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学史来看,庄存与的追求大义,开启了晚清以《公羊》学为中心的所谓今文经学,而今文经学自汉代以后就湮没无闻,龚自珍许庄存与百千年来之“一人”,是有一定道理的。龚自珍说庄存与的“自韬污受不学之名”,是为了“阴济天下”,即儒家一直追求的经世致用,这与阮元说庄氏之学“取法致用”是一致的。所以,追求大义并不是庄存与经学的目的,他经学的目的在于用圣人之道经世致用。这种经世致用的精神,正好是以文字训诂为宗的清代汉学最为缺乏的。而帝王导师的特殊身份,使他的著作中充满着通过帝王践行圣人之道以经世致用的热情说教。
总之,庄存与在经学上处处表现出与当时汉学的不同:汉学以《说文》为据,庄存与则笃守《六经》;汉学宗许慎、郑玄,庄存与则直接孔、孟;汉学重文字训诂,庄存与则讲求微言大义;汉学埋头于故纸堆中,庄存与则力求经世致用;汉学以所谓文字训诂之“实”,反对宋学所谓“虚”,仅有对宋学的否定,庄存与则对汉以后的经学都有所批评,带有超越已有一切经学派别的意义。
二六经大义的发明
庄存与从六经当中所要发明的大义究竟是什么?据他说:
(孔子)自卫返鲁,正《礼》、《乐》,顺《诗》、《书》,作《春秋》,赞《周易》,始终条理,总圣知之事,致中和之极,金声而玉振之,俾宓牺、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道传之,万世不变,以振民育德。(庄存与:《彖象论》,光绪八年,阳湖庄氏藏本,第11页。)
在庄存与看来,孔子的《六经》是集合了自宓牺以后的所有圣人之道。(庄存与的侄子庄述祖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说:“臣闻羲、农之道,原于《易》;尧舜之德,著于《书》;文武之功业,歌于《诗》。”(《皇上七旬万寿颂序》,《珍艺宧文钞》卷一,第1页)。)这一圣人之道既体现于宓牺诸圣的“振民育德”,也是后世君王“振民育德”的不二法则。因此,《六经》所言是“万世不变”的绝对真理,他所要发明的大义就是这一具有万世效应的圣人之道。
这一圣人之道的大义,在庄存与的论说中有两个主要内容。从哲学上讲,是以天为其根本的形而上层面;从政治上讲,是维护以三纲为中心的尊卑等级制,实行严君子小人之辨的贤人政治的形而下的现实层面。
庄存与认为,《六经》之义无不是以天为本,如他说:
《易》有太极,太极者何?曰:天也。天为始,其始莫先焉;天为大,其大莫外焉;天为尊,其尊莫尚焉;天为一,其一莫二焉。始也、大也、尊也、一也,极之义毕矣。是故阴阳成象,天为之极;刚柔成形,地为之极;仁义成性,圣人为之极,三极之谓也。(庄存与:《序卦传论》,光绪八年,阳湖庄氏藏本,第89页。)
天具备始、大、尊、一等各种含义。《易》所言太极就是指天而言,而不是在天之外,另有一所谓太极,而道、理等都是天之道、天之理。在他看来,六经及子思、孟子、董仲舒的著作,都是作如此说的,无一例外。在天之外、之上,别出所谓道、理,甚至将道、理置于天之上、天之先,则是魏晋人与宋儒用道、释淆乱圣人之道的邪说:
今辨其惑,曰:《系辞传》、子思《中庸记》、《论语》述孔子之言,皆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也。魏晋小人窃其近似者,解以老氏之旨,附之释氏之家,此一大乱也。后人悦老氏释氏之书,以为圣人所不及,儒者不察其本为魏晋谬解而附益之者,悉举其所窃六经之近似而以为六经之所自有,今反求而后得之,圣人不传之秘也。(庄存与:《四书说》,第3页。)
经过魏晋人引老庄之说,附益六经,而有在天之外、天之上言道之说;经唐、宋以后的儒者在老庄之外,又引进释氏之说,而有在天之外、天之上言理,及其无极生太极等说。所以,他特别喜欢援引董仲舒的“道之大原出于天”一语,来批评把道、理独立开来,而置于天之上的种种谬说。而强调天的唯一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将天视为世界万物、社会人事的最终决定者,的确是先秦、汉代儒家哲学的观念。因此,庄存与的以天为本,在哲学上带有回复到原始儒学,而否定自汉以后儒家哲学的意义。
庄存与所说的天,是包含阴阳在内的。但是,他所说的阴阳并不是形而下之器,也不是阴阳二气,而是形而上的道。不仅阴阳是形而上之道,地的刚柔,人的仁义因其禀于阴阳,在他看来都是形而上的道的表现。他说:
阴阳在天,固上也;刚柔在地,仁义在人,位则下;而皆禀于天之阴阳,形而上也,是以谓之道。器则谓夫在地成形者也,谓夫圣人所制而用者也,形而下也。(庄存与:《序卦传论》,第39页。)
阴阳与刚柔、仁义虽有位的上下不同之分,但是,都是本于天的,分别代表着天、地、人之道,所以,庄存与说它们都是形而上的道,而反对将其视为形而下的器。他的这一解释,不仅是反对以物质的阴阳或是以形而下之器释天,将至尊之道贬斥为至卑之物,而且是对天与道的不可分离、道只能是天之道的强调。
因此,离天言道、离天言理,都是不符合以天为本的。故老庄道家的“道生一”、“无生有”诸说为庄存与所痛斥,而且宋儒的“尊理而卑性命”之说,也为庄存与所不遗余力地批驳:
后之儒者尊理而卑性命,有义理之命焉则尊矣,有气数之命焉则卑矣;有义理之性焉则尊矣,有气质之性焉则卑矣。……是性命析而理完,性命卑而理尊也。故其言天之尊,不自尊,得理而后尊;命之尊,不自尊,得理而后尊;性之尊,不自尊,得理而后尊。必曰天也、命也、性也,即理也,惟理自尊,则不曰即天也、即命也、即性也。然而,问其何在,则曰在物为理。吁!莫尊于物,而天也、命也、性也,皆赖之以尊。……信乎大道之要,至论至极矣,岂其然乎?(庄存与:《四书说》,第6页。)
庄存与认为,人的仁义之性,贵贱之命,都是本于天的,故应该与天一样,受到尊崇。但是,宋儒以所谓理凌驾于天之上,天、性、命都失去了应有的尊贵,而必须依附于理才可以得到认同,这是与圣人之道根本背离的。故庄存与对朱熹为代表的宋儒以理为最高范畴所讲的“理一分殊”等说,都进行了强烈的批判。不仅宋儒如此,而且经学史上还有许多人都不承认以天为本,以至庄存与叹息道:“读祖伊、祖己之书,而不知天、不知性、不知命,何其人之多且久也!”(庄存与:《尚书既见》卷一,光绪八年,阳湖庄氏藏本,第6页。)这一“多且久”的叹息,实带有对历代经学的否定之义。
然而,庄存与的以天为本,只是为现实社会寻求一最高的依据,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人类社会。而在现实社会,庄存与最强调三纲,他认为三纲之义是圣人本于乾坤而定,是天下最大的理:
天下之理莫大于三纲,君为臣纲,君以易知(乾),臣以简能(坤);父为子纲,作述之谓也;夫为妻纲,天子之于后、日之于月、天之于地也。成位乎其中者,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其惟文王乎?古人有言曰:“《易》始乾坤;《诗》首《关雎》。”故孔子以为《易》之兴也。(庄存与:《系辞传论》,第2页。)
在庄存与看来,《易经》的乾坤,《诗经》的以《关雎》为首,都包含着圣人的三纲之义。魏源在为庄存与遗书作的序中,也引《韩诗外传》的“若夫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朋友之序,则日切磋而不舍也”(魏源:《武进庄少宗伯遗书序》,《魏源集》,中华书局1976年,第236页。)之语,来说明庄存与所最为关心的就是以三纲为中心的社会、人际关系。他以三代为理想之治,就是以三代的君臣、父子、夫妇各得其位来说的,他在《毛诗说补》、《春秋正辞》中指斥幽、厉与春秋时的天下无道,也多从三纲的失序予以说明。
三纲之中,庄存与最重视君臣之义。他说:“君臣之义,天地之大义也。”(庄存与:《系辞传论》,第57页。)而君臣大义又以维护人君的尊严为其关键。这在庄存与的著作中,处处有所表现。例如,他在《彖传论》中一再说:“彖以五断,典常也”,“乾尊五贵,典常也”云云。对庄存与思想有精到见解的蔡长林博士指出:“综观《味经斋遗书》,可以说,不论是对三代理想的正面颂扬,或是对礼衰乐败的伤痛,还是《诗》、《易》、《春秋》、《尚书》、《周礼》、《四书》、《乐说》,都是他借以阐释三代圣王理想的工具,而且是纯从维护人主尊严的角度来思考所作的论述。即使日月星辰之运行,八卦奠卦之次序,六爻之升降进退,也要朝此方向解释。”(蔡长林:《常州庄氏学术新论》,第135页。)对君主权威的维护是庄存与所言大义的根本内容。
从庄存与的整个思想来看,他对君主权威的维护与他以天为本的思想是相通的,他所要维护的君主乃是受命于天的圣王。庄存与说:“自古圣人必受命于天,尧、舜、禹、汤、文、武为君,周公、孔子为师,皆天佑下民而作之,以助上帝。”(庄存与:《四书说》,第4页。)“王者之教,必取法天地。”(庄存与:《彖象论》,第6页。)因此,庄存与所言君王是受有天命,并且行事取法于天的君主,他们不过是天意或是天命在人世间的执行者。而这样的君王只有尧、舜、禹、汤、文、武才可配称。那么,他向皇子教学时对维护君王的尊尊之义的反复强调,应该主要是借以后教育皇子,使皇子认识到只有尧舜三代的理想君王才是值得尊崇的君王,以便让他们以尧、舜、禹、汤、文、武为学习的榜样。这与汉代儒生借天来诫告皇帝,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汉儒是从天的角度警惧人君,而庄存与是从圣王的正面形象来引导人君,其归宿都是要使人君合于天道、天命。
但是,庄存与所说的三纲各得其序,人君为政合于天,只是在理想的尧舜三代才存在的。而三代以后的历史与现实都无情地说明,人君并没有尧、舜、禹、汤、文、武这样的圣王,社会更多的是三纲失序的状态。而造成这样后果的原因,在庄存与看来乃是由于人君忽略了圣王的“君子小人之辨”,没有实行贤人政治所致。庄存与说:
《易》之所以作也,乾、坤为之门,八卦体所撰。通其德,明示天下以君子小人之辨,能事毕也。阳卦示君子之道,不名震、坎、艮为君子也;阴卦示小人之道,不名巽、离、兑为小人也。天以阴阳示圣人,圣人奉若天道,立六子之卦以辨君子小人。……好色则伐性短年,亲小人则坠命亡氏,三季之衰,皆由女子小人相为表里。迄于幽、厉,无汤、武之德以济之,二君一民之祸乱,日相寻而不已焉。孔子赞《易》,不忍不言,不忍不尽言:“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言王道兴废,其要归有如此之可,如此之不可也。(庄存与:《系辞传论》,第56-57页。)
“君子小人之辨”在上本乎天的阴阳之道,在下关系到王道的兴废。君子与小人,此消则彼长,势不两立。“小人道长,不在位者,焉得不为君子;及其消也,在位者,焉得有小人”(庄存与:《彖传论》,第2页。)。君子小人之道的此消彼长,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命运。亲君子,远小人,则王道兴;反之,则王道废。庄存与认为,这是先代圣王教诲其子孙保有天下的大训,然而,不肖子孙反其道而行之,惟小人、妇人是用,而有“倾城”之乱的发生:
教也,诲也,先圣王之大训,所以为子孙常也。日相畔而反之,而无还忌曲顾之心,惟嬖妾刑余人之辟讳是遵是奉,是崇是长。阴傅之羽翼,阳擅之威福,是以降乱阶厉,果倾其城也。夫忍于弃先王之教诲,而不忍逆妇寺之请谒,乱果生妇人乎?抑犹在惟妇言是用者乎?人主而惟妇言是用,则其国宁复有公卿大夫哉?(庄存与:《毛诗说》卷二,第9页。)
所以,庄存与在关于《易经》、《诗经》、《尚书》等书的论说中,总是反复论说小人之害,君子之宝贵,再三叮咛:“人君立于无过之地,必先勿用小人,小人退则君子进,君子进则国安宁”。(庄存与:《系辞传论》,第60页。)
庄存与的君子小人,虽然也含有道德的意义,包含着对崇高道德品质的规定,但是,主要是一个政治的概念,分别用以指代政治上的贤人与奸小之徒。如他称君子为“上相上将,贤人宅之,民之望也,国家之镇也”;小人为“藉大权,假高位”,“流俗所轻”的“险劣嵬琐之人”(庄存与:《毛诗说》卷二,光绪八年,阳湖庄氏藏本,第2页。)。因此,庄存与的严君子小人之辨,实是希望在现实政治里,人君能够实行贤人政治,把君子贤人安排在国家的关键职位上,让他们充分地发挥作用,虽不一定就有三代之治的再现,但至少可以保证国家的安定,使人民得到安定的生活。而魏源说:“君在乾隆末,与大学士和珅同朝,郁郁不合,故于《诗》、《易》君子小人进退消长之际,往往发愤慷慨,流连太息,读其书可以悲其志云。”(魏源:《武进庄少宗伯遗书序》,《魏源集》,中华书局,1976年,第238页。)庄存与的君子小人进退消长之论,不排除对和珅的影射,但又绝不是仅仅因和珅而发。它更多的是庄存与在研读六经与对王朝兴废、政治治乱的思考中,对经学大义及其价值的认同,具有一般的普遍意义。
从形而上对天的绝对权威的肯定,到形而下对以尊尊为核心的三纲的肯定,构成庄存与由六经而言大义的两个主要内容。天的绝对权威为形而下的三纲提供神圣性,三纲使形而上的天道、天理得以落实。这一理论构架及其内容,最为接近西汉经学大师董仲舒的理论。(蔡长林在其《常州庄氏学术新论》(第90-91页)中说:“存与于行文之间每带董生语气,尤喜援引董仲舒所言‘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彖象论》,第38页),‘《春秋》者礼义之大宗’(《尚书说》,第16页,《四书说》,第68页),‘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尚书既见》卷三,第11页,《四书说》,第3、33页),‘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四书说》,第49页),‘不若德,不听罪,乃先出灾害以遣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书既见》卷一,第6页)等招牌用语为据。可以说,董生所陈天尊地卑、人伦秩序的大一统之论,方是庄存与《春秋》学的大宗。”庄存与的整个经学如此,他的《春秋》学更是如此。)由此来说,庄存与的由六经所言的大义,实主要以董仲舒为本。这在《春秋正辞》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第四节庄存与的《春秋正辞》
《春秋正辞》是庄存与最重要的经学著作。此书与庄存与的其他经学著作,都是庄存与经学思想的体现,在基本观念上是完全一致的。但是,由于晚清出现以《公羊》学为中心的所谓今文经学,与庄存与的《春秋正辞》以《公羊》为主有直接的传承关系,从而使该书在清代经学史上具有突出的地位,并引起后人的格外关注,以至一些人探究庄存与的经学,多以《春秋正辞》为据,甚至用以替代庄存与的整个经学。这样的结果,不仅无助于对庄存与经学的正确理解,反而造成了许多对庄存与经学尤其是对于《春秋正辞》的误解。只有把《春秋正辞》作为他经学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置于庄存与的整个经学思想体系中来研究,才可能对《春秋正辞》做出合于庄存与经学思想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