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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性爱的哲理(3)

生男孩子叫“弄璋之喜”,璋是好的玉石,使男孩玩玉石,据说可增进他的德行;生女孩子叫“弄瓦之喜”,瓦不是瓦片,是纺车上的零件,使女孩子玩纺车上的零件,据说可使她将来勤于家事。

为了奖励生男孩,汉朝章帝发明了“胎养令”,对生儿子的有优待,生女儿的就不行,除非生杨贵妃,生杨贵妃可以“不重生男重生女”。但举世滔滔,哪有那么多杨贵妃好生?何况万一生不好,生出了黄承彦家的丑丫头,除了嫁给诸葛亮,也没人要。但举世滔滔,哪有那么多的诸葛亮?

有的人笑,在笑脸里面充满了慈祥;有的人笑,好像是在哭;有的人笑,笑里好像有把刀。唐朝有个宰相叫李林甫,他的笑脸里面好像有把刀——“笑里藏刀”的典故,便由此而来。他没死以前,杨贵妃的干儿子兼老相好安禄山不敢造反,因为安禄山一见他,就吓得浑身冷汗直冒。安禄山知道李林甫不是好惹的,因为他笑里藏刀,那把刀,随时可能扎到安禄山的胖肚皮上。

有一天,李林甫的一个亲戚生了一个小男孩,李林甫提起毛笔,写了“弄獐之喜”四个字,送到亲戚家,大家一看,都笑起来了,因为他写了一个大别字,把“璋”误写为“獐”(獐是一种鹿,头很尖,有种人头尖眼睛小,就容易被人骂做“獐头鼠目”,这个成语也出在唐朝。你要特别注意,随便一个中国的成语,都有它的传统。你弄不清,便会闹李林甫的笑话)。

古代中国女人,唯一的出路,就是出嫁做妈妈。她们在没出嫁以前,整天关在家里,绝不会出来念书或出来跳舞;或出来做女秘书、女护士,也是没有这些的。

她们没有上学的权利,口号是“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会念书反倒是美德!

她们没有职业,待在家里,就是她们的职业。

她们没有继承权,财产都分给兄弟们了。

他们没有人格权,人格权已经被爸爸、丈夫、儿子所吸收。

她们没有自由意志,不需要她们有意志,坏事不让做,好事也轮不到她们做。

她们被“圣人”看不起,孔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她们很容易就被丈夫赶走。有七个理由,丈夫可以赶走她,其中一个理由是“不生儿子”。不生儿子不怪丈夫,要怪她!

她们还很容易就被连带杀头,要是她的爸爸、丈夫、儿子犯了大罪,她就跟着倒霉,她自己若想犯个大罪,教别人也倒霉,不行,没机会!

她们很难再婚,不论离婚后或丈夫死后,总之,她们想结第二次婚,很难很难,并且很多人根本也不想,她们宁愿糟蹋了青春。清朝有一个“高节妇”。十七岁起守寡,守到九十六岁,共守了七十九年,是“守寡大王”。

他们几乎什么都没有,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

汉朝开始才有女人私人的名字,有的还是没有,只叫做“什么什么氏”而已。

你一看到“什么什么氏”,比如说“陈氏”、“王氏”,你就知道“是个姓陈的女人”、“是个姓王的女人”,这就“够”了!“氏”字是一个表示“是女人”的通用说法,其他同类的字还有“姬”、“姜”等等。古代有个女人叫“孟姜”,传说中为了找丈夫,曾哭倒长城,后来人们不知道“孟姜”的意思就是“是个姓孟的女人”,以为“姜”是她的名字,于是硬把她叫做“孟姜女”,这是不通的,“姜”就是“女”,这么一叫,孟姜“女”岂不成了“孟女女”了吗?

从上面一些现象里,你一定感到中国古代女人的处境实在很特殊,要了解这些现象,你必须再进一步,多了解一点。

在汉朝的时候,有一个女人叫班昭,她的丈夫姓曹,所以她又被叫做“曹大家”(“家”在这里念做“姑”)。她有两个有名的哥哥:一个是写《汉书》的班固;一个是出使西域“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班超。这位妹妹,实在是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她若不莫名其妙,她就不会写一部叫做《女诫》的书。这部书,是女人写来教人如何压迫女人的,你说莫名其妙不莫名其妙?

《女诫》这部书,其实也不算是一部书,因为从出版大家萧孟能、沈登恩的眼光看来,它的字太少了,它只有一千六百个字。但这一千六百个字,却集了压迫女人思想的大成,并且变为以后两千年女人的修身教科书,它的势力可真大!

在《女诫》里,有很多“奇妙”的理论:

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卑下、要软弱,女孩子生下来第三天,就该把她放在床下面,来表示她的卑弱;

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无条件地服从丈夫,丈夫就是“天”,因为“天”是不可以违背的,所以丈夫也不可以违背。对丈夫要像忠臣对皇帝、孝子对爸爸一样:

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可以再娶,可是太太不能再嫁;

比如说,它主张做太太的方法,是使丈夫不打她、不骂她;

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对太太,是一种“恩”情——这部书的作者,根本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

从班昭这部书以后,也有一些书跟着冒出来,大谈女人该如何如何,像魏晋时代张华写的《女史箴》、唐朝太宗长孙皇后写的《女则》、陈逸太太郑氏写的《女孝经》、宋若华写的《女论语》、明朝成祖仁孝文皇后写的《内训》、吕坤写的《闺范》、清朝蓝鼎元的《女学》,等等。和班昭那本《女诫》一样,这些书也有很多很多的“奇妙”理论出现。现以《女论语》为例,在《女论语》中,宋若华主张女人——

走路的时候,不要回头;

说话的时候,不要掀嘴唇;

坐的时候,膝盖不要动;

站的时候,裙子不能摆;

高兴的时候,不能有大声;

不能跟男人在一起:

不要朝墙外面看:

不能走出家里的大庭。

只能待在家里,看李敖的文章。

除了上面所说的中国女人所处的地位以外,还有两个最大的特色,就是“贞节”与“小脚”:

“贞节”观念是所谓“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嫁二夫”,这本是古代中国人认为·的美妙理想,到了一千年前的宋朝,才开始大行特行起来。大行特行的原因,是由于宋朝的“哲学家”程颢的一段话:有人问程颢,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若不改嫁就无法生活,就得饿死的时候,那可怎么办?谁想到程颢老夫子的不近人情的答复是:“饿死就饿死算啦!饿死是小事情,可是失掉贞节却是大事情!”

程颢有一个大徒弟名叫朱熹,就是后来被人称为“朱子”的,在程颢以后,大力宣传他老师的这种错误说法,从此以后,中国人便中了他们的毒,着迷起来,中国的女人便在盲目的宣传下,不断地做着不近人情的维护贞节运动:有的甚至被男人拉了一下胳膊,就气得自己把胳膊砍下来,认为那只胳膊已被那男人弄脏了;有的甚至要和未婚而死的丈夫——死人——结婚,抱着死人的灵牌举行婚礼……提倡贞节提倡到这个样子,你说荒唐不荒唐?

政府方面,为了奖励贞节,有所谓“贞节牌坊”——是用石头架起来的牌坊,鼓励那些守寡守得最久的女人,或是那些为了维持贞节而死的女人。

立“贞节牌坊”,表面上很简单,骨子里大不简单,并不因为你守寡或殉情做得好,就可以立的,还得要看“关系”。比如说这个寡妇的儿子有钱或者做大官,他妈妈的“贞节牌坊”就自然而然立了起来,所以这种奖励,内幕重重,实际是“众寡悬殊”的。

因为“众寡悬殊”,传说里有人死了也不服气。清朝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一妇人举止异常,行不甚速,而常在御舟之前”,找来问她是不是有冤。她只说了一句话:“我戚家寡妇也。”就忽然不见了,原来是女鬼。乾隆皇帝说:“此必节烈妇人,来求旌表者也!”于是如其所愿。

要想看“贞节牌坊”是副什么模样,台南、金门都有,台北新公园有两个残余的牌坊,一个是“贞节牌坊”,一个是“孝子牌坊。”

“孝子牌坊”大都是给“殉母”的孝子立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小说里,就记有这种孝子,原来不是什么“以身殉母”,而是因纵欲过度死在妓院里的“火山孝子”。这小说中的孝子,确有其人,名叫岑德固,是请求西太后让他做“一看家恶犬”的大官岑春渲的儿子。他被旌表成孝子,是官官相护的大官张之洞、端方等联名请求的。旌表以后,他的事迹宣付国史馆,当然不包括命丧青楼在内。

“贞节”以外的另一个特色,是“小脚”。小脚是把小女孩的两只脚,用布带用力裹起来,裹到骨头也断了、肉也烂了,可是不管断不断、烂不烂,还是要裹下去,直裹到一个畸形的新脚长出来,才算完事。这时候,这个女孩子再也不会活蹦乱跳了,她走路都不好了,更谈不到跑来跑去了。

原来中国古人竞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老实”了。还有的中国古人竞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美”了。审美的眼光可真是怪!正确的说法,这不是审美,是审丑。

中国人骂人写文章又臭又长、讲演又臭又长,被说成是“王母娘娘的裹脚布”。

王母娘娘传说是黄帝的老相好,那个时代,还没流行小脚,太早了;宋朝人的笔记里,说小脚起于五代“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李后主,可能又太晚了。因为它无法解释一千四百年前“双行缠”、“履头皆锐”、“底平趾敛”、“弹弦维足”等现象。

小脚的形成是慢慢演变的,但在中国,起码已缠了一千年!

缠小脚,除了道德上的和审美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性的,就是“足恋”。古代罗马、中古西班牙,都有足恋的现象。汉朝成帝对“可怜飞燕”的妹妹赵合德,曾有过这种喜爱。中国性变态的文人,很多都喜爱小脚——尤其是臭的小脚,难怪他们的作品臭不可闻。中国文人为了喜爱小脚,要写《香莲品藻》这种书,对小脚大做科学分类,分为五类十八品,整天向往“凤鞋半折小弓弓,莺语一声娇滴滴”;至于性变态的武人,就没这么风雅,他们要把小脚砍下来吃,“足下”害人,一至于此!

有些乡下女人,居然成了漏网之鱼,有了天足或解放脚。这种人最怕成名,因为一成名,人人就注目足下,害得老太无法交代。明太祖朱元璋的马后,有一对全国闻名的大脚,明太祖为了维护这对大脚,不知砍了多少人的脑袋;李鸿章的母亲也有大脚,外号叫“大脚夫人”。西太后五十大庆时,要召见李老太。李老太坐轿子到北京,满朝文武拍李鸿章马屁,都去欢迎。李老太从轿子里无心伸出一脚,李鸿章怕她着凉,请她缩一下。李老太勃然大怒,大叫:“你老子都不嫌我脚大,你倒嫌我脚大!”一气之下宣布不下轿了。经过好说歹说,指天画地,多方疏通,李老太才回心转意,最后见到小脚的西太后,出尽风光,使全国观感为之一变,全国大脚为之一新。西洋婆子要靠鼻子高低影响历史,中国李老太单凭这双大花脚,就踏破铁鞋。今天中国以大脚丫子露色相的角色,都要感谢李老太,因为有了李老太,足下才能满足。

附带要说的是,中国人小脚哲学如日中天的时候,竟发展到连男人的脚也以小为贵。所谓“君子大头,小人大脚”。要想做君子,脚大是不行的。所以男人也有以白布包脚的习俗,先包好,再穿袜,因此鞋前面比较尖。中国书呆子谈中国哲学史、中国思想史、固有文化,却没看到中国人的小脚哲学,非但有眼不识泰山,也有眼不识泰山的脚了!

从目的看恋爱

【日本】武者小路实笃

性欲

谈谈性欲。

把性欲看成罪恶是不对的,但纵欲的结果确实也容易掉进罪恶的深渊,所以能节制是最好不过了。可是从生孩子的喜悦来看,从对结婚与诞生的祝福来看,性欲并非罪恶,它是完成人生最大任务的重要本能之一。

但这个本能为什么很容易被视为罪恶呢?因为不负责任地生了孩子将徒增社会的困扰。

要把孩子好好养育成人,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如果以为生孩子简单而不负责任地生了孩子,问题便大了,社会自然而然把那些不负责任的人看成罪人。文学上的恋爱谁不加以同情,谁不觉得它美?但现实里的恋爱就不那么为第三者所同情,不那么被认为是美了,尤其日本更甚,所以如此也许是由于日本是一岛国,人口已经太多。但是,过分对别人的恋爱感到好奇似乎不是什么好事。

至于不负责任地生了孩子,无论对孩子,或孩子的父母,或对社会都不能说是幸福。

当然不负责任生下来的孩子也有被养育得很好的,但这绝不是一件可以从旁奖励的事,反而是该从旁管制的。

所以性欲并不太受人欢迎,性欲不就是因此而被看成罪恶的吗?

还有一点,人被赋予的过度的性欲,因羞耻的心理多少受了约束。从这羞耻的本能也容易产生罪恶感。

实际上,如果只是为了生孩子,人是被赋予太多的性欲了。用心深远的大自然,无论如何都要让人类在这个世界繁殖下去,因此给予人类太多的性欲,也过度给了性欲的快乐。这虽因人而异,但继续绵延下来的人类绝非性欲较弱种族的子孙,一定是较强种族的子孙,由此还是大致可以看出性欲的过剩。有十个孩子是显得太多了,生十个孩子的性欲不也太多了吗?

再说有人正好利用了过多的性欲所可能引起的不健全、不自然之处来做赚钱的勾当,而更夸张了这种欲望也是事实。

但同时另有一些人夸张性欲,认为它是罪恶,把克制性欲看成人生主要的美德。

放纵性欲绝对不好,那样会使人变得不努力,变成生理上的怠惰者,而且容易犯罪。既然如此,加以节制不是最好不过吗?然而大自然给予我们多量的性欲绝非无意义。“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孔子虽这么感叹,大自然可要怎么说呢?

性欲过分强烈并不仅限于人,所以也有人把性欲称作兽欲。但人确实也因此才通过各种时代一直繁衍到今天,如果这种欲望不强,人类早在过去的年代绝灭了。

对于不愿看到人类绝灭的我们,反而应该感谢这种欲望的强烈了。

但我们同时又不能忘了对它应有的警觉,这儿就产生了矛盾,性欲这东西简直难以对付。它会产生反作用,还有反作用的反作用,形成重重叠叠复杂的现象;这里又有它麻烦的地方、微妙的地方。

人越是觉得养孩子难,越是会想办法来只满足欲望而不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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