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李莲英得罪了不少人,慈禧死后,他于宣统元年(1909年)正月底即向隆裕太后告老出官,悄悄地离开了紫禁城,终于在宣统三年正月归天了,有说是得痢疾死的,有说是被人害死的。“文化大革命”中,他葬在海淀区思济庄的坟墓被人挖开,只有人头,无身子,弄得身首异地,被人害死的可能性更大,结局归宿也够惨的!后来的小德张效法李莲英,一面讨好慈禧,同时又和光绪皇后后来的隆裕太后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终于爬上了大总管的地位。他的财产也无法计数,在河北省静海县以及京畿南苑都有他的地产,天津英租界里他曾置楼房12座,北京永康胡同有他宏伟的大宅第,此外还有当铺、绸缎店等。但是,紫禁城内也有不少下层小太监,终日辛苦劳动,到暮年离开皇宫,也没见过皇帝一面;太监受污辱被损害乃至折磨而死的事,亦时有发生。例如晚清宫廷中被慈禧派往光绪身边的太监寇连材,因他深明大义,斗胆违例向慈禧上奏折共十条,劝慈禧归政,并言不宜去掉忠直人而专用阿谀者。最后被慈禧以“内监有言事者斩”的清朝成例,送交刑部命处斩勿论。据说寇连材问斩时镇定自若,死而无憾。
紫禁城内责打太监的事,屡屡发生,他们只要稍有“不规”或偶有“犯错”,慈禧动辄即下令责打和处罚。刑罚之残酷,无以复加,实在骇人听闻,有的还要株连他人。光绪末年,慈禧曾用“气毙”之刑,竞把珍妃宫中三十来个太监活活处死,造成迫害太监的一大惨案。所谓“气毙”,是用七层白棉纸沾水后,将受刑人的口鼻耳封闭,再用杖刑责打而死。另外,那些下层小太监一旦失掉服役能力之后,都要被逐出紫禁城。不少太监晚年以寺庙栖身。据调查,在北京城郊,共有明清时期的太监寺庙约二十多座。
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尤其是在满清朝廷被逐出紫禁城后,太监这一不合理的制度,终于随之彻底废除了。
古代宫女的凄惨生活
青春在生命中弥足珍贵,每个人都想绽放自己最美丽的青春,可是对有些人来说,绽放青春会成为多么奢侈的事情!当那些白衣飘飘的年代不得不以一种灰暗的、幽闭的方式结束,对于人的一生来说,又会意味着什么呢?
中国历史上除了宦官之外,宫廷中还有一批可怜人,那就是宫女。宫女,是古代帝王制度下的产物,指在宫中供役使的女子。
早期的宫女,大多来源于女奴隶、女俘及罪犯的妻子等。
此后,历代宫女中,有一部分开始从民间“选美”“采女”中选出。“选美”就像科举考试一样,有一套严格的规矩。参选女子必须是良家,即非医、非巫、非商贾和百工,这些人家的女子叫良家子。历代都规定宫女取自良家子。
古代宫女的数量自汉代始,随着朝代的更替不断增加。西汉初年,宫女只有十几人。汉武帝时,宫女则突破一千名。东汉桓帝时,后宫聚集美女达五六千人。晋武帝司马炎将宫女数量突破一万。唐开元、天宝年间,后官人数跃升至四万。时至明代,宫女的数量为九千。宫中每年仅花费的脂粉钱便达到四十万两银子。历史上,各朝各代从民间挑选宫女已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了。
清承明制,基本沿袭了明代的宫女制度,但是在选择的范围和方式上有很大的改革。比较而言,更为严格。
清代选人宫中的女子有两种,一种是秀女,一种是宫女,在清初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到顺治十八年(1661年)后才将秀女和宫女分开。秀女是八旗官员的女儿,可以选为妃嫔或指配给宗室王公大臣的子弟。宫女是内务府包衣佐领下的女子,地位较低,供内廷役使。清代宫女选择的范围只限于内务府各佐领所属上三旗(正黄、镶黄、正白)包衣任职佐领、管领以下家庭的女儿。初期选宫女是一年二次,时间为每年的二月和八月,从顺治十八年后改为每年一次,时间是二月初二日。凡年龄在十三岁以上者,便造册送内务府会计司备选。在选期的前一天晚上入官,第二天天明时由敬事房太监带到皇帝或皇后、太后前选阅。以六人为一排,每人身上挂一木牌,上面写有旗分和姓名,被选中者唤出排,人选后当日留官内,否则立即遣出。若有妃嫔的姐妹或亲族女子则另组一排检选。如果此次已经人选,但是在所选名额之外,就令会计司记名,即“记名宫女”,下次再选时先以记名者入选。若是记名后未到下次选阅时父母就将其嫁出去,则属于抗旨。
宫女的身份也不尽相同,上层的为宫中女官,下层的为普通奴仆。对于女官除了年龄、身体、品行诸条件外,还必须掌握女工等技艺。据史料记载:“宫廷岁选秀女,凡选中者,入宫试以绣锦、执帚一切技艺,并观其仪行当否,有不合格者命出,以次递补,然后择其优者,教以掖庭规程,日各以一小时写字及读书。写读毕,次日命宫人考校,一年后授以六法。”这些宫女中比较优秀的就成为宫中的女官。据史料记载:“乾清官置夫人一人,秩一品;淑仪一人,秩二品;婉侍六人,秩三品;柔婉十二人,芳婉二十人,俱秩四品。”她们各司其职,有的负责侍候嫔妃(尚宫);有的负责节仪之事(尚仪);有的掌管衣服,掌管三餐……但是由于清代内务府管辖着宫廷内部的人事、财务、礼仪、保卫及帝、后、妃、嫔日常生活的一切事物,所以女官的执掌也就形同虚设了。
被选中的宫女一部分被分配到皇帝、皇后、嫔妃、公主、阿哥等各宫中随侍。
不同等级的人配给宫女的数量也不同,在清朝的典制书里,康熙朝规定:皇太后十二名宫女、皇后十名、皇贵妃八名、贵妃八名、嫔妃六名、贵人四名、常在三名、答应两名。其余的部分就分配到各局处服役。
宫女人官的第一件事就是剃头、洗澡,等年纪稍长才可以把头发留起来。刚进宫的小宫女要由嬷嬷(老宫女)教她们各种礼仪和梳妆打扮的技巧,嬷嬷一般非常严厉,动辄非打即骂。如果聪明灵巧,半年就可以上岗服役了,也就有月钱(工资)可拿。宫女们的月钱多少并无定制,最低的四两,高的可达二十两,膳食、衣服、胭脂水粉等由内务府供给,其实她们主要的收入是平日各宫的赏赐。若得到皇后或太后的恩宠也可以为父母博得富贵,但多数宫女的生活是悲惨的。她们从选中入官的第一天起就犹如进入囹圄,失去了人身自由,直到满25岁乃至30岁才许出宫婚配。因病、因笨或别的原因提前出官者,要经总管太监核查奏闻后方准出宫。有的宫女因为“帝后得用,仍留官承伺十年”,她们出官后已是老处女了,连正常婚配都很困难。也有例外,即被皇帝看中而升为答应、常在以致嫔、妃的,那就要永远留在宫中了,但这是极少数的。康熙皇帝鉴于明朝中叶以后官人太多,用度靡费,于是对嫔妃、宫女的数量都作了限制。到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约有四五百人,但到雍正、乾隆朝以后逐渐增多。
相对于宦官而言,宫女是正常人,然而唯其是正常人,她们才承受了比宦官更多的压抑与痛苦。在古代宫廷中,除清朝曾部分地实行过宫女的退休制度外,其他历代王朝的宫女都是终身制。宫女们在十五六岁的花季年华被选人宫,面对的是繁琐的礼节、森严的规矩、不时的凌辱与无尽的寂寞。她们不能嫁人、不能成家,唯有执役终身,然后老死宫中。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上阳白发人》一诗,对宫女闭锁深宫、青春流逝的怨恨与无奈描写的淋漓尽致:
上阳人,红颜暗老白发新。
绿衣监使守官门,一闭上阳多少春。
玄宗末岁初入选,入时十六今六十。
同时采择百余人,零落年深残此身。
忆昔吞悲别亲族,扶入车中不教哭。
皆云入内便承恩,脸似芙蓉胸似玉。
未容君王得见面,已被杨妃遥侧目。
妒令潜配上阳宫,一生遂向空房宿。
宿空房,秋夜长,夜长无寐天不明。
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暗雨打窗声。
春日迟,日迟独坐天难暮。
宫莺百啭悉厌闻,梁燕双栖老休妒。
莺归燕去长悄然,春往秋来不记年。
唯向深宫望明月,东西四五百回圆。
今日宫中年最老,大家遥赐尚书号。
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
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世妆。
上阳人,苦最多。
少亦苦,老亦苦,少苦老苦两如何?
君不见,昔时吕向美人赋,
又不见。今日上阳白发歌!
有的宫女十六岁入官,正是“脸似芙蓉胸似玉”的豆蔻年华,然而年至六十仍独宿空房,人老了,变成“外人不见见应笑”的老怪物了,可又能如何呢?
对宫女来说,得不到皇帝的宠幸固然可悲,然而得到了也未必可喜。隋文帝杨坚是历史上著名的皇帝,但他的五男二女都是嫡出,这在帝制时代是极为罕见的,其原因就在于皇后独孤氏是一个妒忌到变态程度的女性。她从不许杨坚爱上别的女人,有一次她得知杨坚喜欢上一个宫女并让她侍酒,便醋性大发,随即用酷刑将此宫女折磨致死。与之类似的还有南宋光宗的皇后李风娘。有一次,一个宫女侍候光宗洗浴,光宗见宫女的手长得白嫩细长,便摸着宫女的手夸赞了一句。李皇后知道后,竟斩去宫女的双手,血淋淋地盛到食盒中送给光宗,把光宗吓得当场晕了过去。宫女不仅可能因后妃妒忌而遭害,也可能因皇帝一时心血来潮而丧命。据《唐语林》记载,唐宣宗得到一个进献的宫女,十分宠爱,数日内赏赐无算。有一天宣宗突然闷闷不乐地说:“玄宗皇帝只有一杨贵妃,天下至今未平,我岂敢忘乎?”
于是将宫女召来说:“应留汝不得。”左右忙劝说可以将此女放还。宣宗却说:
“放还我必思之,可赐鸩一杯。”这个可怜的宫女就这么被毒死了。
宫女更可悲的下场是为帝王和妃嫔们守陵甚至殉葬。秦始皇死后,所有没有生育过的后宫女人全部为其陪葬。两汉以及两宋时期,帝王死后,其妃嫔和宫女大多被派去守陵。魏晋时期还有妃嫔宫女出家为尼的制度。当年武则天就曾经因为唐太宗的死而到感业寺落发为尼,但她幸运地得到李治的宠爱,才得以重返皇宫,这在历史上是少之又少的。皇帝喜爱的妃子死后,皇帝会让妃子在阴间有人服侍,生前伺候她的宫女有时候也难逃陪葬的命运。宫女的生命从来都不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
有些幽闭深宫的宫女长期忍受着皇帝们变态和残忍的虐待(包括肌体、苦役、体罚、性虐待等),却只能忍耐,但历史上也曾有过宫女不堪忍受欺凌而奋起反抗的事情。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十月,饱受虐待,濒于绝境的十几名宫女以柔弱素手干出了一件古今中外都不曾有过的大事——勒杀嘉靖帝,此大案历史上称作“壬寅宫变”。当时,由于宫女缺乏经验,误拴死结,没有把嘉靖帝勒死。后来,这十几名宫女都被凌迟处死。所谓“凌迟”。就是人们常说的“千刀万剐”的酷刑。
宫女地位的低下,文献上是从来不记载她们的名字的,唯独此案有一个被剐宫女的详细名单。根据《明实录》记载:她们是杨金英、蓟川药、杨玉香、邢翠莲、姚淑翠、杨翠英、关梅秀、刘妙莲、陈菊花、王秀兰、张金莲、徐秋花、邓金香、张春景、黄玉莲。
古代女子只要成为宫女,一进宫门深如海,要想回头难上难。在古代皇宫内院,一个皇帝坐拥三千佳丽,而为他们服务、供他们役使的宫女更是难以计数。她们一经选人宫内,便失去了自由之身,衣食菲薄,住所简陋,身执贱役。平日里非但父母不能相见,就是病了也得不到正常医治,更不会有人照料。在这种难耐的孤寂之中,宫女们与同样寂寞的宦官相互照顾、相互抚慰,应该是完全可能的。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宫女与宦官的交往非但不会受到后妃的责难,甚至会受到鼓励。
之所以会出现这一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宫女其实就是潜在的妃嫔,她们一旦被皇帝临幸,就可能晋身,因而让宫女与宦官密切交往,就相应地减少了自身的威胁;另一方面,后妃能否被皇帝临幸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执役的宦官。在明、清两朝,通常由敬事房太监负责皇帝的性生活。每当皇帝吃完晚饭,执役宦官便托一银盘进呈皇帝,上面有嫔妃的“绿头牌”,供皇帝挑选当夜侍寝嫔妃。在这一过程中,宦官可能对皇帝施加影响,如“某妃近来身体欠佳”“某妃近来容光焕发”如此等等,都是变相的建议。在皇帝举棋不定的前提下,这些建议往往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嫔妃们不仅不愿得罪宦官,有时还反而会巴结宦官。让身边的宫女与有身份的宦官保持关系,无疑是可选择的方式之一。
宦官无妻而宫女无夫,两者由此而结成临时伴侣,以慰深官之寂寞,这种关系称为“对食”。对食最早见于汉代,从这一称呼本身来分析,可能是宦官、宫女在一起吃饭,还不含有共寝之意。隋唐五代时期的《官词》有云:莫怪宫人夸对食,尚衣多半状元郎。这大致反映出此时宫中也有对食的现象。迨至明代,宦官与宫女因相互抚慰而结为对食的情形已相当普遍,甚至于一个宫女入宫很久而无对食,会遭同伴取笑为“弃物”。一旦宦官与宫女两情相悦,还有热心而甘当媒妁的人为之撮合。究其缘由,则在于宫中低级宦官无力娶妻纳妾,宫女又很少有机会被皇上临幸,宦官和宫女便只有自己寻求安慰,所谓“官掖之中,怨旷无聊,解馋止渴,出此下策耳”。
明代宦官与宫女之间的伴侣关系,又有“菜户”之称。从史料分析,菜户与对食应是有区别的。对食可以是宦官、宫女之间,也可以是同性之间,且大多具有临时性;而可称为“菜户”的宫女与宦官,多共同生活,如同夫妻,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明朝初年,朱元璋对宦官与宫女之间的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并严加取缔,对娶妻成家的宦官更处以十分残酷的剥皮之刑。但自永乐而后,宦官地位上升,这一禁令随之烟消云散,史载:“宫人无子者,各择内监为侣,谓菜户。其财产相通如一家,相爱如夫妇。既而嫔妃以下,亦颇有之,虽天子亦不之禁,以其宦者,不之嫌也。”大致类似的史料也见于野史。据《万历野获编》所载,最初因值房宦官和司房宫女接触较多,便逐渐产生感情。宦官以此为基础,往往主动替宫女采办衣食、首饰及日用杂物,以表达追慕之情。宫女若相中此宦官,即可结成伴侣,称为菜户。菜户在明代宫中是公然允许的,即使是皇帝、皇后有时也会问宦官:“汝菜户为谁?”宦官只据实回答即可。
宦官与宫女成为“菜户”后,唱随往还,形如夫妻。宦官对所爱的宫女固然是任劳任怨,听凭驱使,宫女也会心疼宦官,不让他干太多的活儿,而是支使别的宦官去干。宫中有些地位低贱、相貌丑陋且又年岁较大的宦官自知不可能被宫女看上,便甘心做菜户之仆役,为其执炊、搬运、浆洗,宫女每月付给他们一定的银两。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善烹饪的宦官便成为追逐的对象,所得的报酬也较多,最多的一月可赚到四五两银子。这些宦官身着沾满尘土和油渍的衣服,背着菜筐,出入宫廷,购买一应所需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