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48500000018

第18章 合同类——为你的生活保驾护航(3)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条件有约定和法律规定两种,解除的方式有双方协商解除和一方申请解除。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三)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本案中,承租人胡某、杨某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赌博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即使租赁期未满,出租人黄婆也有权解除合同。

18.没有授权签约,事后追认才有效

关键词

无权代理/追认权/催告权

基本案情

2001年5月,刘某向朋友王某借款五万元开办了一家影楼,但由于经营不善,影楼于2005年9月倒闭,尔后刘某就不知去向。王某得知后,找到刘某母亲讨要欠款,刘某的母亲以刘某的名义与王某达成了还款协议。2006年5月,王某以还款协议为据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归还欠款。刘某辩称,母亲未经授权在协议书上签字,该协议无效,请求法院驳回王某的起诉。

法院认为,刘某母亲未经刘某的授权即与王某签订协议,该协议事后未得到刘某的追认,因此,协议对刘某不发生约束力。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刘某母亲与刘某虽系母子关系,但刘某母亲在法律上并无为刘某代签协议的权利。刘某母亲以刘某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除非事后得到本人的追认,否则不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为保障交易安全,使无权代理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效力尽快得到确定,法律除赋予被代理人追认权外,还赋予相对人(例如本案中的王某)催告权。对此,《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9.民间无息借贷,可收逾期利息

关键词

无息借款/不按期偿还/逾期利息

基本案情

2000年3月,小张同事向小张借了2万元现金,并出具了借条,由于是同事,所以当时未言明利息。2002年4月,当小张向同事索要借款时,同事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小张准备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还款付息。请问,小张可否要求同事支付利息?

律师说法

公民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小张与同事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所以不能要求他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但是,小张同事不按期偿还借款,小张可以要求同事支付借款期限届满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

20.委托代理证券交易,风险双方共承担

关键词

委托代理证券交易/证券交易的收益/承诺

基本案情

2002年,小李找到了一家投资顾问公司,双方商议,投资顾问公司向小李提供准确及时有预见性的股票信息,小李必须严格按照投资顾问公司的指令操作。双方就此签订了协议,双方约定如果小李的年收益未达到投资额的20%,顾问公司将退还咨询费。小李依约缴纳了3000元咨询费,投资顾问公司也依约向其提供股票信息。一年下来,小李多次买进卖出股票,不但没有赢利,反而亏损了3万余元。小李找到投资顾问公司,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并返还咨询费。但咨询公司认为买股票有风险是必然的,且当时并未约定就损失赔偿,故拒绝支付小李损失。

律师说法

小李与投资顾问公司签订的协议,从协议的内容综合分析,该协议实质是委托代理证券交易的协议。投资顾问公司承诺年收益达不到投资额的20%,将退还咨询费,该承诺违反了法律、法规关于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交易的收益做出承诺的规定。尽管投资顾问公司不是证券公司,但其违反了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因而该协议无效。投资顾问公司以法律所不允许的方式指令客户买卖股票,对于客户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应负主要过错责任。投资顾问公司应退还小李的3000元咨询费并赔偿其相应损失。当然,小李作为一名股票投资人,轻信投资顾问公司的“顾问”,对股票的风险认识不足,操作上完全依靠投资顾问公司的“指令”,从而造成较大损失,小李自己也有一定过错,对其自己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21.限制员工维权,私自订议无效

关键词

申诉维权/合法权利

基本案情

罗某所在的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好几个月了,大家准备到劳动部门投诉。公司知道后,表示可以先补发一部分拖欠的工资,但前提是员工必须要与公司签订一份协议,要员工保证不采取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的方式索要工资。

罗某和几名急于拿到钱的员工不得已与公司签了协议,但余下的工资又久不见补发。那么,签订了协议的员工还能提起劳动仲裁吗?

律师说法

公民申诉维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公司不能以不补发工资、不打欠条相威胁,剥夺员工的合法申诉权。

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均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虽然罗某与公司签了协议,但仍然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诉。

22.约定管辖具有惟一性,两个或两个以上无效

关键词

法院管辖/唯一性

基本案情

某贸易公司与某超市签订供货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由贸易公司住所地法院或者超市住所地法院管辖。后双方因货款问题发生争议,贸易公司向自己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超市提出管辖异议,认为双方约定了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超市的异议申请。

法官析案

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中的一个管辖。这五个地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写出,一一对应。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协议无效,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就此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的,应予支持。

本案中,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贸易公司住所地法院或者超市住所地法院管辖,具有选择性,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所约定的法院之一提起诉讼,因此,该约定是有效的。但如果当事人约定为贸易公司住所地法院和超市住所地法院管辖,就应认定是约定了两个以上法院管辖,该约定就无效了。

律师提醒

三种含糊约定管辖说法有效。

实践中,不少当事人约定管辖的方式不像法律规定那么明确,而是十分含糊。上述案例中,由贸易公司住所地法院或者超市住所地法院管辖就易使人认为约定了两个以上的法院管辖,但因两个法院是“或”的关系,法院最终还是认定合同有效。

由于双方当事人谁先提起诉讼,谁就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应属约定明确,实践中一般也认定有效。而合同当事人在签订的合同中会写明甲方和乙方,且双方会在各方处写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并在落款处加盖公章。因此,约定甲方或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也应属约定明确。当事人对这两种约定方法提出管辖异议的,法院会裁定驳回。

23.捐款后自身难保,先保“自身”

关键词

权利转移之前/经济状况显着恶化/撤销赠与

烦心事

在上海工作的张先生,2002年,他向希望工程组委会许诺捐资助学,答应每年捐献2000元支持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重返校园。2004年年初,张先生突患重症,不但花光家里的全部积蓄,还债台高筑。张先生此时左右为难:捐款吧,家里确实没钱;不捐吧,又觉得良心上过不去,而且又听说这种捐赠不能取消,如果取消还有可能吃官司。张先生真是左右为难。

律师支招

捐赠的实质是将自己的财物赠与他人,赠与人与受赠人是一种赠与合同关系。按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这里的赠与,包括救灾、扶贫、助残、救困等公益事业所有的赠与行为在内。张先生现在面临巨大的经济困难,如果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将会使自己的生活陷入更为艰难的境地,按照法律规定,他可以不再继续履行捐款义务。

24.好心干坏事,出事责任照负不误

关键词

赠与财产/瑕疵/说明

基本案情

洪亮(化名)一家外出做生意赚到了钱,全家决定搬到城里住。临走前洪亮把自己的拖拉机送给了邻居马小波(化名)。马小波第二天兴致勃勃地开着拖拉机准备耕地,没想到拖拉机刹车失灵,在路上与一辆吉普车相撞,马小波为此赔偿对方车主2万余元。把拖拉机拉到修理厂检查时,修理人员告诉马小波,这台拖拉机以前他们修过,当时缺刹车件,所以洪亮没有修好就开回家去了,由于洪亮没有说明拖拉机的严重缺陷,所以导致这一场车祸。马小波遂要求洪亮赔偿损失,洪亮大怒,辩称赠与拖拉机已属美意,因拖拉机质量问题而导致车祸非己所愿,故不同意赔偿。马小波无奈,一纸诉状把洪亮告上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当地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洪亮赔偿马小波25100元损失。

法官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洪亮赠送拖拉机时未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从而导致马小波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应向受赠人说明,如果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无瑕疵,那么一旦因此而导致受赠人财产受损,赠与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25.航班延误有因,其他乘客难获赔

关键词

航班延误/乘客无权/恐高症患者/合同关系

基本案情

据报道,一名旅客因为患严重的恐高症,在飞机起飞前带着哭腔说他实在不敢乘机了,一定要下飞机。最终这名旅客在同伴的陪同下下了飞机。

航空公司出于安全的考虑重新安检,航班被迫延误了45分钟。

乘务长事后表示,这名男子的状况本来就是不适合乘机的,他自己也不愿意来乘机,但两名同伴热心过度,非要拉他过来“练胆”,结果“练胆”不成,反而使他恐高症加重,以致到了情绪失控的地步。

那么,若有乘客因航班延误耽误了重要事情,从而带来一些损失,可否向航空公司或这名乘客提起索赔呢?

律师说法

因航班延误耽误了重要事情的乘客无权向恐高症患者索赔,因为他们与恐高症患者没有合同关系,恐高症患者没有直接侵犯他们的利益。乘客想索赔的话只能向航空公司主张,但是不一定能够获得赔偿或者胜诉。

这是因为,首先,航空公司为了公共安全重新进行安检无可厚非,即使存在过错,过错也较小。

其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航空公司在出售机票给顾客时,不会预见到航班延误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航空公司违约,也不予赔偿。

那么,航空公司能否向恐高症患者提起索赔呢?因为恐高症患者不是存心闹事,而确实是由于身体原因无法乘机,航班延误的原因是航空公司重新安检,而事实证明这位乘客并未将危险物品遗留在飞机上,所以恐高症患者没有过错,航空公司不能向他索赔。

26.订立合同受欺诈,受损方可自主选择

关键词

违背真实意思/变更合同

基本案情

河北省A水产供销公司向浙江省B冷冻厂购进了一批冻虾,并签订了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冻虾规格为特级,价格为每公斤9元。货到后,A公司未认真检查,即投放市场。不料几天后,客户纷纷向A公司要求退货。这时A公司才发现购进的每箱冻虾中,除表面一层是特级以外,里面全是小虾。A公司遂以B公司欺诈为由,要求法院变更合同,降低价格。A公司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然而现实中,经常会发生合同的当事人实际并不想解除合同的情况。受欺诈一方当事人自然不甘心被骗,但也不愿合同被宣布为无效以致丧失部分商业利润。比较之下,有些受害当事人更愿意依法变更合同,以求公平。新的《合同法》顺应了这一趋势,赋予了受欺诈一方当事人更大的选择余地。

同类推荐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法律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深莫测,也并不是司法机关或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贴近大众生活的“日常必需品”。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解最晦涩的法律条款,是本书的最大特点。拥有它,读懂它,你的合法权益将不再受到侵害,成功维权不再是梦。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本书克服了法律普及读物重说法、轻案例的弊端,在内容的编排上,从多角度分析具体情况,使面临麻烦的你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短时间内成为运用法律成功维权的高手。书中专业的法律评析,能让人们轻松地找到法律依据,以最便捷、最科学的方式运用法律。
  •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民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有哪些途径?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精神病人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父债子还”这句话对吗?借钱不还怎么办?由赌博引起的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吗?纳税是怎么回事?农民要交哪些税?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欠的债我要还吗?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 本书为“金阳光新农村丛书”之一,分为基本权利、守望家园、外出务工三篇,对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进行了全面解答。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 法伴人生

    法伴人生

    本书结合相应的法律条令,用案例分析作具体的讲解分析,并展示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
热门推荐
  • 贪财媒婆不良王

    贪财媒婆不良王

    推荐七月新文:《极品老公甩不掉》简介:‘挽红丝’是风靡全亚洲最大的婚姻介绍公司,其年轻漂亮的女总裁的名字——吴妖娴(我要钱)!天底下,没有她撮合不成的姻缘,只要你有——钱吴妖娴语录:“别跟我谈兴趣,跟我谈钱!”“体重二百五?没关系,只要你有钱,照样抱得美人归!”“长得丑?没关系,只要你有钱,帅哥照样会爱上你!”“想娶我?可以,只要你有钱,确定要可以压死我!”“没钱?赶快赚去啊!”也许是钱赚多了,她吴妖娴竟被人给挟持了?还是一位道士大哥!不要钱?只要人?“这位道士大哥,我包包里面的钱绝对可以买到好多个我哦!”吴妖娴晃了晃手里的名牌包包,笑眯眯的说道!不想,那挟持她的道士竟不拿她的包包,而直接把她推进一道奇怪的门!“有人在等你!”挟持大哥的声音从门外上飘忽下来!“喂!!!没钱我不去啊!”吴妖娴的哀嚎的声音响遍天际!★★★★★★★★★★★★★★★★★她吴妖娴奉承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可却有人恨不得她死翘翘?封麻袋扔狼谷?丫的,你踩到本小姐的底线了!当她是柔弱媒婆一枚吗?哼哼,你死定了!★★★★★★★★★★★★★★★★★◆朝夕言——‘焰星王朝’三大美男之一:漂亮桃花眼,俊美的脸蛋,见到美女就放电!“一辈子只娶一个女人?那还不如一辈子光棍!”◆倾竹——‘焰星王朝’三大美男之一:眉清目秀,一袭白衣飘逸,见到竹子就呆着不走!“要想雕刻出最精美的竹簪,双手修长纤细最重要!娴儿,你就不行了,太粗!”◆焰棠——‘焰星王朝’三大美男之一:帅气强势,玩弄人为乐!“这二皇妃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咳,娴儿如果要的话,本皇子可以考虑留着!”◆宿晏——武林盟主:冷俊男子,外冷内热,武痴一枚!“这女侠可不是每个女人都行,娴儿还是当媒婆来得好多了!”.............男配很多的说!情景一:某矮子皇子哭丧着一张胖脸:“小娴,人家嫌我又矮又胖!”翘着短腿数钱的某妖:“哎~~那就没办法了!我也无能为力啊!”某矮子皇子眼睛眯起一条线:“十万两黄金是定金,成了再加十万!”睁大眼睛直流口水的某妖:“皇子慷慨多金,三天,皇子就去娶美娇娘!”情景二:某一脸邪魅的王子殿下:“妖,只要你撮合这段姻缘,本王就封你个‘天下第一媒’,怎样?”眉开眼笑的某妖:“亲爱的王子殿下,您看上哪家大家闺秀啦!”渐渐逼近某妖的某王子殿下笑得得意:“吴妖娴,成吗?”
  • 当朝第一恶妻

    当朝第一恶妻

    夫君喂!半夜洗好黄瓜,既不乏口腹蜜剑的本事,你别用抽筋式的目光看臣妻,也不乏十步杀一人的气势,夫君呀,欢迎亲们跳坑。”郡王:“别罗嗦了,溺水重生,本郡王现在要逼宫。皇后:“你们继续,本宫只是来围观的。我骄傲!”《你丫抢婚有完没完》,夫君呀,今晚洗好了身子,一对一,这样的恶女人怎能当你的妻?”皇上:“皇后,一对一,朕被抛弃了。”严望:“有此恶妻,楠竹性子诡异,肩头落着吃肉的八哥,随心所欲,你那阎王夫君朕也怕,女主性子清冷,严大人移情别恋了,宝宝可爱!公主:“严哥哥,楠竹顶天立地,侠盗李七七变成了官家千金李七七。抱着比老虎凶残的猫,男女身心干净!柳絮繁体出版文:《钦差相公仵作妻》精彩悬疑文!推荐柳絮经典完结文东唐皇朝三部曲:柳絮另外完结一对一文:收受贿赂,欺男霸女有木有?《半路杀出个庶女来》楠竹有双重性格。”七七:“皇上喲,绝对独一无二的楠竹,臣妻也只是个传说。皇上:“严夫人哟,大宠女主,要申请政治避难!”七七:“呜呜,错过会后悔哦!七七:“呜呜,全文无小三,你没事太好了,更有精彩案情等待,你很失望。有仇不报非女子!她邪恶,腹黑闷骚,以恶制恶玩的爽歪歪!《特警傻后要休夫》女主反出皇宫,将仇人夫君的行踪泄露出去差点要了他的命?皇上吆!假装勾引扑到有木有?她一个人祸害太无聊,女扮男装,祸害他全家,破案寻找真爱的故事贵妃:“本宫要李七七的命。”众人:“想找死的滚一边去死。”《别惹楚家大小姐》女强宠文!《法医嫡女御夫记》,谁惹她,种田宠文,戳戳屁股有木有?《毒吻》现代都市警花宠文!,为你清洗伤口的一大桶盐水为妻早就烧好了。”仇人锦衣卫头子上门来逼婚。”本文一对一,她骄傲!半夜三更婆家扮个鬼,女主睿智机变,放猫放八哥!嫁给仇人祸害死他,男强女强,祸害死他的奸夫兼靠山皇上同志!贤妻良母那一套丢进茅厕,对手戏多,吓死人不偿命。”《娘子,我们夫妻俩何时竟然如此相惜相知了。严望:“看到为夫还没死。”啥,一对一,大家一起来祸害才够爽!严望:“回府,到我怀中来》种田宠文,我们洞房”
  • 独宠迷糊小丫头:误陷花心恶男

    独宠迷糊小丫头:误陷花心恶男

    杀手世家的独生女终于可以分派任务了,可是第一次任务就是要暗杀一家跨国集团的总裁,听说这个总裁在亚洲有很神秘的背景。不过没关系,她喜欢挑战最强的!第一次去任务就失败,她被他啃得满身都是吻痕。再次在故障的电梯里,他双臂将她挡在身前。然后,他像猎人一样守候着她的光临,识穿了她的身份,并要胁她做他的女人。结果,她任务完成不了,拍拍屁股想一走了之。他拦在她面前,露出邪魅的笑,“等等,谁说你可以走了?……”
  • 趣味哲学

    趣味哲学

    本书旨在通过对大量精彩有趣的经济学事件的分析来达到实用为本的目的,让你在精彩有趣的经济学事件中轻松掌握经济学知识,参透理财技巧,明晰赚钱和成功法则。
  • 美人煞,暴君诛心

    美人煞,暴君诛心

    她新婚之日,他破了她的城,杀她父兄悬于城墙之上!夫君更将她双眸弄瞎推到他身边!他寿辰之日,她为报国恨家仇,谋算他血洗后宫、弑母杀弟、令他青丝瞬成白发!他曾因她一句话,活埋数万人,尸体填满路中沟壑。他曾因她一蹙眉,悬千人之首于城门,造就一座血城。他曾为博她一笑,用血筑高台,造酒池肉林,斛珠铺红妆,烽火戏诸侯!他曾说,“阿瑾,你看不见,我就是你的眼睛,高山流水,天涯海角,你想去哪里,我带你去哪里,不死不离不弃。”可如今,他在阴暗地牢中,纠缠于她。“阿瑾,你以为你这样就算报了仇?就可以回到他身边做他的皇后?!”
  • 繁华彼年,此爱成殇

    繁华彼年,此爱成殇

    她是额间生有六瓣桃花的温婉女子,生来是公主的身份,却是复仇者的命运。因为遇见他,从娇宠的公主变为亡国者,一路的颠沛流离,葬身浮华。面对六哥的死去,爱人的背叛,她决然离去:“我是流离的命,注定一世飘摇,不得停歇。”
  • 让钱流进你的口袋

    让钱流进你的口袋

    瑞奇曼,经济学硕士。常审视自己的经营理念并以“投资之神”巴菲特和“管理大师”大前研一为师,反复思考后发现,成为富人,不能只靠钱滚钱,更重要的是观念的转变。他的座右铭是:“好的观念能让你以小搏大,不好的观念则会让你因小失大。”
  • 小军迷对你说:军用飞机的魅力

    小军迷对你说:军用飞机的魅力

    从飞机的诞生和发展历程讲起,《小军迷对你说:军用飞机的魅力》涵盖了对经典飞机的展示,一代机到四代机发展的精彩瞬间和经典产品的纤细介绍,甚至一些慨念飞机也有所涉及,可以说全书是小军迷了解飞机,领会军用飞机魅力的最佳读物,希望小军迷们认真阅读吧!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quot;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绝武帝尊

    绝武帝尊

    【玄幻爽文,强力推荐】天境十大封尊杀手之一,绝世杀神顾风意外身陨,转生在凡境一个边陲小城的少年身上,掀起了一场惊动万古的波澜!天才?妖孽?不过一群土鸡瓦狗,三更索你项上头,阎王也不敢留你到五更后!武之极境,逆乱时空,天地不朽,吾为帝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