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母亲——唯一使我动感情的亲属
(母亲)安娜—玛丽既无金钱又无职业,决定回娘家生活,但我父亲毫无道理的弃世使施韦泽一家(编者注:萨特的外祖父家)愤愤不平:他简直像是休妻。母亲因为缺乏先见之明,又没有早作准备,被认为咎由自取,谁让她懵懵懂懂地嫁给一个不耐久的丈夫呢。但对待细高个儿阿莉亚娜怀里揣着孩子回到默东,家里人的态度倒都是无可指责的。我外祖父已经退休,这时他复职就业,并没有一声怨言;我外祖母,虽然得意,但并不喜形于色。安娜—玛丽虽然感激涕零,但在好意相待中猜测到责难。无疑人们情愿接纳寡妇,而不喜欢做母亲的姑娘,但实际上也相差无几。为了得到宽恕,她不遗余力地埋头苦干,操持娘家的家务,先在默东后在巴黎,一概如此:她身兼数职——女管家,女护士,膳食总管,太太陪房,女佣人,但依然抵消不了她母亲无声的怒气。
让我服从谁呢?人们给我介绍一个高个儿年轻女子,对我说她是我的母亲。但我自己却把她当作大姐姐。这个处处受到监视、对谁都屈从的“处女”,在我看来,她是伺候我的呢。我爱她,但要是谁都不尊重她,我怎么会敬重她呢?
倘若我万幸有一个妹妹,我会感到她比安娜—玛丽更可亲吗?甚至比卡尔妈咪更可亲吗?说不定她便是我的情人。情人这个词,我当时经常在高乃依的悲剧中见到,但不解其意。情人们拥抱亲吻,海誓山盟永睡一张床(稀奇古怪的习惯:为什么不像我和母亲那样分开睡在两张相同的床上呢?)。除此之外,我一无所知。然而我揣测到在冠冕堂皇的构思里藏着一团毛茸茸的肉体。总而言之,要是我当哥哥,说不定会犯乱伦罪呢。我大胆地设想着。想入非非吗?掩饰禁忌的情感吗?两者都很有可能。我有一个大姐,就是我的母亲;我希望有一个妹妹。
母亲依然是唯一使我动感情的亲属。我千错万错不该到妇女们中去寻找这个从未存在过的妹妹,难怪我碰了钉子,并为此付出了代价。尽管如此,时至今日我写到此事,当年为卡米叶惨遭杀害而愤愤不平的怒气又涌上心头。她是那样的纯洁,那样的活泼,以致我想:贺拉斯的罪行兴许是我反军国主义的一个思想来源——军人居然杀害自己的姐妹。
大概因为这个缘故,一九一四年左右那几年是我童年最幸福的日子。我跟母亲平起平坐,形影不离。她称我为她的男伴,她的小男人,我对她无话不讲。更有甚者,被束之高阁的创作转化成喋喋不休的话语,从我嘴里往外涌,我嘁嘁喳喳地讲述所见所闻,尽是一些安娜—玛丽知道的东西,无非是房子、树木和人物。我非常乐意向她通报消息,仿佛成了世界的代言人,事物通过我发出信息。
我们现在不谈这个,因为就关系到写作而言,这一点也不重要。直到十四岁我常把我写的东西给母亲看,她说,“非常好,非常不错的想象。”她不把它给继父看,他也不注意它。他知道我在写,但他一点也不关心。而且这些作品不值得任何人注意。但我知道继父不关注它。也就是说,实际上我总是为反对他而写作。我的整个一生都受此影响。写作就是反对他。他不责备我,因为我太年轻——我做这事获得的自由比玩棒球还多——但事实上他是反对我的。
我在享利四世中学一直待到十一岁。然后我去了拉罗舍尔。我的继父朋友的圈子以及他对生活的态度使我不可能同小姑娘有什么接触。他认为在我这年纪我应该同男孩子玩。我的朋友应该是我中学的男同学。我的父母只是同县长、市长和一些工程师——以及类似这样的人——结识,而非常偶然的,这些人没有一个有年纪小的女儿。这样,在拉罗舍尔,我的时间整个地浪费掉了,我所有的只是对母亲的两三个朋友的一些模糊感受,但那不是太多。我确实对我母亲有一种性的感受。十三四岁时我得了乳突炎,动了手术。我在病房住了三星期,我母亲在我旁边安了一张床,床的右角对着我。晚上我睡下时她开始脱衣服,而她几乎脱光了。我醒着,半闭着眼睛通过眼睑看她脱衣服。顺便说说,我的同学想必发现了她给予他们的感受,因为当他们列举自己喜欢的女性时,总要提到她。
最让我痛苦的是我开始不同母亲在一起的时期。我的继父确实是这种痛苦的根本原因,我失落了什么,失落了某种不仅同她相关也同自由观念相关的东西。在这以前,我在我母亲的生活中扮演着一个有特权的角色,而现在我失去了这种地位,因为有了一个人,他同她一起生活,他对她有首要的作用。以前,在我同母亲的关系中我是一个王子,现在我只是一个二等王子。
2.谈父亲——我没有超我
(父亲)让—巴蒂斯之死是我一生中的大事:他的死给我母亲套上了锁链,却给了我自由。
世上没有好父亲,这是规律。请不要责备男人,而应谴责腐朽的父子关系:生孩子,何乐不为;养孩子,岂有此理!要是我父亲活着,他就会用整个身子压我,非把我压扁不可。幸亏他短命早死。我生活在背负安克塞斯们的埃涅阿斯们中间,从苦海的此岸到彼岸,孤苦伶仃,所以憎恨一辈子无形地骑在儿子身上的传种者。我在身后留下一个没来得及成为我父亲的年轻死者,要是他现在复活了,可以当我的儿子。父亲早死是坏事还是好事呢?我不知道,但我乐意赞同一位杰出的精神分析学家对我的判断:我没有超我。
对我来说,父亲连一个影子都不是,连一个目光都不是。他和我,我们有一段时间在同一个地方使大地承受我们的体重,仅此而已。家人向我暗示我不是某个死者的儿子,而是奇迹造成的孩子。毫无疑问,出于这个原因我淡泊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我不是头头,也从来不想当头头。命令与服从,其实是一码事。连最专横的人都是以另一个人的名义,以一个神圣的无用之辈——他的父亲——的名义下达命令的,把他自己遭受的无形的挨打受骂传给他的后代。我一生中从不下达命令,下命令我就觉得好笑,也使人发笑。这是因为我没有受到权势的腐蚀,人们也没有教会我服从。
确实,我父亲过早的引退使我成为一个不完全的“俄狄浦斯”:我没有“超我”,不错,但我也没有杀气腾腾呀!我母亲是属于我的,没有人与我争夺这个安稳的所有权,因此我不懂得暴力和憎恨,我不必学会妒忌别人。由于没有碰过钉子,起初我只是通过靠不住的笑容认识现实。我能造谁的反呢?我能反对什么呢?别人纵使为所欲为,可并没有侵犯我呀!
我是没有父亲的孤儿,既然我不是任何人的儿子,我的来源便是我自己,充满着自尊和不幸。我被一股激情推到世上,一味往善的方向发展,前后关系是很清楚的:母爱的温存使我变得怯懦,孕育我的那个粗野的摩西不在人世,使我的生活单调乏味,外祖父的宠爱使我自命不凡。我纯粹是个物品,倘若我能相信家里上演的喜剧,那么我献身于受虐狂再合适也没有了。但不可能,家庭喜剧只使我表面上激动,骨子里却冷若冰霜,不以为然。我对成套的喜剧形式反感至极,憎恶幸福的昏厥,憎恶懒散,憎恶自己过分受抚摸、过分受宠爱的躯体,我在反对自己时找到我自己,我立意自尊和残忍,反过来说,我变得宽宏大量了。宽宏大量,如同它的反面:吝啬和种族主义,只不过是为了医治我们内心的创伤而分泌的香膏,到头来使我们中毒而死。为了逃脱人被弃置不顾的命运,我为自己选择了资产阶级最不可救药的孤独,即造物主的孤独。请不要把这当头一闷棍与真正的反抗混为一谈:人们奋起反抗嗜杀成性者,而我只有施恩人。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还是施恩人的同谋哩。况且是他们把我称为“神童”的,我只不过把受我支配的工具用于其他目的罢了。
我不断地创造自己。我既是赠与人也是赠与物。倘若我父亲活着,我就会知道我的权利和义务;他死了,我一无所知。我没有权利,因为爱浸透了我整个身心;我没有义务,因为我出于爱才慷慨给予。惟一的职责是讨人喜欢;一切都是为了装点门面。
3.论长相
我和同龄的孩子接触时,我认为能够解释我同他们的关系的重要东西,是我的年龄。他们的年龄跟我相同,这样,他们不比我大,不是“成人”意义上的大。身体的高矮并不使成人更有资格一些。取而代之是神态、衣着、气味、责任和说话方式的问题;这更多是精神性的而不是身体的。我就这样保持着我的看法,而我的个子也没有长很高。如果有人问我个子的大小,我就回答“小”,但这并不是我存在的确切意义。这是某种我后来逐渐地不完全认识到的东西。
是女人使我意识到自己难看。从十岁起我就得知自己是难看的,但不是在镜子中看出来的,在镜子中我有两种看待自己的方式。一种可以称为一般方式——把自己看成一种符号集合体;如果我想知道我是不是该理发、洗脸、换领带等等,我就这样看自己。这是些符号的集合体。在这个脸面上我可以看到我的头发是不是太长,我是不是太脏,但实际上我并没有抓住我的个性特征。有一个东西是一直存在的,这就是我的斜视眼。这眼睛,它一直存在着;这是我首先看到的东西。它使我进入另一种看待自己的方式,在镜子中,我看到自己是一个沼泽地。如果我从抽象的符号进入到具体之中,我以另一种方式看自己的脸——这具体就是一个沼泽地。我看到的脸面的各部分没有什么意义,而且不能结合形成一个轮廓清晰的人脸。这部分是因为我的斜视眼,部分是因为很早就有的皱纹。总之,我从神态中看到一种景象。我感到这是一片伸展的陆地,一片原野,后来这原野消失了,地面隆起,不毛之地,小丘或高山。这是一个混乱翻腾的地球。它的地层就是一个人的脸面,我赤裸的眼睛可以在周围人脸上看到这张脸,但在镜子中看自己时我看不到这张脸。我觉得这是因为我看它时是把它作为自己的创造物,而且因为我看到制造它的肌肉的收缩、脸面的变化,我看别人时,我把这脸面的变化只是看作面部的褶皱,外观上的一点改变,完全没有看作收缩的肌肉。这儿有两种毫无关系的脸,互不接续。这种一般的方式给我一张脸,但这种脸面是在一张报纸上就可以看到的用四笔就可以勾勒出来的脸;然而有这种特殊方式提供的脸,它是脸的一种缩写,是粗糙的干农活的肌肉,一个人只有在直觉中才能得到它。这是我看待自己的两种方式。当我看到我干农活的肌肉时我很伤心,因为我看不到别人能看到的脸。实际上,我以一般的方式看我自己时,我看到的东西并不代表我的脸。我缺乏的东西——我想每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它——是从一种方式到另一种方式的通道,这两种方式的结合点就是实际存在的这张脸。
我觉得自己不该是一个被爱抚的小男孩。这跟我想成为的那种人完全不相符合,成人们不好看,除了我外祖父,他长得很帅。例如,西蒙先生就长得很丑,别的人也是这样。我猜想将来我会有点像他们。于是,就有一个很难看的男人,这就是我,同时又有一个极可爱的小男孩,这也是我。但我很少因后一个我而骄傲,很少因此而愉快。
因为直到十二岁,在那个事件——那姑娘对我说“丑八怪,拿着你的大帽子滚开”——之前,我并不真正意识到自己难看,这件事使我意识到自己丑。在这以前,没有。
我当然知道自己是个小个子;人们这样对我说,我被称为“小人儿”,而一开始我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我母亲或外祖父的身材同我的差别。但这并没有给我一种是小个子的事实的具体直观。因为我有跟每个人一样的眼睛,外观上的不同意味着我比一个成年人个子小些,我不是以成年人的方式看问题。我知道成年人很高,我的朋友对我而言也有点高。我看到这一切,但我是作为某种用我自己的词语无法解释、无法表达的体验而看到这一切。我看到的真理是,我跟别人一样高大。这很难解释。而我发觉这种区别——我仰望一个人的脸或者大声回答比我高的这个人的问题时,我的高声就考虑到了这种区别——仅仅属于动作、群体、方向的范围之内;这并不给我或我的对话者以某种资格。实际上我觉得自己跟他一样大。他搂抱我时,我会感到自己个子小。但那时这种搂抱是一种温柔的关系。我六岁时,外祖父把我搂在怀里,但这并不是一个表明我比他个小的关系。我缺乏这种看法,或者说这对我是一种抽象的看法,是我在日常直觉的生活中没有领会到的东西。以后事情继续是这样。我和同龄的孩子接触时,我认为能够解释我同他们的关系的重要东西,是我的年龄。他们的年龄跟我相同,这样,他们不比我大,不是“成人”意义上的大。身体的高矮并不使成人更有资格一些。取而代之是神态、衣着、气味、责任和说话方式的问题;这更多是精神性的而不是身体的。我就这样保持着我的看法,而我的个子也没有长很高。如果有人问我个子的大小,我就回答“小”,但这并不是我存在的确切意义。这是某种我后来逐渐地不完全认识到的东西。
这形象逐渐转移到写作中。我的主人公总是大个头——比如玛志厄,而在他之前有洛根丁。洛根丁最后同那个科西嘉人打了一架,打赢了。当然这儿并没有帕代莱恩们;这是些身体正常的人。但他们都是大高个,而我是小个子。他们代表了我,他们就是我自己,这时我是高大强壮的。我不太注意从心理学上说这些东西是不是可以调和在一起。
4.论读书
我在书丛里出生成长,大概也将在书丛里寿终正寝。在外祖父的办公室里到处是书,一年只在十月开学的时候打扫一次,平时不许掸灰尘。我早在不识字的时候就已经崇敬书籍,这些竖着的宝石,有的直立,有的斜放,有的像砖一样紧码在书柜架上,有的像廊柱一样堂而皇之地间隔矗立着,我感到我们家是靠了书才兴旺的。我在一间小小的圣殿里嬉戏,周围是一些方方厚厚的古代艺术珍品,它们亲眼目睹我出世,也将给我送终;书不离身使我有一个清静的过去,也使我有一个清静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