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學內部而言,人本精神已成為“文學”這一文化體類的主體性特徵,即已具備了後世所認為的“文學”品質;從外部條件看,“文事”已得到社會較為普遍的認同,成為重要的社會文化行為。綜合兩方面情況,蓋可以說,“文學自覺”面貌在曹魏時期已經有了初步的顯現。
小結文學創作的興盛與普及:
“文學自覺”局面的初顯以本章所揭示的漢末曹魏社會文化群落的分化重構、文人們文化結構的歷史變更為依託,此時期的“文學”也相應地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
此时期需首要關注的一個文學史話題是曹氏文人大力的擬樂府創作。出於政治考慮及曹氏所屬階層文化屬性的偏好,曹氏對擬樂府的創作親歷親為,不餘遺力,因而曹魏時期出現了傳統文學史上第一個繁盛的詩歌創作局面。
曹氏的這一舉動及文學創作實踐影響是相當深遠的,首先是文人們突破禁忌,積極作詩,並由此帶動詩歌創作由以歌詩為主向以徒詩為主的階段轉化。中國早期的政治系統中有所謂禮樂之教的內容,詩樂之教是其中重要的部分,在傳統強大的“法先王”、“謹教誨”、“忌改轍”的積習影響下,人們奉“述而不作”為信條,所以自作詩的意識一直不大積極,即使有因先王之樂漸失、為建設禮樂之需而進行詩創作的情況,但也未構成社會積極呼應的普遍性發展局面。而且受樂教的影響,人們所創作的基本為歌詩,徒詩意義上的創作還不大可能彙集成流。漢代的詩歌創作對上述傳統禁忌逐漸有所突破,樂府詩及徒詩創作都有所發展,但積習既久,詩教既嚴,上層文人的詩歌創作面貌整體上依然是不大繁榮的。曹氏通過大力的擬樂府創作改變了這種格局。曹氏的擬樂府創作其先或可應歌,但大量的擬樂府創作顯然不是單純為了娛樂之際的“被之管弦”,而是用來表達詩人自己的感受和情緒,反映所見所處的社會現實,於是詩歌創作也就逐漸脫離樂體性而向突出詩本性回歸,即由歌詩創作向徒詩創作轉化。所以曹氏不但帶動了人們積極作詩,而且通過創作實踐打破了“詩言志”从来都是言群體、社會等集體之志的傳統,“詩言志”開始向作己詩、言己志的階段轉化。上層文人開始積極作詩、大量作詩。詩歌從曹魏時期開始成為傳統文學創作的大宗,正與曹氏文人的這一努力有關。
其次,曹氏擬樂府創作格局奠定了傳統文學“采詩於民氓、效體於民歌”的詩體發展格局。應當說,這樣的文學發展模式早在《詩經》與《楚辭》那裏就已經有所顯露了,不過那一時期人們尚不知何謂“文學”,也就難以產生對“文學”自覺的體認與探究意識,所以其時雖已現“采詩於民氓、效體於民歌”之形,但這一影響是深深沉睡着的。文學史上真正意義上的“采詩於民氓、效體於民歌”的發展路徑,是由曹氏通過大力的擬樂府創作來開啟並予以奠定的。此後詩體在發展過程中,上層與下層空間一直是緊密連接、互動進行的,六朝的民歌、唐宋的詞、宋元的曲等的發展,鮮明地體現着這樣的詩體發展軌跡,這不能不直接歸功於曹氏文人的文學實踐。
衡量某時期文學創作的成就,一般不僅要瞭解其數量上的繁盛、發生範圍的廣泛、運用樣式的多元,更要辨别文學進程深入的程度。如唐代文學,人們談論它發展到傳統文學的巔峰時,首先感受到的不是其數量上的優勢,不是其文學樣式的豐富,也不是其流派的紛呈,而是其中洋溢着的某種精神,這是一種與民族文化認同心理產生共振因而形成傳統文學經典存在樣態的文學精神,唐代文學的“巔峰”所指,更大意義上在於這一內在精神內涵的建構形成。細繹“建安文學”的內中與外在發展,實際上也體現着上述邏輯,“建安文學”代表性的樣貌就是通常所謂的“建安風骨”。
前已有言,傳統文化的發展,以對“道”的追尋為終極指歸,一切文化樣式均因對“道”表現的多少、深淺而被人們接受、評判着,傳統“文”之發展軌跡也正是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展開的。在漢代,由於儒術的“獨尊”,各文化類别對“道”的追尋被強力地改變為對“經學”的體現與服膺,因為在漢儒那裏,“道”正包含於經學典籍當中,《七略》中以“經藝”為最高,以“經義”對“諸子”、“詩賦”進行統馭、規範所反映的就是這一情形,而這一邏輯之所以能够成立,正在于各文化類别發展都終極向“道”的共同體性。但“經學”在取得尊崇地位的同時,也開始表現出強烈的排他性,所以其他的文化形式就被降格到等而下之的地位,尤其是“文”,更因其在傳統文化中與“質”對應、偏重於外在的緣飾、有“遊於藝”的邊緣性等特性,所以被名以“小道”,從而把“文”為次、為輕、需節制之的傳統認識發展到極致。当文學被正式地賦予了被輕視的品性,這一直影響着傳統人們對“文學”的認識與評價,這也必然成為文學發展進程中的嚴重阻礙。傳統研究談及魏晉文學變遷時總習慣說是由於經學的衰微,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不過,僅把經學籠統言之為文學發展的阻礙因素卻也不盡然。“經學”發展構成了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與主流,某種程度上代表着中國文化的本質特性,反映着民族特别的文化認同心理,其與同是傳統文化重要構成部分的“文學”并不至於嚴重對立。而阻礙說抽掉了傳統文化發展中“文”與“道”或曰“文學”與“經學”之間特殊的互動關聯,而這又是準確理解傳統文學發展所必不可缺的關鍵環節。
“建安風骨”的實質,正在於把文學體性——“人本特徵”與“經學精神”進行了溝通融合,從而建構了符合民族傳統文化認同心理而又突出文學“人本”體性,因而被歷代所認同的經典文學範式。從劉勰開始,歷代的批評者在表達他們對“建安風骨”的認識時,幾乎不約而同地把“建安風骨”與“風騷”傳統聯繫在一起,這固然有批評者的規範意識在裏面,但“風騷”品格也未始不是“建安風骨”的實際特性,這正是人們的看法不約而同的根本原因。“建安文學”情真意切——這也是本书所謂文學“人本”特徵的核心內容,這一點已為研究者所詳論,“情”的要素略可與“騷”之傳統對應;那麽“風”呢,自然與傳統的經學精神有關,表現在文學上,略可表述為關注現實、關心民瘼、情繫家國的積極入世、濟世精神。“建安風骨”品性的建構正是上述兩者的有機、完美結合。曹魏文人通過積極的文學創作實踐,“解放”了“文學”這一文化樣式,他們想說的、想寫的、所要宣揚的、所要宣洩的,不用再有所顧忌,都可以通過“文學”表達出來,所以“建安文學”往往表現出“情真意切”的特點來。不過,並不是“建安文學”所反映的一己之情都可統統歸於“建安風骨”,其中的一些賦頌詩、娛樂詩、遊戲詩等也不乏真情,但很少有人把它們看作是具有“建安風骨”品性的作品,衹有那些體現了創作者積極、昂揚的精神狀態,表達了創作者或振奮或悲壯或雄遠或蒼勁的理想志意的作品,纔往往被認為具有“建安風骨”,這些作品中的精神特徵基本可以用傳統認識中的“風”之精神予以涵蓋,反言之,也就是這些作品體現了傳統之“風”的精神與要求。文學的“人本”品性與“經學精神”的有機結合纔構成“建安風骨”的本質內涵,當然,這裏的“經學精神”並不表現為枯燥的經學教義,其為一種與傳統儒家所宣揚的積極的入世觀念緊密相關的個體之志意,是作為個體情感的內容表現在作品當中的,有了這種精神催化的作品纔表現出昂揚、剛健的風格氣勢,也纔具有強烈、巨大的感染力。
“建安風骨”品性形成所表現出的“二結合”特徵,在當時的文學批評中存在着對應的反映,曹丕“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以及曹植類同觀點的集中出現,並不是偶然的。正像曹氏政權的鞏固壯大既排儒又主要依靠儒士的事實一樣,曹氏的“尚文辭”也並不是建立在對經學思想完全排斥的基礎之上的,而恰是通過對“經學精神”及“經學影響”的吸收與利用來達到他們“尚文辭”的意圖。如果說曹氏政權取得成功在於他們充分利用了時勢,那麽曹氏“尚文辭”的成功也同樣得益於其對傳統文化特質的正確把握。
曹氏“尚文辭”的意義不僅僅在於它使文學的“人本”特徵得到恢復和突出,更在於它把這一恢復了本性特徵的“文學”與傳統文化對“文”的本質規定、傳統民族心理對“文”的期待與認同做了有機的疏通和勾連,使它們和諧共存,而不是強力予以斷裂。“建安風骨”特質的形成,不但使傳統文化中的“文”、“道”關係得到了具有時代特色的發展,對漢代不正常的“文”、“經”關係作了有力的撥正,更通過成功的創作實踐及理性認識為劉勰的“載道”、“宗經”文學觀念以及唐、宋的“文以載道”認識導夫前路。可以說,中國傳統特色的文學觀明確地得到認識並予以實踐,正是曹魏文人的貢獻,“建安風骨”作為一個經典的文學範式為後世歎賞不已,不是無因的。
建安之後,立了國的曹魏繼續推行着該集團“尚文辭”的政治文化策略,從曹丕、曹叡到高貴鄉公,基本都有明確的“尚文”舉措及創作實踐,從曹操的“創業”到曹氏立國後君主的“守成”並繼續推動的種種實際,可以见出,曹魏時期的“文事”作為一種重要的文化行為已為人們所接受,漸漸地在社會當中普及開來,成為社會普遍化的文化行為。在文學內部,文學的“人本”特徵並不僅僅局限於詩歌創作當中,它同時在辭賦、小說、散文等樣式中普及開來,構成曹魏文學突出的整體性特徵。“正始文學”緊承“建安文學”而來,其“人本”內涵比照“建安文學”又有更為深入的發展,受曹魏後期惡劣的政治環境影響,“正始”文人的文學表達由此前更多地關注外在世界向此時更專注於感受內心的方向轉移,尤其是阮籍與嵇康,“師心”、“使氣”成為他們創作的突出特徵,這說明此時期文學的“情”之因素得到了進一步深化和增強。
綜合曹魏文學的各方面情況看,此時期的文學發展已初步地顯示出了“自覺”的整體面貌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