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积极发展优化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铁路交通的单位能源消耗量相当于公共汽车单位能耗的57.8%。城市轨道交通由于车体轻、路况好,单位能耗要低于一般铁路。在城市交通拥堵和机动车尾气对环境影响日趋严重的今天,城市轨道交通,可以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和能源,减轻对市区声环境的影响及视觉光污染,提高出行安全性,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已经成为许多国际大都市交通圈中公共交通的骨干系统。通过推进轨道交通基本网络、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和公交专用道等硬件建设,以及优化公交票价机制、提升公交服务水平等软件建设,引导和鼓励市民采用大容量、低能耗的公交出行方式,可以减轻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其次,在城市交通方面应下决心保留和扩展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大力发展包括地铁、快速交通、公交专用道、普通公交等。城市间铁路适宜长距离、大运量运输,可作为联系中心城市和卫星城的交通走廊;地铁适宜城市中心区运行,并可延伸至市区的边缘地带;轻轨运量小、造价低,可配合地铁、城市间铁路共同组成都市交通圈的轨道交通网。为了节省居民、观光客、工作者的旅运时间,吸引更多人使用大公共运输,应扩展大公共运输的服务范围。要加大公共运输的投入,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强力推进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构筑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城市交通体系。
最后,在私人交通方面,应严格规定私人汽车排放标准。目前,我国私家车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交通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因此要鼓励民众使用更干净与更有效率的汽车引擎,在政策上可以针对具有洁净科技或低油耗车辆,降低甚至减免销售税。借鉴发达国家“鼓励拥有,限制使用”的做法,到2012年,要逐步限制私家车使用,提高私家车在城市中心区域的用车停车成本。同时,要加快推广使用节能车辆,积极为油电混合动力车、LPG动力车、电动汽车等提供相关税费优惠和配套服务设施,并加速淘汰旧车辆,鼓励以旧换新。政府部门应率先垂范,采购油电混合、低排量的汽车作为公务用车。
8.大力培育森林,增加城市碳汇能力
全球目前有四大碳汇:大气、花的空间、海洋、森林。据ITCC估计,陆地生态系统当中,储存了2.48万亿吨的二氧化碳,其中1.15万亿吨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所以说,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最大的碳库147。据估算,一个完好的城市防护林体系,可以降低能源消耗10%~15%,吸收20%的二氧化碳排放。建设低碳城市必须改变城市园林绿化的方式,充分利用城市绿化来达到增加碳汇、吸附污染物、减少热岛效应,为建筑和行人遮阳等节能减排的效果。要把培育城市森林作为城市“氧补偿”和气候“降温”的重要措施,全面实施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多渠道拓展绿化空间,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和碳汇能力。城市管理者可以让管理的每一方面都绿起来,例如,公园的管理也可以为减少温室气体做出贡献,尽可能减少化肥施用量并种植不须经常维护的植物。
9.公众参与打造低碳生活
城市居民的能源消费习惯对于城市长期发展也有深远的影响,而目前的城市治理机制在引导居民正确消费方面的功能尚不健全。39%的城市化率表明中国刚刚进入城市的快速发展期,还将经历一个城镇人口急速膨胀的发展阶段。在消费方式上,是遵循大型住房、大排量汽车的模式,还是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模式,就中长期而言,会造成截然不同的发展结果。城市高碳经济方式的根源,在于人们对“现代生活方式”含义的片面理解——“更多的享受电气化、自动化、机械化技术提供的便利和愉悦” 148。这导致了人们越来越依赖与自然隔绝的人工环境系统,依赖于大量消耗能源、大量排放温室气体的动力技术系统。作为高碳污染和气候变化的直接受害者,公众是低碳城市建设的最大利益相关者,他们对城市的低碳化建设最有发言权,也有着最大的建设动力。在低碳城市建设过程中,公众参与是低碳城市成功建设的必然需要,同时也是每一个公民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因为没有任何群体或组织比利益相关者——公众本身更关注和了解低碳城市的建设情况。推行低碳理念,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把低碳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之中,有助于带动产业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控制环境恶化,缓解生态压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从参与广度和深度来看,目前我国公众在有意识地学习低碳知识或在日常生活中主动参与如低碳宣传等一些公益活动方面的参与度还比较低。因此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公众参与低碳城市及建设:
(1)城市居民要转变消费理念和方式,形成家庭消费低碳化、低能耗的消费模式和习惯。倡导个人低碳文明消费,提高消费者的文明消费意识。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使人类的消费需求得到了极大的膨胀和满足,与此同时,消费量的急剧增长和不良消费模式也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和破坏,引发了全球气候变暖和能源危机等严重问题。转变传统的高碳消费理念,树立健康的低碳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是公众参与低碳城市建设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公众应该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和义务。个人的努力往往具有“聚沙成塔”的意义。实现城市的清洁发展需要形成健康、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低碳城市建设的每项政策动议和行动集结,应以城市各社区为基础,加强公民参与,广泛动员工会群众、公益律师和其他私人与非盈利机构,由下而上凝聚愿景。每个市民都应该思考,如何在各个生活细节中,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例如,多用电子邮件、MSN等即时通信工具,少用打印机和传真机;购买商品时留意就近选择,因为产品运输也会造成“碳”排放;出行尽量步行,交通工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自觉施行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严格制止废弃物的违规排放;自觉参与循环社会建设,对高耗能、高排污等不良社会现象积极加以监督与制止。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应在这项活动中要做出表率,从而推动全社会的“低碳或零碳排放”运动。虽然从认识到行动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当节能环保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时,我们所迈出的每一小步,都将是对环境贡献的一大步。
(2)企业应将低碳理念延伸至生产和经营的各个领域。为满足市场对低碳节能产品不断增加的消费需求,企业应努力进行技术创新,将生产低碳节能产品作为长期发展方向,从产品设计、原料选择、生产工艺的改进、产品销售等生产和经营的各个环节入手,使企业成为真正的绿色低碳企业。同时,政府要帮助企业树立企业公民意识,引导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
(3)政府应树立“低碳化”运作意识,降低行政消费的“高碳化”。政府应进行绿色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应主动选择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具有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可以在确保其采购政策中具体强调这一点,食堂﹑学校﹑城市运营的戏剧院,以及市政府负责的每个其他机构,都选用产自本地的有机食品和饮料。政府可以说是社会最大的消费者,其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都对企业及社会其他公众有着相当大的榜样效应,对推动全社会低碳意识的形成、普及,以及开拓和建设低碳市场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影响。同时,政府应加大对环保NGO的信任与支持,加强有关低碳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
(4)我国环保NGO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建设低碳城市的活动中也要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在吸收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环保NGO发展的优良经验的同时,还应结合国情和自身实际将经验本土化,并积极进行创新,以提高其在组织内的可行性和实效性。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环保NGO应与高校、科研单位保持长期合作,联合培养低碳城市建设领域的优秀人才;同时努力改善和创新员工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为增强社会对组织的认可度和从中获得更多的公共资源,环保NGO除了与政府合作外,还要积极与普通公众、企业、媒体、高校,以及其他国内外环保NGO等保持频繁、良好的交往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