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真的呀?”我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很感兴趣地问她:“那后来呢?你抱去娘家养了吗?”
“娘家?不,我没有娘家,打小就跟了我们家老白。”她饮下一口辣喉的烧酒,像是要刻意麻痹自己每一寸的神经,好忘掉一些想忘却一直忘不了的记忆。我捧起酒壶,发现酒有些凉了,火盆里的火还没有熄,我把一整个酒坛全架了上去。坛子里的气泡又开始翻滚,像是挥之不去的忧伤,反反复复。
“那孩子后来去哪儿了,”我看着她,紧张地揣测道:“一直没见过她,难道是丢了?”
“不是丢了,是没后来了,她……,她死了。”她悲伤地这么说着,眼里更大的悲伤像乍起的夜,把原本湛蓝的天染得繁星点点。
“死了,怎么会?”我愕然,手里的杯子滑了下去,摔出一地心碎。白大娘像一个拾荒者,把碎了的心一片一片拾起,捧满了一手的支离破碎。
“是死了,”她悲痛地告诉我:“就因为是女娃,被她爸狠狠一摔,就给活活摔死了。”火里的酒在这时候烧开了,白白的雾气漫上她的眼,我看到大朵大朵的泪花儿挤挤挨挨地开满了天。
“太过分了!”我猛地一拍桌子,气愤地说:“杀人偿命!杀亲女儿的老爸更是禽兽不如!去告他!”
“我不会去的,”她哭着告诉我:“丈夫就是天,我怎么能亲手毁了自己的天呢?”
“迂腐!”我纠正她:“你那是封建的服从主义思想,早在民国,妇女民权主义意识就已经崛起了,你应该清醒,应该反抗!应该去争夺属于你当家做主的发言权,而不应该甘于做封建社会欺压下的祭品,活得唯唯诺诺!”
“可我本来就是从封建里活过来的人,如果一切都变了,那我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
“活着是为了更好的活着,而不是为了能活在过去而活着,复辟封建那是袁世凯那样的阴谋家才想的事儿,咱一个平头小老百姓,怎么承受得了这么大的老谋深算呢?”
“正因为是小老百姓,才应该顺应天命,好好对待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啊!”
“那不是命中注定,是命运弄人,你是童养媳根本就没爱过,怎么能够顺应你所谓的那个命中注定呢?”
“你怎么知道我没爱过!”她终于憋屈地吼出了声,吼得歇斯底里。风咆哮地呼过了耳畔,我好像听到了酒坛破裂的声音,那是再难压抑的悲伤,终将分崩离析。
良久,她抬起了她哭得老泪纵横的双眼,把一切的悲伤,都向着快要坍塌的房檐哭诉——
“我爱他,我爱得就是他。哪怕我不是他的童养媳,我也爱他。哪怕他爱的人不是我,我也爱他。我相信,他总有一天会爱上我,可能早一些,也可能晚一些,他终将爱我,终将。等待,无非就是头顶上巴掌大的花白而已,哪怕十年,二十年,我都肯等,我极愿意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换他和我共同生活的一天,一小时,一分钟,甚至一秒钟。能执子携手就很幸福的了,哪怕他给我的是打骂,是侮辱,是责备,我也会幸福,因为他幸福,就是我幸福,这是比多活一百年的幸福,更大的幸福,寸金,没什么幸福,是比爱上一个人更幸福的了,你知道吗?”
‘没什么幸福,是比爱上一个人更幸福的了’,我记下了这句话。
白大娘像一本简单却又复杂的书,在她的身上,我读懂了什么是爱——爱,是义无反顾。爱,是付出,是不图回报。爱,是希望对方幸福。爱,是无关于时间,无关于年龄的情歌,它可以唱给任何人听,可以传诵于车水马龙的街头,也可以梵唱在孤孤零零的坟冢。爱,是不落的星辰,亮在昨天,也亮在今天,只要肯爱,那么明天,就不会天黑。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段拥有年轻气息的时光。
——摘自竺寸金的心情随笔《被风遗忘的时光》
约莫二更天的样子,本该打烊的白记还在开着张。
门前的大红灯笼还在张扬地亮着,白大娘在前厅收拾,我拿着抹布,辗转到后厨洗刷刷。热烧杯浸到水里,冰冰凉,我依稀想起了一首很人来疯的歌儿,也叫嘻唰唰。
完整的旋律我记不大清了,但断断续续的歌词儿大致是这样子的:嘻唰唰嘻唰唰嘻唰唰咕咕嘻唰唰嘻唰唰嘻唰唰咕咕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你我好像红星谈恋爱每天都是闪嘻唰唰嘻唰唰嘻唰唰咕咕嘻唰唰嘻唰唰嘻唰唰咕咕……
零碎的哼唱像断了的带子,反反复复就那么几句。我的脑子好像进水了,坏了的零件有了锈蚀,然后大部分的记忆都被湿哒哒的抹布抹去,继而变得模模糊糊。
我的感情,其实也是这么模糊的,像忽然间抹了大把的浆糊,时常被我处理得一塌糊涂。在这剪不断,理还乱的羁绊中,阿妈像窗花儿,我极力把她粘在心灵最干净的位置,可总有些不安分的风,非要把她吹偏。我躲躲藏藏,她却总像我脚下延伸的影子,阴魂不散。而窦泌,我希望她是我手中唯美的皮影,可是总有那么些意外,会把一幕一幕的戏剧掀翻,搞得我手足无措,她摇摆不定,最终这出唱不下去的闹剧——垮了,崩了,始料未及地没了结局。
相比之下,白大娘就活得透明得多,她好比是一个定了刻度的钟,为着过不去的缅怀而敲响,一下一下的声浪,好像很揪心,好像没有时差,好像是跌宕的沉浮,带着旧得快要腐败的气息,把人淹得窒息。
就在方才,我和她聊了很多,这整整一个小时,我好像是借来的,可又好像没有借到似的。时光在前进,而她却止步不前。在光阴巨大的投影中,她成为了暗影中一片小小的缩影,一小,再小,直到连显微镜都不能洞悉她的存在。可要是穿梭到过去,她就是一个巨人,熟知关乎于陈旧的一切,好比哥特尖尖的建筑,活得有棱有角。
人,总得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又总得在这对的时间,和对的地点,跟你遇对了的人相知,相认,相许,直至相濡以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