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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庆典与婚嫁(2)

登第或迁升,落第或遭贬,对于士子个人来说,都是大事,把酒自贺或举杯消愁虽不是礼制,但也是常事。这大概也是酒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别的任何一种食品均无可取代。

酒所具有这种特殊的功能,使之既可用于奖励,也可用于惩罚。上面提到的帝王赐酒给有功之臣或新选拔之人才,都可说是以酒作为奖励物品之实例。《礼记·少仪》中说:赏赐属下,一般是四壶酒,十条干肉,一条狗。这样的赏赐,和开宴赐酒的做法不同。《国语·越语》中说:勾践为雪耻复国,增加部族的人口,也曾规定,若生一个儿子要奖给酒两壶,犬一头;生育一个女儿,奖酒两壶、猪一头。这里是男是女,都要奖酒,足见酒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后世无论是帝王对臣属,还是臣属对部下,都有逢年节、逢生日或因某项任务完成得好、某篇诗文作得好等等而赏酒的事,实例举不胜举。受到奖赏的人,都会感到荣耀和高兴。

但历史上也有用赏赐酒来表示羞辱的例子。《辽史·穆宗记》:应历十七年春正月,林牙肖干郎君耶律贤适,讨乌古还,帝执其手,赐卮酒授贤适。右皮室详稳、雅里斯、楚思霞里三人,赐酒以辱之。

赐质好的酒以示奖赏,赐质薄的酒以示羞辱,这种做法倒是并不多见。

在民间,也还保留了部分传统用酒的习俗,如建房屋前后以酒招待参加建筑的人,学艺时拜师及学成后庆贺喝酒等等。

宴宾、送别与酒

在古代,诸侯朝见天子,叫“朝觐”,也有一套繁琐的礼。按《仪礼·觐礼》所载,从诸侯到达王城附近开始,如何迎接,如何赐馆舍,说些什么话,诸侯如何回答,如何献上礼物等等,都有规定。在此阶段,天子要出王城,到东门和南门外礼拜太阳。从东门返回时要祭上下四方之神,在北门外要礼拜月亮和江、河、淮、济四水,到西门外礼拜山川丘陵。诸侯当然要跟在一起,酒自是不可缺少的东西。此外,天子还要举行一系列的宴会,直到宴会完毕,诸侯才可以各自返国。

据《仪礼》、《礼记》载,天子还为诸侯订立了“聘礼”制度,即规定诸侯与诸侯之间,要定期派不同等级的官员互相聘问。这也是一种重大的礼,目的是令诸侯之间互相以礼相勉,而不进行侵犯。这种礼,施行起来,也极其繁琐,当然也少不得酒。比方《仪礼·聘礼》中载,当别国的诸侯派来的使者要拜访主国的卿时,主国国君夫人派下大夫穿戴着叫“韦弁”的礼冠服来举行馈赠之礼。堂上用竹制的礼器“笾”和用木制的“豆”计六个,摆放在东墙边,以北边为上位,每两个并列;往南摆放有“黍清皆两壶”。

,即白酒;黍,是黍米酿的酒,清,是去掉了渣滓的甜酒。又比方使者拜见主国国君时,除程序、陈设、拱手等等礼制外,还要用觯盛上甜酒,把角制的祭勺放在觯中,由“宰夫”——执掌治朝法令的官将觯递给国君。国君接过觯,使者不下堂一次拜礼。到席位前接过觯,返回原位。国君为送上觯,也要行拜礼。如此等等。

古代的诸侯,还经常相传结盟,叫“会盟”《左传》中关于会盟的记载很多,也都少不得酒。《左传·隐公五年》中说:“入而振旅,归而饮至”。

相聚要饮酒,离别要饮酒,思念也要饮酒。

杜酒徒盈故人不在席。日落山之幽,临风望羽客。(杨素《山斋独坐赠薛内史》)花时间的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忽忆故人天际去,计程今日到梁州。(白居易《同李十一醉忆元九》)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何时一杯酒,重与细论文。(杜甫《春日忆李白》)遥知湖上一酒,能忆天涯万里人。(欧阳修《春日西湖寄谢法首歌》)有时候真叫人分不清是因饮酒而忆故人,还是忆故人而饮酒。

设宴待宾,可以表达热情、诚敬、友好,常常是三杯两盏之后,会互敞心扉,真率相待。但酒宴也可以被用来搞阴谋,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楚汉相争时的“鸿门宴”,《三国演义》中的“青梅煮酒论英雄”,宋代初年的“杯酒释兵权”,都已是尽人皆知的利用酒宴搞阴谋的例子。《汉书·高五王传》载:齐悼惠王次子章,尝入侍燕饮。高后令章为酒吏。章自请曰:“臣将种也,请得以军法行酒。”高后曰:“可。”酒酣,章进歌舞。顷之,诸吕有一人醉,亡的,章拔剑斩之而还,报曰:“有亡的一人,臣谨行军法斩之。”太后左右大惊,业已许其军法,亡以罪也。因罢酒。

如果说这种酒宴上的杀人,还有宫廷中刘(邦)氏家族与吕(氏)氏家族争权夺利的斗争的背景,那么,晋代大官僚、大富豪王恺与石崇的设宴杀人,则完全是为了争豪斗富,令人发指。

王恺曾置酒开宴,令女伎吹笛,稍失声韵,就杀掉吹笛女伎。石崇宴客,令婢女行酒。酒送到宾客手中,如宾客有人没有喝尽,就杀掉婢女。据《世说新语》载,有次宴会就一连杀了三个婢女。这样的酒宴,何来“酒香”,有的只是血腥。

还有一些官僚贵族举行的酒宴,虽不直接用刀杀人取乐,但其性质也类似。如三国时吴国皇帝孙皓举行酒宴,所有到来之人,一律以饮七升为限。有不能饮的,则由人硬灌。东汉末荆州刺史刘表的子弟宴客时,备有大针,遇有醉倒,就以针刺,以检验是否真醉。清代亲王奕琮宴客时,虽备有菜肴果品,但却不允许客人下箸,只许不停地饮酒。偶尔有人肚子饿了,要求吃点东西,则令人端出用秦艽为馅的包子。秦艽是一种味辣、苦、涩的植物,十分难吃。王爷则以别人的痛苦取乐。

婚嫁与酒

娶亲、嫁女,是人生的大事,向来受到中国人的重视。在古时,有极繁琐的礼仪,要进行祭祀,当然也离不了酒。

男女之间恋爱愉悦而饮酒的事,《诗经》中早有反映:写燕乐新婚的诗《小雅·车牵》中:虽无好友,式燕且喜。(第一章)虽无旨酒,式燕庶几。(第三章)写新婚夫妇在房中对话的诗《郑风·女曰鸡鸣》中,也说到饮酒: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写妇女思念远行的丈夫的诗《周南·卷耳》中: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仪礼·士婚礼》中,关于婚姻的程序和仪式,可以说记得很详细,有所谓“婚礼六礼”之说。六礼,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娶”。

纳采,就是男方请媒人带上礼物,到女家去提亲。一般都用雁作礼物,据说是因为雁“木落南翔,冰沣北组”,顺乎阴阳来往,且雁若失偶,终生不再成双。

仪式。其做法较之宋代,又有变化:在新人拜过天地、进入洞房后,并肩坐于床上,由伴郎与伴嫂各端一杯酒,请新郎、新妇饮。新郎、新妇并不真喝了,只是沾沾唇,即换杯再各饮一次。沾沾唇的做法,与古代用酒漱口的做法,倒是很接近。

酒与人的一生

生、老、病、死,也都是人生的大事。对于中国人来说,凡是人生的大事都离不了酒。

古人心目中,生育不单纯是个延续后代的问题,而且涉及祖宗的血脉能不能延续。特别是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时,更加重视是否“有后”的问题。人们在结婚时,就有一些特殊的礼仪,如撒帐时撒枣子,无疑含有“早生贵子”的意思。有的地方是撒筷子,意即“快子”。结婚后如果不孕,人们会求神拜佛恳请让他们怀孕。生下来如果是女儿,还会再求拜生儿子。

在求拜的活动中,经常是少不得用酒的。

《礼记·内则》载,妻子要生孩子时,到了临产的月份,就要与丈夫分房居住。孩子出生以后,如果是男孩,就在门左边挂一张弓,如果是女孩,就在门右边挂一条佩巾。三天后,才抱婴儿出来,是男孩要行射礼,当然少不得酒。是女孩则不行射礼。此后还有一系列的礼,如三天后择日行接子之礼,三个月后要为孩子行剪发之礼等等。直到二十岁行冠礼才算成人。

《东京梦华录》和《梦粱录》中关于“育子”,也有专项记载,其中与酒有关的,如满月的“洗儿会”,亲宾盛集,要设酒宴庆贺。百日时,也要开筵作庆,叫“百”。周岁生日,有“周”之礼。这一天,家里要在堂中罗列锦席,点香燃烛,摆上“金银七宝玩具、文房书籍、道释经卷、称尺刀剪、升斗等子、彩缎花朵、官楮钱陌、女工针线、应用物什、并儿戏物,却置得周小儿于中座,观其先拈者何物,以为佳纤,谓之‘拈周试’。其日诸亲馈送,开筵以待亲朋”。(《梦粱录·育子》)今天,生了孩子的家庭,在孩子百日、周岁或以后的生日,举行家庭的宴会也是常事。但喝不喝酒,则看是否有爱好,并非非酒不行。而买块生日蛋糕,倒是极常见之事。

人从出生以后,直到死亡,难免会受到各种疾病的侵扰,而酒,又是一味治病疗疾和保健的良药。成书约在战国时期的我国现存最古老的医药专著《黄帝内经》中,对此已有明确的记载,《汤液醪醴论篇》中:帝曰:上古圣人作汤液醪醴,为而不用何也?

歧伯曰:自古圣人之作汤液醪醴者,以为备耳,夫上古作汤液,故为而弗服也。中古之世,道德稍衰,邪气时至,服之万全。

这里特点值得注意的,是酒本是为了万一生病时的需要而制作的观点。汉字中的“”字从“酉”,“酉”本是古代的“酒”字,可见“酒”与“医”的关系是何等的密切。

在胶东和闽南地区的一些群众,产妇生产后,立即用半斤黄酒,煮开,加上适量的红糖,放温后给产妇喝,据说可以破血活血,营养身体,促进身体的康复。有时在月子里,人们还纯用黄酒(不加水)炖鸡给产妇食用,可以说是一种中国特有的效果显著的而价格不贵的极好的营养食品。

黄酒还是烹饪中优良的调料,可以解鱼虾的腥味,使菜肴味道更加鲜美可口,白酒中清香型的酒,也可用来解鱼虾之腥。

随着岁月的增长,人们都会步入老年。这时,按中国人的传统,酒又成了“扶衰养老”的食品,真有点匪夷所思。

中国人向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礼记·王制》中还记: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

这段的意思大体是:养老之礼,有虞氏用燕礼,即设归于寝,行一献之礼,坐而饮酒至醉;夏后氏用飨礼,即设宴于朝,以尊卑定献数;殷人设饭肴,设酒不饮;周代循前代之礼,兼用燕礼、飨礼和食礼。

可以看出,古人专设有养老之礼,而且必须有酒。

汉高祖刘邦取得天下后,返回故乡沛,第一件事就是“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酒”。据《史记·高帝纪》载,他还曾决定“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岁首,“赐酒肉”。

东汉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诏赐天下三老“酒,人一石;肉,四十斤”,以表示对六七十岁老人的关心。(《后汉书·明帝记》)。

尊老敬老之风,大抵历代都延续下来,直到清代,据清人昭木连《啸亭续录·千叟宴》:康熙癸巳,仁皇帝六旬,开千叟宴于乾清宫,预宴者凡一千九百余人。乾隆乙巳,纯皇帝以五十年开千叟宴于乾清宫,预宴者凡三千九百余人,各赐鸠杖。丙辰春,圣寿跻登九旬,适逢内禅礼成,开千叟宴于皇极殿,六十以上预宴者凡五千九百余人,百岁老民至以十数计,皆赐酒联句。

当然,帝王设如是盛大的“千叟宴”,是为了笼络民心,但也说明尊老敬老确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否则也无可笼络。

中国人到了老年,还特别喜欢邀集老年伙伴共同饮酒,从中领略许多的乐趣。西汉时名臣太傅疏广和兄子少傅疏受,同时以年老请求免官。退休后,常设酒请故归欢饮。有人劝他们留点钱财为子孙,他们说:“贤而多赐,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盖其过”。皇家所给的俸禄,只有和故旧乡党共享,才感到真正的快乐。他们对待钱财的态度,一直受到后世人的赞扬。

令人感到有趣的是,中国人还常把“酒”与“长寿”连在一起,把向人敬酒叫“上寿”、“为寿”。这种做法,由来也久。《诗经·豳风·七月》中就有: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第六章)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觥,万寿无疆。(第八章)介眉寿,万寿无疆,都是颂祷长寿之词。直到今天,人们在饮酒时,还常举杯向对方敬酒说:“祝你健康!”

至于在“做寿”的宴会上敬酒,那就更需要说一些如“祝您健康长寿”之类的颂语了。

在做寿时要酒,本也是古老的习俗。如果是帝王家做寿,不仅要饮酒,而且有极其繁缛的礼仪。《东京梦华录·宰执亲王宗室百官人内上寿》中记,除了要饮酒外,还要奏乐,表演舞蹈、杂技,备许多特殊的食物。人们的进退举止,都有规定。只讲饮酒,共是九盏,每一盏饮时,都得奏不同的曲子,跳不同的舞,吃不同的食物。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俗,人死了,要办丧事,也得有酒。《礼记》中关于丧事与酒的记载极多,主要是用酒祭祀和居丧期的饮酒等礼仪规定,也是既多且繁的。例如,既葬之后,就要进行祭祀,叫“虞祭”。如果是父母之丧,经两年(或二十五个月)的居丧期,要举行“祥祭”;祥祭一个月后,再举行“祭”。居丧期间是不可以饮酒的,但若生了病,则可以吃肉饮酒,只是必须配以草木的滋味。

祭以后,可以喝酒了,但开始必须先喝甜酒。如果是七十岁的人居丧,则可以不禁酒肉。这一套礼仪中的一些做法,大抵一直延续到后世,但也有许多变动,例如祥祭,汉魏以来,皇帝、皇后、皇太后死后的详祭,改成以日易月,即二十四个月的祥祭,改变成二十四天后举行。唐代在十三日时祭一次,叫“小祥”,二十五日再祭,叫“大祥”。宋代则既按日祭,也按月祭,所以有两次“小祥”,两次“大祥”。但总的说,丧葬之礼是必有祭祀的,祭祀中要奠酒,还得以酒来招待吊唁的亲朋。当然,皇家、官僚、贵族家的丧礼,和平民百姓的不可同日而语,前者的排场、奢靡、耗费,往往十分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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