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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现代美国的“中国诗群”(1)

第一节 1910年前美国诗歌中的中国

1.两种不同的中国兴趣

19世纪中叶之前,美国诗坛对中国的兴趣大都是应和西欧,是回声之更遥远的回声。文献中有一些零星散乱的提及,甚至有一些中国题材诗歌,很难说构成了一种文学现象。比较文学工作者对此只能做一些搜奇探幽的工作。

当时中国和美国直接交往几等于零。中国的太平天国起事(1851-1864)与美国的南北战争(1861-1865)几乎重叠。两个民族都忙于内争而无暇他顾,刚半开启的窗户被冷落。

另一个原因更重要:真正的美国民族文学,在此时很难说已经成熟。要到19世纪下半期,惠特曼和狄金森才开启了真正的美国诗风,马克·吐温等人才开拓了真正的美国小说。在那之前,美国文学只是欧洲文学的一个卫星,一个不情愿脱离母体的抛出物,而美国文人似乎也满足于文化殖民地地位,即使标志着美国文化开始成熟的新英格兰人文主义(霍桑、梭罗、爱默生),也只是欧洲思想逸出的旁枝。19世纪末之前美国文学各种体裁,提到中国,多半也是学舌欧洲。

这两个文化要正面直接碰撞,才有可能产生更切实的文学影响。

第一次亲密接触,以相当奇特的方式出现:19世纪中期,美国中西部开拓热潮,大中西铁路和太平洋铁路的建设,加上突发的加利福尼亚淘金热,急需大量廉价劳动力,而中国内战迫使南方沿海诸省居民大量外迁,中国移民浪潮卷入美国,使基本欧裔的美国人突然面对一个全新的文化现实。

从这个时期开始,美国文化人才开始直接注视中国。某些英国人所著关于中国的书开始成为文化圈中的热门读物。而美国诗人也开始“翻译”中国诗。最早有卡鲁斯(Paul Carus)和斯托达德(Richard Henry Stoddard)的译本。他们的“翻译”大都是法德两国汉学家译文的转译,很难说有多少中国味保留下来。当时欧洲译者倾向于把中国诗译出色彩浓艳的异国浪漫情调,让“文化贫乏”的美国人惊喜。

与之正相反的是,当时进入美国西部并渐渐向中部东部迁移的中国劳工移民,却让美国人觉得“色彩灰暗”:诚实,勤劳,狡黠,迷信,他们带来妓院和鸦片馆,怪异的“唐人街”文化。

因此,这时期的中国题材诗,几乎被撕成互不相关的两半:一半是“现实主义”的,以中国移民为题材,大量刊印于当时涌现的地方报刊,多半是拿中国人开心的所谓幽默作品,也有侮辱移民的种族主义打油诗,成为当时美国俗文学一个特殊景观。另一半则是抽象的,书上读来的中国,用绮丽文字写入华美诗章,作者多半是“主流文人”,理想主义自由主义色彩比较浓。

悖论的是,前一种“俗诗”,粗鲁,劣陋,鄙俗,充满“草根层”偏见,却是真正的美国本土文学,可称为“现实主义”;后一种是知识分子的诗,精雅但无生气,是欧洲传统的呼应。

有相当多的研究者,以是否“反华人”作为诗的价值判断标准,就是自找难题做了。

要等到20世纪初“诗歌文艺复兴运动”,美国诗歌主流拥抱东方诗学时,才开出一个新局面。

2.霍尔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1809-1874)

19世纪文坛领袖之一霍尔姆斯,他的一首诗至今常被人引用。1868年美国传教士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带领第一个中国使团游历西方,两个中国官员蟒袍红顶,带了30名随从,第一次出现于西方官式宴席,轰动可想而知。霍尔姆斯特别擅长命题作诗应酬。1868年8月他在为使团举行的宴会上朗诵诗。

霍尔姆斯的这首诗格调传统,押韵守律,但字顺句畅读来朗朗上口。其主题是两大民族理想主义式的拥抱——互相开门:

大开吧,你,黄金的门,

向那卷起来的龙旗!

宏伟长城的建造者,

开启你们的高山防线!

让太阳的腰带

把东西方裹成一体。

直到夏斯塔山的轻风

吹动大雪山皎白的峰巅——

直到伊利湖。把蓝色的水

融汇入洞庭湖的波澜——

直到深邃的密苏里湖

把水灌入奔腾的黄河——

第一段诗化了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第二段颇有一些“殖民输出”的味道,可能是霍尔姆斯只是个诗人,或可原谅。但下面这两行名句,还是相当真诚的:

我们,夜晚的最后出生者

欢迎你们,曙光的孩子!

可能是为了押韵,谦词有点过分。不过,他把欧洲文明称作夜晚,把美国这欧洲文明的最后产物称为“夜晚的最后出生者”(the evening"s latest born),而称中国人为“曙光的孩子”(the children of the morn),不仅诗句漂亮,而且识见过人。

这两行诗,表明的“地理文化”意识,却是此后一个半世纪的绝妙预言,而且透露了美国与欧洲传统(“夜晚”)久合欲分的模糊愿望。

3.朗费罗(Henry Wadworth Longfellow,1807-1882)

19世纪最受读者欢迎的美国诗人是朗费罗。朗费罗擅长叙事长诗,几部名作至今脍炙人口,是美国文学遗产的一个重要部分。

朗费罗有好几首中国题材诗。他的诗集《各地方之诗》(Poems of Places)有一组专门写中国。其中第一首《罕巴鲁》(Kambalu,1864)写的是蒙古军队征服中亚,很难说与中国有什么关系;第二篇《人民的声音》(Vox populi,1870)其中国背景几乎没有仔细构筑,只是借用西欧关于神州(Cathay)的种种浪漫传说。

第三篇《瓷器》(China Ware,1877),写的是景德镇,其中很难说有多少故事情节,却把制瓷器的工艺过程描写得很仔细。另一首关于中国的诗《瓷塔》(The Porcelain Tower)写的据说是南京的一个著名景色,下文将谈到。这两首诗原是长诗《卡拉莫斯》(Karamos)的一部分,朗费罗自己很喜欢,因此重印在《各地方之诗》之中。

4.斯托达德(Richard Henry Stoddard,1825-1903)

朗费罗对中国题材兴趣强烈,他竟然在自己的诗集中重印了另一个诗人斯托达德的十首“译中国诗”。上文已说过此人是美国首先介绍中国诗的翻译者之一,但他的翻译几近再创作。他的“原文”大都是西方汉学家翻译中国经典的散文,有的来源更奇特,例如《好逑传》中的《以诗为证》。写中国这样遥远陌生的国家,他有权学术上不严密。

斯托达德关于中国的作品之多,可以说是19世纪美国诗人之最。1851年出版的《诗集》(Poems)中有《汉浦》(Kam Pou),《露露》(Lu Lu)等诗;1857年的《夏日之歌》(Songs of Summer)中有《马汉山小夜曲》(Serenade of Ma HanShan);1871年他出版了诗集《东方书》(The Book of the East);1876年出版的《美国的客人》一书中有专门一章诗写“中国来客”。1880年版《诗集》(Poems)则换了一个方式写中国题材。《他看到自己的家》(He Saw in Sight of His House)和《大师,我们能否》(Shall We,O Master),显然都是理雅各所译《论语》的某些章节写成诗,读来很有趣。

他的一部分“翻译诗”,用的是三音步抑扬括体,四行一节隔行押韵,颇为勉强;另一部分“译诗”用的是素体诗(blank verse),就较为流畅,自由,没有过分刻意的涂抹,保存了一部分中国古典诗的清淡风味。

斯托达德的诗歌成就不高,若不是朗费罗倾全力推荐,他很可能被文学史忘却。在当时纽约文学圈中,他却是一位大名人,主要是由于他的评论与编辑工作,以及他家的文学沙龙(其妻是当时著名的小说家)。作为活动家,他对中国的兴趣渐渐感染了美国文学圈子。

5.政论诗

在19世纪的西方,诗常被用作时评政论。“诗歌议政”(不是鼓动)是一种并不顺手的政治宣传方式,但19世纪诗歌读者的“阅读期盼”,与20世纪读者很不相同。政论性诗作,被看成是很严肃的写作方式。

政论诗歌涉及中美关系的,在19世纪的美国数量还相当多,大部分不值得在这里讨论了。我们要指出的只是诗人一般比较倾向于理想主义,因此对帝国主义行径大多持激烈反对的态度。上世纪有些文名的诗人尤金·费尔德(Eugene Field)写中法战争的诗《法国佬滚回去》(The French Must Go)作于1883年,是19世纪少见的谴责帝国主义的作品。这位诗人对中国所知极少,诗中的中国士兵都以洗衣为业,中国军官爱开鼠肉宴,但诗对中国军队大捷作了狂欢节式的描写。

美国对列强侵华,似乎置身事外,可以指指点点。19世纪末美国最重要诗人威廉·伏恩·慕迪(William Vaughn Moody,1869-1910)的《猎物》(The Quarry)一诗,指责列强,支持麦金利总统宣布的“门户开放”政策。这个政策一方面是美国要求在列强所强取的特权中分一杯羹,另一方面也向企图独占中国的欧洲国家提出了阻吓。慕迪显然把“门户开放”看得太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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