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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4

蜜拉·巴比特——乔治·福·巴比特太太——是个相当成熟的女人。她的嘴角两边直到下巴,有两条深深的皱纹,肥胖的脖子也松垮下来了。不过,这些皱纹也意味着,她不再在她丈夫面前懦缩乖默了,她也不再为失去这乖默而发愁。现在,她穿着衬裙,腰间鼓凸凸的,而她自己没意识到别人可看见了她这水桶般的腰。单调无味的婚姻生活,使她变得麻木冷淡了,她这个家庭主妇,恰似一个无精打采的尼姑。她是个好女人,一个好心的女人,勤勉的女人;然则,没有一个人,也许除了妲卡,她十岁大的女儿,对她感兴趣,亲昵她。或许清楚晓得她是活着的。

关于毛巾这问题,经过好一阵子十分认真的争论,家务上的观点如何,社会角度的观点又如何,巴比特又感到酗酒般的头痛了,她这才饶了他;随后,头痛好了,忍着气,到处找他的B.V.D.汗衫,他说,记得那鬼汗衫是夹在干净的睡衣内。

他愉快且和蔼地,谈起那套褐色衣裤来。

“你做啥,蜜拉?”他用脚触触堆在卧房椅上的衣服,她兀自转动身子理着衬裙,这看在他带猜嫌的眼内,就决不止是穿衣服的动作了。“你瞧这如何?我改天可穿这套褐色衣裤吗?”

“哦,你穿来还蛮好看。”

“我晓得,不过,我的天,它得烫一烫啰。”

“是吗。也许,烫一下吧。”

“它当然是耐烫的啰,没问题。”

“是吗。也许,烫一下不要紧吧。”

“噫,外衣就不用烫。不用烫就甭烫。呆瓜才会拿整套鬼衣服都烫啦。”

“是吗。”

“不过,裤子得烫一烫啰,不会错。瞧这裤子——瞧那些皱纹——这裤子得烫了。”

“是吗。喔,乔其,你何不穿这褐色衬衫配那件蓝裤,我们不是正愁怎样利用那蓝色裤吗?”

“天!难道你不晓得,我这一辈子从未穿过不同套的衣裤?你当我是啥?被降薪的倒霉的会计员吗?”

“好啦,你今天何不就穿那套铁灰色的?过裁缝店时,把那褐色裤子送去吧。”

“好,它也该——现在,那套该死的灰衣裤在哪?哦,是啰,在这儿。”

他这才能够稍稍果断和平静地,解决这穿衣服的难题。

他身上的整套装扮是这样的:头件,是薄棉B.V.D.内衣,他穿来恰像个硬板板的小男生,在城市化装游行中披着松呼呼的粗棉短战袍。每次穿着B.V.D.时,他总要感谢“进步的上帝”,他从不像他岳父兼合伙人亨利·汤普逊那样,穿紧身的、过长的、老式的内衣。第二件装扮,是后梳光泽的头发,露出非常宽大的前额,上拱,离最前的发线有二英寸的距离。不过,最惊人的玩意,是他的眼镜了。

眼镜确有特色——黄褐斑点龟甲镜框,看来温驯的夹鼻像教师戴的那般,镜片框扭成奇形怪状,像乡下糟老头戴的。巴比特这眼镜,是大圆形非常高级的玻璃透镜,耳朵处弯曲挂杆是金质薄杆。戴着这般眼镜,他俨然是个时髦高尚的商人了;一个向职员发号施令的人,驾着一辆轿车,偶尔打打高尔夫球,又有一种精于推销术的学者派头。突然,他的头脸看来不带稚气了,而是一张有影响力的脸,你可注意一下,他粗大而钝的鼻子,直线条的嘴,厚而上翘的唇,肥肉过多但不失硕壮的下巴;那么,你会以一种尊敬的目光,凝看着他穿上最后这作为一个“可靠的公民”的制服。

这套灰色衣裤,剪裁甚佳,完全分不出上下身来。这是件一流的标准式的衣裤。马甲背心V字上的白色滚边,增加了一种象征法律和学问的风味。他穿着黑色系带长筒靴,品质上好的真皮,也是一流标准的,看来却非常碍眼的靴子。惟一显得轻浮不相称的,是紫色编织领带。他常常在衣着这些事上批评巴比特太太(她老在背后短衫裙头间系个安全别针,像个走江湖卖艺的,却从不曾见他对这说过什么)。现在,紫色领带或一条绣帷让他挑选;这绣帷,绣着一片褐色的棕榈树,树间缀着一把褐色无弦竖琴;他选择了前者,在领带上插上一只蛇头猫眼别针。

从那套褐色的换到这套灰色的衣裤,口袋里装的那种迎合时尚的小配件也就不同了。他非常热衷于这些小玩意,好比棒球和共和党一般,这些东西也永远是必要的。一支自来水笔,一支银质铅笔(老是缺了新的铅笔芯),这是背心右上口袋里的。如果没有这些笔,他可就觉得自己是赤裸裸的了。表链上,挂着一把金质削铅笔小刀,一把银质雪茄烟裁刀,七根钥匙(其中二把,他已忘了用在哪儿),当然还有一只上好的表。表链另一头,悬着一只硕大微黄的麋鹿牙齿——上这是作为一个“保护麋鹿慈善会”会员的标记。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他的活页小笔记本子,时髦而经济的笔记本,记载一些他已忘掉是何人的地址,一些几个月前早就到期的邮政汇票的详细备忘,几张已褪了黏胶的邮票,得·奇姆·福林克的韵文诗的剪辑,报纸社论的剪报,从这些剪报巴比特获取了他的见解,认识一些三音节以上的字,还有一些备忘便条,提醒他去做某些他原不想做的事,另外,有一个古怪的题字:DSSDMYPDF。

可是,他没有雪茄烟盒。从无一个人凑巧请他抽一根,所以他也就没有抽雪茄的习惯;而那些身上带有雪茄烟盒的,在他看来,都是一些带娘娘腔的家伙。

最后,他在衣领戳上“拥护者俱乐部”的证章。这证章凸显着两个艺术体大字:“拥护者——加油!”这令巴比特觉得自己是个忠贞且值得骄傲的人物了。他也因此结识了一些有趣的人,一些令人愉悦又富同情心的,商业圈内的要人。这证章,也即是他的“维多利亚英勇勋章”,他的“拿破仑荣誉绶带”,他的“好学生会荣誉之钥”。

单是衣着就这般麻烦讲究,同时,又搀入了其他复杂的烦恼。“我觉得今早有点不对劲,”他说,“我想我昨晚吃得太多啰。你不该做那些难消化的油炸香蕉饼。”

“那可是你要我做的啊。”

“我晓得,不过——我告诉你,一个人过了四十岁,他就得小心自己的消化能力哩。有好多笨家伙,就不晓得好好小心自己。我告诉你,一个人到了四十岁,看他要当个呆子,还是当个医生——我是说,当他自己的医生。一般人老是不太小心饮食这类事。现在且听我说,我认为——当然啰,一个人在一天工作后,应该好好大吃一顿,不过,对我们大家来说,吃些易消化的东西,可是一件好事哩。”

“可是,乔其,在家里我做的都是些容易消化的食物啊。”

“你意思是暗示我是贪食的啰,在闹市里吃过啰?是,不错!如果你要吃那种垃圾,你可有很棒的机会,‘运动俱乐部’内新来的厨师不是向我们招着手吗?不过,今天早上,我真的觉得不舒服。可笑,这儿,左边,有点痛——噢不,那不会是盲肠炎吧,是吗?昨晚,我开车上伯吉乐·杨齐家时,也觉得胃里有点痛。就是这儿,像——那种被子弹射穿的剧痛。我——那鬼痛跑到哪去了?为啥你早餐不多放点干梅?当然啰,我每晚得吃一个苹果——一天一个苹果,医生离得远远——不过,话说回来,你该多放些干梅子,别老是这些中看不中吃的小玩意。”

“上次我放干梅,你就没吃。”

“哦,我并不很想吃吧,我猜。其实,我想我一定多少吃了几颗。不管怎么说——我告诉你,这可是极要紧的事——就在昨晚,我还向伯吉乐·杨齐说过,大多数人不够关心他们自己的消——”

“下星期,杨齐一家人要来我们的餐宴吗?”

“这事哪有一定;当然要来啰。”

“喂,瞧这儿,乔治:我要你那晚穿上你那件漂亮的无尾晚礼服。”

“胡扯!别人不会穿礼服的。”

“他们一定会穿礼服。你记得吗,有次你没穿礼服参加小野家的晚宴,别人全穿啦,瞧你那模样,多窘。”

“窘?他妈——呸!我才不窘。每个人都晓得,我穿得起任何别人穿得起的华贵无尾半正式晚礼服,有时我还愁没机会穿呢。再说,无论如何,这全是讨厌的东西。女人才会喜欢这鬼东西,那些成天待在屋里无事忙的女人;不过,一个男人整天像疯子一样地工作后,同一天,他可不想把他的头硬挤入燕尾服内,单单为了穿给那些他眼见只穿着便服的人家看。”

“你自个明白吗?你高兴人家瞧你穿晚礼服。别的晚上,我坚持你穿,你也承认过得快活自在。你说,穿了它觉得好多啰。喔,乔其,我真希望你不要说‘无尾半正式晚礼服’,是‘无尾晚礼服’。”

“鬼扯蛋,那又有啥不同?”

“哟,所有规矩高尚的人家都那么说啊。小心被露茜儿·马克贝听到你称它‘无尾半正式晚礼服’。”

“哈,那没啥不得了!露茜儿·马克贝可管不着我一根毛!她那一家人就像泥巴一样稀松平常,就算她丈夫和老爸是百万富翁!我想,你是在强调你高尚的社交身份啰!好,让我告诉你,那位你崇拜的老爸亨利·T,连叫它‘无尾半正式晚礼服’,也不屑!他唤它‘卷尾猴穿的短截夹克’,你不可能要他穿上那劳什子,除非你先用哥罗仿品麻痹了他!”

“乔治,别那么讨厌。”

“唷,我并不想惹人厌,不过,老天!你可像威珞娜一样越来越爱挑剔了。打从她放弃大学后,她一直太任性刚愎了——不明白她自己要的是什么——哈,我可晓得什么是她要的!——她想要的无非是,嫁一个百万富翁,定居欧洲,握握某个牧师的手;而同时,她却留在这儿,天顶市,鬼混!美其名是个社会主义运动者,或是领导慈善工作的人,诸如此类该死的东西!还有,天哪,泰德也是个怪物!他一下子想上大学,一下子又不干了。三个小鬼里,明白自己心思的,只有妲卡。只是,我搞不懂,我怎会有珞妮和泰德这一对优柔寡断的宝贝。我不是什么洛克菲洛或詹姆士·杰·莎士比亚,但我真的清楚我自己的心思,我把心拿正,天天在办公室里埋头苦干,而——你可知最近的情况吗?我就想不透,泰德又有一个新的馊主意,他想当电影演员,而——而我在这儿告诉过他一百遍了,只要他肯上大学,法律学校,好好用功,将来我可在商业界拉拨拉拨他,而——这威珞娜也真是个怪物,竟不晓得自己要的是啥。罢了,哎哟,赶快呀!你还没弄好?那小妞三分钟前按铃唤人啰。”

5

跟太太出去前,巴比特在房内最西边窗口站了一会。花岗,这适合居住的住宅区,是建在一个斜坡上,市中心在三哩外——天顶市现有三四十万人口——他可以眺望到第二国家高塔的塔顶,一座三十五层高用印第安那石灰岩建的大厦。

闪亮的墙壁,朝四月的天空,直矗上去,一个线条简洁的飞檐,似一道白色的光焰。这大厦本身蕴含着一种正直和决断力:它快活地辐射着它的力量,就像一个高大的战士。巴比特凝眸着,那种力量抚慰且感染在他的脸上,他带尊敬地举着松弛的下巴。所有他能说的话只是:“那真是漂亮的景象!”然则,他被这城市的脉搏感动了;他又溢满了对它的爱。他把这大厦视为商业神圣殿堂中的顶峰,一个忠贞热诚高贵卓越的人;踏着笨重的脚步去吃早餐时,他一面吹着口哨,是曲民谣,“噢,噫,哎,咭,噢”,而那原是一首庄严高贵带忧郁的赞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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