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21900000006

第6章 四季的收获(1)

人类的历史细分起来极不均匀。首先是他的生物进化:就是使人类与猿类祖先区分开的所有的步骤。这些步骤占据了教以百万计的年代。其次是他的文化史:就是使人类与非洲为数不多的残存的狩猎部落或与澳大利亚的一些食物采集者彼此区分开来的大规模文明扩张过程。全部第二种文化上的差别,事实上都堆积在几千年的时间里。所有这些往回追溯约12000年就可以了。大约是在一万年以上,两万年以下。从现在起,我将只讨论过去12000年里发生的事情,因为这里面包含了我们所认识的人类几乎所有的攀升过程。但是,这两个数字之间的差别,也就是说,生物尺度与文化尺度的差别极其之大,不可能在讲述的过程当中不时时提及。

人类从手拿石块的小个子黑皮肤动物,也就是从非洲中部的南方古猿变成现在的智人,至少花去200万年时间。这就是生物进化的节奏——哪怕人类的生物进化比其他任何一种动物的进化都快一些。但是,智人只花了不到两万年的时间就变成你我都想当的一种人:画家和科学家,城市建筑师和未来的设计者,读者和旅行家,自然事实和人类情感急切的探索者,比起我们的祖先来经验更为丰富,想像力更为大胆的人。这就是文化进化的节奏。一旦起飞,它的变化就如同那两个数字的比率一样,至少比生物进化的速度快100多倍。

一旦起飞:这是个关键的词语。为什么使人类成为大地的主人的文化变更到这么晚才开始?两万年前,人类足迹所至的世界各地的人类都只是一些抢夺者和狩猎者,其最高级的技能也就是让自己跟在一大群动物后面,就跟今天的拉普兰人还在做的事情一样。到一万年前,一切就变化了,他已经在某些地方开始驯化一些动物,并培植某些植物,这一点就是使文明起飞的变化。想到仅在过去的12000年里,我们理解的人类文明才开始起飞,这是相当不错的一个主意。一定有某种超乎寻常的爆炸发生在公元前10000年左右,事实上也的确是发生了。但那是一次无声的爆炸。也就是最后一个冰纪的结束。

我们可以在一些冰川地带捕捉住这一变化的样子甚至气味。冰岛的春天每年都会重新到来,但它也曾在欧洲和亚洲表现过自身,当时,冰川已经撤退。经历了难以想像痛苦的人类在过去的100万年时间里从非洲蜿蜒北上,与冰纪进行了艰苦的搏斗,突然间就发现了地上花木繁盛,动物奔跑,因此也就踏入了不同的一种生活。

我们通常称其为“农业革命”。但是,我觉得它是某种更广泛的东西,就是一场生物学的革命。这期间发生过植物的培植和动物的驯养,有点像跳步法。在这之下是一个关键的认识,即人类从最重要的层面来看已经主宰了自己的生存环境,不仅仅是生理上的,而且还是生物水平上的,也就是植物与动物。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场同样声势浩大的社会革命。因为现在一切都有可能了,更有甚者,一切都成为必要了,人类必须要定居下来。这个游荡和远征了数百万年的动物已经慢慢走到了形成这样一个关键决定的时刻:到底要不要停止当游牧者,要不要成为村落定居者。我们有人类学的记录可以证实做出这么一个决定的人类的内心斗争:这个记录就是《圣经·旧约》。我相信,文明全部依赖于这么一个决定。

对于从没有做出这个决定的民族,他们很少有存活下来的。有些游牧民族仍然在进行这种从一个牧场走向另一个牧场的庞大的游牧活动。例如,波斯的巴克迪亚里人。你必须身体力行,跟这些游牧民族一起生活才能够明白,文明永远也不可能在移动中成长起来。

游牧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无法追忆的。巴克迪亚里人总是单独旅行的,很难见到他们的身影。跟其他游牧民族一样,他们觉得自己是一个家庭,都是一个创始之父的子孙。(犹太人也一样,他们时常称自己为依伊雷尔或雅可布的子孙。)巴克迪亚里人的名字都从蒙古时代的一个传奇牧人巴克迪阿那里来。他们对自身起源的传奇就是从他开始的:

我们民族的父素,那个山中之人,名叫巴克迪阿,他是古代从南部群山的偏僻角落里出采的。他的种子遍布四野,跟山上的石头一样多,他的人民从此繁荣。

这个故事越往下讲,圣经中的回声就越高。族长雅可布有两个妻子,各为她们当了7年的牧人。我们来比较一下巴克迪亚里人的族长吧:

巴克迪阿的第一个妻子生了7个儿子,这7个兄弟的父亲就是我们民族的血缘。他的第二个妻子生了4个儿子。我们的子孙从他们父亲的兄弟的帐篷里引走女儿作为妻子,以防派系和帐篷分散。

跟伊斯雷尔的孩子一样,派系是最重要的。一时间,说书人(或婚姻撮合人)还不能够忘记这些。

公元前10000年前,游牧民族时常跟在大群野生动物后面进行自然的迁移。但绵羊和山羊并没有自然的迁移。它们是最早于约10000年前被驯化的,只有狗才是比这更早的营帐跟随者。人类驯服狗的时候,它按天性就接过了自己的职责,游牧民族必须引导无人帮助的畜群。

游牧民族当中,妇女的作用非常有限。总体来说,妇女的功能就是生养男孩,太多的女孩会立即带来不幸,因为在漫长的游牧过程当中,她们会带来灾难威胁。除此之外,她们的职责还包括准备食物和衣服。例如,在巴克迪亚里人当中,妇女会烤面包,按照圣经中所说的,他们在滚烫的石块上烤制未发酵的面饼。但是,姑娘们和妇女们只有等男人吃完之后才能吃。跟男人一样,妇女的生活也是以羊群为中心的。她们挤奶,把牛羊奶用羊皮袋子装进原始的术框里做出酸奶。她们只有最原始的技术,可以日复一日地带着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这样的简朴并无任何浪漫含义,而只是生存的问题。一切都必须做得很轻,便于搬运,便于每天晚上架起来,便于每天早晨包装好带走。当妇女以最原始的简单工具纺制羊毛的时候,一切都是为了马上投人使用,为了在旅行中必需进行的修补,仅此而已。

在游牧生活当中,不可能制作几个星期不使用的任何东西。这些东西不能够搬动。事实上,巴克迪亚里人也不知道如何制作。如果他们需要一口金属制作的锅,他们只能够跟定居的民族用物品去交换,或者从专门制造金属用品的吉普赛艺人那里购买。一枚钉子,一个马镫,一个玩具,或者儿童的铃铛都是必须从部族外面用物品去交换的。巴克迪亚里人的生活太狭窄,不可能有时间或技能进行专业化。没有革新的余地,因为没有时间,一切都在移动中,从早到晚都是如此,一辈子都在来来去去,没有时间制作新的工具。也无法产生新的思想。哪怕是吹出一个新曲调。惟一留存下来的习惯就是古老的习惯。儿子的惟一理想就是跟父亲一样。

这是没有任何特色的一种生活。每天晚上都是跟昨天一样的一个白天的结束,每个早晨也就是跟头天一样的旅行开始。当白天到来时,人人的脑海里都有一个问题:羊群能赶过另一个高地隘口吗?有一天,路途上必须要经过所有高地隘口当中最高的一个。这就是萨德库山中,它耸立在萨格罗山脉12000英尺的地方,羊群必须努力通过,或者环绕它较上层的部分。部落要继续前进,牧羊人就必须每天找一块新的草地。因为在这样的高度,一天就能把所有的草都吃光。

巴克迪亚里人在向外的旅行当中,每年都要跨过六大山脉(然后再往回走)。他们从雪地和春潮中穿过。只有一个方面是他们比一万年前的生活有所进步的。当时的游牧民族必须赤足背着行李前进。巴克迪亚里人有背负重物的动物,有马匹,有驴子,还有骡子。这些牲口是从那个时候起才开始驯养的。他们的生活当中再也最有别的新鲜的内容了。一切都记不住了。游牧民族没有记忆。哪怕死去的人也记不住。(巴克迪阿埋在哪里,雅可布埋在哪里?)他们仅只建造了一些土墩,用以标志像“女人通道”这样的一些路线,这些标志虽不可靠,但可以为牲口指示出一条容易爬过一些的山地隘口。

巴克迪亚里人的春季换场是一个极大的冒险活动,但是,相对于他们的克己耐苦精神来说。英雄壮举简直不值一提。他们之所以会听天由命,是因为这次冒险不知道要走到哪里。夏天的草场本身只是一个歇脚点,这跟以色列的后代不一样。对他们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应许之地。家族的领头人费了7年的力气慢慢养育出50头左右的羊群,这跟雅可布差不多。如果事情顺利的话,他指望只会在转场过程当中损失掉10头左右。如果事情不顺利,他可能会损失掉50头当中的20头。这就是游牧民族没有定数的一面,年年都是如此。除此之外,到旅行的结尾,除开传统的听天由命以外并没有任何别的东西等着他们。

谁也不知道,不管是哪一年,也不管年纪大的人在通过隘口之后是否还能够面临最后的考验:这就是跨越巴祖夫特河。三个月的溶雪使河水暴涨。部落的男子、妇女、负重的动物和羊群都累得不行了。需要花费一天的时间才能让羊群渡河。但是,就在这里,一天的考验到来了。今天就是年轻人变成男子的一年,因为羊群和家人的生存全都取决于他们的力气。跨越巴祖夫特河就如同跨越约旦河。这是成年男子的洗礼仪式。对于年轻人来说,现在就是生命复活的时候。对于老人来说,这就是死亡的到来之日。

如果他们不能够跨越最后的一条河流,这些老人会怎么样呢?什么也不会发生。他们就留在后面,慢慢死去。只有狗才会对一个被抛弃在后面的人感到不解。男子都接受游牧民族的习惯。他已经到了旅行的终点,但终点并投有一个地方。

人类的攀升当中,跨得最大的一步就是从游牧生活转向村居农业。是什么使这样的事情变得可能的呢?当然是人类有意识的行动,但也是一个本质上奇怪和秘密的行动。在冰纪末期发生的新种植物的大爆发当中,一种杂交物种小麦在中东出现了。这事同时在许多地方发生:最典型的是在古老的杰里柯绿洲上。

杰里柯比农业的存在更早。来到这里,并在泉水边定居的第一批人类就是收获了小麦的人类,但他们尚不知遭如何种植小麦。我们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他们用了很多工具收获野生的小麦,而这是相当杰出的一个远见。他们用燧石制作出了镰刀,结果这些工具留存下来了。约翰·加斯通于1930年代在这里挖掘的时候发现了这些东西。古代的镰刀刃可能是用一只羚羊角或骨头接上的。

在山顶和山坡上,再也找不到留存下来的最早的居民收获的那种野生小麦了。但是,仍然在这里生长着的草本植物一定很像他们找到的小麦,结果他们就第一次收集了成把的小麦,并用那种镰刀的割倒动作割下小麦来,自那以后,收获者就一直收获了一万年。这就是纳图夫人的史前农业文明。当然,这样的方法不可能长久下去。它已经发展到了成为农业的边缘。这就是发生在杰里柯海岸的下一步的事情。

旧世界农业的广泛传播的转折点几乎肯定就是两种形式的小麦的出现,两者都有很大很丰满的穗粒。公元前8000年,小麦还不是今天这种丰产的样子,它当时只是遍布于中东地区的众多野生草本植物当中的一种。因为遗传上面的偶然事件,野生小麦与一种天生的山羊草属杂交了,并形成一个丰产的杂交品种。这种事情在最后一次冰纪消失之后突然出现的植被中一定发生过很多次。从引导生长的遗传机制上讲,它将野生小麦的14个染色体与山羊草属的14个染色体合并在一起,并形成了带有28个染色体的二粒小麦。这个杂交品种能够自然地传播,因为它的麦粒跟麦皮粘附得很紧,因而可以随风散播。

这样一种杂交品种变成丰产品种的机会是少见的,但也不是植物当中独一无二的。但现在,跟在冰纪之后发生的丰富的植物生命的故事更为惊人了。还发生了第二次遗传事件,这个事件可能是因为二粒小麦已经得到培植造成的。二粒小麦与另一种天生的山羊草属杂交,并形成更大的杂交品种,共有42个染色体,这就是普通小麦。这事情本身是难以想像的,我们现在知道,普通小麦如果不是因为某一个染色体上发生的具体的遗传变异就不可能变得如此丰产。

但是,还有更奇怪的事情。我们现在拥有一种非常漂亮的麦穗,但这种麦穗永远也不会随风传播,因为麦穗太紧,不容易脱开。但如果我有意使其脱开,那么,谷壳会脱掉,每一粒都会回到原位。让我来提醒大家,这与野生的小麦,或最开始的原始杂交品种二粒麦相当不同。在那些原始的小麦品种当中,麦粒更开一些,如果麦穗脱开,你会得到相当不同的一个效果——你得到的麦粒会在风中飞动。但普通小麦已经失去了这种能力。突然问,人类及植物走到一起了。人类有了一种他可以借以生存的小麦,但是,小麦也觉得人类就是为它而创造的,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够得到广泛传播。因为普通小麦只能够通过人的帮助才能繁殖,人类必须收割麦穗并分散其种子。人类和这种植物的生命都彼此依靠。这真是遗传学上的一个童话故事,就好像文明的来临因为修道士格雷戈尔·孟德尔的精神而提前得到了祝福。

自然与人类事件幸运的结合创造了农业。在旧世界,这样的事情约于一万年前发生在中东肥沃的新月形地区。但是,这样的事情显然不止发生过一次。几乎可以肯定地说,农业得到了再次发明,而且是在新世界里独立发明的,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证据,我们相信玉米跟小麦一样需要人类。至于中东,农业在这里各处的山坡上得到广泛传播,其中,从死海到巴勒斯坦南部的朱迪,还有杰里柯的腹地,是处于最为典型的地区,而且没有比它们更好的地区了。从字面的意思看,农业更多是在肥沃的新月形地带产生的,其中一些还在杰里柯之前发生。

同类推荐
  • 滑波、泥石流防范与自救

    滑波、泥石流防范与自救

    自然灾害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迄今为止,人类还没有能力阻止它的发生和带来的损害。大多数人在突然遭遇自然灾难时会彻底崩溃,他们或哭泣、或尖叫,却不知此时是需要迅速行动的最关键时刻。只有少数人能保持冷静,利用自己所学的灾害自救知识,并迅速采取行动脱离险境、减小损害。因此,如果幸运的你还没有亲身经历过自然灾难,请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因为我们谁也无法预料自己会在何时遇到何种灾难。
  • 生物天堂

    生物天堂

    《我的第一本探索书》是专为21世纪的青少年量身打造的课外读物。本丛书为广大青少年提高科学人文素养打开了一扇通往知识宝库的大门。科学翔实的内容与图文并茂的形式一定可以让青少年在阅读过程中收获心灵的愉悦与精神的富足。王志艳编写的《生物天堂》是丛书之一。《生物天堂》讲述浩瀚无边的宇宙,诡异莫测的自然,神奇有趣的生物 ……千余个知识热点,千余幅精美图片,带领我们一起探索变化无穷的大千世界。
  • 世界地理全知道

    世界地理全知道

    本书为读者打开一扇快速认识和了解世界的窗口,是一部帮助读者快速学习和掌握世界地理知识的工具书。《世界地理全知道》分为非洲、亚洲、大洋洲、美洲(南美洲和北美洲)、欧洲等几个部分,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属地的地理特征、自然资源、经济、习俗、交通、教育、旅游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多角度解读世界自然和人文地理。对世界地理知识加以延伸拓展,力图使繁杂的地理知识形成一个系统、科学的有机整体,方便读者学习掌握。让地理知识变得亲切,陪伴读者开始一次愉快的读书之旅,轻松获取世界地理知识。
  • 文明解密

    文明解密

    《我的第一本探索书
热门推荐
  • 生出个吸血鬼宝贝

    生出个吸血鬼宝贝

    苏菲,孤儿院长大,不知生养她的父母是谁。十六岁出来混世,如今二十岁的她一个人独居。白天,她是个其貌不扬的本分上班族,夜晚却变身为网络兼职代号:SF。【妈咪版简介】:“苏小姐,恭喜你,你怀孕了!”从外地“休假”回来的苏菲,正逢公司一年一度的体检,原本自以为身体超健康的她居然收到体检医生的一句恭喜祝福。恭喜个P呀!她苏菲正值花样年华的二十岁,私生活向来检点。试问,她哪有可能怀孕???苏菲左右扫视了一下,以着极快的速度关上房门,接着一把薅起体检医生的领口,目露凶光:“你、是、在、开、玩、笑、的、吧?!嗯?”医生吓傻,眼镜斜挂在鼻梁上:“没,绝对没有!不信,你可以用验孕棒验一验……”苏菲照做,果然,发现验孕棒上亮起了两盏红灯……她,确实怀孕了!!!But,???……【宝贝版简介】:产房内,传来女人声嘶力竭的呼痛声————“吸气,用力,再吸气,再用力……啊,就快出来了,就快出来了!”医生不厌其烦地说着。“Shit!这句话你他妈的都说了不下一百遍了!”女人咆哮,接着一用力,人也跟着嘶吼了一声。“啊,出来了,出来了!”医生兴奋地将一个软乎乎嫩生生的小肉球抱给女人看,并顺势拍了一下孩子的小PP。岂料————“妈咪!”孩子不是嚎哭出声,而是开口说话了。医生两眼一翻,晕倒在地。五分钟后,医生睁开眼,刚想大呼,眼前却出现一枚坠饰摇摆不停。“你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女人以着蛊惑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说着。于是,医生也跟着喃喃念道:“我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听到……”……对于这个莫名出生的宝贝,苏菲其实并未有多大的触动情绪。因为,宝贝看起来似乎和普通的孩子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是比普通的孩子聪明一点,漂亮一点,懂事一点……还有奇怪一点——遇到危险或惊慌时,宝贝的头发会张扬竖起,原本银色的眼眸会变红,口中的小犬牙会抽长,背后还会长出两只蝙蝠的翅膀……而苏菲本身也发生了奇怪的事情,经常会梦到一个满脸是血的男子向她和宝贝扑过来。更更奇怪的是,一向低调行事的她居然受到了众多帅哥的青睐,这真是……★注:【此文颠覆常规的血族文,慎入!!!】+++++++++++++++++++++++++++++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中国创刊词

    中国创刊词

    本书收录了1872年至2003年间中国报刊的创刊词,并介绍了这些期刊的创刊时间、创办地点、创办背景、作者小传、创刊译文,焦点评析等内容。其中所撷取的作者有的是大政治家、大思想家、大哲学家、大文学家、大诗人,有的已成为一代师宗、一代名宿、一代伟人甚至是一代领袖。这些创刊词的作者代表了新旧中国不同时期的思潮,而且有鲜明的个性特点及时代特征。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兽妃:鬼王的魔后

    兽妃:鬼王的魔后

    现代佣兵女王穿越成受气古家二小姐,安心!她能呼禽唤兽,使琴攻音,还有令人闻风丧胆的鬼王和她斗,穿越来的日子自是非常潇洒,她要好好享受新的生命。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妖凤嫁到:邪王请接招

    妖凤嫁到:邪王请接招

    傻子?废物?草包?当现代天才云家家主附身于北雪侯府嫡女身上,傻子变天才,修玄气、制毒、炼药不在话下,她腹黑无度,无意把邪君大人也腹黑了一把,然后,她此生最大的成就是把邪君大人扑倒。王爷,本小姐驾到,你还快快接嫁?
  • 名门艳女

    名门艳女

    我一直认为,小说的根本是讲故事,只有故事讲得好,才是优秀的小说。因为我生活在狭窄的文学圈子之外,每天接触的都是与我相同,或不相同,但大多都是在为生存进行着艰苦的,甚至是残忍的苦拼苦斗者。对于这部作品的扩张网络版改编,我完全没有理睬当今的写作时尚,也不打算走追风媚俗之路。作品的全部叙述,都是围绕着彝族人家,阿诺家族的没落史而展开的。这是一个子女众多的阿诺家族,也是一个正与新彝汉文化交织得理还乱的家族。我动情地描绘这一家人,写他们在最近十几年中有过的种种经历。我完全是从另一种视角——这个曾经的土司贵族到贫穷平凡的彝族视角,从阿诺黑骨史的视角和几个个性不同的现代兄妹的视角,来展开分类叙述。是由内而外、由点及线、由线及面地讲述,让大家跟着几个各有个性的人东走西闯,细品他们心灵的震颤,领略彝族人的生存体验,特别是彝家少女——汉艳。本小说为《超级画师》的改编和扩编版,内容不同,但线索是一样,人物出现了很大变化。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妖王的亲亲妖妃

    妖王的亲亲妖妃

    此乃男强女强宠文她乃现代金牌杀手,因在执行任务时,却被一直嫉妒自己的银牌杀手暗杀。一朝穿越,成赫兰国丞相之女,爹不疼娘不爱。姐妹丫鬟仆人欺负她。搞笑,从来都是她欺负别人,何来你们欺负她?妹妹安排杀手杀自己?很好,有胆量,那你就等着痛不欲生吧?让人死不可怕,等死才可怕。哥哥也想杀自己?那就将他身败名裂,再送去要饭。公主嫉妒自己,想毁自己的容?好,那就让蜜蜂蛰她。因得罪公主,而被迫嫁给传说中的妖王?说他残忍,绝情,鬼魅。是个妖?为啥见了后,这人绝美如斯,不似凡人呢?他好像跟传说中不一样啊。他乃影歆国妖王,因出生时皇宫内所以的喂养的动物狂躁不堪。搞得皇宫恐吓不堪,便被人说成是妖。于是刚出生的他便被封为妖王,赶出皇宫。片段一:“王爷,王妃差点被首富家大少爷调戏了。”云逸说道“什么?派绝顶杀手,灭了他全家。”正在书房画自己王妃画相貌的妖王说道。竟敢调戏自己小女人,注定被灭门。片段二:“王爷,王妃把皇上赐来的夜明珠,全都当石头扔水里玩了。”云逸说道。他可是好心疼哎,多么珍贵的夜明珠啊。“是吗?既然她喜欢,把国库里的夜明珠偷来给她玩。”妖王毫不在意的说道。只要自己女人能开心,即使把月亮摘下来都行。云逸擦汗,这王爷实在是太宠他家王妃了。片段三:“王爷,王妃说她想看看皇上的玉玺是什么样。”云逸对这些已见怪不怪了。“派人把皇上的玉玺偷来给她看。告诉她,玩坏了都没关系。”妖王毫不在意的说道。别说一个玉玺,就是她要天下都没关系。云逸听到,当场吓个半死,那可是皇上的玉玺啊。。。不过谁让她家王妃喜欢呢。片段四:“王爷,夏禹国皇帝送给王妃,黄金万两,要娶王妃为皇后,并且今生只王妃一人,而且王妃已经收下了。”云逸怕怕的说,要知道他家王爷很宝贝自己王妃的,王妃也是的,竟然收下了。“什么?”一向淡定的妖王,此时不淡定了。只见一个身影后,妖王已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