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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冒险史(9)

“讲了,他似乎和我一样,认为的确是发生了某些意外,但他认为我迟早会有霍斯默的消息的。因为他认为,仅仅把我领到教堂门口就消失,这对谁也不会有好处,假如我借给了他钱,或是结婚后把财产给了他,那他跑了还有道理。但他从不花别人的钱,我的钱就算是一先令他也不会用。既然如此,还会发生什么事情?他为什么不给我写一封信?他都快把我给弄疯了,我整晚失眠。”她拿出一块手帕,捂住脸哭了。

福尔摩斯站起来,对她说:“我帮你办理这个案子,我相信一定会有结果的。你不用再担心了,我们一定帮你。另外,请你把霍斯默先生忘了吧,就像从未认识他一样。”

“您是说我不可能见到他了?”

“恐怕是这样了。”

“他究竟出了什么事呢?”

“把这交给我好了。我要得到有关霍斯默的更多东西,还有他写给你的信。”

她说:“上周六我在《纪事刊》上登了寻人启事,您看,在这儿,还有他给我的四封信。”

“非常感谢,您的联系地址呢?”

“坎伯韦尔区,里昂街31号。”

“我知道您不知道恩吉尔先生的地址,那就告诉我您继父工作的地址吧。”

“在分丘奇特的法国红葡萄酒大进口商韦斯特豪斯·马班克商行。”

“谢谢,情况我基本了解了,你把那些文件都留下,而且记住我的话,把这件事忘了,别让它影响你的生活。”

“你真好,福尔摩斯先生,不过我做不到。我得对霍斯默忠诚,他要是回来我就和他结婚。”

这位小姐,虽然头戴着一顶使人感到滑稽的帽子,但却非常纯朴、痴情,她在如此无助的情况下仍然不失善良的本性,实在令人敬佩。把文件放到桌上她就走了,还答应只要需要她,她马上就过来。

福尔摩斯又习惯性地伸直两腿,两手指尖相抵,眼睛盯着上方沉默起来。他从架子上取下用了多年的老烟斗,上面沾满了油腻。这把烟斗简直是他的军师。他把烟丝点上,靠在椅子上,边抽烟边想问题,不停吐出的烟圈儿立刻围绕了他。

他说:“这位小姐是个很有意思的研究对象,她本人比案子更值得研究。她说的情况实际上极普通,我的案例里,1877年的安多弗案,去年的海牙案,都与此案相类似,属于老掉牙类型,也许只有一两个新鲜的情节。不过,这个小姐很值得思考。”

“你似乎看到了许多未曾发现的东西,可我总是看不到。”我说。

“不是看不到,华生,是你没注意。你不知道该注意那儿,所以常常忽略掉很多东西。我没有提醒你,应该注意这女人的袖子,因为那上面有长毛绒,或是注意大拇指指甲、注意鞋带等等。好了,说说你通过观察都看到了什么?”

“嗯,她戴着一顶插有深红色羽毛的帽子,帽子是宽边的,蓝灰色。灰色的短外套,上面缀有黑色珠子,边上嵌着黑色流苏。上衣呈褐色,比咖啡色深。领子和扣子上镶有紫色长绒毛。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被磨破了,我没太注意她的鞋,但是她有些胖,戴着金耳环,总的说来还算有钱,过得也算舒服、自在。”

听了我的话,福尔摩斯笑着拍了拍手。

“华生,你进步不小。观察很仔细,尽管你忽视了某些重要东西,然而基本上掌握了方法。你看颜色很准,但不能只看表象,得把注意力集中在细节上。我看女人,先看她的袖子,而看男人则先看他的膝盖。你看见了,那个姑娘袖子上有长毛绒,这很说明问题。另外,她手腕上有两条纹路,表明她是打字的,那是打字时压在桌子上留下的。手摇式缝纫机也有这种痕迹,不过是在左手,离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打字留下的痕迹正好横过最宽的部分。根据她鼻梁上两个戴眼镜留下的痕迹,我判断她是近视眼,还是个打字员。对我的推断她似乎非常吃惊。”

“我也很吃惊。”

“不过并不稀奇。我接着观察,发现她穿的鞋不是一双。虽说完全相同,但一只鞋尖上有带花纹的皮包头,但另一只上没有。她一只鞋只扣了下边两个扣,另一只扣了第一三五个扣子,如果你见到一个穿戴整齐的姑娘,却没有配对鞋子,鞋扣又没系全,那说明她一定是急着出门的。这不难吧?”

“还有吗?”我很有兴趣地问,对他的推理,我一贯充满好奇。

“我还推测出她在离家前写了张字条,而且是在她穿好衣服之后写的。你注意到她右手手套的食指给磨破了,但却没注意到手套和食指都染上了紫色墨水。这是因为她写字时太急,蘸墨水时笔插得太深。这事儿应该发生在今天早上,否则,墨水不会那么清晰地留在手指上。虽说简单,但非常有意思。言归正传,华生,给我读一下找霍斯默·安吉尔的寻人启事。”

十四号早上,一位叫做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突然失踪。此人身高六英尺五英寸,身材魁梧,皮肤淡黄,头发乌黑,有点秃顶,脸上有颊须和唇髭,戴浅色墨镜,说话声很细。他身穿镶着丝边的黑礼服,黑色背心,哈里斯花呢灰裤,褐色绑腿,脚上穿一双两边有松紧带的皮鞋,背心上挂一条爱伯特式金链子,失踪前曾任莱登霍尔街某公司出纳。若有人……

“好了,”福尔摩斯说道:“那封信,”他瞅了一眼,“也没什么特别的,除了引用一些巴尔扎克的话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线索。不过,我发觉了另一个使人惊讶的地方。”

我说:“这些信都是打字机打出来的。”

“不光这些,连名字都是用打字机打的。看,信的后面有几个字:‘霍斯默·安吉尔’,有日期,不过地址只有‘莱登霍尔街’,除此之外没别的了。名字只说明一个问题,并且具有决定性。”

“说明什么呢?”

“你难道还没弄清楚这个名字的重要性吗,朋友?”

“我不确定,也许他准备在万一有人指责他毁约时,就能否认那是他的签名。”

“不,这不是重点。我现在得写两封信,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大商行,另一封给委托人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请他们明晚到我这里来,当场解决问题。我们应该跟她的男性亲属见一面。好了,华生,在收到回信之前咱们没其他事可干了,先把这事放一边吧。”

我非常信任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及充沛的精力,所以每当看到他胸有成竹、不慌不忙地面对案子时,我就肯定其实他已经有相当把握了。据我所知,他破了这么多案子,只失手过一次,那就是艾琳·阿德勒照片一案。不过,我一想起“四签名”及“血字的追踪”那些奇案,就总感觉如果连福尔摩斯都破不了的案件,那可能就没人能破了。

我离开时,他还在那里抽他的烟斗。他肯定已经找到了有关那位失踪新郎底细的线索。

回到家后,我一直忙着医治一位重病患者,并且一直照看他到将近凌晨六点。我急急忙忙坐上一辆双轮马车往贝克街赶,担心去晚了帮不上什么忙。进门后我发现只有他一个人在家,且整个人都蜷在扶手椅里,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眼前的烧瓶和试管中散发着刺鼻的盐酸味,看来他又做了一宿的化学试验。

“问题解决了吗?”我问。

“当然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我指的不是这个,是那件案子!”我对他叫道。

“啊,那个案子!我今天一直在想我做的那个实验。我昨天说过,那个案子一点也不奇怪,只是个别地方很有意思。令我觉得遗憾的是,现在竟找不到一条法律可以惩治那条恶棍。”

“他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抛弃萨瑟兰女士?”

我刚问完,还没等到福尔摩斯回答,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就从楼道里传来,接着,有人敲门了。

“温迪班克先生——那位委托人的继父来了。”福尔摩斯说,“他回信说六点以前过来,请进来吧!”于是走进来一个中等个子、身体健壮、皮肤发黄的三十来岁的男人。他的胡须剃得很干净,一副阿谀奉承的模样,看了我们一眼后便把那顶圆帽子摘了下来,放在衣架上,接着又鞠了个躬后,然后侧身坐在了椅子上。

“晚上好,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我想,这信是您打的吧,信中约定我们六点会面,对吧?”

“是啊,先生,我来晚了,不好意思,但我是迫不得已啊。想不到萨瑟兰会为这点小事来打搅您,我表示抱歉。毕竟家丑不便外扬,我原本不赞成她来找您。你们也许看见了,她爱激动,脾气很大,决定要做什么就必须去做。当然我对你们倒不会介意,因为你们与官方警察之类的没什么联系,但外人知道了总是不好。况且,这样做毫无意义,你们怎么会找到那个霍斯默·安吉尔呢?”

福尔摩斯肯定地说:“我保证一定能找到他。”温迪班克先生听到这话,浑身一哆嗦,手套都掉在了地上,他说:“我真高兴听到您这么说。”

福尔摩斯说:“让我觉得奇怪的是,原来打字也跟手书写一样,完全可以暴露一个人的特征,除非换了打字机,因为两台不同的机器不可能打出相同的字来。因为在同一台打字机上,有些字母会磨损得非常厉害,而有的却只磨损一边。温迪班克先生,你看你打的这封信,字母‘e’模糊不清,字母‘r’的尾巴总缺一点儿。此外还有十四个更明显的特点。”

“我的信是用办公室的打印机打的,当然会有磨损。”他边说边用敏锐的眼神看了福尔摩斯一眼。

“温迪班克先生,我现在给你讲一个有趣的研究,”福尔摩斯说,“最近我想写一篇打字机和犯罪关系的文章,我特别感兴趣这个题目。这里有四封信,全部是那位失踪男人打的。信里不仅每个‘e’都模糊,每个‘r’都少了尾巴,并且还有另外的十四个特征,要是不信,请您用放大镜观察一下。”

听到这,温迪班克再也坐不住了,他从椅子里跳起来,拿起帽子说:“福尔摩斯先生,我没工夫听你说这些,如果你能抓住那个人,就抓住他好了,抓到时通知我一声。”

福尔摩斯迅速上前,把门锁了说:“我现在就告诉你,我已经抓到他了。”

“你说什么,他在哪儿?”温迪班克吼道,他好像一只被逮住的老鼠,睁大眼睛看着福尔摩斯,脸都被吓白了。

福尔摩斯镇静地说:“您别叫,叫了也没用,温迪班克先生。这件事十分明显了,您是赖不掉的。另外,您好像不够礼貌,竟然说我解决不了如此简单的事情,的确是小问题而已!坐下来,我们谈谈吧!”

那位先生无力地坐下来,额上直冒汗,断断续续地说:“这……这还不足以被诉讼。”

“没错,是够不上。不过,温迪班克先生,我从没见过这么卑鄙、自私、残忍的人。接下来,我给您讲一个故事,要是我说的不对,请予指正。”

那人缩成一团蜷在椅子里,耷拉着脑袋,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福尔摩斯把脚搭在壁炉台的一角,身体靠着椅背,手插在衣袋里,开始叙述起来。

“一个男人为了钱而娶了一个大他很多的女人,”他说,“假如那个女人的女儿和他们一起生活的话,那就可以一直花她的钱。那笔钱不算太少,如果没有了它,他们的生活将发生很大改变,所以他们想尽办法来保持现状,不让女儿离开。女儿十分善良,多愁善感,凭她的容貌、人品及收入,显然不会独身。但如果她嫁人了,他们就会失去那每年一百多英镑的可观收入。她的继父该怎样做才不会让她嫁人呢?于是,他想尽办法把她关在家里,不让她和外界接触。后来,他发现这不是一个长久之计。因为她越来越有主见,开始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且还要去参加舞会。她的继父在这种情况下想到了什么方法呢?他想了一个狠毒且卑鄙的办法。在妻子的帮助下,他给自己装上假胡子,戴上浅色墨镜,细声细语地说话。由于女儿眼睛近视,所以没看出他的伪装。他利用霍斯默·安吉尔的名字在女儿的面前出现,而且还向女儿求婚,以免她爱上别的男人。”

“我当初只想跟她开个玩笑,但是谁会想到她那么痴情。”那人小声地说。

“这根本就不是玩笑。但是,那位可怜的姑娘从来不知道自己已经上当,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一直以为她的继父在法国。那位先生的温文尔雅令她着迷,母亲的称赞也让她高兴。安吉尔后来登门拜访,是因为只有这样戏才能演下去。见了几次面之后,他们就订婚了。订婚可以保证姑娘不再跟别人谈恋爱,但是骗局不可能一直维持,总不能老说去法国了吧。于是,他们就想尽快把这事儿戏剧性地结束,让那位姑娘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也就阻止了她爱上别人。因此,就出现了手按《圣经》发誓永远忠实于他,在举行婚礼的早晨给她某种暗示的一幕幕。温迪班克先生想让萨瑟兰小姐对霍斯默·安吉尔忠贞不二,但是又难以预料他的生死。总而言之,这至少能使她在往后的十年中不去和其他男人结婚。霍斯默陪她去了教堂,到了门口他又不能进去,于是耍了个花招,从马车的这扇门进去,又从那扇门出来,偷着溜走了。温迪班克先生,事情的经过大致就是这样。”

那位先生在福尔摩斯的说话过程中,渐渐恢复了过来,他站起身,脸上现出不屑的神情。

“也许是真的,也许是假的,福尔摩斯先生。”他说,“虽然您很聪明,但仍然差了一点,您不会不知道,现在我并未触犯法律,也从未做过别的违法的事,你现在把门锁上的话,我可以指控你搞‘人身攻击和非法拘留’。”

福尔摩斯打开门说:“即便法律不能把你怎么样,可你也照样比任何人都该受到惩罚。假如那位姑娘有兄弟或朋友,他们肯定会拿鞭子抽你的!揍死你!”见到那人无耻地笑了一下,他把脸都气红了,说:“尽管我的委托人并没要我这么做,但我这里刚好有根鞭子,我觉得我还是该抽……”他快速去拿猎鞭,但还没拿到手,楼梯上就传来了急速的脚步声,接着大厅的门重重地被摔了一下,我们往外望去,温迪班克已经拼命地在大街上飞跑了。

“真是没有人性!”福尔摩斯边说边笑,重新坐回了扶手椅上,他接着说:“那个坏蛋总有一天会被送上断头台。这个案子看似平常,但确实有几点很有趣。”

我说:“到目前为止,我仍然不清楚你是如何推理的。”

“哦,显然,首先应该想到:那个霍斯默·安吉尔先生,他那样做一定有什么目的。同时也应该想到,他的继父才有机会从这件事中得到好处。另外,我们注意到了,霍斯默·安吉尔先生和她继父从来没有同时出现过,安吉尔总是在她继父出差后才出现,这一点十分重要。戴着墨镜及奇怪的说话声,以及满脸的络腮胡子,都说明那是伪装,这也很关键。连名字他都要用打字机打,可见他担心她认出自己的字迹,哪怕是最少的笔迹也不愿透露。但事实上他那样做反倒更让人怀疑。你看,这些不沾边的小问题都指向同一个方向。”

“你是怎么证实你的推断的呢?”

“要是知道罪犯是谁,那就很好证实了,我知道她继父工作的商行,于是写信给他们,根据那份寻人启事的描述,把里面我认为是伪装的部分,像络腮胡子、眼镜、细嗓音等去掉,然后请他们想想有没有人跟寻人启事中去掉伪装部分后的相貌长得相似的。并且我发现了打出的信件的特点,就写了封信寄往他办公室给他,问他可不可以到这儿来一趟,意料中,他的回信是用打字机打的,这封信和以往那些信有相同的特征。还有一封从同一邮局寄出的发自街商行的信,信里说他们的雇员温迪班克长得很像启事中的人,全部过程就是这样。”

“那萨瑟兰女士怎么办?”

“就算我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她,她还是不会相信。你也许知道那句波斯谚语:‘打消女人心中的妄想,犹如在老虎嘴里拔牙。’哈飞兹所讲的道理跟贺拉斯的一样富有哲理。他对人情世故的了解也和贺拉斯一样深刻。”真正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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