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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镇区

每天锄草或者读书写作过后,时间还没到正午,我通常会到湖里再洗次澡,和滨鹬[598]在浅湾里共游[599],洗去身上因劳动而染上的灰尘,或者抚平因学习而造成的皱纹,这样下午才能感到绝对的自由。我每天或者隔天步行到镇区,去听听有什么八卦新闻,它们或口耳相传,或见诸报端,在那里无休无止地流通着;这些新闻很像树叶的萧瑟和青蛙的鸣叫,如果像顺势疗法[600]的药物那样,只来一丁半点的话,确实有振奋精神的功效。我走进森林,是为了拜访飞鸟和松鼠,而我走到镇区,则是为了探望那里的男女老幼;我听见的不再是松风的呼啸,而是车马的辘辘。从我的木屋朝某个方向走,不久便能走到一片河畔的草地,那是麝鼠[601]聚居之地;而在河对岸,在郁郁葱葱的榆树和梧桐树之下,便是喧嚣热闹的镇区;镇上的居民让我感到很好奇,他们特别像草原犬鼠[602],要么坐在各自的洞口,要么跑到邻居家去闲聊。所以我常常去观察他们的习性。镇区在我看来就像个庞大的新闻机构;而为了维持该机构的运转,人们也出售坚果、葡萄干、食盐、牛肉和其他日杂百货,就像国家大街的雷丁公司[603]原来那样。有些人对前面那种商品——也就是新闻——的胃口很大,而且消化能力特别强,所以他们可以整天纹丝不动地在公共场所里坐着,让新闻像爱琴海季风[604]般从他们身边吹过,或者毋宁说他们把新闻当成乙醚[605]了,它产生了麻醉作用——否则许多新闻是会让人感到痛苦的——却又不影响意识的清醒。每当走过镇区,我总是能看见这些活宝一字排开,或者坐在台阶上晒太阳,身体前倾,探头探脑地朝街巷两边看,脸上时不时露出猥琐的表情,又或者背倚谷仓站着,双手插在口袋里,像古希腊建筑的女神式立柱,仿佛谷仓全靠他们支撑。这些人通常到户外打听风里的消息。他们是最粗糙的磨坊,先把各种八卦新闻粗略地消化或者碾碎,再将其倾倒进屋内更为精细的料斗。我发现镇区最重要的地方是杂货店、政府大楼、邮政局和银行;当然,就像机器少不了某些必要的零件,镇上也有铜钟、大炮和救火的设备,这些都处在交通方便的地方;民宅的布局则以安置尽可能多的人为宗旨,在大街小巷两边拥挤地排开,所有从此经过的旅客都必须承受这种过人墙的刑罚[606],无论男女老幼都可能猛打他一下。有些人住在街巷的最前头,那里视野最为开阔,也最为引人注目,还能最先动手去揍过路的客人,所以他们为占有那些地方而付出的钱当然是最多的;少数居民零星地住在近郊,那边街巷两边的房子不再那么密集,旅客可以逾墙而过,或者拐弯走上牲畜踩出来的小径,从而逃开刑罚,所以那些居民只需要支付很少的地皮税或者窗户税[607]。街头巷尾挂满了诱惑旅客的招牌;有些贩卖美食,比如说酒馆或者饭店;有些兜售新奇,比如说干货店和珠宝店;有些则提供有关头发、双足和服装方面的商品,比如说理发店、鞋匠铺或者裁缝店。还有比这些招牌更可怕的,那就是每家店铺门口都有人守着,热情万分地招呼你进去看看。绝大多数时候我可以安然无恙地避开这些危险,要么是勇敢地、毫不犹豫地直奔目标而去,这也是那些接受过人墙刑罚的人最应该采用的办法,要么是不停地想着某些高尚的事情,就像俄耳甫斯[608]那样,“弹起了七弦琴,用洪亮的歌声赞颂诸神,盖过了塞壬[609]的声音,从而逃过了一劫。”[610]有时候我会突然闪开,没有人知道我到哪里去了,因为我并不讲究什么体面,看到篱笆上有洞,我是不会犹豫的。我甚至习惯了闯入某些人家里,享受盛情的招待,了解最近有哪些重要的新闻,哪些风波刚刚平息,未来是炮火连天还是和平共处,这世界到底还能撑多久,然后就溜之乎也,沿着后门几条偏僻的小路,再次遁逃到森林里。

有时我在镇区待到很晚,独自走进夜色是非常愉快的,尤其在那些风雨交加的漆黑夜晚,我从镇上灯火通明的某个客厅或者从讲习所启航,肩膀上扛着一袋黑麦或者粗磨玉米粉,向着我在森林里的快乐港湾驶去;我把外面的一切都拴牢,带着许多欢乐的心情退到舱盖之下,只留下我的躯壳在掌舵,在风平浪静的时候,我甚至把舵也拴牢了。航行期间,我在船舱的火堆旁边得到了许多美好的想法。虽然我遭遇过不少严厉的风暴,但任何天气都不会使我感到沮丧或者郁闷。哪怕在寻常的夜晚,森林里也比大多数人想象的更加黑暗。我经常不得不抬头察看树与树之间的天空,才能找到我的路;而在没有马车道的地方,我只好用脚去感知我原本踩出来的小径,或者用手去摸索那些我熟知其位置的树木,比如说在密林里,在什么也看不见的暗夜中,从两株相隔不超过十八英寸的松树间摸出一条通道来。有时候,我就在这样黑暗而泥泞的夜晚中走回家,用双脚感受着眼睛看不见的道路,沿途神游天外,直到必须抬手开门才回过神来,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我想即使被其主人抛弃,我的肉体也是能走回家的,就像手无需任何帮助便能找到嘴那样。有好几次,来找我的客人待到夜里才走,要是天很黑的话,我只好送他到屋后的马车道,然后告诉他应该朝哪个方向走,而且要用脚而不是用眼睛去找路。有天夜里特别黑,我就这样给两个来瓦尔登湖钓鱼的年轻人指路。他们住在森林那边大概一英里以外的地方,非常熟悉那条线路。一两天后,其中有个人告诉我,那晚他们都快到家了,却在附近兜了很久的圈,直到天差不多亮才回去;由于他们走之前下过几场大雨,树叶沾满了水,他们回家时已经浑身湿透。我听说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有人甚至在镇区的街道上也迷了路。那些人有的住在郊外,驾着马车到镇上买东西,因故滞留到深夜;有的则是走亲访友的老爷太太,在黑暗中凭感觉只走了半英里路,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了。在森林里迷路,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种令人惊奇、值得纪念而具有价值的经验。下雪的时候,就算是在白天,经常有人走上一条著名的大马路,却无法判断它是否能通到镇区。尽管知道这条路他已经走过上千次,但压根就认不出来,对他来说陌生得就像西伯利亚的马路。夜里的情况当然要复杂得多。日常散步时,我们总是下意识地根据熟悉的地标来调整自己的路线,就像舵手依靠灯塔和海岬来定位那样;就算离开惯常的航线,我们的脑海里依然记着某些临近海角的模样;只有在彻底迷路时,或者在转身——因为人在这世界上,只要闭上眼睛转一次身就会迷路——时,我们才能领略大自然的广袤和新奇。所以无论原本是在睡觉还是走神,每个人清醒过来之后都应该了解自己所处的位置。只有到了迷路之后,换句话说,只有到了失去这个世界之后,我们才能开始找到我们自己[611],才能发现我们所处的位置,以及我们与万事万物的联系是多么紧密。

那天下午,就在第一年夏季快结束的时候,我走到镇上的鞋铺去拿我的鞋子,路上被抓起来关进了牢里,因为正如我在其他地方讲过的,当今的政府居然就在其大楼门口把男女和儿童当作牲口买卖,我拒绝承认这种政府的权威,也拒绝向它纳税[612]。我搬到森林里住,本来是出于其他目的。但一个人哪怕走得再远,也无法摆脱各种肮脏社会制度的纠缠,世人总是要强迫他与他们同流合污。其实我要是强烈地抵制各种制度,愤怒欲狂地反抗这个社会,那么多少是会有些效果的;但我宁可社会愤怒欲狂地来反抗我,它才是感到绝望的一方。然而,我第二天就获释了,拿起我那补好的鞋子,回到森林里,又到费尔黑文山[613]上饕餮了许多越橘。除了那些代表政府的人,从来没有人骚扰过我。我既不用锁头,也不用门闩,只是锁上了存放稿纸的书桌,我甚至连窗都不关。我的房门日夜都开着,即使我离家好几天;第二年秋天,我到缅因州的森林里住了两个礼拜[614],家里的门也没有关。然而我的木屋得到了很好的尊重,就算有许多士兵驻扎在周围保护,它也不会得到更多的尊重。疲累的流浪汉可以坐在我的火炉边休息和取暖,有学问的人可以用我桌子上几本书来消磨时间,至于那些好奇心强烈的人,他们可以打开橱柜的门,看看我留下了什么剩菜,晚饭将会吃什么。尽管有许多九流三教的人来到瓦尔登湖,我倒没有感到太大的不便,而且我的东西从来没有失窃,只丢过一本书,那是荷马的作品,也许是因为它毫不必要地镀了金边,而且我相信目前部队里有个士兵已经找到这本书。只要所有人都过着我当时那种朴素的生活,我坚信偷窃与抢劫将会绝迹。这些事情只会发生在有人富得流油有人食不果腹的社会里。蒲柏[615]翻译的荷马应该尽快得到推广。

Nec bella fueru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 [616]

如果人们的榉木碗都有饭吃,

大家又何必费事去打仗。

“你要是去管理公共事务,又何必使用刑罚呢?你热爱美德,民风就会淳朴。高尚者的品行像风,普通人的品行像草;风吹过时,草自然会伏低。”[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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