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Google真有如此强大之杀伤力吗,或者说“美国的互联网变局”跟屯兵杭州城的阿里巴巴又有什么关系呢?对一般人而言,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但对马云而言却远远没那么简单。
事实上,马云很早就跟Google的CEO熟识。他也亲眼目睹Google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发展为互联网领域最具“破坏性”和“杀伤力”的公司的全过程。但是,这种“破坏性”和“杀伤力”有一天会不会也蔓延到中国,“株连”到他的阿里巴巴王国呢?
随着越来越多的互联网用户都在通过搜索引擎去寻找所需要的东西,这对于电子商务用户寻找目标产品的需求来讲也是必须的一步。更重要的是,很多企业也开始购买搜索引擎的服务。此时,对一个企业网站而言,如果不借助搜索推销自己,就没有任何价值。当时淘宝网的CEO孙彤宇就说过:“搜索已经开始成为电子商务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另外,电子商务C2C领域的领头羊——eBay,已经把市场费用的七八成都投到了与搜索相关的推销中去。这就是说,在电子商务领域,B2B、C2C、B2C等的融合趋势也已经出现。
所以,早在2004年那个时候,马云就对搜索引擎这块“肥肉”垂涎已久。想要,但自己又不能做一个,怎么办呢?只有花钱“买”一个了。这个时候,马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搞个“联姻”,于是想到了雅虎。凭他跟杨致远的交情及雅虎中国的尴尬处境,他觉得是有这个可能的。无论如何,一种“搜索+社区”的模型已经在马云的脑海中勾勒出来;无论如何,他也得想办法吃到搜索引擎这块“肥肉”。
“我到美国打了一个来回28个小时。我跟杨致远在海滩上见面,刚好他在那边,我在海滩上讲了10分钟,这个事情,如果我不去可能就没有雅虎和阿里巴巴的合并之说,但是因为答应,你一定要去,28个小时,飞机上坐去14个小时,回来14个小时。去了以后不知道说什么,只知道是跟他说了十几分钟,就把这个事谈成了。”这就是马云自述的决策经过。
2005年7月18日,马云在家里对朋友说:“两个礼拜前,我做出了这辈子最大的决定,比做生意十几年来所有的决定都要大,但我觉得值得。为了企业的未来,为了中国互联网和世界互联网的未来,该做决定还得做决定。做决定时很痛苦,做了决定以后就别想它,保证决定正确,执行下去就是了。”
2005年8月1日,马云在北京宣布:阿里巴巴全面收购雅虎中国,10亿美元打造互联网搜索。
依然是秘密谈判,秘密拍板,然后突然宣布。
马云进军搜索收购雅虎中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就是这样拍板的。
当机立断是马云的风格。但这样决策是要冒很大风险的。有时,这种当机立断的决策就是一种赌博。对了,满盘皆活,错了,满盘皆输。但创业尤其是网络创业,就得敢赌的精神。
【业界看台——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人类征服世界的野心常常会随着版图的不断扩大而日益膨胀,对一个国家、民族而言,有时保住地盘不被敌人吞噬的最好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进攻。在强敌压境之下,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
对一个创业者而言,为了不致于将来混迹于“红海”的江湖而无立足之地,从一开始就应该具备一种“先发制人”的战略意识。整天喊“狼来了”或许有些危言耸听,但是,如果狼已经走到门口了,还沉醉于“井水不犯河水”的自我安慰中,未免有些自欺欺人。在硝烟滚滚的商业战场上,当对手即将兵临城下之时,创业者没有撤退的权利,只有冲杀的宿命。这是一个真正的哈姆雷特式命题:生存还是死亡?
无论如何,坚信“电子商务无边界”的马云,不可能等到易趣从C2C这一端进攻阿里巴巴的B2B之后,才开始做出回应。这样一来,只能让阿里巴巴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马云回忆说:“其实我一开始并没有一个特别清晰的想法,只是隐约在头脑中有一点这样的想法,那就是所谓的电子商务B2B、B2C、C2C的划分都是人为的,实际上这三者之间并没有我们所想象的那么巨大的差别,而当我们仔细研究美国eBay的平台的时候,也证明了我的想法。这一结果是让我又惊又喜的,喜的是自己的想法得到验证,你看美国eBay的平台和我们阿里巴巴的平台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惊的是,如果平台是一样的,那么今天它只做C2C,明天它会不会突然想明白了,也开始做B2B呢?所以,进入C2C领域,对于阿里巴巴来说,不是我想怎么样,而是我必须要去做,不得不去做,这是一种防范措施。我必须在它(美国eBay)还没有看到我,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的时候,就做出正确的防守,不然,三到五年以后,对于阿里巴巴来说,就绝对是一个灾难!”
而在不止一个场合,马云更是说过这句话:“真正的对手,就是当你看见他,后背的汗毛都会竖起来。eBay就是这么一个让人肃然起敬的对手。我进入C2C,是为了防止他杀入中国的时候我没有防御能力。”所以,就“秘密制造淘宝”这件事而言,马云出了防守的一招,而这一招的名字恰恰叫做——进攻!这倒有点荷兰足球的风格,老到的马云显然借用了他们的风格: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2006年5月25日,雅虎、eBay宣布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的目的是通过更好地为美国的客户、商家及广告界提供服务,从而使双方共同受益。两家合作的另一个目的很明显,那就是阻击Google。
对于此事,马云说:“阿里巴巴几乎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变化。我以前总是强迫自己去笑着面对并立刻准备调整适应。而今天,我们不仅仅会乐观地应对一切变化,而且还懂得了在事情变坏之前自己制造变化!就拿最近的热门话题雅虎和eBay美国的合作来说,正是因为看到了未来全球互联网的竞争格局和如何使用户和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性),我本人也积极地倡导和参与推进了这次的合作。商场不是战场!商场上是对手不是敌人!商场上没有永久的对手也没有永久的朋友。走向竞争合作的产业才是走向成熟的表现!只有成熟的产业才能诞生成熟的企业!阿里巴巴有责任推进这样的进程!决不像外面的专家们说的那样,我们目前处于被动局面!我希望在未来的中国互联网发展中,我们也能参与到这样的竞争和合作中去。”
显然,马云的眼界正变得更加开阔,战略思想也更加成熟。
【相关链接——强者创造时机】
20世纪4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希尔斯公司快速进入汽车保险业,人人都认为希尔斯发疯了,但汽车保险很快成为它最赚钱的业务;50年代,当美国人还把钻戒当作奢侈品的时候,希尔斯却认定它很快要成为必需品,于是便快速进入该领域,并最终成为世界最大的钻石零售商之一。同行们似乎永远都跟不上希尔斯的步伐,正是“失一机而万事毁”。
居里夫人说:“弱者等待时机,强者创造时机。”对于商人来说,时机就是商机,商机就意味着利润。什么是商机?并不是等所有的人都看清了才是商机;相反,恰恰是大部分人还处在“看不到”、“看不清”、“看不懂”的时候才是商机。说白了,就是“见缝插针”、乘虚而入。
在“羊群效应”极为盛行的中国,创业者唯有抢占先机、快速行动,方可立于不败之地。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这个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时代,不是大鱼吃小鱼,而是快鱼吃慢鱼。
纵观马云的创业历程,如果把商场看做运动赛场的话,我们可以把马云看做一个短跑健将,一个喜欢“抢跑”的运动员。马云经常讲一句话:“发令枪一响,你没有时间看对手是怎么跑的,你只有闭着眼往前冲!”实际上,在大部分时候,发令枪还没响,马云就已经“抢跑”了,他喜欢“押枪”。而等到对手们确认无误地听列枪声响起时,马云已经为冲刺做准备了。
的确,如果早起的那只鸟没有吃到虫子,就不能埋怨它有可能被别的鸟吃掉。因为商机不仅属于快者,更属于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