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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周礼》所设计的国家政权模式(1)

《周礼》一书,并非某朝某王典制的实录,而是一种希冀能用之万世的国家政权模式。

作为一部治国安邦的鸿纲大典,首先要解决的,是采用何种方式组织国家政权的问题,亦即国家的政体问题,它包括:王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权力,国家权力的划分和各级权力主体的组织形式,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等。

我国古代的政体,以秦为界,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赵光贤先生说:“夏商周三代,除个别暴虐无道的君主外,一般只有贵族政治,没有君主专制,真正的君主专制主义当从秦始皇开始。”当然,三代的贵族政治是以君主制为其外壳的,但是,这时的君主权力不大,与秦汉以后的帝王无法相比。东周是领主制向地主制过渡的时期,也是两种政体交替的时期,思想家和政治家对国家形式应如何变化,以及如何操纵国家这台,天下之大器”,发表了形形色色的见解。《周礼》所设计的国家政权模式既不同于三代,亦不同于秦汉,而是兼有两者的特色,因此,找出它的时代特征,分析它的思想来源,对于分析《周礼》的典制及成书年代是很有意义的。

(第一节 王的地位与权力

在国家政体问题中,最重要的是王的地位和权力如何,其他问题无不受其影响和制约。

《周礼》开卷便言:“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王为一国之主,似无疑问。但是,《周礼》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而没有王的位置,六官中总御百官的是天官冢宰,因而给人以王徒有虚名的印象。持王莽伪造《周礼》说的学者认为,王的地位已被“架空”,“《周官》中的王是虚位”,并认为这是与王莽摄政的政治需要相呼应的。这种说法,貌似有理,其实并没有多少根据。

《周礼》六官中若列入王,则王的地位降同其余五官,而不列王,正是为了把王凌驾于六官之上。先秦诸子虽然都主张实行君主制,但对它的理解却并不一致。孔子主张国君应总揽一切大权,“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他把天子能否掌握大权,看做天下是否有道的标志,即便国君有过失,也不能杀,如果杀了,就称之为“弑”以表示他对犯上行为的痛恶。

孟子则认为,暴君没有资格君临天下,“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暴政带来的后果,是国家的危亡,因此,他主张对暴君应该杀,“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他甚至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可见孟子是反对绝对君权论的。

荀子的意见似乎比孟子更明确,他说:“全道德,致隆高,綦文理,一天下,振毫末,使天下莫不顺比从服,天王之事也。故政事乱,则冢宰之罪也。国家失俗,则辟公之过也。天下不一,诸侯俗反,则天王非其人也。”荀子在这张分职清单中,前后一共列举了十五个职名(因原文太长,不能赘引),天王亦居其一,他不仅要与其他官员一样负有社会责任,而且要与其他官员一样接受考核。天王即便无罪恶,但只要出现“天下不一,诸侯俗反”的局面,就说明他“非其人”,不称职。所以荀子说:“诛桀纣若诛独夫,故《泰誓》曰‘独夫纣’。”

与儒家相反,法家韩非是一位绝对君权论者。他认为,一国之中,君王的地位至尊,不可动摇,可以“独断”、“专擅”,他主张建立高度的君主集权。他所提出的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目的就是要建立绝对君权。

《周礼》中王的地位,介乎荀、韩之间,虽是威权最高的国家元首,但没有绝对君权。

《周礼》中的王,超然于六官之上,驾驭六官治国。六官虽不列王,但天官一官几乎全是为王服务之职。在朝觐、会同、祭祀、田猎等重大活动中,王的地位最尊。全书不厌其烦地对王的车旗、冕服、屦舄、礼器、乐舞等等的规格做出详细规定,其实质就是要突出王的最高位势,这种思想当源自韩非。韩非认为,凡明主之治国也,任其势”,君王只有恃势,才能治国,他说:“夫有才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则临千仞之谿,材非长也,位高也。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钧轻锱铢重也,有势之与无势也。”《周礼》中王的位势是用礼数来体现的,据《秋官·大行人》、《春官·典瑞》文,冕服、车旗等等,上公以九为节,侯伯以七为节,子男以五为节。而据《春官)巾车》文,王之玉路,樊缨十有再就,建大常十有二斿”,《夏官·弁师》云王之五冕,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秋官·掌客》云,王合诸侯而飨礼,则具十有二牢”,《夏官·庾人》云掌王马“十有二闲”,等等,可知王之礼数必为十二。秦汉之际的人们,把星空划为十二次,岁星十二年行一周天,因此,“十二”是自然界中的最高位数,《春官·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保章氏》“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春官·典同》有“十有二律”、“十有二声”。以人法天,故天子亦以十二为节,《秋官·大行人》

“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这种处于权力巅峰的位势,是任何人都不能超越和替代的,“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王正是以此君临天下。

《周礼》还对世子的特权做了种种规定,据《天官·膳夫》文,世子的某些费用开支,与王、后一样,可以“不会”,即不受限制,这表明王位是世袭的。

另外,《周礼》中的王,还有效地掌握着国家各项权力。如:

1.任免权

《周礼》的百官都由王任免。《天官·叙官》云,“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地官、春官、夏官、秋官诸官的叙官也都有类似的话,“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乃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乃立夏官司马,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可见,六官都是被王所“立”,所“使”,他们的职责就是帅其属而掌一官之政,“佐王”理国。

王“抱法处势”而治。《大宰》云“以八柄诏王驭群臣”,《春官·内史》云“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八柄”即“八枋”,指爵、禄、予、置、生、夺、废、诛,均操于王之手中,大宰等只能“诏”之,大宰的权力绝不能与王相匹。关于这一点,宋人叶时早就指出过:“今观大宰之职,首曰‘佐王均邦国’,又曰‘佐王治邦国’,则是大宰以佐王为职也。臣民之驭,必曰‘诏王’;废置之听,必曰‘诏王’。是大宰诏王而不敢自专也。大事戒官曰‘赞王命’,王视治朝曰‘赞王治’,是大宰赞王而不敢自用也。”,其他各官也不例外,如《天官·司会》“诏王废置”,《春官·天府》“诏王察群吏之治”,《地官·廪人》“诏王杀邦用”,《夏官·司士》“诏王治”,《夏官·小臣》,诏相王之小法仪”,《春官·小史》“诏王之忌讳”等等,不胜枚举。因此,叶时说,“长幼尊卑无非诏王之职,出入起居无非诏王之时”,是很中肯的。无疑,《周礼》之王处于国家权力的中心。

王还亲自检查官员的工作情况。《春官·天府》云,“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诏王察群吏之治”。治中是官府记载官员治绩的文书,备王审览。《春官·内史》云:“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王制禄,则赞为之,以方出之。赏赐,亦如之。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可见对官员的锡命、制禄、赏赐等,也均自王出。

《大宰》云:“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岁终百官述职后,王行废置之事。各地举拔的贤能之士的名单,亦总汇于王,《地官·乡大夫》云:“厥明,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贤能之书当然是供王任用官员时参考所用。总之,根据官员的治绩来决定任免的权柄,操于王之手中。

2.立法权

《周礼》大宰等官员于每年正月之吉都要悬法于象魏,使万民观之;正岁又悬之,使百官观之。《小宰》云:“令于百官府曰:‘各修乃职,考乃法,待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共,则国有大刑。’”《大司徒》也有大致相同的话,可见所悬之法即王命,故《小司徒》、《小司寇》均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前言不恭于王命者,国有大刑;此言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互文见义,王命即法,可见立法权也在王。

3.治朝权

王处理国家的日常政务,主要是通过所谓“治朝”。王若巡狩在外,则又有“四方之听朝”。《大宰》云,“王视治朝,则赞听治;视四方之听朝,亦如之”,王视治朝、四方之听朝时,大宰只能在旁赞佐之,不得僭越。《大宰》又云,“凡邦之小治,则冢宰听之。待四方之宾客之小治”。大宰只处理邦和四方宾客的“小治”,“大治”之权仍在王。

4.终裁权

《秋官·乡士》云:“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刑杀,肆之三日,若欲免之,则王会其期。”凡罪名已定,狱讼已成,即将刑杀者,若欲赦免之,必须“王会其期”。郑注,“期,谓乡士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日,王欲赦之,则用此时亲往议之”,要由王裁决,这是六乡的狱讼。六遂若遇有类似的情况,“则王令三公会其期”;若野地四等公邑发生类似的情况,“则王令六卿会其期”。显然,这类重大案件的终裁权都在王的掌握之中。

5.主祭权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宗法社会中,主祭权与政治权力成正比,只有在国家重大祀典中享有主祭权者,才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拥有者。《大宰》云:

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及执事,视涤濯。及纳亨,赞王牲事。及祀之日,赞玉币爵之事。祀大神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赞玉几:玉爵,大朝觐:会同,赞玉币:玉献:玉几:玉爵,大丧,赞赠玉:含玉。

祀五帝、礼大神、享先王,都是最重要的祭典,遇有这种场合,大宰负责警戒百官不得失礼,准备祭器,扫除粪洒,卜定祭祀日期,视察祭器涤濯情况等,大宰不过是作为事务总管在行事,而非主祭人。在祭祀中,大宰也只充当王的助祭者:纳牲将告杀时,赞王牵牲;祭祀时,王执玉币奠神,以玉爵亲酌献尸,大宰在旁赞助之;主祭者始终是王。《大宗伯》亦云,“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诏相王之大礼”,其意与前引大宰职同。

6.统军权

战争中的最高指挥者是谁,《周礼》无明文。但从大司马所载“大礼”文,可以推知是王。大礼按四季分期进行,内容各不相同:春辨金鼓,夏辨号名,秋辨旗物,冬则教大阅。《孙子·军争》篇云:“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之金鼓;视不相见,故为之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在战争中,旗鼓是号令之所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周礼》之将帅因官阶的不同,旗鼓亦各异,所以,大礼尤其注重训练辨别旗鼓。《大司马》云,“辨鼓铎镯铙之用,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郑注,“王不执贲鼓,尚之于诸侯也。”孙诒让《周礼正义》云,“尚之于诸侯,言尊王加之诸侯之上,以示殊异。此三鼓并依大小尊卑差次言之,”王鼓尊于诸侯、军将之鼓,故须辨之。中秋,则“辨旗物之用,王载大常,诸侯载军吏载旗···各书其事与其号焉”,王的大常之旗也是必须辨明的,因为它是中军之所在。《大司马》又云“中军以鼙令鼓”,江永云,“中军,元帅也。三军、六军必有元帅,如王在军,则王为中军”,至确。杨宽先生指出:春秋时期大蒐礼的功能之一,是选定和任命将帅。,如《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被庐之蒐,晋作三军,以郤縠为中军将。襄公十三年绵上之蒐,又使荀偃将中军。文公六年夷之蒐,又以狐射将中军。但是,《周礼》没有选中军的安排,大概是由于王即中军帅,故不需别举。《夏官`射人》云:“大师,令有爵者乘王之倅车。”郑注,“倅车,戎车之副”。贾疏,“王出征伐,王乘戎路,副车十二乘皆从王行,则使有爵者命士已上乘之”。孙诒让《周礼正义》则认为有爵者,指孤卿大夫言之”,可见,王在军事活动中处于主帅地位。

君主专制的基本特点是:(1)君主有至高无上的权力;(2)君主可以直接任免一切官吏;(3)君主在法律之上,法律是君主统治人民的工具,君主的话等同于法律,人民必须绝对服从。《管子》是力主君主专制说的,认为君主之权主要在于“控四位”,即“文、武、威、德”,(政权、军权、惩罚权、赏赐权)四者。《周礼》赋予王的权力已大致具备这四者。

但是,某些重大事件,王又不能拍板就算,而是要取得“百官和万民”的同意。《秋官·小司寇》云:“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其位:王南乡,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东面。小司寇摈以叙进而问焉,以众辅志而弊谋。”“国危”指国有兵寇之难,,国迁”指徙都改邑,“立君”指无冢嫡而选于庶,有此三事,皆须,致万民而询”。万民包括:朝廷官府之群臣,乡遂公邑都鄙之群吏,三公及亲民之官州长所率领的万民,小司寇按爵秩尊卑之序,一一询问之。

这种致万民的“三询之朝”,是《周礼》的创制,而非史实。《小司寇》贾疏以及江永等均以盘庚迁殷作为“询国迁”之证。但是,我们细玩《尚书·盘庚》文义,便可看出,盘庚并没有向百官万民一一征询应该迁都于何处。他之所以做长篇讲话,是因为“民之弗率”,不肯服从他的迁徙计划,所以才使,有众咸造”,“诞告用亶”,实际上是做说服工作。这种说服,绝非温和的商询,而是充满警告,“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口气十分严厉。与《小司寇》所记绝非一类。

有些学者又举定公八年,卫灵公朝国人问叛晋;哀公元年,陈怀公朝国人问欲与楚、欲与吴两例,作为,询国危”之证。但是,他们在这里混淆了一个概念,就是把,国人”理解为全国人民,这是有问题的。赵光贤先生曾对《春秋》、《左传》所见“国人”做过详细比较,认为,《左传》之“国人”所指较杂,“但主要是贵族,有时指少数执政大官,有时又指一般国人,即城中之人”。卫灵公、陈怀公所朝之国人应是指贵族而言。

《周礼》设计的“三询之朝”,一方面是受孟子“民贵君轻”思想的影响,注意到民人的存在,同时给予他们应有的地位,这是韩非所没有的思想;另一方面也是对君权的限制,郑玄说:“《周礼》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其三曰询立君,其位:王南乡,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东面,小司寇以叙进而问焉。如此,则大众之口非君所能掩,是王不得立爱之法也。”至确。可见,《周礼》中的王权,并非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

此外,《周礼》对王的人格并不绝对尊崇,而是有所保留。《地官·师氏》“掌以美诏王”,意即以善道告王使遵行之认为王之,善道也需要有人教之、喻之才会具有。相反,王与常人一样,也可能有恶言、恶行,因此,也要有人匡谏之,《地官·保氏》云“保氏掌谏王恶”,郑注“谏者,以礼义正之”。保氏的职责之一,就是随时匡谏王恶,使之改正。可见,《周礼》作者是一位性恶论者,连他理想国中的君王也不能例外,必须用有效的手段匡恶劝善。因此,让师氏导王于前,保氏纠王于后。这种思想对于主张绝对君权论的法家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其渊源当与荀子有关。荀子十分重视规谏君王的作用,他认为,“周幽厉,所以败,不听规谏忠是害”,这是惨痛的教训。“拒谏饰非,愚而上同,国必祸”。因此,这一条是推行贤人政治的前提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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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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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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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曾经倒在血泊中,与夕阳同醉,与天地同眠。她沦为个歌妓,不媚不艳,却名动金陵。她摇身一变成为王侯千金,入得宫中,平步青云,却卷入更大的浪涛沉浮里。一个本性淡泊善良的歌妓,变成一位酷冷无情的嫔妃。一个宠冠后宫的昭仪,却成了没落前朝的公主。有九五之尊的英明帝王为她自盲双眼,有温润如玉的世外高人为她堕入红尘……镂金错彩、富丽堂皇的宫殿,却流淌着滚烫的鲜血,埋葬着嶙峋的骸骨。有情意,有仇怨。是人为的策划?还是宿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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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现代诗歌之父沃尔特·惠特曼是十九世纪著名的诗人、人文主义者。由于早年受到民主主义者托马斯·潘恩和爱默生的深远影响。1839年起,他开始进行文学创作。1850年,开始在报纸上发表自由诗,表达自己对大自然的热爱和自由民主生活的赞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