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相反,对少年犯罪儿童的研究表明,许多孩子成为少年犯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不良期望的影响。他们因为在小时候偶尔犯过的错误而被自己、家人或老师贴上了“不良少年”的标签。
这种消极的期望引导着孩子们,使他们从心里觉得自己就是“不良少年”,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发明大王爱迪生上小学仅仅三个月就被开除了,理由是“智力低下”。但爱迪生的母亲坚信自己的孩子决不会是傻瓜。她经常对爱迪生说:“你肯定要比别人聪明,这一点我是坚信不疑的,所以你要坚持自己读书。”并亲自教育爱迪生。爱迪生得到了母亲的鼓励,经过不懈努力,成为伟大的发明家。因此在我们的家庭教育中,父母如果能灵活运用皮格马利翁期待效应,必将收益无穷。
67.道德的自律和他律——打碎杯子的小孩
下面的这种现象其实是心理学的基础研究课题:
天真无邪的幼童,见了新奇的玩具就要,想吃东西就动手去抓,他才不在乎该不该要呢。平时,你只要留心观察儿童做游戏就会发现两三岁的孩子虽然表面上在一起玩,但实质上却没有游戏规则和合作精神,而是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然而,到一定的年龄儿童又变得文质彬彬,知道什么该要什么不该要,玩弹子、跳皮筋都有一定的“规章制度”了。
儿童从“无法无天”到“循规蹈矩”,从以自我为中心到有道德观念的社会人的轻变过程,就叫道德社会化。
当代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从个体发展的角度说明认识的产生和发展的认知理论,强调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认知结构。他认为儿童的道德判断和智力是并行发展的,属于认识发展的一个阶段和一个方面。他把儿童的道德发展分成他律性道德阶段和自律性道德阶段。
皮亚杰设计了一系列有关孩子的笨拙行为和偷窃事件的故事,要求孩子判断故事主角的好坏程度,并说明理由,以此了解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其中有这样两个故事:
有个叫杰思的孩子,他妈妈叫他去吃饭。他进饭厅时,不知道他妈妈在饭厅门后的椅子上放有一个盘子,所以他推门时把盘子里的15个杯子全部打碎了。
另有一个叫思瑞的孩子,当他妈妈不在时,他想吃放在碗柜里的果酱。由于果酱放得高,他没有办法拿到,当他一试再试时,把一个杯子碰落在地打碎了。
讲完上述两个故事后皮亚杰就问受测验的孩子们,上述的两个男孩哪一个比较坏。
一般说来年龄小的孩子会认为打碎15个杯子的男孩比较坏。因为他们的道德观念还处在他律阶段,属于客观取向,即他们对行为的道德判断是只看结果,不看动机,只看打碎多少杯子,不看为什么会打碎杯子。他律性阶段将持续到7~8岁。而如果受测的孩子认为打碎一个杯子的男孩比较坏,就说明他的道德观念已发展到自律阶段。他的道德评价已转为主观取向,即对行为的道德判断不再是绝对的。因为他认识到第二个小孩虽然只打碎了一只杯子,但他是因偷果酱吃打破的。这就开始把行为的后果和行为动机及意图结合起来考虑了。
关于对错误行为的处罚,处在他律性道德阶段的幼童,会认为:一个人犯了错误应该给予处罚,而任何可使他痛苦的方式都可以,如打骂、不给玩具、取消零用钱等等;并且这些处罚方式可以和所犯错误的类型及程度无关。而进入自律性道德阶段的孩子,则认为处罚方式应该结合错误的性质和程度,以便受罚者能清楚地认识到他的错误所在。如:打碎邻居的玻璃,他应该挪用自己的零用钱去赔偿;游戏时殴打他人,就该不允许他继续玩。
68.道德感——以德服人
从心理学角度讲,道德感也是一种“思维的知觉”,主要的体现就是人们对事物的主观判断。
我们所说的道德感,指的是人们从道德原则出发,从社会所规定的道德范畴出发来认识客观现实的各种现象时,所体验到的情感。人所感受的这种或那种道德感,反映着(以一种独特的形式)其社会根源的复杂性。人有着各种不同的体验,然而,只有当一个人体验到道德标准对于他,是一种比起只是从表面上限制他的愿望和意向更为重要的东西时,他的情感才能成为道德感。这些标准在他的意识中是以某种他必须服从的东西的面貌出现的。
在这种情况下,道德标准(如“要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要尽力为国家造福”,“做一个正直的人”)已经不只是一种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应当服从的异己力量,而成为人所自然接受的法则,成为在触及到他的道德意识的一定情景中采取一定态度或行为的动机。这也说明道德感体验本身的这个特点已经成为这个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汉顺帝的时候,出了一位有名的清官,名叫苏章。他为官清正、公私分明,从来不因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冤枉好人、放过坏人,深受百姓的爱戴。
有一年,苏章被委任为冀州刺史。上任伊始,苏章便认真地处理政事,办了几件颇为棘手的案子。可是有一天,却发生了一件令苏章头疼不已的事情。
苏章发现有几个账本记得含混不清,不由得起了疑心,就派人去调查。调查的人很快呈上了报告,说是清河太守贪污受贿,数额巨大。苏章大怒,决心马上将这个胆大妄为的清河太守逮捕法办。可是当他的目光停留在报告上清河太守的名字上时,不由得呆住了。原来这个清河太守就是他以前的同窗,也是他那时最要好的朋友。那时两人总是一桌吃、一床睡,形影不离,无话不谈,简直情同手足。真是没有想到这个朋友的品行竟会堕落到这种地步,苏章感到非常痛心。同时,想到自己正在处理这件案子,怎么能对老朋友下得了手呢?苏章又感到十分为难。
而那位清河太守知道自己东窗事发,惊恐万分。但是他听说冀州刺史是自己的老朋友苏章,又开始心存几分侥幸,希望苏章能念及旧情,网开一面;同时他对于苏章清廉的名声也有所闻,所以拿不准苏章究竟会怎样对待自己,因而感到惴惴不安,惶惶不可终日。这时,苏章派来了手下人请他去赴宴。
苏章一见老友,忙迎上去拉着他的手,领他到酒席上坐下。两个人相对饮酒说话,痛痛快快地叙着旧情。酒席过程中,苏章绝口不提案子的事,还不停地给老友夹菜,气氛很是融洽。这时候,清河太守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他不禁得意地说道:“苏兄呀,我这个人真是命好,别人顶多有一个老天爷的照应,而我却得到了两个老天爷的庇护,实在是幸运啊!”
听了这话,苏章推开碗筷,站直身子整了整衣冠,一脸正气地说:“今晚我请你喝酒,是尽私人的情谊;明天升堂审案,我仍然会公事公办。公是公,私是私,绝对不能混淆!”他的朋友一听,不禁傻了眼。
第二天,苏章开堂审案,果然不徇私情,按照国法将罪大恶极的清河太守正法了。
道德感是在人的行为不是出自“自我意志”的动机,而是出自社会要求的时候产生的。由于社会对于人的教育过程的影响,社会对于人的行为的要求转入到个人意识中来,逐渐变成人对于自己本身提出的要求。譬如故事中的苏章,他的道德感来自于对国家的忠诚,对自己职责的责任感。这些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他在受教育过程中学到的,在长期的个性发展过程中,已成为他自己个性的一面。
当利己主义情感和动机与道德感发生冲突时,希望保持自己的安逸的生活和习惯了的生活方式的愿望,可能“暗示”人不去干预他认为不合理的事情,因为这样做很可能给他招来一些麻烦。对苏章来说,不处罚自己的朋友,可能让他的个人情感上感到更坦然,更让人觉得他是顾及情面有人情味的人,从而能给他带来更多的朋友。但是这样做对国家有害,违背了他根深蒂固的职业道德观念,他只能舍前者取后者。
一个人可能由于性格脆弱而没能去做道德义务提示他去做的事情,这会引起他在道德感方面的不满、不安和内疚。道德感强的人,会由于战胜了自身的利己主义、自私自利,而感受到道德上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