房门闯进夜幕时,我有些后悔,可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前行。
之前我说过,我不是那种疑神疑鬼的人。一两分钟过后,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隐隐约约能够分辨出东西来。就在这时,我的宠物猫——布拉突然蹭到我的脚边,我的确被吓到了。
接着,我带着布拉,沿着车道走去。
我并没有在车道上发现瓷器碎片,不过,我在树丛里,看到了一只银匙。看来,萝茜没有说谎。我的内心一阵矛盾,我不确定这次深夜寻访是否正确,是否有些鲁莽。后来,我在不远处发现了一个闪光的东西,走进一看,原来是个茶杯的手柄。我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地上有一块V字形的盘子碎片。不过,最令人惊讶的还在后面——篮子好端端地被放在路边,里面还整齐地摆放着剩下的陶瓷片,一些小银器、汤匙和叉子之类的东西也全部放在里面。
看着这些东西,我一下子怔住了。萝茜的说辞得到了证实。可她预备把篮子往哪里提呢?假如萝茜在半路碰到的那个男人是贼,他把掉在路上的陶瓷碎片捡起,并放进抢到的篮子里又是何用意呢?
我越想越紧张,几乎快要崩溃了。这时候,一阵熟悉的汽车声传了过来。当车子接近我的时候,我发现那辆汽车是我的!
谢天谢地!是哈尔斯回来了!
在哈尔斯眼中,我当时的形象一定很诡异:午夜时分,为了防露水,我肩上披着一条胡乱抓起的丝质灰色长裙,一只手提着红绿相间的篮子,另一只手抱着一只黑猫。一看到哈尔斯,我感觉如释重负,喜不自胜,泪水止不住往下流。我连忙把脸埋在布拉身后,趁势擦去眼角的泪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