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父母劳作,最好从小就养成习惯。因为年龄幼小,可以服小劳;年龄较大,就能够服较大的劳。子女不论年龄大小,都有为父母服劳的机会。幼年的子女可以帮助父母做一些轻松的事情,譬如父母回家,替父母拿出换穿的便鞋或拖鞋,再把外出穿的鞋子收起来;父母读报完毕或者阅读告一段落,把报纸、书刊、杂志放到固定的位置。少年的子女可以帮助父母做一些比较繁重的事情,譬如父母在洗擦桌椅时,可以帮忙分擦一部分或全部;每天利用一点时间扫地或擦拭门窗;有客人按门铃,前去应门。青年与成年的子女,服劳的机会更多,不论轻松或繁重的事情,只要能力许可,都应当分劳或代劳。
笔者在学期间,负责抄写先父的文稿,结果获得很大的好处。每次搬家,由于笔者在兄弟姐妹之中排行老大,所以装箱、捆扎、督运的经验十分丰富,迄今仍了如指掌。母亲常把采购的任务委派给笔者,因而在这方面也得益匪浅。
陈大齐教授研究得非常深入,指出能力是服劳的唯一限制。子女在分劳或代劳的时候,必须衡量自己的能力。凡是能力所及的,都应该服劳;能力所不及的,则不能承担。因为能力不及而贸然服劳,会把事情弄糟,害得父母反而需付出更大的精力以求善后。劳力方面的部分,一般要看所需要技巧的程度来决定能否服劳;劳心的事情,则要征得父母的同意,认为可行的部分,才可以代劳。
西方社会,兄姐为弟妹服务,譬如补习功课、教导技艺,父母也要付给报酬。中国社会,为弟妹补习功课或教导技艺,正可以减轻父母的辛劳,也是为父母服劳的一种方式,当然不能够向父母领取报酬,免得不像一家人。
美国人向来重视物质生活,电视机一打开,一片钱、钱、钱的声音,子女分担家事,也需要代价。譬如帮助父亲整理庭园草坪,要价美金八元;代替母亲洗衣洗碗,索价美金三元。一家人讨价还价,有如商场交易那般,且丝毫不逊色。现代中国人,竟也急起直追,在这方面迎头赶上。子女服劳有一定的价码,学习成果也按照成绩高低领取赏钱。邱连煌教授特别指出:这种不适当的奖赏,很容易摧残子女的内在动机,把原本喜欢的工作,变成以获得奖赏或报酬为最终目的。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对子女有害无益。
人类的动机,大体可以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两大类。譬如子女用功读书,为的是赢得父母的欢心、老师的称赞、同学的羡慕,或者可以获得奖章、奖品、奖状、奖金,这些显然是外在的动机。因为子女之所以用功读书,主要是为了他人,并不在于自己,于是学习本身不是目的,已经被当成手段。相反,子女终日手不释卷,只是喜欢读书,本来就把读书当做一件乐事。不管父母高不高兴,老师称不称赞,考试成绩如何,有没有奖品或奖金,都照样一有时间便读书。这样的动机,显然是内在的,为了自己,并不在乎别人。学习本身即是目的,并不是当做手段来争取学习以外的那些目标。对这样的子女,父母最好不要拿金钱来扼杀他们的求知欲。若是子女读书的外在动机淹没了内在动机,子女把注意力转移到他人的反应或物质的奖赏上,很可能就降低了读书的乐趣。
邱教授进一步分析,不当的奖赏如果过度使用,很可能导致下述四大。
第一,为了获得奖赏,孩子不得不尽力而为,心里却怀有被人操弄的困惑,难免产生怨愤,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学习情绪。久而久之,视求学如。
第二,孩子被父母或老师奖赏惯了,可能会养成过分依赖的心理。将来进入社会,没有人为他们的行为表现打分数,不会有老师时常在身边督促、叮咛和给予奖品或奖金,更不会有人像父母那样能够提供讨价还价的机会。这时子女若是因此而停止学习,岂不是愈活愈退步了吗?
第三,孩子只是为了外在动机而学习,不免把学习行为当做谋“赏”的工具。一旦考试完毕,目标达成,而所期待的奖赏也已经到手,学习行为就会随即终止。若非必要,难得自动去翻动书本,以致所学很快就归还给老师,愈来愈让人觉得其一无所知。常见许多学生毕业之后,从此不再读书,就算参加学习,也是专听笑话,否则便打瞌睡。就是因为内在动机已经完全消失,完全丧失兴趣。
第四,孩子本来对数学、物理、化学、机械、音乐或绘画等其中的一样或几样具有浓厚的兴趣,完全是出于内在动机的推动。经过父母或老师甚至双方面不约而同持续给以物质奖赏,很可能不久之后,兴趣就转移了,从行为过程转到奖赏上面,内在动机逐渐减弱,而外在动机则不断增强,以前的为学习而学习改变成为奖赏而学习。从心理发展来看,这简直等于开倒车。
子女最好不要看到其他孩子获得奖赏,便要求自己的父母也比照办理。聪明的子女会把父母的奖赏当做一份惊喜,促使自己增强兴趣,而不是期待父母的奖赏,徒然使自己的兴趣转移,结果害了自己。
心理学家大多建议父母和老师多用口头称赞。因为这种荣誉的激励会冲击子女的内心,无形中更能提高原来的内在动机。至于金钱或物质奖赏,只能用做他律的辅助,务须逐步推向子女自律,其要领如下:
第一,对某些事物或技能的学习,如果孩子无精打采,不自动学习,这时不妨借重奖赏,以加其动机。孩子本来对这些事不具任何内在动机,所以不必担心会受到扭曲。但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过是一时的权宜之计,等到孩子发生兴趣之后,就不必再给奖赏了。
第二,对某些复杂或艰深的活动,孩子尚未具备应有的基本能力,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就更谈不上从中获得内心的满足。在这种时候实施奖赏,先诱导孩子学习那些基本能力,等到基本能力巩固以后,原先复杂的事物看起来也不复杂了,原先艰深的活动看起来也不艰深了,做起来得心应手,相当轻松愉快,内在的动机也随之增强了。
第三,给予实质的奖赏,最好赋予荣誉的象征。等到事情完成,或者活动告一段落,才突然给予奖赏。这种意外的惊喜,不致破坏内在的动机。当然,若能加上这样的意义:经过严格的评鉴,表现特殊;希望能够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那就更加圆满,效果也会更为良好。
子女尽量自食其力、乐于服劳,而且不盲目期待父母的物质奖赏,这对于父母的健康与安宁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使父母减少烦恼,一方面也使父母增加欢乐。父母心情愉快,身体自然健康。父母长寿,是子女的福气;父母健康安宁,则是子女孝顺的良好结果。
孔子说:子女关注父母的健康,是孝道的表现。对于父母的年龄,做子女的应该时刻放在心上。子女固然希望父母长寿,却也应该顾虑父母的年龄逐渐增高,身体难免越来越衰弱。特别是年老的父母,更应该节劳颐养,享受天伦之乐。这时候子女最好对老年人的保健卫生多一些了解,从旁调节父母的饮食和劳逸,或者实时对父母提出劝告,使父母能够健康、愉快而长寿。
依年龄来区分,四十五到六十五岁为初老期,六十五岁以上为老年期。在初老期,体内的变化主要表现在水分减少、脂肪增多、细胞数目减少、脏器萎缩、体重减轻等,某些人体功能逐渐下降。进入老年期以后,不但外表明显衰老,而且体力活动的能力也明显下降,其中尤以心血管系统及肾脏的老化最为显着;肌肉神经的功能普遍降低,特别是平常很少活动的老年人更是明显的迟钝;温度觉、触觉以及振动觉的敏感性下降,而味觉变化,希望食品中添加更多的调味剂;视觉和听觉的敏感度也下降,经常漏听、漏看,从而造成错误的判断,以致引起行动上的失误。
对现代人来说,由于运动不足,加以精神上时常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使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肥胖症、糖尿病、颈椎病、腰酸肩痛甚至癌症的发病率都大为提高。若不幸父母患有疾病,做子女的千万不要相信秘方,更不能误信仙丹,最好趁早带父母就医,向持有正式医师执照而且经验丰富的医师求诊。万一患了传染疾病,也应该遵守法令规定,住入隔离病院,不能不送而留在家中,以免传染家人,殃及邻居,反而成为传染中心。孝道不能违反法律,否则便是愚孝。
为求父母健康安宁,子女对父母不但要有爱心,而且要十分恭敬。爱是感情的表现,敬才是理智的态度,爱而不敬,很容易怠忽轻慢。子女对父母怠忽轻慢,便是心中没有父母的存在,根本就是把父母当做一般人看待。对待朋友尚且不敢怠慢,对生养教育自己的父母怎么敢如此?正像孔子指出的:对父母不恭敬,养父母就像养犬马一样。因此无论奉养或服劳,以及照顾父母的健康,服侍父母看病、养病,都应该特别注意,务须恭敬。
父母恼怒责骂时,子女不应该有怨恨的表示。如果父母年老久病,卧床三年五载,子女服侍汤药,清除便溺,洗涤衣服被褥,十分辛苦,父母又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斥责辱骂,子女也必须和颜悦色,毫无怨言才对。
曾子以孝闻名,他认为子女应该以父母的乐为乐,以父母的忧为忧。子女如此,父母当然健康安宁。
子女对自己的健康也应该注重,因为父母最关心的是子女的健康。子女有了疾病,或者受到伤害,父母比子女还要紧张,还要忧伤难过。所以子女必须爱护身体,注意健康。孔子告诉我们,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是孝道的开始。现在很多人不重视健康,任意损伤身体,晚上不睡觉,早晨不起床,三餐不定时,饮食也无定量,罹患上网成瘾症、手机不离症、电动玩具入迷症,不顾自己的身心健康。父母苦劝不听,用尽办法也无效。这样的子女,使父母不得安宁,更损害自己的健康,简直不孝之至!
务求做好人以显扬父母
大孝尊亲
孟子在《离娄篇》中指出,世俗所说的不孝,大约有五种:一是懒得劳动,不肯做事,也不能供养父母;二为喜欢赌博下棋,爱好喝酒,不顾父母的生活;三是贪得货财,私心妻子,不愿供养父母;四为放纵耳目的欲望,嗜好声色娱乐,致使父母受辱;五是倚恃勇猛有力,喜欢和人家打斗争讼,以致危害父母的安宁。
更早的时代,孟懿子向孔子请教怎样孝顺父母,孔子的答案只是“无违”,不要违背父母的合理主张,也就是传承父母的价值观。当父母在世时,子女应该依礼侍奉父母;当父母逝世时,子女应该依礼葬祭。
孟武伯以同样的问题请教,孔子回答:做子女的,只能够在生病的时候让父母担心。因为吃五谷长百病,子女再重视保健,也难免会生病。除了这种特殊情况,平日都应该守分、自律、自爱、自重,以免父母操心。
子游问孝,孔子的答案是:现在的人,以为孝顺就是能够奉养父母,但是人们在家里也养育犬马,如果只养而不敬,那么养父母跟养犬马有什么不同?
子夏问孝,孔子却这样回答:侍奉父母,贵在长久保持和颜悦色。这样比为父母服劳,侍奉父母饮食,实在要困难得多。和颜悦色表示恭敬的态度。
孔子时代,一般人奉养父母之外,还要注意恭敬,合乎礼节。到了孟子时代,竟然有许多不能供养父母的儿子。可见孟子时代,人民的生活比孔子时代更为困难,且子女生活散漫、不重纪律,也是一代不如一代。
子女孝顺父母,不但要在物质上细心照料,而且应该在精神上使父母觉得欣慰喜悦。孟子把物质上的奉养称为养口体,属于下孝;精神上的奉养称为养心志,才是上孝。孟子以曾子为例,说明侍奉父母的正道。他在《离娄篇》中这样描述:从前曾子奉养他的父亲曾皙,每餐必定有酒有肉。等到吃饱饭,曾子要把剩余的酒饭撤走,一定要问这些剩余的给谁吃。如果曾皙问起还有多的没有?曾子也必定回答:还有。曾皙去世以后,曾元这个孙辈就没有这么恭敬。曾元奉养曾子,每餐也照样有酒有肉,但是要把剩余的酒肉撤走时,并没有问要给谁吃。而当曾子问到还有没有时,曾元的回答是:没有。是不是想把剩余的酒肉,当做下一餐的食物,再端上来呢?
孟子认为曾子的恭敬才称得上养心志,而曾元的奉养不过是养口体罢了!以曾子的家教,尚且很不容易做好传承,何况一般家庭呢?
在孔子的弟子当中,曾子以孝闻名。曾子对于孝的体会和认识,应该是十分深刻而中肯的。他认为孝有三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生活上奉养父母,不使父母或自身受到羞辱,都属于次要的孝。只有积极奋发、集义行善,使父母享有美名,才算是大孝。我们常说的“光宗耀祖”、“扬名显亲”,完成父母未完成的事业,实际上都奈何?这种无助感,使现代父母简直和未成熟的孩子同样可怜!
子女心中没有父母,父母心中也越来越没有子女的存在。特别是中国人,讲求彼此的交互作用:你心中有我,我心中自然有你;你心中无我,我心中为什么要有你?大家不方便明说,心中却确实有数。
把子女养得胖胖的,穿得很时髦,不过在表示父母有办法;将子女的时间排得满满的,学完钢琴,赶紧又送去学舞蹈,无非是亲友聚会时,多一种炫耀。父母心中没有子女,就不会用心为子女设想,吃亏的永远是子女。我们奉劝聪明的子女,最好心目当中有父母,以挽回父母心中的自己。否则亲子之间,你心中无我,我心中无你,对子女非常不利。子女心中有父母,并不需要像西方人那样,口口声声I love you。因为中国人不太相信说出口的话,反而认为整天挂在嘴上的大多虚假不实在。就算不是谎话,也是说说就算的客套话,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我们比较重视实际的行为表现,宁可做给父母看,也不要把它挂在嘴上。多做少说,始终是安全可靠的方式。以实际行动向父母表示心目中有父母,相信父母会接受感应,心目中也会有子女。这种互相关怀的亲子关系,充满了温暖,更使人终生不能忘怀。
子女心目中有父母,最具体的表现即在好好做人,不让父母生气,不使父母受辱。长大以后,更应该奋发图强,有好的成就,以显扬父母。小的时候,把父母当做行为的模范。按照孔子所说:父亲在世的时候,观察他的志趣;父亲过世以后,回想他的言行。以此作为检讨自己的标准,看看自己的孝行是不是合格。
子女对父母孝顺最起码的行为表现,至少包括下述十点:
第一,和父母住在一起,出外时务必禀告,回家时也要看到父母平安才能够放心;父母忙碌时,要设法分忧分劳;父母生病或身体欠安时,更应该首先探问,不可以若无其事,只顾述说自己的事情,甚至于增加。
第二,回家时,遇有亲友宾客,要请安问好。暂时不要说话,看看情况才说。外出时,也要禀告父母之后,向亲友宾客道别。亲友宾客有任何交代,要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够有所答复,不应该擅自做主,自行决定。
第三,准备远行,或者离家一段时间,必须提早向父母禀告,不应该到时才告知父母。最好把请示和告知作出清楚的区分,事先多请示。除非紧急或不得已才可以临时告知,因为子女告知父母属于不恭敬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