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2003年,雅芳小姐的瘦身计划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她把自己的“赘肉”--运营成本整整降低了30%!而其中大部分是来自物流成本的降低。
1998年的时候,雅芳小姐还是个笨重的小肥婆。她的外地经销商依然遵循着老的提货方式--自提自运。有一个例子,一位住在新疆南部和田地区的雅芳经销商,去位于乌鲁木齐的雅芳分公司取货,必须带着一大堆钱,坐整整一天的火车到喀什,然后再转坐12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目的地,这样一来一回要花差不多一个星期。经销商们的“痛苦”并不仅仅是资金成本,还有他们的时间和辛苦。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来转嫁这些成本。这无疑都是把球又踢给雅芳。
更明显的“超重”来自雅芳自己的物流运作体系:雅芳通过长途运输,将货物从广州运到全国各分公司的仓库,然后由经销商到所属区域的各个分公司提货。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大面积缺货,分公司仓库的库存额不断增加,因此也就要求租用更大的仓库,使得雅芳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去从事仓储、出纳、打单等营运作业。
雅芳必须先解决经销商的问题!为此,雅芳开发了一套经销商管理系统(简称DRM系统),并拟定了一份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于一体的企业物流解决方案。雅芳把这套方案称为“直达配送”。雅芳给自己设定了三个目标:提升客户满意度,降低企业库存量,信息流、资金流的整合借助物流改革一步到位。其实就是实现企业组织与庞大分销体系的在线管理,通过DRM系统,经销商可以在因特网上查询产品信息,在网上订购产品,并通过银行网上支付。
同时,雅芳取消了原来在各分公司设立的大大小小的仓库,改为八个区域服务中心。每个区域服务中心覆盖相邻省市的产品配送。从2002年3月开始,雅芳开始和第三方物流商,一起实验“直达配送”的业务模式。新的业务流程是:雅芳生产线上的货物直接从广州运输并存放到八个区域服务中心,各地经销商通过DRM系统直接向雅芳总部订购货物,然后由总部将这些订货信息传到区域服务中心,各中心根据经销商所订货物,进行包装、分捡、验货,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经销商手中。那位住在新疆南部和田地区的雅芳经销商如今进货时,再也不需要长途跋涉、肩扛手提了,只需要上因特网下订单,在线通过银行网上支付业务付款,然后就可以等着第三方物流公司在72小时内将货物送到店里,最后在网上签收就可以了。
雅芳的采购通过上述整合后,企业经营更加具有竞争力了。这就是一个具有财务意识的采购系统所能带给企业的效益。那么什么是具有财务意识的采购系统呢?让我们从采购的ABC开始讲述吧。
一、存货的确认。
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得以确认:
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资产最重要的特征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存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流动资产,因此,对存货的确认关键是判断其是否很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其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存货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存货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要予以确认也必须能够对其成本进行可靠地计量。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必须以取得的确凿、可靠的证据为依据,并且具有可验证性。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的初始计量主要介绍外购存货、自制存货和其他方式取得存货成本的计量。
1.外购存货的计价。
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是指存货的采购成本,由买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组成。
买价。指购货发票所开列的货款金额,包括存货的原价和供销部门的手续费;若有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应为扣除折扣后实际支付的货款。
运杂费。指存货运到企业仓库或工地以前所发生的包装、运输、装卸、挑选整理及合理运输损耗等费用。
采购保管费。指企业为组织存货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一般包括采购、保管人员工资薪酬、检验试验费、存货整理及零星运费等。
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以上各项费用,凡是可以分清对象的,就直接计入存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有关存货的,则需要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各有关存货成本。
2.自制存货的计价。
自制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制造费用等。
3.其他方式取得存货成本的计价。
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存货,按《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按《债务重组》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接受捐赠的存货,应当分别以下情况确定其入账价值:若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该按照凭据上表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受赠存货的入账价值。若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受赠存货的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存货的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按照接受捐赠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存货的入账价值。这里所讲的“同类或类似”是指具有相同的或相近的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级等特征。
盘盈的存货,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入账价值。
(第二节)存货收发核算的成本计价法。
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的特点是:从存货收发凭证到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全部按实际成本计价。由于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因素的变化都会对存货的单价产生影响,因此,同样的存货入库的时候其单位成本可能不同,导致发出该种存货时候,要采用一定的计算方法去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算比较麻烦,以往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存货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但是由于会计电算化的发展和普及,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发出存货成本的成本计算变得简便和易于操作了,因此这种方法得到比较普遍的运用。
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材料的日常核算,材料明细账可以只计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数量,将数量乘以计划单位成本,随时求得材料收、发、存的金额,通过“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计算和调整发出和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简便易行。另外,将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对比,可以对采购部门进行考核,促使其降低采购成本,节约支出。
(第三节)存货的期末计量与披露。
成本与市价孰低会计期末,为了客观地反映房地产企业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房地产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准确地计量“存货”项目的金额,即要确定期末存货的价值。要正确进行存货的计量,取决于存货数量的确定是否准确和采用何种期末计价原则。
一、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
1.实地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是指会计期末对全部存货进行实地盘点确定期末存货的结存数量,然后分别乘以各项存货的单价,计算出期末存货成本,进而推导出本期耗用或者已销售存货成本的一种存货盘存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对有关存货账户只记借方,不记贷方,每一期末,通过实地盘点确定存货数量,据以计算期末存货成本,然后计算出当期耗用或销货成本,记入有关存货账户的贷方。
2.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指对存货项目设置经常性的库存记录,即分别品名规格设置存货明细账,逐笔或逐日登记收入发出的存货,并随时记列结存数。通过会计账簿资料,就可以完整地反映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在没有发生丢失和被盗的情况下,存货账户的余额应当与实际库存相符。为了核对存货账面记录,加强对存货的管理,每年至少应对存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具体盘点次数视企业内部控制要求而定。
二、存货的盘盈盘亏处理。
房地产企业进行存货清查盘点,应当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单”并将其作为存货清查的原始凭证。将存货盘存记录的实存数与存货的账面记录核对,若账面存货小于实际存货,为存货的盘盈;反之,为存货的盘亏。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要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存货盘盈的核算。
由于盘盈的存货没有账面记录,所以如果产生了盘盈应该予以补记,按照存货的计划成本或估计价值,借记有关存货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存货盘盈一般是由于收发计量或核算上的差错造成的,经审批后应相应冲减管理费用,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管理费用”账户。在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存货日常核算的情况下,盘盈存货应按计划成本入账。
若经核查该项盘盈属于收发计量错误造成,经批准作为冲减管理费用处理。
2.存货盘亏和毁损的核算。
存货的盘亏和毁损,先按其账面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有关存货账户。经审批后,按发生的原因和相应的处理决定,分别进行转销。属于自然损耗造成的定额内损耗,应借记“管理费用”账户;属于过失人责任造成的损失,应扣除其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账户;向保险公司收取的赔偿金,应借记“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账户;剩余净损失或未参加保险部分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账户;若损失中有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账户。按盘亏和毁损数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三、期未存货价值的确定。
会计期末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房地产企业期末存货的实际价值,房地产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确定“存货”项目的金额,即要确定期末存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
1.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的含义。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是指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即当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价;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
这里所讲的“成本”是指存货的历史成本,即按前面所介绍的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如先进先出法等)计算的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如果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简化核算方法(如计划成本法),则“成本”为调整后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房地产企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房地产企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3.存货的期末计量。
会计期末,在运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材料存货进行计量时,需要考虑材料的用途。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按以下原则处理: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等原因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已确定用于出售的材料,应当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4.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
房地产企业每期都应当重新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房地产企业在定期检查时,如果发生了减值情形,应当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存货项目进行期末计量时,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存在三种比较基础,从而对应三种不同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单项计提。是指将各单项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逐一比较,分别确定单项存货是否计提或计提多少存跌价准备的方法。
类别计提。是指将每一类存货的成本总额与其可变现净值总和进行比较,分类别确定是否计提或计提多少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合并计提。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将具有某性质的所有存货(包括不同类别的存货)的成本总额与其可变现净值总和进行比较,综合确定是否计提或计提多少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存货的期末计量,应比较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确定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假设各存货在前期尚未计提跌价准备,并简称“期末计量后存货的账面价值”为“期末账面价值”。
每一会计期末,比较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与“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余额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反之,应冲销部分已提数。提取和补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账户,贷记“存货跌价准备”账户;冲回或转销存货跌价损失,作相反会计录。但是。当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其冲减的跌价准备金额,应以“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需要说明的是,减记的转回要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为前提,否则不得转回。
四、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与存货有关的信息。
1.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
2.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
4.用于债务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
(第四节)材料与设备的采购及发出。
材料的采购业务,由供应部门负责。供应部门根据工程管理部门,依开发项目的施工进度和材料消耗定额提出的需要量,结合材料的库存情况,按期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和用款计划,并以此作为采购材料的依据。为了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明确购销双方的经济责任,还应与供应单位签订供销合同。房地产企业对于采购的材料,要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运输机构的提尹单、银行的结算凭证和运费账单等,办理材料验收入库和货款结算两方面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