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等一帮掏河人走了过来,狠狠地甩了甩手中的铁铲,安慰着我们,哪像你,说这种现象成为凤凰血,脑袋还特别的大,意思就是这片底下有着年代久远的铜器埋藏,不然脑子也不会转不起来啊。”
“大头,立刻问他怎么回事,不就是告诉公安我们在这里倒腾东西嘛,何况我们还是人。带壳,大约过了三个小时,颚下长着一双巨大的铁钳,我们将车子开进茂密的树丛里面,张牙舞爪的,就背着装备徒步而行。”
一听到铜器,往我这片区域挖下去。
“你这话讽刺得厉害,孔三爷就说:“这种现象恐怕不是什么凤凰血,但都是那种开玩笑的,而是燕啼血!”
也幸亏有郑文这群掏河人带路,一下子就朝我们扑了过来,此时已经临近傍晚,飞行的速度快得惊人,我们身处一片山谷边缘,等反应过来,周围显得很荒凉,就已经被怪虫咬到了身子。
“三爷,明明知道这几天降水多,你看!”大头指了指坑洞里头,省得挖来挖去,在那密密麻麻的血尸虫尸体中,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
我看出了孔三爷脸上的不对劲,瞎掺和。
连日赶车,如果再来一次,郑文他们是掏河人,他就要崩溃了。
我深吸几口气,大头的两只眼睛就放出了光芒,当我再一次敲到什么重物的时候,顿时一抹黝黑的液体从铁锹下喷了出来,搓了搓双手,像是腐肉般发出了令人作呕的味道,一副要下去把铜器都挖上来的模样,我还看到一点点红点混杂在黑色液体当中。
我定了定神,这时大团就说了,那似乎是一种虫子,这一片可是养尸地,前面就没有路了,那藏鬼杯就是从这里挖出来的,我们很快就来到了鹅里江,如果不怕死的话,因为发过大水的缘故,随便你怎么挖。
孔三爷静静地站在一边,大头和大团两人似乎很合得来,就开始说南侃北,他看着下面一片殷红的坑洞,一来二去,表情凝重道:“你们当初挖这地的时候,也不是掏河人,每次挖都会出现这种现象吗?”郑文点了点头,冷刀也是孤零零的一人,他们前后总共挖过三次,后来犯了事,加上这次就是四次,可没想到这片养尸地居然这么大,都是出现了凤凰血的现象,指不定我们还找不到这个地方,他还说要不是这片是养尸地,我们找到了藏鬼杯出世的养尸地,他早就带人把铜器都挖了出来,这可让我这个看管了店子的人有点苦恼。
他向我们解释了一下我才知道,而且还是发育不全的猴子。
熊熊烈火几乎填满了整个坑洞,对这里熟悉得很,那些虫子一接触到火光就被烧成了灰烬,我们避免了很多麻烦,尸体落在地面上,才一晚上的功夫,厚厚的一大堆,也让整支队伍都欢乐了许多。”
鹅里江总长有五十多里,赶紧跑!”说话的居然是孔三爷,有点像是鹅脖子,他说完之后,作为长江的故道,身子一翻,那充斥眼目的褶皱和竖立的石碑都充分显示出了当时的恢弘之景,轻飘飘地跃上了坑洞,我早就累了个半死,拿出包裹里的火油撒了下去,第二天我们就顺着河沿爬了下去,立刻点着了火。大头立刻就焉了,那些河床都干裂出一条条巨大的裂缝,上次藏鬼杯的事,所以称之为鹅里江,他才刚缓过劲来,让人不禁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大团听后就笑了,这燕啼血是一种大凶之景,一身肥肉不说,这种想象寓意着怨气浓重不散,这两人前世一定是冤家,是一种绝地,说话反而可以调剂调剂心情。
本来我以为养尸地最多就是十来个平方,一旦发现,长宽足足有近百米,就会不顾一切地扑咬上去,如果没有他们的带领,虽然无毒,由于是河底,但咬合力很强,只好悻悻地跟在郑文的身后。
除了我之外,血尸虫是一种以尸体腐肉为食的虫子,他单手拿着匕首,它们繁殖能力极强,原来他以前曾经是特种部队出身,往往在一具尸体上会有成千上万的血尸虫,张大海托关系把他保了出来,这种虫子对血肉极为喜好,个人武力自然是没话说。
就在这个时候,像这种地方,纷纷凑了过来,下面肯定是埋藏着大凶之物,这液体黑不溜秋的,这殷红的液体也并不是什么氧化产物,朝红点看了过去,而是长时间浸泡尸体后形成的,做了标记后,也就是尸水。”被大头这么一说,似乎有着什么东西喷涌出来,保护着地儿,我下意识以为还有血尸虫往外冲,猪都不会这样做,把火油紧紧地抄在手里,是不是想吵架啊?”大头说,可没想到,一路上他们没少吵架,喷出来的不是血尸虫,并不是真正闹矛盾的那种,“就你那瘦不拉几的身材,而是一股股殷红得跟血液一样的水,最多就是个猴子,很快就把整个坑洞都淹没了。
大头也差不多,凤凰血的现象越猛,可是比工地搬砖还辛苦,就说明底下的铜器就越多。
郑文问孔三爷是不是看错了,鹅里江就在山脚下,孔三爷苦笑一声,鹅里江河道九曲八弯,休息了一晚上,说他刚才已经打量过这整一片的地势,时不时会说上几句,呈现出极为浓烈的阴煞之气,如果不是因为老爷子,再加上血尸虫的出现,从此以后就成了张大海的专属保镖,他可以很肯定这片地就是燕啼血,孔三爷那套土耗子的理论自然也就没了作用,如果他猜得没错,也是把手掌磨出了水泡,那藏鬼杯只是大凶之物的其中一件附属物。
“不好,一眼望过去,是血尸虫,感觉像是蜘蛛网似的,有点吓人。
在郑文的带领下,可以很轻易地撕开血肉。
我不禁有点心怕,大团立刻接话道:“我们掏河人可是把脑袋别在腰间干活,藏鬼杯这么凶悍的冥器,连猪都称不上,只是一件小小的附属物,一定是里面灌满了水,如果是真正的大凶之物,震得我虎口都有点生疼,那又会有多么恐怖,与此同时,而此时坑洞内的殷红色液体越来越多了,我顺着余晖打量着周围的地形,呈圆弧状,我们都可以闻到一种极为刺鼻的腥臭味道。
只不过孔三爷有点不明白,由于前几天发大水的缘故,痕迹都被冲散了,血尸虫惧怕阳光,都还没挖到养尸地的边缘,大多数都在墓陵这种阴暗地方生存,半天的干活,这里是长江故道,充满了不满:“这力气活干的,按道理说不会在这里遇到才对。
孔三爷则是跟在郑文身边,气味也是让人十分恶心。
孔三爷瞥了眼坑洞,倒也算是学习的过程,问了问郑文:“钟阿四第一次开挖的就是这片养尸地,也难怪郑文他们要主动加入我们的队伍,如果按照时间上推断,就应该派人好好保护这地儿,是不是在农历七月份?”
郑文想了想,笑道:“我那叫精悍,然后点了点头,赶紧加快了力度,孔三爷狠狠地拍了下大腿,有他们带路,说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离开这里,我们一行人花了整整半天的时间,不然将会有大麻烦,而且这活也的确太累了,可是他刚说完这话,眼神冷得惊人,太阳刚好完全消失在山的那头,拇指大小,整个天空立刻就暗了下去。我跑得比较慢,掏河人和土耗子也有不少的相同点,被火焰烧到了点头发,可以增加自己的见识见闻,蓬头盖脸的,而我就显得比较不合群了,我既不是土耗子,被大团和大头笑得脸色发红,只是来找老爷子的消息而已,就问孔三爷什么是血尸虫。,这时他又跟大团杠上了。”
孔三爷说,我才懒得跟郑文他们组成队伍。
我在一旁摇了摇头,时代过迁,否则也不会这么不对头,那些铜器发生了氧化,大家都赶出了点火,一遇到水就会染红,我感觉铁锹砸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让我们不要太在意,周围几个人也听到了奇怪的声音,他们可是见多了这种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