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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趣说俗语——人们口口相传的文化(3)

然而,在后世的评论者眼中,这两句诗到底是好是坏,却各有说辞。宋代苏轼认为柳公权的这两句诗“美而无箴”,言下之意是说,诗句本身也许称得上一个“好”字,但全无一点身为人臣讽谏劝谕的自觉。为此,苏轼续了四句:一为居所移,苦乐永相忘。愿言均此施,清阴分四方。

的确,在唐文宗享受薰风徐来的时候,无数百姓还在烈日下辛苦劳作,忍受着太阳的暴晒。身为皇帝不关心百姓,别人酷热难当,你却在阴凉地里“我爱夏日长”,岂有一丝半毫的同情之心?而作为臣子,只是在旁一味附和取悦皇上,并无一颗忧天下百姓之心,不去体恤百姓。难怪苏轼会责怪柳公权身份地位变了,便忘却了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的思想。

别人处于苦热中,你偏说凉快;别人正辛勤劳作,你却吟诗享受,如此不负责的冷言冷语,难怪乎称为“风凉话”了。

报社趣改“他妈的”

国民党将领何应钦在任湖南省代省长时,某年清明节,他去岳麓山给母亲扫墓。根据官方指令,湖南省及长沙市各报均要刊登这一“新闻”,并按规定,这则“新闻”的标题为《何省长昨日去岳麓山扫其母之墓》。

第二天,湖南省及长沙市各家报纸均刊登了这一“新闻”。不过,有十家报纸在刊登这则“新闻”时,将标题中的“其母之”改为“他妈的”,于是这则“新闻”的标题便变成了《何省长昨日去岳麓山扫他妈的墓》。

何应钦看到这则新闻标题时气急败坏,差一点封了报馆。

“破天荒”是怎么回事

天荒,本是指亘古混沌未开化的原始状态。人们形容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或者第一次出现的事物时,总会用到一个词:破天荒。

据五代王定保《摭言》和宋朝孙光宪《北梦琐言》等载:唐朝年间,湖北的荆州南部地区,虽然文士书生很多,但是约有四五十年的时间,每次进京应考的举人不少,却从没有一个中过进士。因此,人们称荆南地区为“天荒”,把那里选送的考生称作“天荒解”,用以讥笑那里几十年却没人能考中进士。

唐宣宗大中四年,荆南送考的举人中,有一个叫刘蜕的考中了进士,这才终于破了“天荒”。当时魏国公崔铉镇守荆南一带,得知刘蜕考中进士,便写信表示祝贺,并赠给他70万“破天荒”钱。刘蜕不肯接受所赐之钱,回书谢道:“五十年来,自是人废;一千里外,岂曰天荒。”此事流传开后,“破天荒”一语逐渐成为民间流行的口头语,现在要形容头一次出现的新鲜事或创举,我们常说成“破天荒第一次”。

历史上的“破天荒”

宋代曾敏行在《独醒杂志》有一段类似的记载:宋初,江西士人没有考中过状元。直到宋哲宗圣绍年间,江西何昌言赴京应考,得了第一。有个名叫谢民师的,写了一首诗寄给何昌言,向他祝贺,其中有两句道:“万里一时开骥足,百年今始破天荒。”

苏轼也有诗道:“沧海何曾断地狱,宋崖从此破天荒。”周必大诗:“绛帷幸得天荒破,日日当为问道人。”元人柳贯诗:“会见天荒破,端令士气粗。”都含有突然得志扬名的意思。

“翘辫子”意思是“死翘翘”

人们对于“死”这个词比较讳饰。“死”是一般的说法,稍稍尊敬些、礼貌些便不会直接说“死”,人们常说逝世、去世、与世长辞、作古、永别等等,在一些方言里还有说“老”“翘辫子”。“老”好理解,在鲁迅的小说中我们也见到过,但为什么还有“翘辫子”一说呢?清朝留辫子时代,人活着的时候辫子是下垂的,而人死后在入殓时则要把辫子编结起来,置于头部上方,末端竖起。所以“翘辫子”就成了死亡的代称。

“翘辫子”这个词的来历,还有一种说法是跟旧上海的电车有关。当时,上海有一种交通工具叫有轨电车,当它行驶时,下面有铁轨,上面有电线,行车的动力全靠电车头上的接着电缆的导电杆,这个导电杆被人形象地称为“辫子”。这种电车在新上海很长一个时期里还保留着。电车出轨的事不常见,但是电车头上的小辫子脱落却是常见之事。车行途中,小辫子突然脱落,电车戛然而止,电车因为失去动力而瘫痪在马路中央,不能运行了。于是,上海人就用“翘辫子”来比喻人的死亡。

清朝“辫子”诗

清朝时候,朝廷严格规定人人都要留辫子,辫子被视为“忠”与“孝”的象征。清末有人作过一首辫子诗:

当其未生时,本来无辫子;

及其呱呱时,有发无辫子。

迄夫免襁褓,忽然有辫子;

并诸小辫子,为一大辫子。

偶然到日本,忽然无辫子;

一朝想作官,忽然有辫子。

不论真与假,但呼为辫子;

忠君与爱国,全视此辫子。

国粹宜保存,保存此辫子;

但愿遍地球,人人有辫子。

若问尔祖父,也曾有辫子;

只怕尔利子,渐渐无辫子。

辫子复辫子,终归翘辫子;

作诗以告哀,我亦有辫子。

何为“眼中钉”

看到标题中的这个词,可以想象一下眼睛中如果有钉子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恐怕不只是眼睛疼痛无比,心里的难受劲儿也不是用言语能表达的吧?可见,人们用“眼中钉”来比喻心目中极为痛恨仇视的人是多么的形象与生动!

据《新五代史·赵在礼传》记载,五代后唐有一个官吏,名叫赵在礼,在宋州(今河南商丘南)任节度使。他在任期间,依仗自己的权势搜刮民财、鱼肉百姓,使得当地百姓吃尽苦头,民不聊生。人们怨声载道,民愤滔天,对赵极其痛恨,视他为眼中之钉、肉中之刺。俗语说“恶有恶报”,赵在礼最终被朝廷罢了官。消息传来,人们奔走相告,拍手称快:“眼中拔钉,岂不乐哉!”(意思是“拔掉我们眼中的钉子,多么高兴呀!”)从此,“眼中钉”的说法就一直流传下来。

关于“眼中钉”的由来,还有一个说法。据传,北宋真宗时,宰相丁谓把持朝政,朝纲不正、吏治腐败。他也同赵在礼一样,被百姓痛恨。当时老宰相寇准尚在朝中,丁谓深知寇准刚正不阿,处事公正,生怕自己所做的坏事被他抓住把柄,便千方百计在皇上面前说寇准的坏话,慢慢把寇准排挤出了京城。

丁谓的无耻行径遭到百姓的唾骂,不久,一首民谣慢慢流传开来,歌中唱道:“欲得天下宁,须拔眼中丁;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老。”歌中的“丁”,即指丁谓。于是,“眼中丁”的说法逐渐流传开来,到后来,“丁”又慢慢演变成了“钉”。

巧妙的逐客令

相传,北宋大臣、史学家薛居正,早年清苦、穷困潦倒。他有位姓娄的同窗,花巨资在江南买了一个七品县令。薛居正听说后,便跋山涉水来到江南姓娄的同窗那里,希望他能念在昔日同窗的面子上予以一定的资助。可姓娄的同窗一听说薛居正衣衫破烂,前来求助自己,怕有损自己的面子和身份,就避而不见。只写了一句话,让人转交给薛居正。薛居正打开一看,心中十分气恼,便沿路乞讨而回。原来,那句话是:

江南春暖难存雪(薛)

意思是这位同窗不愿相见,请别再来找他。

薛居正自此更加努力读书,文才精进,后来赴考,竟连续三次考得第一,中了进士及第,在北方做了大官。而那位姓娄的同窗因为贪赃枉法,欺压百姓,被当地百姓视为“眼中钉”,最后被革职抄家,变成了乞丐。此人一听薛居正当了大官,便来投奔。薛居正早听说了姓娄的事,又想起当年的事来,心中很是气恼,但又不好不见,只得一日三顿好酒好菜来招待姓娄的,准备给点路资,让他离开。可是姓娄的贪心不足,居然向薛居正求官。面对如此贪心的人,薛居正只是笑而不语,在一张纸上写了七个字:

塞北风高不住楼(娄)

这位姓娄的同窗一看,便想起当年之事。面对这似曾相识的“逐客令”,羞愧难当,只得起身离开了薛府。

“安乐窝”本不是贬义词

“安乐窝”,是指安乐的生活环境。提及此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乐不思蜀”的刘禅,说的是蜀后主刘禅投降被送到洛阳后,司马昭问曰:“颇思蜀否?”刘禅答道:“此间乐,不思蜀也。”

“安乐窝”一词的来源是:北宋时期,河南有个叫邵雍的文人,自幼勤奋,苦读经史,年轻时便享有盛名。邵雍不愿做官,离家出走、云游四方。他参观了齐、鲁、宋、郑等古国遗迹,凭古吊今,悟出了许多人生哲理,思想更加深邃了。邵雍回到家乡后,便闭门不出,潜心研究“理学”,钻研阴阳八卦,写出了一本十多万字的书,他的品行、思想为世人所敬仰。

后来,邵雍迁居洛阳,与司马光、富弼、吕公著等意气相投,来往密切。在司马光等人的帮助下,邵雍在洛阳置买了一处田园,修建了住宅,插花种柳、怡然自得。闲暇之余,邵雍便饮酒吟诗,自得其乐,并自称“安乐先生”,他的住宅取名“安乐窝”。

邵雍平时安居家中,每当春秋时节,天气晴好时,他便漫游城中,自在逍遥。一些士大夫竞相迎候他,把他奉为上宾,并把他临时下塌的地方称作“行窝”。

从此以后,人们就把舒适的生活环境,优裕的生活条件称为“安乐窝”。如今“安乐窝”却含有爱享受、不求长进的讽刺意味了。

邵雍劝官留任

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正在推行新法,州县之间都骚动起来。邵雍隐居山林间,一些做官的门生旧友,都想自举罪状辞官回乡,因而写信问邵雍的看法。邵雍写信回答他们说:“现在正是你们尽力的时候,新法固然严厉,能宽松一分,人民就能得到一分实惠,自举罪状辞职有什么好处呢?”

他的这些门生旧友听后,又都欣然留任。

鬼谷子创造“狗腿子”

狗是人类忠实的奴仆,常有“看家狗”一说,不过,人们也借用狗的这一秉性,用“狗”字组词来骂人,比如狗急跳墙、鸡飞狗跳、狗仗人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腿子”也不例外。

这个词来源于这样一个传说:从前,有一个县太爷右腿上长了一个毒瘤,遍访名医,始终没能治愈。一天,一个叫鬼谷子的人来到此地。此人精通医术,为老百姓治愈了许多奇难病症,百姓们甚是感激,称其为“活神仙”。

这个消息传到了县太爷的耳里,他便立即派两个衙役前去找鬼谷子为他治病,并规定时间为三天,逾期将重重处罚。两人四方打听,一路苦寻,第三天傍晚终于找到了鬼谷子。

两衙役连水都没顾得上喝,就连推带打,一路又叫又骂地把鬼谷子带到了县衙。高个子衙役对鬼谷子更是百般虐待。县太爷也不等鬼谷子休息片刻,要求马上给他治病。

鬼谷子看了看县太爷的腿,问了下情况后,面带难色地对县太爷说:“要治好这条腿,已经不可能了,除非……”县太爷急忙问:“除非什么?”鬼谷子说道:“除非用他人之腿接上。”县太爷喜出望外,说:“能治就好,换谁的腿都行。”鬼谷子没有回答,只是斜瞟了一下那个高个子衙役,县太爷顿时明白了鬼谷子的意思,立刻命人将高个子捆绑拿下。高个子衙役脸色一下白了,苦苦哀求,县太爷哪还理会,他请鬼谷子立即动手。

于是鬼谷子先把县太爷的烂腿割掉,又把高个子的右腿割下来给县太爷接上,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县太爷的腿就完好如初,行动自如。只是苦了那高个子衙役,白白断送了一条腿,便哀求鬼谷子救救他,并骂自己有眼无珠,狗眼不识泰山。

这时,恰好有一条公狗嗅到了血腥气,从外边跑了进来。鬼谷子先生见高个子可怜,便将公狗一下抓到手里,对高个子说:“好,我也给你接上一条腿,不过接上后会长短不一,行走起来有些一高一低的。”高个子哪里还能顾得上这些,只要能接上一条腿就行了。于是鬼谷子把公狗的右腿割了下来,给高个子接上。

公狗本想进来找点好吃的,谁知却倒了大霉,白白送掉了一条腿,便汪汪地叫个不停。鬼谷子先生对公狗说:“你也不要伤心,我也弄条腿给你接上吧。”说完,他让衙役从外边弄了一些泥土,用水调湿,按着狗腿原样,搓了一条泥腿给公狗接上。后来,狗在撒尿时,总是把后腿翘起来,是怕尿水湿了那条泥腿。

这当然只是个传说,不过倒也是对那些为坏人奔走的帮凶和忠实奴仆的辛辣讽刺。

对联谜骂巴县走狗

古时,四川巴县有个衙吏,敲诈勒索,搜刮民财,盖了一豪华公馆。公馆落成之日,鞭炮齐鸣,远近乡绅、名流前来庆贺恭维。有个秀才,写了一副对联送上,联曰:

邑悬起敬

口心己文

主人十分高兴,当下让人把对联挂了起来。客人们对这副对联赞赏不已,都说秀才的联表达了县民对衙吏的无限敬意。

有个老儒生揣摩半天,认为这是个对联谜。单看上联“邑悬起敬”倒没问题,但联系下联,如果把上联各字的部首“口心己文”去掉,岂不成了“巴县走苟(狗)”!

从此,衙吏是“巴县走狗”之说,便不胫而走。

管用的“抱佛脚”

“抱佛脚”亦作“平日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经常这样,比如要考试了,饭也顾不上吃,开夜车复习功课。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取得好成绩,就要在平日里下工夫。

“抱佛脚”本指旧时某些人平时吝啬,不肯花钱物去庙堂进香上供,等有了危难才去祈求佛祖保佑的做法。据明朝张世南撰《宦游纪闻》载,古时,在中国云南边境,官兵都崇尚佛教,犯了死罪的人,只要前往寺中抱佛脚悔过,官府便可赦免他的罪。有一次,一个罪犯砸断枷锁,逃出死牢,被官府派出公差追捕。罪犯东躲西藏,官兵追捕甚紧,他自知难以逃脱,情急之下,一头撞进一座古庙,抱着一尊大佛的脚,号啕大哭起来,并且不断地磕头忏悔。前来追捕的公差,看到这种情形,被罪犯的虔诚信佛和诚心悔改感动,便派人去向国王禀告,国王也信佛祖,便赦免了罪犯。

投老欲依僧,急来抱佛脚

一次,宋朝政治家王安石和几个客人闲谈。谈到佛经,王安石很有感触,想到自己年事已高,官场生涯屡经坎坷,不由有些心灰意冷,便随口念了一句诗:“投老欲依僧!”不料,一位客人紧跟了一句:“急来抱佛脚!”王安石颇为不快,说:“我这‘投老欲依僧’是一句古诗!”客人笑答:“我这‘急来抱佛脚’是一句谚语。如果你上一句去‘投’(头),我下一句去‘脚’,即‘老欲依僧,急来抱佛’,岂非妙对!”大家听罢,哈哈大笑起来,赞叹不已。

“红得发紫”有多红

人们常用走红、很红、红极一时来称颂一个人事业一帆风顺,成功之极。汉语里,还有“红得发紫”这一说法,意即红到不能再红,简直登上了巅峰。为什么说“红得发紫”呢?这跟中国古代服色文化及其演变密切相关。

“紫”的地位开始并不高。在上古时代,间色是被人看轻的,而紫色尤其被视为一种惑人的邪色。

“紫”的地位上升与君主的喜好有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上载:“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桓公患之,谓管仲曰:‘寡人好服紫,紫贵甚,一国百姓好服紫不已,寡人奈何?’管仲曰:‘君可止之。’于是三日境内莫衣紫者。”

至隋唐“品色衣”制度形成后,紫色同黄色一样,象征着高贵和权势。就唐代而言,官分九品,三品以上穿紫色,四品深红,五品浅红,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八品深青,九品浅青。着紫穿红者便是身居高位者,而穿青色衣服者,官卑职微。唐代诗人白居易有“江州司马青衫湿”的诗句,其中就有遭贬后的官职低微之意。那些穿红着紫的达官贵人经常出入朝廷。于是,人们便以红色作为发达的标志,而达到紫色则是位居皇帝之下的高官了。故而,人们常说这些官运亨通、仕途畅达的人“红得发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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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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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中乌云密布,透着一种让人快要疯狂的压抑,乌云之下是令人窒息的场景,最残酷的厮杀,最残酷的征战,在一一上演。“杀——”士兵们嘶吼着,举起手中的矛与盾,冲入了人群之中,鲜血洒在了战场的每一寸土地之上,一个又一个身体无力的倒在地上,人们已经完全疯狂了,眼中只有一个信念:杀光所有的敌人!刀尖在空中相会,发出刺耳的摩擦声音,一声又一声哀嚎响起,充斥着这个死亡的时刻。终于,似乎所有的身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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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亡世界的巫妖,为追寻魔法的终极奥义抛弃原有的一切进入传说中的主物质位面。错入虚拟网游世界的他化身玩家,却依然执着地探索着成神的道路。超脱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巫妖,一旦拥有人类的情感,又如何面对霸道的美女大小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