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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尚德

文/林培源

从酒店大门口望出去,书娟常能看到那些年轻的面孔。他们从学校大门口走出来,脸上那种表情,书娟再熟悉不过了。书娟也曾有过那样的表情,从容,无拘无束,好像只要你乐意,就能和整个世界温柔拥抱,融化在一起。但书娟恐怕再也没法像他们那样了,隔了一条马路,就是截然划分的两个世界。

想到这一点,书娟有些失落。她瞅瞅身上那身黑色的制服,呆板、笨拙,套在身上,像一重甩不开的身份。书娟望了望酒店大堂的玻璃镜,落地的一整面镜子华丽得很,反照着马路上车来人往,也发照着书娟的落寞。书娟每天都要和这面镜子对望,在镜子里,她能看到穿着酒店制服的自己,表情静默,拥有了训练出来的职业性笑容,那种笑容没有丝毫生气,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书娟不太喜欢这样的自己。笑并不表示开心,实际上,她一点儿也不开心。她低下头,又看看镜子,衣服上那排铅灰色的纽扣,平齐、整饬,最上面一个纽扣扣到脖颈。书娟还记得第一次穿上这身制服的样子,像变了一个人,很不习惯。那时候书娟刚出来工作,脸颊有些婴儿肥。酒店经理看了她,上下打量一番说:“呵,好好的衣服怎么到你身上就成童装了?”

酒店经理是那种穿什么衣服都好看的女人,天生的衣架子。除了长得好看,她还很刻薄。书娟记得有次她接客人打来的电话,末了她说了句“拜拜”。没想到电话还没挂,就被经理劈头盖脸训了一顿:“说了多少遍了,不能说‘拜拜’,要说‘再见’!”——经理就是这种人,嘴巴比刀子还锋利。那句揶揄的话她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书娟将它牢牢记下了。于是暗下决心,一定要减肥。

现在的书娟稍稍有了点自信。从一百一十斤,减到九十五斤,只花了三个月的时间。那阵子书娟经常饿得头晕眼花。下班走在路上,闻到烤红薯的香气,她有一股放开肚量生吞一整个红薯的冲动,但思前想后,还是克制住了。她吞吞口水,心里暗暗骂自己:刘书娟你就不能克制一点吗!遇见街边摊的美食,她总要在流连一番后,才肯把食欲抛在脑后,抛在了简陋的路边摊和那条车水马龙的街道上。

这三个月里,书娟从一个打扫客房的普通员工,做到了前台接待。接到升职通知那天,她请了两个要好的同事去吃麦当劳。咬着油腻腻的烤鸡翅,书娟终于松了口气,她对同事说她再也不用打扫客房了,那工作很无聊。这确实是书娟真实的想法。客人丢在垃圾桶里的保险套太恶心了。

最近一段时间,天气忽冷忽热,倒春寒倒得厉害,又断断续续下雨。三天了,晾的衣服摸起来还是湿的。这一片城中村毗邻天河电脑城,像躲在大人背后的孩童,怯生生的,生怕被弥漫在天地间的湿气打中。偏偏书娟和同事住的出租屋就挤在两栋高楼之间,平日里晒不到太阳,一遇上这种鬼天气,衣服就怎么也干不了。书娟讨厌这样的下雨天,全世界都潮湿一片,整个人儿也浸润在湿气中,有种粘稠的窒息感。

这个星期,书娟轮白天的班。酒店前台是份磨人的工作。一开始书娟还觉得很新鲜,毕竟,这看起来比天天收拾床单、打扫卫生“体面”多了。但很快书娟就发现不是那么回事,碰上有耐心的客人,他们会礼貌地递上身份证,耐心等你扫描、填好单子,接着客人签名,领了房卡后入住了事;碰上挑剔的客人,特别是那些喝醉了酒来开房的,书娟就要万分小心了。那些酒气冲天的男人,看人的眼神都是醉醺醺的,嫌这嫌那,手脚慢了,还要遭他们白眼。隔着一张柜台,书娟还是会下意识避开他们的目光,那种轻慢的,要把人当下酒料生吞活剥了的目光。不过,书娟最受不了也最鄙视的,是那些趁喝醉醉拉女人来开房的男人,更可气的是,通常情况下,都是女人买的单!书娟想,男人还真是贱,占了便宜,还要人家给他掏钱。看着他们摇摇晃晃走向电梯的身影,书娟咬咬牙,心想以后绝不能做这样的女人。

酒店规定,上班时间不准带手机。酒店装有监控,像一双双苛刻的眼睛。不过书娟还是将手机调了震动,放在裤兜里。她生怕妈妈会突然打电话过来,然后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比如,妈妈会一直问她:“娟娟,你在哪儿?”通常情况下,书娟会让同事给她盯梢,然后躲在洗手间里,压低了声音说:“妈,我在广州呢。”妈妈这时就会继续追问:“广州在哪儿呀?”书娟哭笑不得,不得不找个理由,赶紧挂电话。

——自从那次意外的车祸,妈妈就有些神志不清了,时好时坏,发作起来像个闹心的孩子一样,没完没了。不过书娟很好奇,妈妈怎么能把手机号记得那么牢?好几次电话没讲完,爸爸就抢过来,然后带着歉疚说:“唉……你妈总念着你,我就打过去了,你忙去吧。”书娟听着爸爸的声音,想象他在电话那边的表情,不免失落了一阵。爸爸早年在工地干活摔坏了腿,现在只能在工厂里替人家看大门,一个月挣不了几个钱。弟弟比她早成家,现在连老婆孩子都养不好,更别提能在赡养父母方面有多上心了。书娟一个月的工资不到两千,拿了工资,总得汇点钱回去,一到月底,扣了租房子的钱,书娟就得省吃俭用,日子过得拮据。只要一想到这些,书娟再怎么不耐烦都要忍下,忍受客人的坏脾气,忍受前台的电话没完没了地响。那声音没有规律可循,猝不及防,总趁人不注意时响个不停。若是值夜班,半睡半醒间,准会吓个半死。

爸爸的声音听起来很憔悴,书娟放下手机,站在洗手盆前面,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无奈地笑了。

周末是最忙的,从周五下午开始,预定客房的人接二连三,一个电话挂了,另一个又响起来。书娟平均一天接几十个电话,耳朵一直“嗡嗡嗡”响个不停。开年后,酒店和几个大型团购网合作,在网上挂出了优惠活动。一下子,书娟就发现客人多了起来。那些平日里嫌这家酒店太贵的人,忽如一夜春风来,捡了便宜似的,生怕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但书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明明有房子住,有地方可以偷情,却还是要花上一笔不菲的钱来住酒店。抛开那些出差和旅游的人不说,单是趁周末到来开房的学生情侣,就忙得人够呛了。

书娟和同事喻虹聊起这个话题,喻虹想了一下,反问书娟:“你住过酒店没有?”书娟不解,摇了摇头说:“没住过。”喻虹得意地笑了起来:“这不就对了嘛,你没住过,没享受过服务,怎么知道人家的感受?”书娟还是不明白,客人什么感受?还不是住了间干净舒服的房间,完了有人替你打扫卫生,能有什么感受呢?她想,哪一天有钱了,我要住世界上最好的酒店。后来书娟看电视,新闻在报道迪拜的帆船酒店,那是全球第一家七星级酒店,奢华得让书娟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相比之下,书娟觉得,她上班的这家酒店真是小巫见大巫。帆船酒店的价格贵得离谱,书娟想,自己再怎么努力挣钱,也住不起帆船酒店,可为什么有的人一掷千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呢?想到最后,书娟只能这样自我安慰,酒店真有那么好吗?酒店再怎么好,也不如有个家。

又是一个周五,像往常一样,她要去接同事的班。

那个叫喻虹的女孩子身材高挑,长得俏,嘴巴又甜,九零后,比书娟还要小两岁,但她看起来成熟多了,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书娟赶到酒店大门口,正看到她在打电话,声音很大,也不怕经理训她。不过书娟转念一想,她那么会巴结上司,讨人欢心,经理怎么会训她?喻虹和同事调了班,一到周末就不见人,书娟问她:“你周末都忙些什么呀?”喻虹笑一笑,很神秘说:“周末呀,做兼职呗!”书娟还想再问,只见她早已收拾停当,挂了个包包,迈着轻盈的步子出门了。书娟带着赞美的眼神看她,心想,喻虹的背影可真美。

片刻之后,远远的,书娟就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酒店门口。车窗摇下来,是个男人的脸。更出乎书娟意料的是,喻虹竟然走过去,打开了车门!很快,车发动起来,拐上一个弯道,消失不见了。

书娟的好奇心被极大地撩起了,她非常惊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喻虹说的周末做兼职,原来就是给男人包养呀!想到这一点,她心里很不是滋味。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没想到喻虹会做这种事!书娟好不容易才建起对喻虹的好感,这么一来,就全让自己推翻了。

——不过说真的,书娟要承认,她倒是有点羡慕喻虹,那羡慕里其实还带了点嫉妒。她要是有喻虹一样的姿色,说不定早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了,哪还要天天受气,天天算计着花钱?说不定还能给妈妈找一家更好的医院,治好她的病了。她痴痴地想,很快,心情就跌到了谷底。她知道这一切不过是幻想罢了,谁会拿正眼瞧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妹?人前人后的喻虹,如此不可貌相,这是她怎么努力都没法做到的。

不过书娟有一点不明白,喻虹都有男人依傍了,为什么不辞了现在这份工?

那天中午,书娟喝了同事买给她的一罐可乐,没想到可乐太冰,喝下去没多久就提前来了例假。她在心里暗骂该死。抽空去了一趟卫生间,回来后,肚子就一直不舒服。

书娟痛得额头冒汗了,同事问她要不要休息一下,她摇摇头,说忍一下就好。

她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要到晚上十点才换班。

一直到华灯初上,她才感觉肚子舒服了些。

一个客人打电话过来要取电吹风,书娟刚挂了电话,就看到那个男人了。

这是书娟第二次看到他。距离上一次他出现在这家酒店,已经过去几个月了。书娟记得很清楚,那晚是元旦,已经过了午夜,参加新年倒数的人蜂拥着从地铁口冒出来。那晚是书娟值的班,男人牵着一个看起来比书娟还小几岁的女孩子走了进来。书娟第一眼就注意到这个男人了,他留着一个典型的贝克汉姆的发型,鼻梁很高,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书娟印象深刻的是他身上的香水味儿。书娟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的香水,总之很好闻就是了。也许是香水的味道让她记住了这个男人,也许是他身上那股特别的魅力令她印象深刻。书娟记得,上一次他来酒店开房,带的另一个女孩,比眼下这位丰满许多,也妩媚许多。眼下这个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一副娇滴滴的小姐样,眼睫毛刷得又高又翘,穿了件黑色的仿皮草大衣,蝙蝠袖的那种,脚上踩的高跟鞋,起码十厘米。

男人把手臂搭在台面上,露出淡淡的笑来:“一间大床房。”

书娟查了一下电脑,皱皱眉说:“先生,不好意思,房间满了。”男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好像书娟在骗他。他问:“你确定?我前几天打电话来定的房,你再看看。”说罢,他转头看着身边的女孩子,用手搂住她的腰。女孩子眯着眼,满是笑意,和男人对视了一下,低下头继续玩手机。

书娟注意到,两人都喝了酒,女孩子的脸颊绯红,都有点站不稳了。

书娟问:“您是萧先生吗?”男人点了点头。书娟总算查到了,系统显示确实有潘姓先生定的一间大床房。“麻烦二位出示下身份证,谢谢。”这个姓萧的男人从钱包里抽出身份证,递给书娟,又把脸凑到书娟眼前,压低声音说:“她喝醉了,忘带身份证,不用登记吧?”书娟一听,面露难色,刚想和他说明酒店的规定,谁知他随手从钱包里抽出几张一百块,放在桌面上,手指敲了敲,笑嘻嘻地说:“这么多押金够不够呢?”书娟看着那几张鲜红的人民币,它们在灯光下那么抢眼。她愣了愣,不知所措。一般入住酒店不带身份证的客人很少,今晚的情况有些特殊,书娟一下子不知怎么处理。她想再解释一番,谁知男人挑了挑眉毛,终于挑明态度:“我和你们经理是老朋友,你看着办。”

书娟吓了一跳,赶紧说:“先生您稍等一会儿。”

入住手续办好后,书娟把房卡和身份证以及收据单递给他。他接过来,塞进裤兜里,很快扶着女孩子离开了前台。男人的身影,看起来那么轻佻,书娟瞪着眼,看他们离开。有一瞬间,书娟倒抽了一口冷气。那女孩……不会真的是做小姐的吧?书娟思前想后,综合了若干观察到的结果,愈发肯定自己的猜测了,没错,那女孩一定是出来卖的,不然,就是被那男人连蒙带骗拐过来上床的,一定是这样的——不过她还是觉得她是小姐的可能性更大。想到这里,书娟胸腔里冒出一股无名的火来,她厌恶骂了一声:去死吧!

那种感觉,比自己受了侮辱还难受。书娟像被什么给击中了,脑子里乱成一团浆糊,胸口被刺痛一般,一下子令她难以呼吸。她让同事接替一会儿。跑去洗手间的路上,书娟难过得捂住脸。

她又想起那件事了。这么久了,她以为她可以甩掉它,可以将自己伪装成正常人的模样。事实上她确实做到了,她成了另一个人,成了无数人群众可以被随意忽视的人。酒店人来人往,她早已见惯了那些轻浮男女之间的伎俩。

不知为何,就在刚才,她刻意回避的所有难堪和阴翳,全都跑出来了。

她眼前浮现出一个中年男子的脸。晦暗朦胧的灯光下,他只穿着一条短裤,灯光照着他,表情模糊,他刚从洗手间淋浴出来,脸上的水还没擦干净,书娟闻到一股酒气。他的表情是猥琐的,眼睛却睁得那么大。书娟一直站着,不敢看他,但能隐约感觉到,空气中萌动的潮湿的情欲。那是她第一次“干活”,在会所的领班做了几天的思想工作之后,她终于抱着豁出去的心,开始上班。中年男人看了她半天,才吐出一个字:“脱——”书娟恶狠狠地瞪了一眼,反问道:“脱什么?”男人冷笑一声:“不脱衣服怎么干活啊?”“谁要和你干活了!我不干!”说着,书娟就哭了起来。那个男人看到书娟哭了,这才关心地问:“第一次?”书娟摇摇头。男人苦笑了一下,摆摆手,放低了声音说:“妹子,别哭,有什么好哭的嘛?”书娟不理他,还是哭,好像要把这些日子受的委屈都给哭出来。这下他可恼羞成怒了,骂骂咧咧的:“不想做就给老子滚出去!”书娟仍站着一动不动,男人又急又气,最后干脆靠着枕头,斜卧着身子,抽起了烟。也许是晚上喝了太多酒,抽完一支烟,他便躺倒在床上,很快睡着了。

书娟万万没有想到,到钟后,那男人不但没和领班投诉她,居然还付了钱。

那晚过后,书娟想了很多。思来想去,最后还是退缩了。那种感觉,像上刑场,当然,书娟怎么可能上过刑场呢?她不过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一个好姐妹介绍过来。那时,好姐妹是怎么劝她的呢?

哦,对了,书娟想起来了——“一样是挣钱嘛,又不偷又不抢,谁当你下作了?”

是啊,不就挣钱嘛,挣钱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不过手贱选了其中一种罢了。就做一个月,一个月后,拿了工资立马远离这个该死的城市。

书娟当时就是这么打算的:一个客人三百块,会所抽一百,剩下两百归她,一个晚上,运气好的话,挣个一两千没问题。一个月后,她就有钱给妈妈治病了——但若运气不好呢?书娟摇摇头,否定了这个担忧。她想不出自己还能有运气不好的时候,她已经把二十年来积攒下的运气全给掏没了,还能再坏下去吗?如果不是前男友背着她和别的女人搞在一起,书娟怎么可能天天伤心天天喝闷酒呢?妈妈甩的那两巴掌,直到现在还在她脸上灼痛着。

“谁让你喝酒的,喝死你算了,男人不要你怎么了?男人不要你你就非得糟蹋自己啊?你怎么不去死——”书娟想过去死,她那么爱他,为他,打过胎,辍了学,窝在一家小工厂里上着暗无天日的班,书娟那时多傻啊,觉得爱一个男人,付出了,不管怎样都会得到幸福。谁知道,谁知道那个没良心的一直都在玩她,玩够了,一甩手就丢开。书娟想,当一袋垃圾还有回收的价值可言,而她呢?一旦被甩,就再无回收的可能了。

书娟那时吞了一瓶安眠药,没死成,在医院醒过来后反倒被爸妈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书娟扯过被单,把脸捂住,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书娟想不出还有谁比她更作孽的了,因为她要出院那天,妈妈在来医院的路上,让一辆摩托车给撞了。是爸爸告诉她这个消息的,书娟吓哭了,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她宁愿被车撞的人是自己。她连命都不想要了,老天爷怎么还不让她去死?

是的,老天爷非但没让她死成,还要她来那个该死的城市受罪。

书娟失恋后的那几个月,每天昏天黑地,失魂落魄,工厂的工作做不下去,辞了,又阴差阳错去了会所。所幸的是会所的经理最后放她走了,他把抵押的身份证甩到书娟脸上,看都不看一眼,就让书娟收拾东西走人。

书娟走在十一月的天空下,走得很慢,她看到马路重新变得宽阔起来,看到孩子脸上洋溢的笑,看到整座城市流动起来了。那种感觉,就像一个刑满释放的囚徒。

书娟头也不回离开了那片黑暗之地,她要重新打理一番,重新找一个洗清自己的机会。

到尚德酒店上班就是书娟给自己找的一个机会。

应聘那天,书娟特地花了淡妆,这样看起来脸色好很多。尚德酒店好歹也是家四星级酒店,书娟长那么大从来没有住过酒店。一开始,她是在一个网吧里看到招聘信息的,那时她刚退了会所帮她们租的屋子,退了房,书娟背着一个包,无处可去,身上攒的钱不到一千块,不敢住旅社,就先在网吧通宵了一晚上。一边上网浏览招聘信息,一边想着今后的打算。饿了,吃泡面,深夜的网吧很冷,一排一排的电脑发出幽暗的光。书娟其实很害怕,她怕遇到坏人,怕被人家拐骗,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迷了路,跌跌撞撞闯进了陌生的街道。

书娟捧着一碗桶面,吃着吃着,眼泪就没法控制地往下淌。

一直到后半夜,她才在人才市场网站上看到了那则招聘信息。酒店名字倒是不错——“尚德”,书娟想,“尚德”应该就是“崇尚道德”的意思吧。

招聘信息上面说急招酒店员工,起薪一千八,具体工作内容面议。她用手机记了电话号码和地址,生怕记错,又反复对了几次。夜愈来愈深,整个网吧像个幽暗的洞窟,一眼望过去,看不到走动的人影。她已经累得不想再看其他网站,伸伸懒腰,趴在电脑桌上很快睡着了。隔天七点,她迷迷糊糊醒来,一看时间,吓了一跳,赶忙去了趟洗手间,胡乱洗漱一番,又对着镜子,化了个淡妆。一切打扮停当,才急匆匆地去搭车。

对书娟来说,那是她人生里最为晦暗的日子,潦倒、落寞,更为可怕的,是那种无处不在的,像阴霾一样笼罩着的恐惧,伴随恐惧的,还有在陌生城市生活的动荡。书娟想,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应聘成功的当天,她拨了个电话回家,爸爸让妈妈听电话。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妈妈时不时就会给书娟打电话,然后重复那几句单调的对白。

——“娟娟,你在哪儿?”“妈,我在广州呢。”“广州在哪儿呀?”

想到这些,书娟又无奈,又心酸。

就在那个男人上去没多久之后,书娟站在柜台后面整理今天的收据,时不时有客人电话,书娟调整了状态,说话的声音不像之前那么疲惫了。晚上十点,差不多交班的时候,书娟看到一个女人从酒店大门口冲了进来,书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进来的,是喻虹!她从来不会在这个时间点上出现在这里,书娟这下子懵了。和喻虹一起来的,还有一个男人,三十岁左右,气势汹汹,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书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才喊了喻虹一声,喻虹就像见了仇人一样,冲到书娟跟前,质问道:“姓萧的呢?他人在哪儿?”书娟一时半会儿想不起喻虹问的是谁,喻虹见书娟愣着不动,径自走到前台后面,打开电脑,很快,她就查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等书娟回过神来,喻虹已经领着那个男人上楼去了。书娟觉得情况不妙,就跟着上去。等她到了五楼,只见两个男人早已在走廊上扭打成一团,喻虹拖着那个女孩的头发,狠命往她身上揣,一边踹一边骂道:“死贱人死贱人!去死吧你!”姓萧的男人裤子都没穿,女孩只穿了条内裤,黑色的丝袜被撕裂了,露出了雪白的大腿。书娟才意识到,原来喻虹刚才趁着查电脑的时候,顺手拿了房卡,这才能捉奸在床。看到这样的情景,书娟瞠目结舌,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仇恨可以这么巨大,喻虹的疯狂让书娟害怕,那个被她抓住的女孩子,狼狈不堪,头发散乱,死死地用手护住身子。见到这一幕,书娟整个人怔怔的,她站在原地,好像被打的那个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书娟喊着:“别打了别打了!”声音很大,把一条走廊的客人都吓到了,有人开门,探出头来。很快,酒店的保安闻讯赶来,用不了一会儿,就牢牢地将打架的两个男人制伏了。

喻虹被书娟用力拉开,那女孩子也不是好惹的,一见这情形,命都不要了,站起身来,对着喻虹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书娟不知哪来的勇气,她走过去,用力地推开那个女孩子。她的身子,颤抖得厉害。

他们被带到了附近辖区的派出所。作为目击者的书娟,也去做了笔录。最终,姓萧的男人因为涉嫌嫖妓,连同那个年轻女孩儿一起被拘留了,倒是喻虹和她带来当帮手的男人安然无恙。从派出所出来,喻虹让那个男人先回去了。书娟胆小,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她想着在派出所的事,双手被手铐扣着的男人和女人。深夜的派出所,像收纳了所有罪恶和忏悔的教堂。

喻虹脸颊有一块乌青,是刚才打架留下的。喻虹觉得很尴尬,又不知怎么和书娟说。想必刚才那一幕,整个酒店的人都知道了她的事,她揣摩着书娟此刻对她的态度。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让喻虹的心都碎了。现在她终于明白了,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不管怎么扭转,它都无法转向正确的轨道。这个男人于她,就像充满诱惑的水中倒影,而她,不过是那叼着块肥肉的乌鸦罢了。那时她就应该拒绝的,可她偏偏,就这么奋不顾身陷进去了。

女人的心是一块柔软的海绵,吸了太多的水,终有无法承受的那天。想到这里,喻虹忍不住哭了起来。

“书娟,我……现在搞成这样,太丢脸了。”

书娟用手轻轻地捋一下她的刘海,安抚着说:“别这样,都会好起来的。”

书娟递给喻虹一张纸巾,喻虹攥在手里,却迟迟没有拿来擦干眼泪。

她哽咽着问书娟:“你会不会很瞧不起我?”书娟惊愕,睁大眼睛看她,用力摇了摇头,怕喻虹不相信,她又低着头说:“我连自己都瞧不起,怎么会瞧不起你呢?”这句话书娟是认真的,一直以来,她都那么瞧不起自己,爱情失败,工作失败,她整个儿人生,怕都是失败的。除了她自己,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她也绝对不会对别人提起。她以为自己可以很坚强的,只是刚才碰见的那些情景,让她仿佛重新照了一遍镜子,镜子里的人影影绰绰,重叠到一起的,都是难堪、哀痛和羞耻。

喻虹被书娟这句话弄得不知所措,她摆摆手,示意书娟别说了。

书娟用手替喻虹抹掉眼泪,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喻虹拉起书娟的手,叹了口气说:“对不起。”那样子,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喻虹的道歉在书娟看来根本无关紧要,因为谁都没有犯错,犯错的是人们所置身的这个世界。书娟知道,她们都是心里太苦的人,她勉强打起精神,对喻虹笑了笑,“傻瓜。”午夜的城市灯光闪烁明灭,书娟抬起头来,看到月亮躲在了云层后面。

不远处的尚德酒店亮着灯,处在一整片建筑中,有点温暖,又有点寂寞。书娟对着黑漆漆的夜空,用力握紧了喻虹的手,她的手很冰很凉。书娟侧过脸来看她。她还是那么美。

——“我们回去吧。”

(选自《最小说》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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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是人类进步的第一推动力,而科学知识的普及则是实现这一推动的必由之路。在新的时代,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我们青少年的科普教育提供了新的契机。抓住这个契机,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精神,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是我们全社会的重要课题。科学教育,是提高青少年素质的重要因素,是现代教育的核心,这不仅能使青少年获得生活和未来所需的知识与技能,更重要的是能使青少年获得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及科学方法的熏陶和培养。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quot;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小富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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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当自强,想我堂堂农业大学的学生,只要有土地,什么赚不来。只要夫妻齐心,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不也挺好。种田织布,没事干搞搞小发明,看小日子流水般从手上经过,平淡而幸福的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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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流云是个小县城的捕快头子,没有偷奸耍猾,却也只是混混日子,带着手下每日逛逛,四处招摇显摆,这一生也就打算这样过了。忽然有一天,县城里出现了一个武功极高的“大盗”,戏耍得她团团转,引出了多年前的一段血案。更要命的是,这段血案,还与她的身世有关。与她相依为命的奶奶,居然是……美人楼的女老板花倾心沉鱼落雁,众多王候贵公追求,唯独爱上了她;名花追逐,无端招来众多情敌的杀招,尤其是移仙宗宗主江同求花不得,誓断水流;不可一世的凤临王更是对她痛下杀手;唯有诡异的神秘人横空出世,每逢大难必伸援手。这个神秘人是谁?喂,兄弟,坐下,咱们交流交流……(本故事纯属虚构,轻松虐心小白文,可打发时光博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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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事无论好坏,总是先有因,而后才有果。每一起凶案的背后,都曾有罪恶的种子在发芽。作恶的是否十恶不赦?被害的是否白璧无瑕?究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还是有些人生来就携带着罪恶的基因?种种疑问,不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刻,无人可以解答。小莫的V群:200144356欢迎任意书中主配角名+读者ID+粉丝值来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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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窗外,你还可选择……”帝王薄唇辗转,寒意呢喃;她无声浅笑,勾缠继续;灭九族,毁身心,魂飞魄散前,她变成另一女子,立毒誓,惑人心,算计离间,她成为祸国凤凰,谁又知道,狠绝如她,只为还他一世情缘,半壁江山……
  • 福布斯商业五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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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商界向来以狂乱竞争和高风险著称,只有极少数不遗余力的人才有望登上成功顶峰。本书所述的五位杰出人士是:安德鲁·格罗夫--英特尔公司精力旺盛的首脑;弗莱德·史密斯--拥有联邦快递公司;彼得·林奇--投资巨人、投股天才;普莱森特·罗兰德--普莱森特公司和美国姑娘收藏品公司的发起人;保罗·沃尔克--美联储无可争议、最出名和极具影响力的主席。他们分别与福布斯杂志的资深编辑和记者格莱金·摩根森交流了积压自的洞见和成功体验。本书就是这些精彩无比的对话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