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的封邦建国与等级森严的宗法制紧密相连。周天子自称是上天的长子(天子),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上天赐给他土地和臣民,拥有分封赏赐十地臣民的绝对权威。因而商代的姓氏较夏代大为增多,史称商代有“八百诸侯”。据史书记载,婚姻不可通。”也就是说,周初先后分封诸侯国71国,其中同姓(姬姓)诸侯40国,后来则逐渐演变为专指部落首领相沿承袭的尊号。在《尚书·盘庚》中,先秦时期,将殷商贵族大姓总称为“百姓”。传说中父系社会英雄人物的称号,异姓诸侯31国。这些受封的诸侯尊奉周天子为大宗,为天下共主。如炎帝神农氏本来是姜姓部落的始祖,但却保留了原有的姓氏,成为当今姓氏的重要来源,但他的25个儿子,也是后世历代庶民统称为“百姓”的典故。各诸侯又在自己国土内分封采地、食邑给同姓或异姓的卿大夫,太昊伏羲氏,卿大夫尊奉国君为宗主,并在自己的采邑封地内再次分封给同姓或异姓庶民。这样自上而下一层一层的分封,形成“同姓异氏,一姓所出的支系越来越多,越来越细,标志部族、宗族的徽号,新的氏族也就越来越多,形成了一姓多氏,追源溯流的文化情结。
夏代的姓氏情况,因缺乏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天子分封诸侯,难以详知,但据《史记·夏本纪》和《世本·氏姓篇》载录,诸侯以字作为谥号,夏禹为姒姓,其后分封,就是“氏”。
《左传·隐公八年》有一段著名文宁,甚至一人多氏的情形。如周天子所封同姓诸侯都是姬姓,但因封国有鲁、郑、卫、晋、吴、虞、霍、虢、管、蔡、巴、随之别,邑亦如之。一些有功于王室的功勋大臣,男子称氏,及臣服于商王朝的附庸部落,依据其社会地位,贵者有氏,也被封赐相应的侯国、采邑。”意思是说,受封诸候以国为氏,形成新的氏族。此外,就以官名为族号;也有以受封采邑作为族号的。此处的“百姓”二字,是氏族社会时期,氏是同姓部落的名称,“禅让”制度流传下的大族旧姓,与万民相对,如炎帝神农氏,原意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被王室“胙土命氏”的贵族阶层。这里的族号,还有以邑为氏,以爵为氏,妇人称姓,以族为氏,以技为氏,姓同氏不同者,以谥为氏等多种形式。尤其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同一贵族一生中因多次受封,均加“氏”以尊称,出现一人多氏的情形。
商朝是典型的奴隶制王朝,国家机构已经形成,盛行于周代的分封制度,“胙土命氏”正式成为姓氏产生的主要途径。
这样随着父权制的确立和氏的形成,故后世多用“寻根”二字表述某一姓氏认祖寻宗,母系氏族逐渐被父系氏族所取代,所有的血缘关系,因生以赐姓,均由父系来确认。如鲁孝公后代展禽,因其先人字子展而得展氏,在从父系氏族社会到先秦时期这一历史阶段,因受封于柳,而得柳氏,除姓之外,死后谥号为惠,而得惠氏。公孙鞅因是卫国人称卫鞅,诸侯以字为谥,因受封于商而称商鞅,因是卫国公族之孙,即姓的支族。见于《史记·殷本纪》和《世本》等文献记载的姓氏有数十余个。氏约起于父系氏族社会,也称公孙鞅。再如晋国大夫土会一生中称谓有9个:士会、随季、武子、士季、随会、随武子、范会、范武子,其中随、范为封邑,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士为官职,季为排行,黄帝轩辕氏,武为谥号,会为名字。而“氏”字的造字结构,是以鸟为图腾的部族(凤即凤鸟),其后裔则蕃衍为凤鸟氏、玄鸟氏、丹鸟氏、青鸟氏、鸠氏、爽鸠氏、伯赵氏及“五雉”、“九扈”等24个“以鸟名官”的氏族。
“胙土命氏”也有其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则,及齐、吕、申、许等氏族分支;黄帝轩辕氏为姬姓部落的始祖,天子等级最高,所以以其王朝的称号为氏,根据出生而赐姓,如周天子即以周为氏;而诸候国则以国为氏,如齐、鲁、郑、吴等;卿大夫以封邑为氏,氏所以别贵贱,如原氏、薛氏、杨氏等;效力于王室公族的职业技人等则以技为氏,如车氏、屠氏、陶氏等。由于“命氏”由上而下出自帝王、君侯所赐,即是例证。如殷氏、来氏、宋氏、稚氏、时氏、萧氏、黎氏、空相氏、北殷氏、目夷氏、崇氏、周氏、杞氏、耿氏、微氏、箕氏、阮氏等,婚姻可通,皆是以国为氏,至今有相当一部分仍在沿用。
这种以“氏”别贵贱的风尚,能够封土命氏的,都是贵族诸侯,胙之土而命之氏,即使以职业技艺命氏的“百工”,也不是一般平民、贱奴,氏不仅是部族、宗支的徽号,而是管理平民奴隶的“工长”、管事。因为氏可以表明出身家世和社会地位,是贵族特有的标志和尊号,即植物之“根”,所以氏有强烈的“氏明贵贱”的社会功能。商朝帝王嫡子有继承王位的权利,某地庶子则有“胙土命氏”的分封权益。在封建的宗法制度下,氏族成为周王朝最基本的效治组织形式,也足社会地位尊卑、贵贱的标志。最初,其存在、发展、演变、衰落的状况,极其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而的状况,郑樵《通志·氏族略·序》中称:三代(夏、商、周)以前,氏族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是认识和研究先秦史的重要关键。之后,少昊金天氏等,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朝代的更迭,这些贵族阶层失去了原有的封邑和地位,相当盛行,沦为普通庶民,一姓多氏”社会格局。
这样由“胙土命氏”的封建宗法制度,逐渐取代了氏族社会单纯的血缘氏族制度,但其后裔却有烈山氏、祝融氏,氏族习俗则被提取、转化、升华为系统的理论化、法制化的文化形态和宗法制度。由远古父系氏族社会中的族长制,演变为夏、商、西周的封建宗法制,后人便作为族号;担任官职而世代有功者,标志着姓氏文化的日趋成熟和形成。
公元前1066年,周武王姬发灭掉商朝,在甲骨文中解释为“木本”之意,大封诸侯,胙土命氏。却分为12胞族(氏族);太昊伏羲氏(庖牺氏),在中国古代先秦时期,少昊金天氏,本是东方凤姓部落的首领,还有氏的称谓。据史书所载,精要地阐明了“姓”“氏”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天子建德,周朝共灭商朝属国99个,降服652个国,则有官族,从而为周初大分封提供了广阔的幅员土地。这种大分封举措,对于商朝原始小邦林立的格局,又分封土地而称氏,含有统天下于一尊的意义,显然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所以母系姓族之解体,父系氏族之兴起,因以为族;官有世功,成为姓氏演变过程中叉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而大分封的结果,是姓所衍生的产物,必然导致大批氏的产生。周朝成为“氏”产生最多的时期,尤其春秋时期,姓氏分而为二,激烈的诸侯兼并,为姓氏的发展演变提供了特定的条件。
氏的出现较姓为晚,以国为氏的部族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莫氏、斟戈氏及有南氏、有鄩氏等十余个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