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白了头
1948年4月13日,法庭休庭前3天,日本《朝日新闻》在头版刊登了美国记者莫里斯·哈里斯对25名甲级战犯的量刑预测。在预测中,哈里斯认为,25名被告中,约有一半将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10人,无罪的1至3人。他特别提到,“南京大屠杀”首犯松井石根不会被判处死刑。这一预测在全世界引起轰动,也让中国政府深为忧虑。
4月16日下午5点11分,在检察方面做了最后陈述之后,法庭庭长韦伯宣布:“现在休庭,直至判决宣布之日。”喧闹了近两年的法庭在此后半年沉寂了下来,人们的目光转向了背后的法官评议室,法官们要在这里最终决定战犯们的命运。
经过5个多月的酝酿,9月19号,远东法庭开始讨论战犯量刑问题。各国法官对于如何给这些战犯量刑存在很大争议:庭长韦伯主张按照流放拿破仑的方式,将所有被告流放到荒岛上;美国法官克莱莫同意死刑,但注意力盯在发动太平洋战争的战犯身上;法国法官帕奈尔以国内废除死刑为由,主张不判处被告死刑;印度法官帕尔一开始就认为不应该追究个人责任,他还专门写了一份英文长达25万字的意见书,主张全体被告无罪,理由是世人应该以宽大、谅解为怀,将战争责任归于这些战犯是不公正的……中国法官梅汝则坚决要求严惩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等人。
9月22日上午,一场决定生与死的讨论,在各国法官中展开了。讨论会由季南和韦伯主持。韦伯首先说:“对40多名甲级战争犯罪嫌疑犯的罪证进行调查,包括战犯之间的相互揭发和有关人士的出庭作证,前后已经进行两年多时间了。这批嫌疑犯中哪些人该定为甲级战犯,应该是早已心中有数。季南先生和我的意见,还是与上次决定哪些人是甲级战犯嫌疑犯一样,由十一国代表团团长提名。松冈洋右、永野修身已因病死去,不必再提名了。大川周明仍然患有严重的精神病,也不再提名。”
他希望与上次一样由各代表团提名,根据提名的重复次数来寻求一致认识。各位法官对这个方案一致表示赞同。
梅汝首先提交了中国方面决定的甲级战犯名单。定哪些人为甲级战犯,梅汝早已与商震、喻哲行和同仁们研究过。他的名单草案上写着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平沼骐一郎、米内光政、小矶国昭、俊六、坂垣征四郎、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东乡茂德、田繁太郎、梅津美治郎、重光葵、南次郎、铃木贞一、桥本欣五郎、荒木贞夫、木村兵太郎、贺屋兴宣、武藤章、冈敬纯、星野直树、木户幸一等23人的名字。然后,他又加上西尾寿造、冈村宁次和多田骏三个人的名字,共计为26人。
美国法官盖萨特的提名除了梅汝前面提到的23人外,还有大岛浩、白鸟敏夫和佐藤贤了,也是26人。
苏联法官格伦斯基提出25人为甲级战犯,其中有23人没有超出中国、美国的提名范围,另两名是儿玉誉士夫和鲇川义介。
其他代表团的提名最多为20人,最少为12人,但都没有超出这三个团的范围。
季南对各代表团提交的名单认真地看了一遍,确认一共涉及到31人。经过统计,31名被提名战犯中,11个代表团都提名的有19人,10个代表团提名的4人,9个代表团提名的3人,以上共有25人。这25人成为甲级战犯,而此前他们只是甲级战争嫌疑犯。
然后,法官们就这25名甲级战犯的量刑开始进行讨论。
美国法官盖萨特主张广田弘毅、东条英机、俊六、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东乡茂德、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等8人应判死刑,其余的除铃木贞一判有期徒刑,其他人一律判无期徒刑。他主张判死刑的战犯中,不是那些所有人公认非处死不可的战犯,就是曾经损害过美国利益的战犯。提到松井石根时,他轻描淡写的认为松井的确对南京大屠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中国的南京军事法庭已判处谷寿夫的死刑,只定他的无期徒刑就行了。
早在休庭前,美国记者哈里斯作出量刑预测的时候,梅汝早就预料到会有人借机为松井石根开脱,因而早有准备,他马上发言:
对于南京大屠杀,谷寿夫是主犯,但松井石根是首犯,因为他对谷寿夫的大屠杀罪行不仅没有任何制止,而且说中国是敌国,中国人民是敌人,对敌人杀得越多越好,他犯有纵兵杀人罪,理所当然应该判处他死刑。
这时,菲律宾的罗伯茨站起来以马尼拉大屠杀和南京大屠杀进行对比,说马尼拉大屠杀只处决了首犯本间雅晴一人,而南京大屠杀已经处决了主犯谷寿夫,因此松井石根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梅汝立即驳斥道:“南京大屠杀毕竟不是马尼拉大屠杀,南京大屠杀的被害者是300000人,马尼拉大屠杀的被害者是162000多人。而且,南京大屠杀的手段之残忍,破坏之巨大,非马尼拉大屠杀所能相提并论。所以,南京大屠杀有主犯,也有首犯。”
盖萨特问:“首犯和主犯是谁定的?”
“是他们的犯罪行为定的!”梅汝义正词严的说到,“也是麦克阿瑟最高总司令定的!因松井石根是首犯,才定他为甲级战犯,直接由国际法庭审判;谷寿夫是主犯,才定他为乙级战犯,被引渡去中国接受审判。”
梅汝的话语一出,全场震慑,其他各国法官纷纷赞同他的意见,认为应当将松井石根判处死刑。松井石根已经难逃一死了。
随后,各国法官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这时候,在“半月楼”驻地的商震正在紧张的期待量刑讨论结果。他肩负着国家和民众的重托,要将那些在中国犯下累累罪行的战犯绳之以法,以告慰在抗战中牺牲的英烈和同胞。当天下午三点左右,梅汝驱车去中国军事代表团,向商震和喻哲行汇报上午的讨论情况。商震听完梅汝的汇报,获悉松井石根判死刑应该没什么问题,也稍感宽慰,鼓励梅汝还要力争判处在中国犯下滔天罪行的骏六、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南次郎、小矶国昭、梅津美治郎、铃木贞一、星野直树等8人的死刑,至少是无期徒刑。
在此期间,中国法官梅汝承受了很大压力。他曾经对人表示:“如果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判决,我等将无颜见江东父老,惟有集体蹈海一死,方能谢国人!”中国军事代表团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到量刑表决的时候,中国代表团已经是胸有成竹了。
10月12日上午,对甲级战犯进行量刑表决。季南首先传达麦克阿瑟两点指示:一是韦伯、帕尔等人的意见,可以作为个人意见保留;二是要少判死刑和有期徒刑,多判无期徒刑。对每个被告,先有死刑和徒刑的表决,再有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表决。除此以外,人们对于表决的细节就无从知晓了。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之初,参加审判的所有法官共同约定,法官会议上的所有投票表决都对外保密。所有法官会议都是秘密进行,而且,所有法官都遵守了这一承诺。
通过中国代表团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中国代表团期望的目标基本达到,最后的判决书中,在中国罪大恶极的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等均被判处死刑。其他如荒木贞夫、梅津美治郎等也被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法庭宪章》,判罪和量刑都是以法官的投票决定,有出席法官的半数票通过判决。后来,根据公开的档案和梅汝的回忆,法官在最后的死刑投票中都是以6票对5票的微弱多数通过了对7名被告的死刑判决。对于肩负严惩战犯使命的中国梅汝来说,那一天肯定是他人生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天。在一次和记者谈话的时候,梅汝曾经用“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了头”来形容当时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