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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雾中的勃拉姆斯(2)

《降B大调第一号弦乐六重奏》是关于杜塞尔多夫的回忆。甜蜜而伤感的回忆。那时他是金发少年,在舒曼和克拉拉的家中厮磨。这首曲子编号op.18,是他发表的第二部室内乐。其中可听出古典样式,贝多芬《七重奏》的影子,舒伯特的曲风和海顿改编民谣的手法。说来复杂,听来倒也明快,复杂中有他清晰的个性,他的浪漫主义很深沉。也许勃拉姆斯觉得,贝多芬已经留下了不少弦乐四重奏的经典,那么他就来写弦乐六重奏吧。后来磨蹭到43岁来写交响曲,也是基于类似顾虑,他的审慎的野心。后来事实证明,弦乐六重奏确实更适合勃拉姆斯的内省与厚重。那个用力到隐隐作痛的第二乐章,曾被他改编成钢琴曲献给克拉拉。但其时他正与阿嘉特热恋。那是他生命中最安稳幸福的一段日子。内容仿佛很复杂。这是爱之歌么?到底是献给谁的?可能连他自己也糊涂。爱在他的身体里流动,唯有面对空白的乐谱纸才能诉说。音乐饱满如一团迷雾,不愿揭示,说它是爱之歌或许太简单了。

不结婚就有了更多可能,勃拉姆斯一辈子有不少知心女友。在克拉拉之后到来的是一位哥廷根大学教授的女儿,她叫阿嘉特,一位黑发明眸的美人,有一副优美的歌喉。他们本来已到谈婚论嫁,可到那当口勃拉姆斯又犹豫了,音乐会被嘘,让他觉得难以面对自己的女人。也许这只是他逃避的借口。他总是找各种理由逃避。逃避束缚,逃避自己。就像他的音乐,如此不确定。后来她们在他的生命里留下了美妙的乐章。《第二号弦乐六重奏》又叫“阿加特六重奏”。第一乐章如熏风拂面,旋律柔美而不安。他在尾奏里镶嵌入她的名字,“AGADHE”;第二乐章的谐谑曲里也有她的轻快身姿;第三乐章的慢板,喜忧参半,在五次变奏中音乐逐渐明朗,他那自我陶醉的旋律叫人动容;最后乐章出现亲切的民谣。在第三乐章的变奏曲中,主题如推理一般层层叠叠地展开,在中音区的滞留流露了他的不舍与执拗;最后乐章,从忧郁的序奏、民谣般亲切的第一主题、逐渐兴奋的第二主题,一直到欢乐洋溢的终曲,以温暖的低音与大提琴的欢快舞曲结束。在一首40分钟的乐曲中,情感的丰盛与细致叫人兴奋又伤感。音乐的结构其实就是情感的结构。彪罗曾这样评价他的曲子:没有思维的感情只能是盲目的。意思是勃拉姆斯的音乐有思维,音乐表达的感情因而并不盲目。充分的音乐展开与均衡的结构也都说明了感情的细致深刻。而这样完美的感情似乎只会出现在他的音乐里,他不现实,也许现实里有他无力应对的一面,为了完美,他只愿待在他的领地里抒情。他的曲子与他一样隐晦,叫各人听见各人的美好。我们听见他爱得甜蜜惆怅,也听见他那一段在多特蒙特宫廷的富足生活,虽然那个巧克力城堡一般精美的地方一直叫他呼吸困难。到最后,我们在他的音乐中听见了自己的回忆。

到了36岁,勃拉姆斯在感情上再受创伤。克拉拉的女儿,25岁的尤丽叶·舒曼要嫁人了,她要嫁给一位意大利伯爵。勃拉姆斯曾看着她长大。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这位极似克拉拉的女孩?无人知道。他的暴躁掩饰下的羞涩简直让克拉拉绝望—“他对我几乎就是一个谜,就像25年前他对我是个陌生人差不多”。他写了一首《女低音狂想曲》,“新娘之歌”。克拉拉后来明白了他的心意,只是有时候音乐也无力,倘若换成直白的语言也许就促成一段佳缘了。1872年,尤丽叶死于难产。

淑女们在他的生命里来来往往,应接不暇。有他担任总监的歌唱学院里的女学生,有汉堡的姐妹花,后来还有伊丽莎白·冯·斯托克豪森,一位眼光毒辣聪颖过人的伯爵夫人。她的机智亮丽很快席卷了他。他们写了很多信。她对付他的自恋和暴躁很有一套—“我真想好好地问一问你这个披着虚假的外衣、作风闲散、接受一切奢华事物的洗礼、被宠坏的家伙…”,叫他气恼又甜蜜。在他声名蒸蒸日上的时候,她给了他不少批判性的意见。

可能是因为这首著名的女低音狂想曲,召唤来了两位女低音歌唱家赫尔米纳·施皮斯和爱丽丝·芭比。56岁的勃拉姆斯依旧在恋爱,结局照例只有几首伤心的歌,歌里唱道:“我们俩去漫步”。汉斯·加尔曾说:“勃拉姆斯身上真正的谜,是他的逃遁倾向”。他一直选择离开,也许离开是为了寻找他心中的安宁福地,后来他在音乐与森林里找到了,在现实生活中却一直四处漂泊。晚年时他时常住在酒店写曲,他给父亲写信:“我终于认识到,我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做到随遇而安。”

1868年的《女低音狂想曲》,是为女低音、合唱与乐队而作。女低音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女中音。歌曲从震怒开始,走向深深的失望,低回不已,仿佛沉迷在自我的感情世界里不可自拔。到头来他一定明白了,爱情不过是自己一个人的深情独唱。乐句的凝重,来自缓慢拖长的节奏型,缓慢节奏型的执着重复带着一种晕眩的无力感。中年的节奏,深深疲惫。歌唱平静如大海,藏起千言万语、眼泪与咆哮的记忆,随着苍茫暮色滑入黑暗狂风。歌声背后,死亡拖着甜美的影子。他在古典派的表述习俗与浪漫派的个性锋芒中,找到了他的世界,一个即温和又隐秘的内心世界,他享受其中的深深孤寂。

《女低音狂想曲》的歌词选自歌德的《冬日游哈兹山》—“像苍鹰在早晨浓厚的云端,展平柔软的翅膀寻索猎物,翱翔吧,我的歌,因为神给每个人注定了道路。幸福的人迅速奔向快乐的目的地。但是谁的心若被不幸消耗,谁就挣脱不开铁丝编织的栅栏…”当时他正在阅读歌德这部诗集,书中的山地景色叫他想起很多次去攀登阿尔卑斯山的情景。山脉、晨曦、树林、大地,攀登的漫漫长途,都是他一生中最忠诚的朋友,不断给他灵感、神秘的力量和至深的抚慰。他在日落中徘徊,看见自己的渺小不安。也许世上最爱他的是音乐和风景;也许真正的爱,就是这样的无言陪伴,不占有,不需索,不念过往将来,于漫漫时间里解脱了有情众生。

如果抛开一切导读,勃拉姆斯的音乐常常让我们听见一个孤独的林中散步者的形象。献给爱的音乐与岁月,都只叫他更孤独。1859年的D大调《第一号小夜曲》几乎就是林中愉快漫步的记录,这样平静的时光只有在他散步时才会出现。进行曲风的轻快步伐,一道旋律如林中夕照逶迤而来。除了散步,勃拉姆斯最享受的是阅读时光。他喜欢埋头在图书馆的旧书堆里翻找手稿,钻研了海顿与莫扎特的作品。这支《小夜曲》也是一阕古典精神的习作,关于淑女、纱裙,典雅瓷器,八角窗下的阅读,形状对称的花束和叙旧的下午茶。所谓的古典精神,是一份精雕细琢的闲情,浪费得起时间、精力与钱财。那是他还是个青年,却已有了一份古典的耐心,可以写写涂涂,思来想去,一个作品等上好几年再出版。在莫扎特之后,勃拉姆斯的《小夜曲》堪称典范。它已预示了他日后的平静古典范式。

在《圆号三重奏》里也展开了一个浪漫的森林。无键圆号的音色,宁静中带着日落的忧郁。森林一直给予他神秘而真实的安慰。有一次,一位学生问他如何提高琴艺,他竟一本正经作答:“要持续地在森林中散步”。后来他担任歌唱学院的音乐总监,指导一群女孩排练合唱,天天陶醉花丛中,克拉拉在日记里不无揶揄得写道:“搭乘轮船到步兰肯湖的旅程很愉快。我们在那儿的花园里,发现一些最可爱的树林,就在树下,唱诗班在那儿唱歌,而约翰内斯则在树桠间指挥着。”听来仿佛林泽仙女围绕的潘神。

勃拉姆斯天生知道时间的法则,他因隐晦而抽象,而无穷。这些乐曲因而洗去了浮华外表,如真水无香。如今听来,两部《弦乐六重奏》都与他的爱情无关了。爱的哀歌都是异常优美。六重奏因为多了一把中提琴与大提琴,音色粘稠浓密,极似勃拉姆斯内省的性情和无来由的忧郁,又像风声雨声不绝如缕,好似作曲家一直行走在野外。爱到最后,留下沉默的勃拉姆斯,每日仍旧独自散步,在古老的托伊托堡森林,从夏到冬,从少年到白头。他没老婆,到了晚年愈加不修边幅,留大胡子,穿无领的农夫衬衫,一人拖着外套在森林里一路哼唱,跟着心里的节奏奔跑疾走,越走越远,喜怒无常,越发孤僻暴躁。

人到中年,勃拉姆斯的室内乐已经脱胎换骨。《C大调第二号钢琴三重奏》是在法兰克福和霍尔曼等朋友们一起首演的。朋友们最早听见他的变化—“一个音符不多也不少”。他的乐曲越来越精炼明晰。这是其中最清透的一曲。在浪漫过度的年代里,古典精神不只是寻找均衡与安全感了,它成了一种反思、捍卫与理性的重塑。有意思的是,在明晰的叙述中,勃拉姆斯的情感也更明确了当了。这仿佛又印证了浪漫主义精神。在第一乐章,三位演奏者旗鼓相当,陶醉在一段悠扬旋律里,优雅的第二主题即一段经典的古典风格织体;第二乐章又是勃拉姆斯擅长的变奏曲。这个匈牙利色彩的悲壮主题采用他标志性的风格,充满激情的酸楚,如温暖的眼泪,伤感的笑。在这一乐章末尾,大提琴与小提琴构成倒置的回声,静静消失。谐谑曲有点诡异,但三位玩得很尽兴;最末一章也似游戏,三位奏者对话、呼应、倾诉,长夜漫漫谈兴正浓,最后停在充满活力的强音。

勃拉姆斯是将室内乐当作交响曲来写的。它们几乎都有交响曲的构思、结构规模与音色组织。这些室内乐可看作是勃拉姆斯写大型交响曲之前的预备练习,而室内乐又是最适合他的体裁,就像他过日子一样,他的室内乐作品也是结构丰满、线条简洁、气息温厚、风格纯粹,带着新兴的市民阶层艺术家的精美与保守。轰动的演出与浮华社交圈从不曾改变他。他一直随性度日,依照自己的节拍工作生息。在勃拉姆斯生活的时代,瓦格纳的歌剧正铺天盖地,他却从未受影响。他一生中唯一不曾涉猎的体裁就是歌剧。他知足,知道自己的界限在哪里,据说这是天才的标志。

深沉甜美,如勃拉姆斯。这些乐曲细部流露的温柔,印证了他内心对美的敏感。忧郁的底色浮现细碎的喜乐,装饰了我们今天的安逸。在忧郁的旋律中,他的生活展现在眼前。没有人的传记像他那样缺乏荣誉、奖励、册封这些人生里程碑,却有不少散步、搬家、聚会、旅行和处理父母吵架等各种家务事。他过纯粹的日子。仿佛他是个友人,昨天还与我们一块儿喝茶打牌。他喜欢帮舒曼整理书房,一头扎在书谱堆里,醉心于编辑、纂抄乐谱,这样踏踏实实的劳作带给他真实的愉悦感;他是个老男孩,从小喜欢收集玩具兵,老了还时常和朋友的小孩们一起操练玩具兵玩上个半天;当然还有不少糗事。和朋友一起旅行演出,同住一个酒店,半夜打鼾震天响,逼得同伴换房间;而且邋遢地出名。有一回演出找不着皮带,随便扯了根领带系上,指挥时裤子不断往下褪,莱比锡的听众比他还着急,一直盯着他的衬衣越露越多。终于捱到曲终,大家卖力鼓掌松了一口气,走出音乐厅时才发现光顾着盯勃拉姆斯的裤子,竟忘了今晚听了哪一曲。在父亲与母亲离婚之后,他时常陪伴父亲旅行,他对父亲说,音乐永远是最好的安慰。他是顽皮又贴心的儿子,对父亲说“你只要认真地去翻阅我那旧的笔记本,一定会找到你所需要的东西。”原来他在笔记本上贴满了德国马克。到了晚年,他对外表、荣誉、地位这些越来越漫不经心,曾两次拒绝了赴英国接受剑桥大学的博士头衔。对他来说,去剑桥戴博士帽,还不如在美丽的意大利湖畔散散步。

当他的灵感摆脱他的思维的时候,常常会出现酸楚的旋律,如眼泪与情欲,如心醉神迷。这样的音乐总是会揭穿他,本质上他是一位浪漫主义者。但天性中的压抑让这些浪漫情愫藏在心底,难得流露。它们不可捉摸,尤其珍贵。勃拉姆斯不愿通俗,他的艺术是高于生活的,这份提炼来自对规则的沉浸与天生敏锐。他的古典风格也许来自节奏内在律动的速度,即古典的时间感。这时间不疾不徐,装不下太煽情的旋律。缜密的对位法、结构的严谨及适当规模…有时候他几乎严谨到古板,音符不多不少,句子不长不短,展开尽善尽美、圆满饱足,太合适,太周致,容易四平八稳。但于他这些却是必须的,他太自闭,太喜欢逃逸,乐思不可捉摸,情感隐晦莫名仿佛来自潜意识。如此乐思通过反复与稳健的结构打交道,反复斟酌打磨,脱胎而出了勃拉姆斯个性化的艺术经典。如果一定要挑他毛病,那就是他这样的人生对于音乐家来说太顺利了,暴露了性格上的保守慎微。新兴的市民阶层艺术家,追求稳定舒适,这些弱点必然会流露到作品中。但传记作家诺伊齐奇站在勃拉姆斯一边说话:“勃拉姆斯所倡导的形式的拓展导致了传统奏鸣曲式的二元性原则的解体,勃拉姆斯还开创了曲式结构的自由化,其意义并不亚于瓦格纳的革新。”

新德意志乐派之争

像勃拉姆斯这样自给自足的低调的人,竟也会莫名其妙地卷入世纪末德国音乐界最浩大的纷争中。看来人的命运也未必全都由性格决定。

19世纪末,德国音乐分两派,一派叫新德国乐派,走柏辽兹的情感主导、文学辅助的路线,一派继承门德尔松的古典风格;一边是瓦格纳,一边是勃拉姆斯;一个先锋,一个复古;一个提出“乐剧”搞跨界艺术,一个坚持纯音乐才算血肉俱足。

每个年代都会出现艺术潮流,有激进的引领潮流者,也有逆潮流者。隔了几百年看来,所谓顺应潮流还是逆潮流其实并无优劣之分。潮流有它产生的相应的历史与社会根源,艺术家如何选择根植于他的价值观和性格。300年前,巴赫在主调音乐兴起的年代里埋头写自己的复调曲,在儿子们心目中很落伍。他后来以大量宏伟精妙的复调作品成为西方的“音乐之父”,当年先锋的儿子们却覆没在维也纳三杰的茫茫铺路石中。但像贝多芬这样的大神,作为古典与浪漫主义之间一位承上启下的枢纽型人物,却不可能是铺路石,他引领时代潮流,又是不可忽视的新潮流的代表人物,是乐圣。德彪西也一样,对于印象派来说既是领路人又是掌门人。因此以潮流来划分阵营不过是理论家们图省事的伎俩。艺术家的高下,最后只能,看作品!而如何才能选对道路,首先是要对自己诚实,然后是心无旁兮牢将底坐穿地进行到底。艺术成就属于一意孤行的偏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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