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企业在进行非货币性交易时,因收取补价款而按规定应确认的换出资产增值收益。
罚款净收入。
指企业收取的滞纳金、违约金以及其他形式的罚款,在弥补了由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的净收入。
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并不需要耗费企业的经营资金,因此,与经营成本或费用之间并不存在配比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在会计处理上,应将营业外收入作为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于实际发生时直接增加当期利润总额。
2.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
固定资产盘亏。
指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由于发生实存数量少于账面数量的情况而发生的资产损失。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从账面转销,在查明原因并报批准处理后,将其净值转入营业外支出。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指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不足以抵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处置费用而发生的损失。在固定资产处置完毕后,企业应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的净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
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不足以抵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相关税费而发生的净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指企业在债务重组过程中,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按其减值金额计提的损失准备。
罚款支出。
指企业由于违反合同、违法经营、偷税漏税、托欠税款等而支付的违约金、罚款、滞纳金等支出。
捐赠支出。
指企业对外捐赠而付出的各种资产代价。
非常损失。
指企业由于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营业外支出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的结果,因此不属于经营成本或费用。在会计处理上,应将营业外支出作为利润的抵减项目,于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所包括的收支项目互不相关,不存在配比关系,因此,应当分别核算二者的发生金额,一般不得以营业外支出直接冲减营业外收入,也不得以营业外收入抵补营业外支出。企业还应当按照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发生金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三、利润的计算与结转。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用于计算一定会计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会计期末,企业应将收入类科目贷方余额转入该科目贷方登记,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将支出类科目借方余额转入该科目借方登记,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各期转账后,“本年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年初至本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年初至本期末累计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企业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全年累积余额转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为净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为净亏损,做相反会计夯录;-若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1.帮助企业管理机关对企业进行领导和监控。
企业的主管部门可以利用会计报表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检查企业对国家有关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财政税务部门可以利用会计报表检查企业税款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银行部门可以利用会计报表检查、分析企业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外币收支管理情况。国家从各企业编报的会计报表中获取进行宏观调控所需要的特殊信息。
2.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
企业管理人员可以利用会计报表提供的资料,分析、检查企业财务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揭露经营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以便制定改进措施。企业管理人员还可以利用会计报表提供的实际数据预测未来,为企业决策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同时,还可以为编制下期计划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会计报表也可以向职工群众提供他们所关心的信息,便于群众监督,有利于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
(第六节)销售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土地开发成本的归集与分配。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商品房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能分清受益房屋设施的,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该房屋设施相应成本项目。如果费用的发生涉及多个房屋设施项目,则应先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进行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用于房屋及配套设施建设时,再采用一定的方法分配结转计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及“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账户。
通常情况下,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和场地平整费可采用房屋设施的占地面积作为分配标准,勘察设计费和基础设施费可采用房屋设施的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价值或建筑面积作为分配标准。
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归集与分配。
房地产开发产品成本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主要指商品房、配套设施、代建工程等开发产品发生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附属设备及其安装工程的费用。房屋设施的建筑安装工程,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施工方式,企业在房屋设施开发建设工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应根据施工方式的不同而采用相应的归集和核算方法。采用出包方式的建筑安装工程,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应根据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所列工程价款结算出包工程款,计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同时,还应计入由企业另行核算的不列入房屋设施工程预算内的设备价值。企业与承包单位之间工程款、备料款的往来结算,设置“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预付账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等账户进行核算。采用自营方式的建筑安装工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自有的工程队进行工程施工,开发产品的建筑安装费,就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施工费用(包括附属于房屋设施的设备价值)。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一般可直接计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但应是实际发生数,不得以预算价格或预提费用代替。如果企业自行施工的工程比较大,也可增设“工程施工”和“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账户,核算和归集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并定期结转“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
3.配套设施费的归集与分配。
房地产开发产品成本中的配套设施费,仅指小区内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建设费用。可以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本身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的一种,其所发生的建设费用,应计入开发成本,而不能转嫁到商品房等其他开发产品成本中。
开发小区内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其建设费用属于共同性费用,应计入房屋开发成本。其中,与商品房同步建设,且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能分清受益成本核算对象的,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受益成本核算对象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与商品房非同步建设,或虽同步建设,但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涉及多个成本核算对象的,则先通过“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账户归集成本,待完工后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受益成本核算对象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分配标准通常可采用房屋设施的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价值或建筑面积。企业如果同时开发建设可以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该配套设施也应和商品房一起承担相应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如果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竣工时,商品房和可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同时竣工或尚未竣工,则可将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的实际建设费用,全部分配计入各受益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商品房和可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已建成或出售,而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成或尚未动工兴建,则应将未建成或未动工配套设施的预计建设费用,预提计入已建成或出售的商品房及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末建成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可根据已发生的建设费用,加上其未完工部分的预计建筑安装工程费,作为其全部建设费用;未动工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其建筑安装工程费可根据各该工程概(预)算价值加以预计。需要说明的是,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不论已动或未动工,其应负担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等,都应予以归集,因此,未动工项目仅需预计其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预提配套设施建设费时,借记“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账户,贷记“应付账款--应付配套设施费”账户。
4.开发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间接费用核算,应按照其内部单位、部门组织,通过“开发间接费用”账户归集,期末采用一定方法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的分配标准,一般为各项开发产品所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等项直接费用之和,也可采用各项开发产品的预算造价作为分配标准。
(第七节)期间费用的核算。
期间费用是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某种产品成本的、应直接计入损益的各项费用。施工企业的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
1.管理费用的核算。
管理费用是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如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其中,公司经费包括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业务招待费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账户进行核算归集,并在“管理费用”账户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管理费用”账户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账户后无余额。
2.财务费用的核算。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账户核算,并在“财务费用”账户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财务费用”账户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账产后无余额。
3.销售费用的核算。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和其他经费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费用还包括开发产品销售之前的改装修复费、看护费、采暖费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办理竣工验收后而尚未出售前发生的维修费,计入销售费用;开发产品出售后,在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冲减质量保证金(应收账款),质量保证金不足冲减的部分,再计入销售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8%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企业发生的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质的业务宣传费用,包括广告性质的礼品支出等),在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o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
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在“销售费用”账户核算,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借记“销售费用”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账户。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销售费用”账户,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账户。“销售费用”账户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销售费用”账户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账户后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