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辣姜并不是一般身材高大的拉车的马儿,在我们的血管里更多的流淌着赛马的血。我们站着时,身高大概有十五个半手那么长,既适合拉车又适合乘骑。主人常说人或马不应该只会做一件事。他并不想骑着马儿去伦敦的公园出风头,所以他更喜欢活跃的、有用的马儿。对我们来说,最高兴的事儿就是戴上马鞍,去参加赛马比赛。辣姜驮着主人,我驮着女主人,奥列弗爵士和快腿分别驮着两位小姐。我很开心大家能在一起小跑、慢跑,那总让我们兴致勃勃。女主人一直都是由我驮着,那可是最好的差事。她的分量很轻,声音温柔,几乎不用拉缰绳,我就能按着她的意思前进。
哦!要是人们知道,动作轻一点对马儿来说有多舒服,既能不伤害我们的嘴巴,又能培养我们温顺的脾气,那他们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用力地拉缰绳。我们的嘴巴非常娇嫩,可以感觉到人们手上最轻微的动作,从而明白他们的意思。要是人们错误地对待它,那它就慢慢变硬。我的嘴巴从来没受过伤害,这就是为什么跟辣姜比起来,女主人更加偏爱我,尽管辣姜的步伐也跟我一样稳健。她时常羡慕我,说这一切都是小时候的训练造成的,而在伦敦时,嘴里老是衔着马嚼子,使她的嘴巴没我那么敏感。接着,奥列弗爵士就会说:“好啦,好啦!别自己找气受。其实你最光荣啦。一匹母马驮着我们主人那么高大的个子,还能跳跃,身子又那么轻盈。所以,没必要因为驮不成女主人而垂头丧气。作为马儿,我们只能逆来顺受。只要我们受到的待遇还算公正,那就该知足了。”
我很想知道奥列弗爵士的尾巴为什么会这么短,才六到七英尺长,还有一撮毛垂下来。有一个礼拜天,大家都在果园里休息,我就壮着胆子问他的尾巴究竟出了什么意外才会变得这么短。“意外!”他喷着鼻息,怒气冲冲地说,“这根本不是意外!这是残忍的、令人发指的冷血行为!我小时候被送到一个地方,正是在那儿,他们对我干了这一切。我被绑了起来,防止我乱动。接着,他们就过来把我漂亮的尾巴剪掉,让我皮开肉绽,然后就把它拿走。”
“太可怕了!”我大叫着。
“可怕!啊!真是非常可怕。它带给我的不只是长时间的疼痛;也不只是失去身上最好的东西所受到的侮辱;而是我以后拿什么驱赶我身边和后腿上的苍蝇啊?像你这样有尾巴可以赶跑苍蝇的,是不会去想没有尾巴该怎么办。你也无法感受到苍蝇停在你身上叮咬,而你却根本没法赶走它们时的那种折磨。我跟你说,这是一辈子的错误,也是一辈子的损失。可是,谢天谢地!人们现在不会这么干了。”
“那时人们为什么这么做啊?”辣姜问。
“为了赶时髦!”那匹老马跺了跺脚说,“为了赶时髦!要是你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就好了。在我那个年代,所有年纪还小的良种马都以这种屈辱的方式被剪掉尾巴,就像仁慈的上帝把我们造出来却不知道我们想要什么,怎么样看起来才最好看似的。”
“我猜想人们正是为了追求时髦,才用那可怕的马嚼子把我们的头用皮带拴起来,就像我在伦敦时受到的折磨那样。”
“肯定是这样。”他说,“我认为,时髦是世界上最坏的东西。打个比方,你看人们现在是怎么养狗的:他们把狗的尾巴剪断,这样看起来显得更勇猛;再把它们可爱的小耳垂剪成尖尖的,好让它们看起来更精明,确实如此!我以前有个好朋友,是一只棕色的狗——他们叫她斯基。她非常喜欢我,老是睡在我的隔栏里。她在我的饲料槽下面做了个窝,生了五只可爱的小狗。它们的品种很名贵,所以主人没有淹死它们。她跟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候多高兴啊!小狗慢慢地睁开眼睛,可以自己爬行的时候,真的漂亮极了。可是有一天,一个男人把它们都带走了。我想,他大概怕我会踢到它们。然而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一天夜里,可怜的斯基把它们一个个叼在嘴里带了回来。它们不再是快乐的小东西了,身上不停地流血,哭声让我心都碎了。它们的尾巴被剪掉,可爱的小耳朵上的耳垂也被切掉很多。妈妈一直不停地在舔它们的伤口,显得那么焦躁不安,可怜的家伙!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幕。过了些时候,伤口好了,它们也忘了痛苦,可是以前那柔软的耳垂,可以用来保护灵敏的耳朵不受灰尘和其他伤害的耳垂,再也找不回来了。为什么人们不把自己孩子的耳朵剪得尖尖的,让他们看起来更机灵呢?为什么不把鼻子也切掉,看起来更精神呢?动物可是跟人一样有感觉的啊。人们有什么权力去折磨、改变上帝的创造物啊?”
尽管奥列弗爵士平时看起来很温和,可是现在也显得很暴躁。对我来说,他刚才说的既新鲜又恐怖,我发现自己头脑里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对人类的仇恨情绪。当然,辣姜显得更加激动。她抬起头,眼睛闪闪发亮,鼻孔也因呼吸急促而扩大,她宣称,人类既是畜生又是傻子。
“谁在说傻子?”快腿问。他从一棵老苹果树下走过来,刚才还在那根比较矮的枝条上擦擦背,挠挠痒。“谁在说傻子?我敢肯定那可不是个好词。”
“坏话就是用来说那些坏人的。”辣姜说,接着把刚才奥列弗爵士的话都跟他说了。“确实是这样的。”快腿难过地说,“在我最早生活过的地方,老是看到人们这样对付狗。可是,我们不该在这儿讨论这个问题。要知道主人、约翰和詹姆士对我们都很友好,在这个地方说人类的坏话有点不太公平,也不见得厚道。我们身边还是有许多很好的主人和马夫,当然,我的主人和马夫是最好的。”快腿的这番好心的话,让我们慢慢平静下来,因为我们知道他说的都是大实话,尤其是奥列弗爵士,他是如此喜爱主人。于是,为了缓和气氛,我转到了另一个话题:“有人能告诉我马眼罩是干什么用的吗?”
“没法告诉你!”奥列弗爵士说,“因为它根本就没用。”
正义平静地说:“戴着它,马儿就不会因为胆小、害怕而受到惊吓,可以避免发生意外。”
“那么为什么不给赛马戴上眼罩,尤其不给女士们骑的马儿戴眼罩?”我又问。
“这根本就没有原因。”他静静地说道,“除了赶时髦,我想不出其他原因。他们说,马儿看见身后的双轮或四轮马车的车轮朝自己滚过来会受到惊吓,就会失控。可是,他们驮着人走路时,还是会看到拥挤的街道上有很多车轮。我得承认,有时候它们靠得太紧确实不太舒服,可是我们也不至于会四处逃窜啊。我们对此已经习惯了,也明白这是什么东西。要是我们从没戴过眼罩,那我们也不会需要它。我们应该看清楚前面有什么东西,把它搞得清清楚楚,这样才不会感到害怕。而不是只让我们迷迷糊糊、搞不清状况,那才更容易受到惊吓。”
当然,也有些马儿很胆小。因为小的时候他们受过伤害或是惊吓,戴上眼罩对他们或许更好些。可是我从来不会感到紧张,所以我也无法判断是不是应当戴眼罩。
“我觉得,”奥列弗爵士说,“戴着眼罩在夜里走路非常危险。我们马儿在夜间的视力远比人类好得多,要是不戴眼罩,完全靠我们的眼睛直接认路,那就会避免发生很多事故。我还记得几年前一个漆黑的晚上,两匹马儿拉着一辆灵车在赶路。斯派洛农场主的家附近有个池塘,就在公路旁边。这辆马车的车轮太靠近公路边缘了,所以后来整个灵车翻进池塘,两匹马儿也淹死了,只有车夫死里逃生。当然,出事以后,人们在那竖起了一排白色结实的围栏,能清楚地看见。可要是马儿的一半视力没被眼罩遮起来,那他们自己就会远离公路边缘,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故。在你还没来这儿之前,我们主人的马车也翻倒过。听说,要是马车左边的灯没有熄灭,约翰就会看见修路人留下的那个大洞。也许他会看见,可是,老柯林这匹老马非常机灵,不会自找麻烦。要是没有戴眼罩,那么不管有没有灯,他都能看见前面的大洞。那次,他伤得很严重,马车也摔坏了,至于约翰是如何逃脱的,没人知道。”
“我要说,”辣姜抽着鼻子说,“聪明的人类最好下个命令,将来所有出生的小马驹眼睛都要长在前额正中,不是像现在这样长在两边。他们总认为自己能改造自然,改变上帝的创造物。”
谈话又变得糟糕起来。这时,快腿抬起他那充满智慧的小脑袋,说道:“我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敢肯定,约翰并不赞成给马儿戴眼罩。有一天,我听见他跟主人谈起这事。主人说:‘如果马儿都已经适应戴着眼罩赶路了,那么摘掉眼罩反而可能出事。’约翰说,他觉得若是像其他一些国家那样,所有的小马驹在接受训练时都不戴眼罩就好了。所以,让我们欢呼吧,赶快跑到果园的那头。我敢肯定,刚才的风吹落了不少苹果,让我们跟鼻涕虫一样,美美地吃上一顿吧。”
大家都没有反对快腿的建议,于是中断了长时间的谈话,打起精神,大口大口地吃着草地上散落的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