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来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爱情故事——我们相遇、来电、约会,没有第三者插足,也没有前男友或前女友出来搅局。我之前的爱情故事总是那么轰轰烈烈,天翻地覆,一会儿兴奋过度,一会儿又悲痛欲绝,伤害了不少人,也受了不少伤害。简直就是一部接一部的法国文艺片,而我时而是容光焕发的女主角,时而又沦为灰头土脸的路人甲。
这次终于变成了好莱坞的大众电影,浅薄而美好。虽然互相没有表白,但双方都心知肚明。很明显,他喜欢我,很显然,我也喜欢他。他知道我喜欢他,我也知道他喜欢我。浪漫的晚餐,温馨的漫步,从羞涩的牵手到雨中的热吻……反正,好莱坞爱情片里的场面都有了。连男主角都很好莱坞,阳光的笑容配上纯真的眼神,让人总忍不住多看两眼。
一切进展顺利,我高兴地向世界宣布:爱情呀,您终于不用我操心了!
但是(像我之前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后面总是有“但是”的),当我第十次听到“你好,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时,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他的手机丢了。在舒了口气(怪不得他没联系我)的同时,心头又一紧——我要怎么联系他呢?
“妈呀,这回终于变成台湾偶像剧了!简直就是《向左走,向右走》。”好友托托同情地对我说道。
没有他的MSN,因为他没有MSN。也没有他的电子邮箱,都在一个城市,随时都能见面,发邮件干吗?我们都太相信那个小小的现代科技产物——手机。我们可以用它来确定约会时间,修改约会时间,通知对方“我到了”或者“不好意思,晚到一会儿”,反正认为有了它,就永远不会失去与对方的联系。它就像我们的双腿一样,我们去哪儿,它就跟着去哪儿。只是我们忽略了一件事情——我们的双腿,不会走着走着就掉了,而我们的手机却会!
那天晚上,我辗转反侧,突然想出一条妙计。嘴角挂着得意的笑容和满意的口水,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起床,我就开始实施昨天晚上的预谋。他说过他在北京某某大学学中文。我在网上找到了该学校留学生保卫处的电话。拨通电话,一本正经地告诉对方,我是某某餐厅的,你们学校有个外国人把手机落我们这儿了,手机没电了,开不了机。我们这儿的一个服务员和他挺熟的,他叫Tord,二十四岁,是挪威人,您能给查查吗?
我还没来得及对自己如此流利的瞎掰而自豪,就听对方冷冷地回答:“不能。他自己肯定会回去找的,你们等着吧。”
看来我得亲自出马了。给托托打了个电话,他爽快地答应陪我去找人。我俩怀着激动的心情坐在十三号线的城铁里,屁股下仿佛有十万只蚂蚁在爬呀爬,坐如针毡。
“你为什么也激动呀?”我问。
“终于有机会一睹狗血剧情了!”
“那帮我设计下台词呗。找到他,我该怎么跟他说呀?”
“深情对望,然后咆哮——你不要过来,让我飞奔过去!接着慢镜头奔跑,跑呀,跑呀……”
虽然托托经常会冒出欠揍的话,不过其实我挺感激他的。跟他瞎扯让我淡定了不少,屁股下的蚂蚁少了一些。
一踏进他们学校的校门,我又亢奋了,而托托的脸上也写满期待,他说:“要是你见着他的时候,他正抱着一个女的亲……哈哈,狗血狗血!”
托托告诉教务处的两位大叔,我们和一个朋友失去了联系,他可能是手机丢了,我们现在有急事儿要找他。他们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向对方传递了“你懂的”的信息。我也懂了,他们定是把我当成某位痴情怨妇了,被某位外国小哥抛弃,现在带着人来找人家算账。在这所盛产playboy和花痴的学校,这种情节应该是屡见不鲜了。
“有啥急事呀?”其中一位不紧不慢地说,眼里闪烁着八卦的光芒。
我一时语塞。托托道:“他把一些重要东西落我们这儿了。”
“什么重要东西?”另一位不甘示弱,嘴角挂着期待的暗笑。
我大叫:“我有了!他的孩子!!快把他给我找来!!!快啊!快啊!!!”荡气回肠,真是赶景涛,超小明!
当然,我并没有那样说。虽然我很想,不过只是想想而已。
最后,我们终于要到了重要信息:Tord同学今天没课……唉……先别叹气,还有另一条重要信息,他明天早上八点半有课,一号楼一一○教室。
由于托托晚上要坐火车去西安玩,第二天我便独自前往一一○教室。当然,我还没痴情到力争八点半前赶到,我估摸着在他下课前赶到就行。到那里的时候大概九点。变态的一一○教室,居然没有窗户,非常不利于有偷窥欲者的身心健康,也不知道人在没在里面。我百般无聊地站在教室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他们中途没有下课,只是偶尔会有些女生出来上厕所。每个女生都被我拉住问,请问你认识Tord吗?得到的都是否定答案。我严重怀疑昨天那俩大叔给我的是错误信息。
终于,教室门开了!学生一个接一个走了出来,但是没有 Tord。我就知道,就知道。
我沮丧地走到大厅,找了个角落蹲下,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突然,一个人急匆匆地从外面进来,接着朝和我相反的方向奔去。我头脑里的第一反应是:啊!帅哥!第二反应是:妈呀!Tord!
“Tord!”我喊了出来。
他回头,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我突然想起赵薇那句:“书桓,你不要过来,让我飞奔过去!”还好,我没有飞奔,我朝他走去,他也朝我走来。他没有说话,只是张开双臂拥抱了我。也许这就是传说中“I’m so lucky”的感觉吧。
他放开我后,告诉我,他的手机的确丢了,他也在找我,可是没找着。我们并没有说什么煽情的话,只是约好一起吃午饭。吃完午饭又约好吃晚饭。那天(二○一○年九月二十七号,嗯,记下来,免得以后忘了)晚上,他说,我真的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