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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为高鹗一哭:我相信俞平伯的“大是大非”论(2)

从他的批注口气,此公性格是比较爱表现的。如果他曾经搜集过遗稿的话,他会不在评语里夸夸其谈他的功劳么?但他曾经在批注中说过传阅原作时,有散失现象,并表示遗憾。他知道散佚,却不补救的感情,证明他和曹雪芹的关系,并非如他批注中说的那样亲密,亲密到能够介入其创作过程。还有一处很露马脚的批注,第十八回的“画出内家风范,《石头记》最难之处,别书中摸不着。”这句夹批,似乎可以断定脂砚斋是外地人。其实,长住天子脚下的京师人,对于“有十来个太监都喘吁吁跑来拍手儿”,是司空见惯的事。只有京外之人,才会对此大惊小怪。我记得我在劳动改造时,一位对我还算和善的小队长曾经认真地问过我,因我是从北京发落到他那深山老林里修筑铁路的。他要我证实,在北京中南海里清扫厕所的那个人,恐怕也得是个处级干部吧?因此,脂砚斋有些像民间故事中那位乡下女人,下雨天,下不了地,很羡慕皇帝娘娘此刻肯定在包饺子吃的孤陋寡闻,才津津乐道吧!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性,就是脂砚斋在批注此书时,已是在程伟元和高鹗收集遗稿以后,再难找到什么断章残句的时候。这表明,他要晚于曹雪芹以后很久的一辈人。如此说来,批注中的什么“姑赦之,命芹溪删去”的长者口吻,就可能是变戏法的障眼术了。因为在中国,有些人特别爱当老爷子,有些人也就尽量不惹老爷子。他抓住了这一点,摆出一种老爷子的姿态,老三老四,让你坠其壳中而不觉。

红学家们一直把第十三回的这条批语,认定脂砚斋为曹雪芹家族中一个身份特殊的人,是直接进入曹雪芹创作过程中的评论家、知情者、指导者。他比现在那些拍电视的剧组中策划、制片、导演,对于编剧的影响还要大得多,可以命令他删去。如果不是曹雪芹,而是王雪芹、张雪芹,或许有这种遵命行事的可能,但像这样一位大师,能对这样一位有时连批语都写得不大通顺的脂砚斋,俯首贴耳么?

这都是不大可以说得通的疑窦,于是,红学家赶紧跳出来辩白,他是曹雪芹的叔叔。小仲马能不听大仲马的话吗?其实,写过东西的人都明白,作家创作的自主性,只是在极其强迫的条件下,才会屈从外来的压力,改变原来的想法和写法。如果,一个作家自己坚持不想删改的话,命令是不起作用的。否则中国文学上,就不会有那么多掉脑袋的文人了。

还有第七十七回的批语:“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也是被红学家奉为圭臬,当成理解曹雪芹《红楼梦》的一把钥匙。于是,他的所有暗示,成为续书真伪的试金石。由于,批语中这种煞有介事的词句很多,还有许多感慨,挺能把人唬住的。可自有小说这东西以来,没有一部作品,是像拍照似的,直接从生活中原样搬来的。脂砚斋主人根本不懂得文学形象和生活真实,是两回事,生活中从来不会有现成和完整的小说,等你去写,那用不着作家,派个速记员就够了。作家的形象思维,是真实,又不是绝对的真实,是生活,又不完全是生活的拷贝。脂砚斋把两者机械地等同起来,违背了文学创作的基本原理。诸如“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等等只言片语的印证,纯属误导读者,如果文学创作就这么简单直接的话,一位大师所做的事,随便拉来一个低能儿,也可以干得了的。

据最近病逝美国的张爱玲考证,她认为,从书中人物两套年龄系统来看,《红楼梦》有可能是在《风月宝鉴》和《石头记》两部作品基础上合成的,那么脂砚斋的“目睹亲闻”,很可能是他个人的幻境了。

幻觉对于某些太自作多情的人来说,不是没有可能产生的。鲁迅先生写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租界里的某些阔少,到妓院里叫上一大群姑娘,过过怡红院里宝哥哥左拥右抱的瘾。也是《红楼梦》看得太多,沉迷其中,幻想自己是贾宝玉,才去追求这种感觉的。对于脂砚斋,不能不承认他把这部书看得太深太透太细太密太投入,以至于分不出什么是艺术的境界,和生活的现实,把真实和幻觉搅在一起。他把自己视为金陵那条街上荣宁二府中的一员,生活在臆想和白日梦里,也不是不可能的。脂砚斋在第四十九回眉批里说过:“今余亦在梦中,特为批评梦中之人而特做此一大梦也。”这倒恐怕是他精神状态的准确描写了。

脂评本第十七回有一句旁批:“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见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信笔书之,供诸大众同一发笑。”在这里,这位脂爷,已经登堂入室,不但视自己是与曹雪芹一样的不肖子弟,而且,还和他一样的贵族家庭的经历,一样的簪缨世族的童年。那么,也自然是一样的文化教养,一样的书香门第。然而,这样一来,说不通的问题又来了。《红楼梦》中大量的诗词歌赋,酒令谜语,楹联字画,祭诔禅偈,表现大师达到极至境地的才华,未见脂砚斋有强烈的反应,这不由得不疑问?

而最起码的唱和,是中国旧文人最爱干的一件风雅事,他竟未在批注中留下一点痕迹。在文人最喜雕章琢句的推敲上,也未见他对曹雪芹做过任何助益的事情,这又有些费解了。于是,只能作曹雪芹写书时,脂爷并不在场的解释。而且他在那首《葬花词》的眉批上写道:“且读去非阿颦无是且吟”,也证明他未和曹雪芹有什么交流,如果像他所说的关系紧密,会不懂得是作家为自己的人物所写的诗嘛?可见他一不懂文学创作是怎么一回事,二是他假戏真做,入戏之深,也太难以自拔了。竟相信非这个林黛玉,写不出这篇《葬花词》,那也太可笑了。

对于高鹗的贬,对于脂砚斋的褒,都有不实事求是之弊。

还应该看到,有些人在造假作伪方面是不可疏忽的。1927年以后,胡适之先生倡红学研究的“自传说”后,一下子发现了那么多的脂评本,巧合得令人蹊跷。前几年,又挖出了一块石碑,还有裸葬什么的神话,也是附会得让人惊讶。因此,再过若干年,爆出一条新闻,在某地某夹壁墙里,找到曹雪芹亲笔手书的足本《红楼梦》,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假钞票都造得出来,造一部假的《真迹红楼梦》,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我们这个国家,从《尚书》开始,那些老祖宗们,就学会了作伪,从此弄不清真假。后人为了辨伪,竟出了八卷《尚书古文疏证》来破析。所以,有那么一个自称老朽的脂砚斋,再加上什么畸笏叟、棠村、梅溪、松斋等一群热心之徒,好事之辈,冒充曹雪芹的叔叔、大爷,或其他什么人,使自己的评点批注的手抄本,更具有可信性、权威性,当然也有了可卖性,何乐而不为呢?商业价值是驱使作伪的动力,一部打出真本旗号的《红楼梦》或《石头记》,可以开口索价好几十两银子,自然就有人来作这样的假了。脂本之一种,那部蒙古王府本,可能就是一位到北京来出差的蒙古王爷逛琉璃厂,以高价从这些人手中买来,而后带回去珍藏,这来历是大致不会错的。

再说,这种在手抄本的批语上作伪,应该不至于多困难的。

虽然印刷术在中国早就出现了,但中国文化学术的传播,特别是非官方的,更多是靠学子们一笔一笔地手抄流通的。抄书,是每个读书人必做之事。当时,有一大批受雇于宫廷的缮写人员,纪晓岚主持《四库全书》总编纂的任上,得有多少人伏案疾书啊!很遗憾,对于这些手民,简直没留下什么报道。他们拿多少工资,享受什么待遇,一天要抄写多少字,是计时还是计件?都不得而知了。除了这批官方抄写人员外,社会上,还有更多的职业抄写者,以替人抄写谋生。蝇头小楷,一笔一画,也是一项艰苦的劳动。

在这批抄书大军中,有的,水平不高,如《红楼梦》的某些抄本中,把贾芸给宝玉送海棠花的那封效忠信,结尾的“一笑”两字,本是夹批,被误入正文,就是一例。但有的,也许是并不弱的高手,不大甘于作枯燥无味的抄书匠,因此,在抄写比阅读还要深刻的理解过程中,渐渐生发出感想,生发出议论,然后于抄写之中,将这些触动,落诸笔端,夹评夹批,说出自己的见解,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特别是感情太投入于书中的话,那几乎不由自主,非要扮演这个角色不可了,这也是中国文人好说话的天生弱点。中国旧小说无书不被评点,这是一个客观因素,后来,印刷术普及,不用手抄书了,评点之风也就寝息了。

可是,这些想体现自我价值的抄书匠们,终归是无名的小人物,由于他们不能像李贽、李渔、毛宗岗父子、金圣叹那样亮出自己的牌子,可又不甘沉默,只好假托一个什么名目,最佳之计,莫如扑朔迷离地虚构出一个作者的知友近亲,是最有鼓蛊力的了。

于是,我不禁猜想,脂砚斋会不会就是这样的抄书人当中的某一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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