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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农业(1)

中国的社会进化是很早的。当神农时,已经离开游牧社会进入耕稼社会了。渔猎时代和游牧时代的情形,古书所传不多,据第三章第一节所说,已可想见其大概,现在不必多讲。所要讲的,便是农业时代社会的状况。四民,井田之怀疑,国野之别、贡徹之别,三泽公有,财政以农业为基,太平之义。

中国古代,人民的职业,分为四种:《汉书·食货志》上,替他下一个定义说:“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粥货曰商。”《管子》也把人民分做士、农、工、商四种。《史记·货殖列传》引《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材匮少。”是专就生产一方面说,所以略去士而加上一个虞。《周礼》太宰“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四曰薮牧,养蕃乌兽;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六曰商贾,阜通货贿;七曰嫔妇,化治丝臬;八曰臣妾,聚敛疏财;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把人民的职业,分做九种,总不如士农工商四种分法的得当。

这种情形,从今日以前,二千多年,差不多没有改变,而为社会的根柢的,尤其要推农人。要讲古代农业社会的情形,就要研究到“井田制度”。井田制度,见于《孟子》、《韩诗外传》、《春秋》的《公羊传》、《谷梁传》、《公羊》的《何注》,和《汉书·食货志》等书。咱们现在,且把他汇齐了,再行加以研究。

按《孟子·滕文公上篇》,载孟子对滕文公的话: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龙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吟吟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夫世禄,滕固行之矣。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

他说:(一)治地有贡、助、彻三法,(二)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意思是很明白的,但是其中有几个疑点:

(一)夏殷周三代紧相承接,农夫所耕的田忽而五十亩,忽而七十亩,忽而百亩,那“疆界”、“沟洫”,如何改变?

(二)“彻”和“助”到底是怎样分别?孟子既说“周人百亩而彻”,如何又说“虽周亦助”?

(三)“夫世禄,滕固行之矣”一句,和上下文都不相贯,夹在里头,是什么意思?

第一个问题,由于从前的人,都承认井田的制度(凡古书上一切制度),都曾经推行于天下;而且既说井田,就联想到《周礼》遂人、匠人等所说的“沟洫”,以为都是实有的,而且到处都是这样完备;所以有这疑问。依我看来,这种事情,是完全没有的。这种制度,至多曾推行于王畿及其附近诸国,兴时废,决不是从周以前,推行遍天下,绵历数千年之久的。《周礼》这部书,就信他是真的人,也并不敢说他曾经实行。《论语》:“禹……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闹若璩和毛奇龄都说是治天下的小水,并不是《周礼》上所说的沟洫。那么,这一个疑问就无从发生,可以不必管他。第二个问题:(一)关于贡、助、彻的解释,既然说其实皆什一,则耕五十亩者以五亩之人为贡,耕七十亩者以七亩所人为助,耕百亩者亦系取其十亩之入是不错的。(二)但是孟子何以既说周朝是彻,又说他是助呢?下文滕文公使毕战问井地,孟子对他说的是:

夫滕壤地褊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这所谓“圭田”,便是上文所谓“世禄”。大抵古代的人民,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两阶级,征服的人,住在中央山险之地,制驭被征服者;被征服的人,住在四围平易之地,从事于生产事业。所以所谓国中,必是山险之地;所谓野,反是平夷的地方。所以《易经》说“王公设险以守其国。”孟子也说“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固不以山溪之险”。章太炎《神权时代天子居山说》可以参看。

“国”既是山险的地方,土地不能平正划分,收税的只能总算耕地的面积取其几分之几,这个便是“贡法”和“彻法”。其中“校数岁之中以为常的是贡法。按年岁好坏,征收之额可以上下的是彻法。贡法既有像龙子所说的弊病,所以周人改用彻法,这也是政治进化之一端”。“野”既是平夷的地方,土地都可以平正划分,自然可以分出公田和私田;但借百姓的力,助耕公田,而不复税其私田,马端临说:国中必是平正之地,可以划做井田,反行贡法。野是山险之地,难于划做井田,反行助法,是因为地方远,耳目难周,怕官吏作弊的原故。有深意存焉。适得其反。所以郑玄注《周礼》,也说遂人十夫有沟,是乡遂用贡法。匠人九夫为井,是都鄙用助法。《周礼》固然不是可靠的书,然而郑玄这个说法,却可以和《孟子》互相证明。他又说“周制畿内用夏之贡法,税夫无公田。邦国用殷之助法,制公田不税夫”。则恐系揣度之词。没有什么坚证。所以下文又据孟子的话,说邦国亦异内外(匠人注)。依我看,乡遂用贡法,都鄙用助法,恐是通于天子诸侯的旧制。孟子只想改贡法为彻法耳。中央既是征服之族住的,所谓君子(卿以下),自然都在这地方,他们自然有特别的权利,所以有所谓圭田,圭田是无税的。《王制》:“夫圭田无征。”郑注:“夫,犹治也。征,税也。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者不税,所以厚贤也。”除此之外,便要什一使自赋。滕国当时,大概只有这圭田(世禄)的制度,还是存在的;所以孟子说“夫世禄,滕固行之矣”;既行什一使自赋之法,这圭田的制度,仍当保存;所以又复说一句“卿以下必有圭田”。至于“方里为井……同养公田”的法子,完全是所以待野人的。上文把君子小人对举,此处又明著之曰“别野人”,可见得圭田的法子,是所以待君子的了。《梁惠王下篇》:“文王之治歧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赵《注》:“贤者子孙,必有土地。”)和这篇所说的话,是一样的。周朝对于国中所行的彻法,孟子时候,还明白可考,所以直截了当说周人百亩而彻;对于野所行的助法,业已破坏无余,所以只能据着诗句想像;这两句话,也并不互相矛盾的。这么说,第二、第三个问题,通统解决了。《孟子》这一章书,本来并不十分难解,但是近来忽然有人极端怀疑,所以解释得略为详细一点。

但是《孟子》这一段,还只是说个大略;其中说得最详细的,要算《公羊》的《何注》,和《汉书·食货志》。咱们且再把他摘抄在下面。

《公羊》宣十五年何注: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孟子·梁惠王上篇》对梁惠王说:“百亩之时,勿夺其时,敷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对齐宣王说作“八口之家”。公田十亩,即所谓十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孟子·梁惠王篇》“五亩之宅”,《赵注》:“庐井邑居,各二亩半,以为宅。冬入保城二亩半,故为五亩也。”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庐舍在内,贵人也;据《韩诗外传·诗经》“中田有庐”,就是这么讲法。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汉书·食货志》又说:“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

这是一种分田的方法,还有一种换田的方法。

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肥饶不得独乐,埆不得独苦,故三年一换主或作土。易居。《食货志》:“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爱其处。”这是根据《周礼》的(遂人)。《何注》和《孟子》“死徒毋出乡”相合。

他又叙述他们耕种的方法和生活的状况道:

种谷不得种一谷,《食货志》: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田中不得有树,以妨五谷。《食货志》多“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一句。还庐舍种桑、荻、杂菜。阮元《校勘记》说:此荻当作萩,萩者,楸之假借字。按《谷梁》范《注》(宣十五年),正作外树楸桑。畜五母鸡,两母豕,瓜果种疆畔,据《韩诗外传》。《诗经》的“疆场有瓜”,便是如此讲法。女尚蚕织。老者得衣帛焉,得食肉焉。《孟子》: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事,毋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食货志》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蓏。殖于疆场,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女修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谷梁》宣十五年: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死者得葬焉。所谓“死徒毋出乡”。

在田曰庐,在邑曰里。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选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辨护伉健者为里正;皆受倍田,得乘马,父老比三老孝弟官属,里正比庶人在官。《食货志》:“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也。邻长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级,至乡而为卿也。”也是用《周礼》的。吏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食货志》:春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于邑,所以顺阴阳,备寇贼,习礼文也。田作之时,春,父老及里正,旦开门坐塾上,晏出后时者不得出,莫不持樵者不得入。《食货志》: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挈。五谷毕入,民皆居宅。里正趋缉绩;男女同巷相从夜绩,至于夜中,故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食货志》: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

作从十月尽正月止,男女所有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户牖,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食货志》:春秋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下。

至于种田的年限,只有《汉书·食货志》上说及,他说: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

这种制度,原不敢说是推行到十二分;然而地广人稀的时代,土地的私有的制度还没有发生。把一块很大的地方,来均分给众人耕种,也是有的,不过加以儒家学说的润饰,便愈觉得他制度的完备罢了。

古代社会的生计,以农业为主。所以国家的财政,也以农业上的收入为基础。《王制》上说:

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小大,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祭用数之仂。注:算今年一岁经用之数用其什一。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丧用三年之仂。注丧大事用三岁之什一。……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日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正义》:假令一年有四万斛,以一万斛拟三十年通融积聚,为九年之蓄。以见在三万斛,制国之来岁一年之用。案《公羊》宣十五年《何注》:三年耕,余一年之畜;九年耕,余三年之积;三十年耕,有十年之储。《汉书·食贷志》:民三年耕,则余一年之畜。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三载考绩,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成此功也。三考黜陟,余三年食,进业曰登,再登曰平,余六年食。三登曰泰平。二十七岁,遗九年食。然后王德流洽,德化成焉。故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繇此道也。

据此,则当时之所谓太平,就不过是农人的生计宽裕,因而国家的贮畜充足,社会的生活,就觉得安稳;农业在社会上的关系,可以算得大极了。

耕种而外,属于农业性质的,便要推林业、畜牧、渔猎。当时的畜牧,已经做了农民的副业。如“畜五母鸡两母豕”等。专门采伐林木或是捕渔打猎的人,大概也是很少的。所以当时的农业,是把公有的土地来分给平民耕种;至于采伐林木,或者捕渔打猎的地方,却是作为全部落公有的。并没专司其事的人,所以《王制》说:

名山大泽不以封。注:其民同财,不得障管。

《孟子》也说:

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

然而采取的制限,也是有的。所以《孟子》又说:

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王制》也说:

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周礼》有山虞、林衡、川衡、泽虞、迹人、丱人等官。都属地官。

第二节工商业和货币食货界说,商(国、野)治商之法之严,从招徕到征税,工官到私家,制造,各种币材,金铜不相权。

农业而外,生利的人便要数着工商。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虽然幼稚,然而农工商分业,却久已实行。所以《管子·小匡篇》说:“士农工商四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厖,其事乱;是故圣王之处士必于间燕,处农必就田壄,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又说“士之子常为士”,“农之子常为农”,“工之子常为工”,“商之子常为商”。把工商两种人比较起来,商人的程度,似乎高些。大约因为他周游四方,无所不至;而工人则但立于官吏监督之下,笃守旧法,从事制造之故。

中国的商业萌芽是很早的。《洪范》八政:一日食,二日货,《汉书·食货志》替他下个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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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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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护着身后的女人,冷眼看着被他推下楼梯的她,跌断腿,直到离婚他再也没有出现。从此她的复仇开始了……生下她儿子的女人,逝去的小小生命,被摧毁的事业,这些都是她送他的礼物,最后的一击是五份被收藏已久的亲子鉴定……--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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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人都希望自己没有烦恼,生活的快乐、开心。然而,往往事与愿违,对于大多数人,在漫长的一生当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挫折,遭受失败,经历苦痛,感到困惑、迷茫。然而,当你面对这些时,还能坚持初衷,过你想要的生活吗?本书对如何选择正确的思想、克服忧虑心理,怎样看待感恩和受批评,以及怎么实现自己的目标、高效地工作、正确处理婚姻家庭中产生的问题等都作了详细解释,旨在引导处于失意困顿中的人们走出迷茫,找到人生的方向。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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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