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58400000021

第21章 法律责任(3)

原用人单位的损失一般包括:(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损失的具体赔偿办法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

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共同被告。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释义]

本条是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规定。

本条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单位未遵守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本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和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包括平等缔约、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劳动安全卫生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结社权以及劳动者的其他权利;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外,还应载明用人单位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应当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保障劳动者对劳动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的知情权;不得直接克扣工资抵作劳务报酬等等。违反以上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

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违反以上法律规定,恶意规避法律,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执法,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等。所谓吊销营业执照,依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指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对企业违法的一种行政处罚,待企业清算结束予以注销后,其主体资格消灭。在吊销营业执照期间,企业不得从事除清算行为(包括诉讼活动)外的其他任何民事活动。

劳动派遣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是最重的行政处罚措施。

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释义)

本条是对非法用工的规定。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是指未依法登记、未取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以用人单位名义对外招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本条所指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指违反《劳动法》、本法以及《刑法》

等构成犯罪,或不构成犯罪,依据《行政处罚法》、《劳动法》、本法等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如故意伤害罪、强迫劳动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非法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等。违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诸如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非法雇用童工、殴打、体罚、侮辱劳动者、以暴力、欺诈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等。

未依法登记的组织,主要是指未依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活动主体资格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十类组织,其经营和管理活动涉及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是指形式上存在用工组织,但实质上不具有主体资格的各种企业、个体组织。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也基于非法用工组织的财产积累与劳动者的劳动密切相关,因此,本条规定,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释义]

本条是对个人承包违法的规定。

个人承包经营分为企业内部职工承包经营和非企业职工承包经营两种形式。企业内部职工承包经营是在劳动关系存续的前提下,企业与职工通过承包合同而产生的一种民事协议。个人雇用劳动者是一般民事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但是个人承包经营与发包方具有密切的联系,而且承包者只是内部承包,对外并不改变企业的法律身份。

因此,发包方有义务监督个人承包者在招录和使用劳动者时,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否则,应与个人承包者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或者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九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

本条是对行政管理主体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规定。

劳动行政部门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法》、《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对其行使职权及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目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职权主要有:(1)用工登记和备案;(2)工伤认定;(3)劳动监察,包括劳动纪律检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工时、工资基准执行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4)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情况;(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事项。其中,第(1)、(2)、(3)项内容均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主要是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国家行政机关,主要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这些机构与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一起,实施对用人单位及劳动关系合法运行的监督和管理。

违法行使职权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等。滥用职权包括:(1)不正当地行使职权。如任意提高行政处罚金的数目、抬高对用人单位的处理等级等;(2)超越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如对直接责任人员的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不能由其他行政机关实施;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处罚,而不能由劳动行政保障机关处罚等。玩忽职守主要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工作马虎,不负责任,搪塞敷衍,一般表现为不作为。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发现后不及时予以行政处理等。

循私舞弊,主要是指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如接受好处和贿赂,不及时处理甚至弄虚作假,为违法用人单位开脱责任等。

因违法行政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劳动法》本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赔偿有专门规定的以外,应依据《民法通则》关于赔偿的规定执行。造成劳动者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用等;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等。违法行政造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其他权益损失,如不能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的,也应依法进行相应的赔偿。

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包括直接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依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行政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具体处分,应依我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劳动监察条例》等规定,如无具体规定,则依我国的《公务员法》的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

第一百零三条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未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同类推荐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对于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的深入评析,无论是对于司法实务操作还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乃至对于推动立法改革而言,目前都具有重大意义。
  •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随之产生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二是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一项迫切任务。
  •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采用问答的形式,共分为三大篇目,即答疑解惑、农民工维权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紧贴当前社会现实,是集新颖性、实用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手册,是农民工兄弟的良师益友,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参考价值。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项成就都是经理人员的成就,每一项失败也都是经理人员的失败。中外企业的无数案例都证明了一个结论:经理人员的学习能力、知识视野、理想、献身精神和人格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成功。本系列丛书将为广大经理人搭建出走向成功的知识阶梯。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本书分必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范本与合同管理两篇,主要介绍了法律基本知识、合同法、金融法律知识、会计法、税法基本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交易秩序法、价格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常用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范本、合同管理等二十章内容。
热门推荐
  • 妃去来兮之王妃要重生

    妃去来兮之王妃要重生

    四川,成都,四姑娘山。盛夏,正是旅游旺季,四姑娘山也被汹涌的人流所包围,谁让这是中国特色呢。人群中一红一黄两道身影格外引人注目。红T恤,白短裤,一身清爽打扮的燕辰星,此刻差不多整个人都挂在了身边的秦浩身上,精致的小脸红红的,额上微卷的刘海此时也被汗粘在了脸上。“哎,浩哥,早知道人这么多,就不来了。”燕辰星嘟着小嘴满脸的不高兴。一旁的秦浩全副武装,不但背着自己那个跟着他踏遍千……
  • 宋诗三百首

    宋诗三百首

    《宋诗三百首》是古典诗词精品丛书之一,宋诗作者约有七千余人,今存作品约二十余万首,无论作者与作品都是唐诗的四倍,这是我国一宗巨大的文学遗产。目前关于宋诗的选本已有数种。兹编是从《宋诗钞》、《宋诗纪事》及诸家诗集中精选的。本编收录最有宋人特色、清新自然和意境深远的诗篇,亦未忽略传统的名作和流播于民间的佳什。愿此编能体现宋诗的基本风貌和我们时代的审美理想,愿读者从中领略到颇具近代意识的诗情画意,从而获得优雅的古典艺术感受并深深地喜爱它们。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凤盗天下:踩了帝王尾巴

    凤盗天下:踩了帝王尾巴

    她,绝色倾城,一颗赤子之心,胆小懦弱,是青翼国皇帝最宠爱的小公主,却死于兄姐的魔掌之下,随意的丢弃在乱葬岗。她,来自异世的一缕孤魂,邪恶腹黑假善良,以盗宝为乐,整人为趣,兄姐独宠的宝贝,却死于无情父亲的枪口之下。乱葬岗处,醒来的绝色女子,懦弱不在,泛着水光的大眼睛冷光乍现,尽显狡猾之色。相同的空间,相同的身份,不同的灵魂,是否演绎出不同的传奇?她大小姐的格言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金钱顾,两者皆可抛。格言二:人生无非是笑笑自己,整整别人。格言三:人不犯我,看我心情,人若犯我,灭他满门。【片段一】:“啪啪啪……”一连十几个巴掌清脆悦耳,某女第一天当选采女进宫,便把当朝最受宠的施贵妃打成猪头。半响后,一身龙袍,面容冷峻的男子,怀搂一猪头女子,眼神深邃,眉宇轻挑,“听说,你打了琳儿?”“……”某女神情慵懒的支着头,侧卧在躺椅上,美眸微闭,充耳不闻。“舒妍冰,朕在问你话?”男子冰冷的话语如腊月的寒冬,深不见底的黑眸闪过一丝怒气。“亲爱的皇帝陛下,你可以说她已经被我抛尸荒野了,反正她的官阶比我高。”某女瞥了眼满脸恨意的女子,无所谓的回道。“你的意思是琳儿污蔑你?”男子眼眸暗沉,脸上一片寒意。【片段二】:“怎么?你也想做本堡主的妻妾之一?”男子挑起某女的下颚,气息喷洒在她的面上,一双桃花眼波光流转,讥讽嘲弄,话语却是暧昧至极。“可惜不能如你所愿,老娘对种马没兴趣!”女子浅笑盈盈,狐狸一般,意味深长的上下打量着某自恋男。男子听罢,俊美的脸上一片晦暗,随后笑道:“欲拒还迎的手段我见多了,还没见过如此有新意诋毁本堡主的。”“是么?荣幸之至!”某女把他的话当作赞扬。“……”【片段三】:“你胆子很大嘛,竟敢独闯我玄冥教总坛?”主殿台阶的石榻上,慵懒的侧卧着一位邪魅妖娆的男子,凤眸直视着下面不请自来的某女。“呵呵……承蒙教主大人夸奖。”某女干笑连连,丝毫没有被抓包的胆怯。“是么?说说你来此的目的。”一双凤眸魅惑怏然,一丝狠戾闪过眼底。“这个,我可不可以不说实话。”某女挠挠脑袋,打着商量的说道。“可以,只要你还有命在!”“呃……”为救“父皇”,她盗遍天下,寻找几味堪称稀世珍宝的解药。本只是单纯的寻药旅程,却不想搅乱了几池春水,不知是她盗了宝,还是他们输了心?当兵临城下之时,谁又乱了谁的心?盗宝,盗财,盗国家机密,不难不盗。
  • 食物排毒与养生保健全书

    食物排毒与养生保健全书

    永葆青春、延年益寿一直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愿望。医学界通过多年的科学实践,开辟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它能够使人不早衰,少得病,并且可以达到养颜美体、延年益寿的效果。这条路就是清理体内的垃圾和毒素。
  • 你管得太宽了

    你管得太宽了

    天上还真有掉馅饼的时候,莫名其妙被一个大公司所录用,又莫名其妙被老板“罩着”,还莫名其妙被高富帅接送,她这是被哪个神仙看上了,得到这么多恩宠?拨开迷雾,却发现,原来是他在背后搞鬼,我说小子,你管的也太宽了吧!
  • 雷武

    雷武

    这个世界上,谁都有可能背叛你,即使是曾经的兄弟。只为了一棵五百年的雪参,他被兄弟破碎丹田,夺去性命,随后将他踢下山头,谁料神秘雷种进入他心脏,死而复生,易经洗髓,获得天雷淬体决。极大造化助他淬炼身体,吞下雪参可以重塑丹田,心脏中的雷种可以吸收纯化灵气。曾经背叛他之人,都会遭到他惨烈的报复,进入内门,红颜相伴,提升实力。以雷电之力淬体,以坚韧之心立世,一代强者,自此成就!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quot;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满堂娇

    满堂娇

    温柔纯良的富家少女尚真真,泼辣强悍的商人女儿姚滴珠,两个性格不同的明朝少女,同怀追求爱情的憧憬,却遇到一个纯粹明朝文人,讲述一个很狗血很八G明朝市井爱情故事。*******************新书仙光乍泄已开始,轻松的小仙女跑路的故事.
  • 梦续红楼之溶黛心

    梦续红楼之溶黛心

    孙府却说迎春辞了贾母与邢、王二夫人,含泪与姐妹们告别,随了孙绍祖的来人出了贾府。坐在车轿里,迎春回望贾府的匾额慢慢远去,往昔的欢声笑语也渐渐远去了,迎接她的一切,已不再熟悉。她怀想昔日园中无忧无虑的日子,虽是不遂人愿,却也是温暖的回忆。那时她房里的丫头们反在她头上,她也只是手捧《太上感应篇》而不闻不问。终是有恼,也好过如今很多多。她只想着“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