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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谭木匠的梳子

天刚放亮,爱珍就起床了。反正躺着也睡不着,起来做些事情,总比满脑子胡思乱想好。想一想今天的事情还挺多,先要收拾这个家,再就是要收拾一下自己。家没什么可收拾的,爱珍一个人住着,下班后没事情做,爱珍就把打扫卫生当做了消遣。自己却要收拾一下,先要染染头发,等一会儿再去阿英的理发店做一下。然后要选一选衣服,要大方得体,还要显得年轻一点儿——今天儿子要从欧洲回来,重要的是,此次回来,还要给爱珍带回一个儿媳。

爱珍走到厨房,将橱里的碗碟都拿出来,借着微弱的天光重新刷洗。她不开灯。自从眼睛老花后,她就习惯于摸着黑做事情。奇怪的是眼睛不好后,对家里所有东西的记忆力却突然好起来。比如早年起夜还开灯,如今不用开灯,做得一样娴熟,绝不会碰到什么东西,也没有意外发生。有时爱珍就想,都说盲人的痛苦是因为他们什么也看不见,其实他们心里透亮着呢。比如自己,现在如果真盲了,生活也能自理。有时坐地铁,五光十色的人群炫得眼晕,就闭上眼睛,慢慢养神。这大千世界,颜色真的太多了。

爱珍的早餐简单得很,多年来只是一杯牛奶一片黑面包。有时胃口好一点,就加一个水果或一个太阳蛋。她的胃早年就坏了,多吃了反而不舒服。

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爱珍的身体一直保持着苗条均匀,一点不像50多岁的人。有些年轻人的衣服爱珍也能穿,只是有点不好意思——到底是脸上的线条不饶人了,如果穿得那么年轻,岂不是要两条人命?爱珍想到这里就心酸起来。那还是三十多年前上大学时,那时的男友后来的老公王强说的一句话,说那些身材苗条而长相差一点的女孩儿,背影是一条人命——想死个人;回头又是一条人命——吓死个人。

爱珍那时也是两条人命,王强夸耀说,背影和回头都是让人断魂的美丽。

只是这断魂的美丽持续的时间太短了。王强感叹说。平心

而论,王强欣赏爱珍那一份美丽,艳而不妖。但后来,王强的

公司就像2000年之后的中国经济,发展膨胀得只在一夜之间,就暴富了。这时王强的审美,就不再是艳而不妖,而是各色通吃。爱珍也就在那时移民到了蒙特利尔。这是王强给她的最后的礼物了。

爱珍还记得那个夜晚他们的谈话。王强那时毫不忌讳地不回家。大学聚会时同学们旁敲侧击地说他们,爱珍感到很没面子。爱珍是那种本分规矩的女人,把别人的议论看得很重。聚会散了以后,王强送她回了家。半夜起夜回来,见爱珍侧身向外睡着,也许是酒乱色性,就去碰她,没想到碰到一脸的泪水。王强在那个夜半有点良心发现。在微弱的月光里,他看见这个20岁就做了他的女人的女人,正在默默的忍受中失去她昔日的颜色。这是怎样一个女人,那么坚韧地忍受着外界给她的一切,丈夫的背叛,众人的流言。王强在那一瞬间有些冲动的后悔。

但是,第二天一早,小三的一个电话,就让他缴械投降了。他坐在小三床头穿衣服时,突然想到,不然就让爱珍去加拿大吧!也算给她一个交代。

爱珍站在穿衣镜前仔细打量了自己一下,下楼去阿英的发廊理发。出了门见老约翰坐在他的阳台上睡着了,脚下那箱啤酒东倒西歪的已经消耗了一半。爱珍悄悄地关了门,走过街角,听到一串串流畅的《杨基小调》的口哨声由远及近,一拐弯儿,见彼埃尔戴着巴拿马草帽,穿着吊带西裤,手里拎着一个拐杖走过来。见了爱珍就笑,说亲爱的,今晚我的后院BBQ,你来好吗?爱珍摇头说去不了了。我儿子今天从比利时回来。彼埃尔就笑,说恭喜你啊,博士的母亲。然后自作多情地说,你儿子总是比我重要。说着弯腰拉起爱珍的手吻了一下,走了。

爱珍笑了一下。老彼埃尔,她想,你是不会懂我的。

阿英是个高挑个子的美人。刚来加拿大时,她们就在一个法语班学法语,是同学加好朋友的关系。在这动荡的异乡,人如浮萍,去另一个国家或另一个城市,很快或慢慢地断了联系的,都是常事。她们能在异乡保持15年的友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当然,两人投缘,是最重要的。法语学完后,阿英考了理发证书,理发从六刀做起,一直到今天。阿英的发廊离爱珍家不远,爱珍拐来拐去,就到了这里。

阿英正给一个西人理发,手下一边忙,一边笑着说,你啊,这么好的日子还自己染发,还心疼那几个钱?儿子儿媳都快回来了,老来也不会享福。

爱珍笑笑,听得出阿英的酸意。本来两个孩子一块玩大的,阿英早就看好了这段姻缘。谁知天不遂人愿,两个孩子先后都有了爱情。老人的心事,只是自己想想而已。

爱珍就笑道,哪里有你好。你有个贴心的小棉袄,不像我,还不知儿媳合得来合不来。哎,吉娜怎么样了?那姑娘多好。阿英一边忙着,一边说,还好吧,刚订了婚,下半年就结婚,新房都买好了,在佛罗里达。

爱珍说你真是好福气。

阿英笑,说哪有你好。说心里话,那洋人哪里赶得上西蒙。说是家里有一个葡萄园,买新房的首期还是我付的。

爱珍听出阿英的弦外之音,就笑道,我也是这么说,哪个也不如吉娜好。只是西蒙没福气——

阿英舒了一口气,说,就是咱老姐俩说说罢了,谁又能做得了谁的主?儿孙自有儿孙福吧。你说西蒙也找了一个外国女?

爱珍叹口气,不知怎么过日子呢。她嘟囔说。西蒙喜欢吃饺子,她能给他包吗?听说是个法国女孩,我的法语也不好——听西蒙说还大他三岁。阿英,我这心里真不知怎么好,敢情这婆婆也不是好当的。第一次,有点难。

阿英笑得眼泪哗哗的,说谁又是第二次?我那女婿来时,我不也是手足无措?说是一半日本人一半美国人,见了面,好嘛,整个一个洋鬼子,胳膊上都是厚厚的金毛。

爱珍也笑,说看你说的,难道你是第一次见洋鬼子?在这里15年了,还大惊小怪的。

阿英说不是这样说,15年了难道你把洋人当家人那样看待过?

爱珍就无语。看镜子里头发剪得差不多了,就说,你的手艺还真是越来越好了。阿英说混饭吃了,在这里比在国内好混。上次我回去,看发廊里理发,真是一根一根剪,这里,大概齐整就行了。

爱珍笑道,谁要一根一根地剪?谁也不会一根根地看你的头发。

阿英说,你这样说,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你看,她用下巴努了努街对面的另一个理发店,说,那个伊朗人的发廊窗上,就写着1000cut,就是剪一千下。

爱珍忍不住大笑起来。

阿英说你别笑,你一动,我怎么给你剪?

爱珍说难道不好笑?那叫割你一千下,就是中世纪的极

刑,好比中文中凌迟的意思。谁敢去他们那里剪发?吓也吓死了。

阿英就笑,说爱珍你这个才气,什么都知道,难怪我喜欢和你聊天。

说着把围布从爱珍脖子下拿下来。

爱珍一边照镜子,一边说,晚上过来吧。帮我相看相看媳妇。

阿英说,有意思吗?你说了算?说了不算就不去了。你一家团圆吧。

晚上爱珍去接机。远远地看见儿子推着车走出来,一边走还一边回头笑。一个金发的女孩跟在后面,背上的大包比她还高。爱珍站在黄线外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她看见儿子甜蜜幸福的笑容,就像小时躺在自己怀里一样。而现在,他的甜蜜笑容向着另一个女人。爱珍的心不禁有点疼。她明白自己狭隘,就用手在胳膊上掐了一把——可她还是疼。

来到加拿大那年,儿子八岁。王强把她们送到了加拿大,然后就消失在回国的人流里,把她和幼子留在了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开始爱珍还存着心,想男人过了五十,玩儿也玩儿了,也许会想起这个家,还会回来,还有儿子呢,那可是他的骨血。刚来时他也会偶尔打个电话来——那时也有人对爱珍好,她到底还年轻,又美貌——但爱珍一直说自己有老公,老公在国内做生意。后来渐渐的人都淡了。到第四年,王强的一纸休书来了。爱珍在床上躺了三天。

那年,西蒙十二岁。

“妈妈。”儿子叫着跑向她,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爱珍伏在儿子宽阔的胸前,眼泪流了一脸。西蒙把爱珍抱起来,举到那金发女孩的面前,“这是妈妈,”他指着爱珍,“这是凯特。”他指着女孩。

爱珍的眼睛在那女孩的脸上掠过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那女孩也是一愣,然后礼貌地说,你好,爱珍。

归途上,西蒙开车,爱珍和凯特坐在后面。蒙特利尔的黄昏,夕阳正在天边画一幅五彩斑斓的画卷,窗外是北美广阔无垠的大地,天高云淡,树青草绿,空气中飘过一阵阵清爽的夏季芬芳。凯特趴在车窗上,快乐地说,呵,我真的又回来了。我太高兴了。

回来?爱珍说,你来过这里吗?

是的。五年前,我在这里读过半年的交换学生,我很了解

这里,我爱这里。凯特说,最后一句是用中文说的。

你还会说中文?爱珍很惊喜。我在学习。我向西蒙学中文。凯特自豪地说。一阵风吹来,吹乱了凯特的一头金发。她用手拢了拢,然

后从背包的夹层里,掏出一个梳子别在头上。爱珍看到这个梳子,立时一愣。这是个国内著名的“谭木匠”牌的梳子。上宽下窄像古时

的长钗子一样。大红的底色上,手工画着几朵金色的花朵。你是——爱珍定定地端详着凯特。是的,妈妈。你不认识我了吗?凯特大笑着问道。我就是那个女孩。凯特兴奋地张开双臂,拥抱着爱珍,

“你都忘了吗?”

爱珍当然忘不了。那时她刚刚到加拿大,去一个小超市打工。有一天下班时间,来了两个年轻人,进来要烟要酒,爱珍算完后,年轻人要用银行卡付账,爱珍把刷卡机给他时,他又要换烟。爱珍刚一回头,就听到身后掐断电线的声音。回头一看,那年轻人已经抱着刷卡机跑了。

爱珍连忙拨了911,当时她以为自己是镇静的,没想到声音却分了岔。几股声音颤微微轻飘飘地通到了电话线那边。这时来了一个小女孩,一直站在那里等爱珍。当爱珍把电话挂上时,她问,are you ok?爱珍全身发软地靠在柜台上,说,ok。那女孩就用湛蓝的眼睛看着她说,真的?然后把一个大背包放到地上,把胸前挂的小包也解下来放在地上,张开双臂说,come here。然后拥抱住爱珍。

一个年近十四五岁的女孩儿,就这样把爱珍抱在怀里。不知为什么,爱珍的头靠在她胸前的一瞬间,有一种突然的解脱。她平日的坚定和强硬像冰块在太阳的照耀下,水一样柔软地流出来。她居然哽咽了一下——在失去丈夫,独自生活的几年里,她都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原来人的心可以这样柔软。她叹息道。一个小女孩,居然能用如此阔大的胸怀拥抱一个陌生人,给人安慰,给人快乐。第二天,她刚一进店门,老板就笑吟吟地说,刚刚有人送花给你。花?爱珍说,别是送错了吧。在这异国他乡,怎么会有人给我送花?是给你的,一个女孩儿,她说是给中国女士的。你看,我

们这里除了你,哪里还有中国女士?呵。那个金发,蓝眼睛,长着一脸小雀斑的快乐女孩。晚上爱珍把花抱回家,用一个玻璃花瓶养在里面。她小心

翼翼地把花放在床头柜上,躺在床上端详这一束花。两朵玫瑰,一朵淡黄,一朵粉红。两串铃兰,还有一朵小小的向日葵。几穗细细的青草围护着美丽的花朵,就像小士兵护卫着一个美丽的花园——而那小小的向日葵,就像小女孩园园的脸,轻轻地闭着眼睛,好像对她说,睡吧睡吧,夜晚就要来临了。

清晨,她醒得很早。她翻遍了她的小家,终于找到了那一枚谭木匠的梳子。那是她最喜欢的头饰。那种让人心动的红色和金色,让她一直都很遗憾自己没有一个女儿。

她用闪亮的礼品纸包好,又用粉红的绸带精心做了一朵小花,粘在礼品盒的左上角。她打量着这个饱含自己心意的小盒子,满意地舒了口气。

上班时她没把小盒放在包里。她怕压坏了那朵小花。从家里到店里,她要转两次车,她就这样捧着它,好像捧一个宝贝。有人爱说话,就问,“给朋友的?”她笑。“给女儿的?”她也笑。

但是一连几天,她都没看到那个女孩儿。后来她怕女孩儿在她不在的时候来,就把盒子留在店里,千叮咛万嘱咐地告诉她的下一班,有一个小女孩儿,长一头金发,一脸小小的雀斑,爱笑,送我一束花的——后来那几个接班的都知道了,都笑,她感到自己有点像祥林嫂。

后来有人说,那女孩儿来过,他把盒子给了她。从此爱珍再没见过她。

爱珍惊喜地看着凯特。还是那样湛蓝色的眼睛和一脸小小的雀斑。这次是爱珍伸出双臂,凯特立刻和她拥抱在一起。“欢迎你回家。”爱珍说。

世上再没有比这更让她心满意足的事情了。

(发表于《世界华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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