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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历史的灵魂与灵魂的历史--论红高粱系列小说的艺术独创性(3)

不是在婚姻或某个局部问题上的反抗压迫,而是把渴望人的自由、尽可能充分地实现和占有人性作为贯串一生的追求,正是作者赋予戴凤莲这个农村少妇的新东西,是这部作品高出于某些作品的新发现。至于这个人物的有胆有识、工于心计、善于理财、长于识人,就不能算多有独刨光彩的笔墨了。她在单氏父子死后初出茅庐理家的镇定和大度,或会使人想起贾探春之才;她在惊悉单氏父子被杀的瞬间的出色表演和余占鳌摸进烧酒作坊她的始而晕眩继而“耳光”相向,又会使人想起王熙风之辣;她在宣布与铁板会头目黑服姘居时的无所顾忌,还会使人想起潘金莲之狂……总之,这些描写都不算特别的新鲜,只起到补充和丰富性格的作用。这个人物的价值和异彩,除了“不怕罪,不怕罚,我为自己作主”的对人性和自由的渴望,还在于为了实现这种渴望所表现出来的英雄的道德和无畏的气度。正如作者所说,她有“一股潜在的英雄气质”。同样是猝然遭遇淫恶凶残的日本鬼子,同样面临辱身殒命的危局,她和二奶奶恋儿的表现多么地不同!恋儿整个被“吓瘫了”,陷入恐惧引起的惊悸、抽搐和迷狂,她呢,“在罗汉大爷的血头上按了两巴掌,随即往脸上两抹,撕乱了头发。疯疯癫癫地跳起来”,竟使鬼子愕然止步。这是怎样大智大勇的胆魄,又是怎样压倒鬼子并且不惧怕血污的豪勇气概!

更加令人深思的是,多少年来,在生活中和文学中农民被视为目光最短浅、最讲究实惠、最缺乏理想,最缺乏想象力的人群,--这是否一种局囿和偏见?是否反映了文学本身在表现农民精神世界丰富性上的想象力的匮乏气?大约至今还没有谁象莫言写戴凤莲之死时,把那么瑰丽的想象和浪漫的情思,赋予一个农村妇女吧?你看,“奶奶飘然而起,跟着鸽子,划动新生的羽翼,轻盈地旋转”,你看,她“贴着高粱穗子潇洒地滑行,看到天国射下的五彩强光,听到了来自天国的,用唢呐、大喇叭、小喇叭合奏出的庄严音乐”……作为一个“完成了自己解放”的女性,这音乐何尝不是发自她灵魂的音乐呢?这样的笔墨可否称为农民的浪漫主义?如果说,我们的文学偏重于对农民性格复杂性的思考,而相对忽视对农民情感丰富性的升华表现,那么,莫言把农民的自我解放和自我实现的追求提升到如此诗意的境界,就不能不说是一种新的贡献了。

我们当然没有忘记余占鳌,这个最重要的、作为整部小说构思的基石的人物,以及站在余占鳌身旁的一大群形形色色的人物。虽然戴凤莲和余占鳘是作者用浓墨推出的一对强者,寄寓作者对红高粱精神的追怀遐思,但作者写他们所用的笔调、色彩、方法是不同的。写戴凤莲,侧重写意和想象,色彩绚烂,体现着渴望自由的理想精神;写余占鳌,则是冷峻和热烈夹杂,激情褒扬与理性批判并举,反映出作者十分矛盾的心理。作者是把他作为一个极复杂的灵魂来解剖的,更多地体现了求实精神。不过,透过理性批判的锋芒,可以看出作者仍然给予他极大的肯定和激赏,仍然把他看作“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仍想强调他那英雄的气质、道德和风度。象余占鳌这洋的农民英雄,在从古至今的英雄传奇、农民史诗中并不鲜见,《水浒》等古代典籍自不待言,就是当代如《红旗谱》《李自成》等作品都曾有很高的刨造成就。但是,余占鳌仍然有其不可替代性。拿朱老忠和他相比,朱老忠表现出强烈的阶级意识,他则更多地表现着自发的民族意识;朱老忠有寻求党的潜在欲望和群体意识,他则被狭隘的复仇情绪所左右,等等。是的,正是在发掘余占鳌本体的矛盾、心理的自我冲突、灵魂的深层颤栗上,这部作品显示了它的又一特色。当莫言试图达到外在的思想平均数,兼顾余占鳌性格的方方画面,离开他自己的特色时--如五乱子面授图王霸业之术,余占鳌翻身下马五体投地之类,貌似深刻,其实生硬;当莫言尊重余占鳌的真实性格逻辑,处处贴合人物时,我们看到的便是一个独特的活魂。所以,我们的分析的重点只能放在作者的独创性上。

独创性就在余占鳌比一般的农民英雄更深刻的自我矛盾,也即展示人性的深度。余占鳌在作品中是杀过很多人的--杀与其母通奸的和尚、杀单氏父子、杀土匪花脖子,杀日本骑兵。杀自己手下濒临死亡正在痛苦挣扎的战士、杀余大牙,等等。可以说他每次杀人的心境和动机都不相同,通过这多式多样的“杀”也许最便于我们窥视其灵魂奥秘。为什么他杀地主单氏父子与杀和尚,一个是恶心的感觉,一个是后悔的情绪呢?他杀单氏父子,实出于朦胧的阶级意识,对“锈蚀铜臭气”的憎恶;他杀和尚就完全是为维护门庭清白、替父报仇。在前一个“杀”的前后,他与戴风莲“野合”,他要“为她开创新天地”,他是追求人的解放和人性的实现的叛逆者。历史上所谓不近女色的农民英雄如武松,石秀辈是无法与他相比的。可是,后一个“杀”里,他杀和尚以后,便跑到“梨林深处父亲的坟墓”,接着,“梨林深处起一阵小旋风,他闻到梨花幽香”--父亲亡灵感激和回报他的神秘暗示。在这里,他又是个在深刻意义上卫护封建道德秩序的卫士,因为和尚与其母的关系是扭曲了的人之间的扭曲的爱。这个“杀”与石秀的杀嫂没有什么性质不同。由这两个“杀”即可看出,余占整即是封建宗法道统的反叛者,同时又是他的卫护者,这就是他的深层矛盾。他的民族意识、自由意识、复仇意识可以使他成就为狂放不羁、敢作敢为、众心宾服、驰骋疆场的抗日英雄;但在这一切的后面,他又是个恪守宗法观念、王权思想、热衷于传宗接代、血缘纽带的庸人。他之杀死“花脖子”,除报受辱之前仇,无非因为他曾“摸过”戴凤莲;他看到被蹂躏的二奶奶四仰八叉躺在炕上,便“大吼一声”抽出匣枪要独自去报仇。这种复仇意识当然令人崇敬,但不能否认,由于他的贞操观,这复仇意志变得数十倍的强烈了,以致产生了同样兽性的报复(割生殖器)。最深刻的一笔莫过于所谓“独头蒜”的描写,当他得知儿子还有生殖能力时,几乎是跪拜着仰天大呼“苍天有眼”!余占鳌就是这样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民魂”!他对八路军的戒备,他为妻子出“回龙大殡”,发行纸币坑骗老乡,同时他又狠揍丧失良心的“倒地瓜”者,都因为是出于这个活魂的必然举动,我们只能感到真实和丰富。这既是一个深怀民族意识,具有“铁石心肠”的英雄好汉,又是一个被旧意识的毒蛇纠缠得十分孱弱的“最王从蛋”(作者语)的懦夫。他,不可能不是一个悲剧人物。他从北海道回来后的英雄失路和暮年悲凉,正是这个人物必然的归宿。

莫言笔下的农民,不独是外在行为真实的农民,首先还是灵魂真实的农民。以往不少写抗战时期农民的作品,往往有“拔高”他们使之“高攀”某种观念需要的倾向,另一方面却又低估他们的理想。在这部系列小说中,莫言一面写农民的理想之美,一面又使农民还原化、本色化、心灵化。他们未必预先怀着悲壮感投入战争,却以本色的行动完成了悲壮,他们未必是清醒的抗争者,理智的爱国者,却以自己的热血和牺牲卫护民族的尊严。这里,罗汉大爷和二奶奶恋儿在丧失人性的战争突然来临时的无准备状态和各自奇异的自发反抗方式,是惊人深刻的描写,是深潜的而非表面夸饰的民族意识和普通农民心态的绝妙写照。罗汉作为旧式传统农民,完全被天降横祸打懵了,他无法想象鬼子怎么敢如此践踏道德人伦,因而从一下午的屈辱和“不理解”到头脑中“升起紫色的火焰”,直到“怒铲骡蹄”的与汝偕亡的决绝反抗;恋儿从女性的生理恐惧,“吓瘫了”到突然剥光衣服,不顾自身,保护女儿到“在暗红色的充满色欲与死亡诱惑的泥潭里的挣扎”,是与“怒铲骡蹄”非常相近的自我毁灭式的强烈反抗。我为作者这种写出毁灭中的尊严感到震慷。中国农民为什么而战,为什么献出生命,没有比这样独创的描写更能得出深刻的结论了。莫言不愧是一个深爱着并密切关注着农民灵魂的作家,从他写出民族危亡怎样使小生产者走向与他们的意识相反的团结,凝聚,诞生了余占鳌、戴凤莲式的风云人物,到他写出在历史的跑道上倒下了罗汉、恋儿,直至饿死后悬吊在公社铁门上的耿十八刀,这各式各样的奇生与奇死,确可能看出他有别于其他作家的独立思考和独特的透示灵魂的眼睛。

经过这样的分析,我们也许比任何时候都更能理解莫言这位作家。他钟爱农民,他自己就有一颗在墨水河浸泡过的农民的灵魂。农民的爱情、农民的道德、农民的反抗、农民的勇毅、农民的伟大生命潜能,因一场战争的迫压更加猛烈地燃烧起来,更因莫言一支恣肆泼辣的笔而更加雄奇璀璨。然而,正是在这里,莫言同时暴露出他在篇幅短小的作品中不易暴露的弱点:思想深度的不足和广阔涵盖生活的能力的不逮。我感到,一旦离开“高密东北乡”,他的笔就突然变得滞涩笨拙,他的感觉和想象也出乎意外的贫乏起来。他并非不想概括更深刻的历史社会内容,例如他用了不少篇幅写八路军胶高大队,国民党冷支队与余占鳌的冲突纠葛。但这些描写可说是作品中最缺少光彩的部分,甚至明显看出力不从心,捉襟见肘的窘迫。他写八路军似乎要说明“土八路”之土,江小脚之教条和机诈,好象要另辟蹊径,另有深意的样子,其实,“杂七杂八的唱歌”也好,“抢武器”也好,全是些很表面的东西。这不禁使我想到以往不少写革命战争的作品,虽然不免于观念化的弊病,但在揭示八路军的行为动机上往往比莫言深刻。对莫言来说,怎样扩张农民式的瞳孔是很迫切的。在这种时候最需要的是尽量广泛的深入历史,而不是固守“高密东北乡”。主体的能动性是有限度的,它毕竟要受生活的制约;灵感只能发展,却不可依恃和迷信。莫言对我国当代小说审美意识的开拓性努力是有目共睹的,但甚少在现在他还不是一个能反映广阔历史要求的大手笔。

《狗道》中的“人狗大战”和白、绿、红三条恶狗火拼的场景,也是莫言用力颇多的章节。然而,除了莫言富于声色的笔还能勉强吸引我们之外,所谓“三条狗坐成一个三角形,回忆艰苦岁月”之类的描写,又有什么深奥可言?我常常弄不明白,莫言何以对某些浅陋的暗喻爱不释手?如《爆炸》中的抓狐狸和这里的“三条狗”。我甚至想说,这算不算一种才能的浪费?其实,这些场面中渗透的思想说穿了也并不怎样深刻。如写久吃人肉的狗从家畜恢复到远祖兽性的一段,几乎与杰克·伦敦在《荒野的呼唤》中的描绘并无二致,宣示的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生存竞争说而已。也许,更复杂、最难以辨析的是关于生命冲动、生命渴求思想的流露。在莫言和其他作者如乔良的作品中,常看到对“生命”的强调,面对不复辨认其政治色彩的“形状相同”的“平等的头盖骨”发出的生死永恒轮回的浩叹。我想,生与死的描写有助于增深历史感,但“生命”并非人的最直接、最真实的存在的同义语、“生命”也非蛋白体的延续,只有同时充分写出生命的社会性、历史性,大约才不致堕入另一种简单化--颂扬生命本能。当然,这些只是作品中偶而闪出的思想片断,并非已成为主要倾向。

至于目前对这部系列小说批评颇多的“溢恶”的说法,我却持保留态度。就小说特定环境的惨酷和狞厉来说,作者不容隐不虚美的史笔态度没有什么错处,倘若完全绕开那惊天动地的残暴、罪孽和血痕,是不可能深刻表现那一时代的历史心理的。一切全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什么感觉,怎样描写。《神曲》、《恶之花》、《百年孤独》、《族长的没落》中都有丑陋和溃烂,但并不妨碍它的文学价值。就拿《奇死》写恋儿的横遭禽兽轮奸,写得并不污秽,搅起我们的也不是“黄色”的欲望,而是民族的血海深仇。这一章节中写大难临头前的黑色预感和恋儿的神秘体验非常精彩。莫言的艺术感觉已多有探讨,而这里的神秘美感作为文学永恒之谜的一方面,也同样值得研究。可惜这里没有篇幅讨论了。

……历史是一条无始无终,永远不会干涸枯竭的河流,它永远在当代人的心头激荡;人不是历史之外的旁观者,他永远是历史中的一个角色,历史便也永远是这个角色的历史;历史与现实永远不会断裂,作为民族精神瑰宝的亡灵也永远不会死亡,就象莫言以现实的名义请出亡灵并使之复活一样。这就是红高粱系列小说对我在文章开头所提问题的的出色回答。这部小说的簇新意义在于,当代文学不再满足于站在历史门外追慕历史、揣摩历史,谨慎地模写历史,再现历史;而是站在历史之中,以当代人的意识和心灵重新温热历史、自由地理解历史,以怀疑精神重新改写历史,让历史更紧地拥抱现实。“奇外之奇更出奇,一波才动千波随,只知诗到苏黄尽,沧海横流却是谁?”创作主体在历史题材中的新觉醒,必将激起无穷新的涟漪,推出无尽新的诗篇。

1986年11月写于京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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