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考他們的出身及行跡,顯然非以儒學持進之典型士族。《三國志·魏書·曹爽傳》說:“南陽何晏、鄧颺、李勝,沛國丁謐,東平畢軌,咸有聲名,進趣於時,明帝以其浮華,皆抑黜之。”(《三國志》卷九《魏書·曹真傳附子爽傳》,第283頁。)什麽行為算是“浮華”呢?太和四年春二月,曹叡下詔:“世之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趣,不由典謨。豈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以“浮華”與“道本”相對,故而可知其不為儒教所容。周一良指出:“所謂浮華,非指生活上之浮華奢靡,而是從政治上着眼,以才能互相標榜,結為朋黨。”他們因襲後漢以來朋黨題目之習,重才能而輕操行,“曹爽一黨多是此輩”(《魏晉南北朝史劄記》“曹氏司馬氏之爭”條,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35頁。)。蔣濟上疏批評正始改制說:“為國法度,惟命世大才,乃能張其綱維以垂於後,豈中下之吏所宜改易哉?”(《三國志》卷一四《魏書·蔣濟傳》,第454頁。)其中的“中下之吏”顯然不僅指官階,更指地位和資望,也進一步反映了曹爽集團成員政治身份的真實狀況。對於曹爽集團,王永平概括其有如下特點:一是年齡大多在四十歲左右,是曹魏的後進之士,明帝時以“浮華交會”的方式形成了一股勢力;二是多出身於非儒家的寒門,在世族勢力上升的狀態下,他們自然党附曹氏,其中何晏、夏侯玄、畢軌等還是曹氏的姻親;三是深受漢魏文化新潮的影響,重文辭,善論辯,崇尚通脫而輕視禮法,是正始玄學的主要代表;四是皆為文士,早年多無功業,但他們具有政治理想,急於事功,有強烈的表現欲;五是就地域論,其中以譙、沛之人為主,除曹爽兄弟外,夏侯玄、丁謐、桓範等皆是譙、沛人(《曹爽、司馬懿之爭真相考論》,《揚州大學學報》,1999年第三期。)。
明乎以上事實,則可把曹爽文人集團與曹植文人集團進行一番對比。就其構成人員而言,兩集團的主體大致都為不同于傳統士大夫之“庶士”;就其顯著之文化特徵而言,兩集團成員均表現出重才情、尚文辭等文化傾向。兩者的這種內在邏輯並不是歷史的一種巧合,它們有着共同的社會歷史生成機制。曹植集團與曹丕集團爭嗣的鬥爭實際體現了曹氏政治陣營中不同政治利益集團之間的矛盾,曹爽集團和司馬氏集團的鬥爭是這一矛盾的延續。曹爽集團的主體成員多屬於非典型儒家的庶士,他們多以文辭、才情顯,他們針對的鬥爭對象是以司馬氏為首的儒家士大夫人群,所以從縱深的角度看,他們代表着從曹操時候就開始被提拔的廣大“寒素”勢力。曹氏的宗室勢力與之合而為一,既顯示了他們歷來的一致性,又顯示了從曹丕、曹植時期以来政治集團之間鬥爭的深入發展。
第四節曹魏時期文學傳播與社會文化知識結構的變遷
某種文化現象的存在,總有個從發生到發展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隨着與周圍事物接觸範圍的擴大、與他事物交往的深入,其既不斷地豐富自身的內容、壯大自身的勢力及影響,同時也由於其勢力的壯大及影響的加深,其所存在並為其中構成成分的整體事物格局也必將隨之發生變化。文學的發生發展就存在這樣一個邏輯進行過程。推知某時期文學自身發展所達到的程度,觀察文學發展給其所存在的文化環境或其置於其中的社會文化結構帶來了怎樣幅度的變化,有個比較好的認識角度,即考察文學的傳播情況。根據某時期文學傳播的廣度和幅度,大抵可以推知這一時期的文學發展狀況,並進而知曉其在整個社會文化結構中所處的地位、所佔有的分量。
一、曹魏時期的文學傳播情況
曹魏時期的文學傳播,大致可以從這樣兩個主要方面來認識,一是文學活動的情況,二是文本傳播的情況。
文學活動是文學進行傳播的主要途徑之一,通過文學活動,不但文學的意義得到突出,而且文學的影響也得到擴大,會波及到更大的範圍和更多的人群。文學活動的狀況如何,很能反映一個時期文學在社會上推進的幅度。兩漢時期的文學活動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如西漢武帝、宣帝、成帝召集的文人創作活動,東漢光武帝召群臣為吳漢作誄、章帝向竇憲推薦崔駰、竇憲府的文章活動、靈帝時期的“鴻都門學”、蔡邕等參與的第五永祖餞大會上的賦詩活動等,構成了一條比較明顯的文學活動的發展軌跡。但也要認識到,相對於兩漢四百年間的時段來講,此期內的文學活動的絕對數量還是很少的,並且,從這些活動所發生的時代背景看,也較少有与時代適宜的文學環境相應和而形成的較為明顯的文學活動局面。
文學活動形成較為集中的社會局面的時期是在曹魏。如著名的鄴下文人活動,曹丕《與吳質書》曰:“每念昔日南皮之遊,誠不可忘。既妙思六經,逍遙百氏,彈棋閑設,終以博弈,高談娛心,哀箏順耳。馳騖北場,旅食南館,浮甘瓜于清泉,沈朱李于寒水。白日既匿,繼以朗月,同乘並載,以遊後園,輿輪徐動,賓從無聲,清風夜起,悲笳微吟,樂往哀來,愴然傷懷。余顧而言,茲樂難常,足下之徒,咸以為然。”《又與質書》又回憶道:“昔日遊處,行則連輿,止則接席,何曾須臾相失!每至觴酌流行,絲竹並奏,酒酣耳熱,仰而賦詩。”(《魏文帝集》,前揭《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第一冊,第726、727頁。)吳質《答魏太子箋》回應說:“昔侍左右,廁坐眾賢。出有微行之遊,入有管弦之歡。置酒樂飲,賦詩稱壽。”(前揭《文選》卷四〇,第566頁。)曹植《公宴》詩也有記載:“公子敬愛客,終宴不知疲。清夜遊西園,飛蓋相追隨。”另外如王粲《公宴》、陳琳《宴會》、劉楨《公宴》、阮瑀《公宴》、應瑒《公宴》與《侍五官中郎將建章臺詩》等,都記載了曹氏兄弟與諸子同宴共歡、詩賦相和的活動局面,可知當時的賦詩遊樂活動是很多的。從記載看,鄴下文人活動的主要召集者是曹丕,當然曹植也可能主持過宴會,如《贈丁廙》:“嘉賓填城闕,豐膳出中廚。吾與二三子,曲宴此城隅。秦箏發西氣,齊瑟揚東謳。肴來不虛歸,觴至反無餘。”描繪了“諸子”集會時的場景。建安時期文會的重要召集者還有曹操。《曹植傳》載建安十五年:“時鄴銅爵臺新成,太祖悉將諸子登臺,使各為賦。”曹丕《登臺賦序》:“建安十七年春,遊西園,登銅雀臺,命余兄弟並作。”曹丕《臨渦賦序》:“上建安十八年至譙,余兄弟從上拜墳墓,遂乘馬遊觀,經東園,遵渦水,相佯乎高樹之下,駐馬書鞭。為《臨渦之賦》。”曹植也有《臨渦賦》,可見當時有共同賦作之舉。摯虞《文章流别論》:“建安中,魏文帝從武帝出獵。賦,命陳琳、王粲、應瑒、劉楨並作。”另外如曹操出征多有文士隨行,其間多有賦作。其他見諸各處記載的來往賦詩、命題有作尚很多見,茲不一一羅列,僅從建安時期大量的同題作品即可見當時文會的盛況(見李景華《建安文人同題篇目表》,《建安文學述評》,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80頁。)。
與此前的文學活動相比,曹魏時期的文學活動體現出這樣一些特點來:首先,活動的參與者雖以文事見長,但他們並不是被搜羅在一起專供帝王遊娛之用的,他們在現實的生活中都有正式的政治職事(參見胡大雷《中古文學集團》,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52頁。),文事成為他們騁才的方式,“文人”的身份相對得到尊重;其次,文學活動雖有王室成員參與,但參與者之間是一種較為平等的關係,在相互的唱和之中,表現出一種較為融洽的關係,這在《典論·論文》及諸子詩文中有鮮明的體現;再次,曹魏時期的文學活動已經形成了相當的社會規模,正如鍾嶸《詩品序》中所說:“降及建安,曹公父子,篤好斯文,平原兄弟,郁為文棟;劉楨、王粲,為其羽翼。次有攀龍托鳳,自至於屬車者,蓋將百計。彬彬之盛,大備於時矣!”文人会集、文學活動已經形成了非常顯著的社會現象。曹魏時期的文學活動,往往聚而為“文”、以“文”競才、因“文”留聲,後世文學活動的基本活動模式,在曹魏這裏已經基本形成了,可以說,曹魏時期的文學活動對後世的文學活動具有深遠的範式意義。曹魏時期文學活動的這種局面,反映了文學在社會文化活動中的傳播是極為活躍的,其向社會推進的幅度也是相當大的。
在文學傳播方面,曹魏文學發展的第二個突出貢獻是文本傳播主體地位的確立。中國古代的“文學”基本上可以理解為韻文學(王小盾《中國韻文的傳播方式及其體制變遷》說:“按照最狹義的文學概念,中國古代的文學可以理解為韻文。”(《中國社會科學》,1996年第一期)),在曹魏之前,文學傳播的主體方式是口頭傳播,文本傳播衹是從屬性的傳播手段。如先秦、西漢的歌詩,其傳播是靠口頭的音樂形式來完成的;楚辭體式其實也是一種音樂形式的凝結(前揭《中國韻文的傳播方式及其體制變遷》概括說:“楚辭形式因素的主要來源可以概括為:用‘兮’字為語助的句式,來源於舒緩的節奏與引和之歌;正歌、少歌、倡、亂相組合的結構,來源於器樂相和與人聲相和的結合;而《天問》中的問句體,則反映了卜問儀式和史詩盤歌儀式的遺留。”可參看。);至於賦,雖已不歌,但它仍是音樂形式的一種延伸和發展,正如《漢志》所說的“春秋之後,周道浸壞,聘問歌詠不行於列國,學《詩》之士逸在布衣,而賢人失志之賦作矣”。“不歌而誦謂之賦”,從可歌的“詩”發展到吟誦的“賦”,依然是音樂形式的延伸,所以說,這些當時主要的文學樣式基本上是以口傳為主的(“詩”的“歌”、賦的“誦”當然是以口傳為主,關於《楚辭》,《漢書》卷六四上《朱買臣傳》載:“會邑子嚴助貴幸,薦買臣,召見,說《春秋》,言《楚辞》,(武)帝甚說之,拜買臣為中大夫,與嚴助俱侍中。”(第2791頁)卷六四上《王褒傳》載:“宣帝時修武帝故事,講論六藝群書,博盡奇異之好,徵能為《楚辭》九江被公,召見誦讀……”(第2821頁)“言”《楚辭》、誦讀《楚辭》,都說明《楚辭》在當時以口傳為主的特性。)。當然,不是說這一時期不存在文本形態的“文學”,比如說存錄“詩三百”的《詩經》、司馬相如等所作的“歌詞”、收錄“楚辭”的《楚辭》以及書寫漢賦的文稿(如《漢書》卷五七下《司馬相如傳》載漢武帝派人于司馬相如處求取其書,其妻說:“時時著書,人又取去。”(第2600頁)《說文解字敘》云“著於竹帛謂之書”(前揭《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第一冊,第740頁),司馬相如所著書之中,當有大賦文稿。胡士瑩《話本小說概略》認為“(漢賦)是由口頭文學向書面文學轉變的重要途徑之一”(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0頁)。綜合漢代的情況看,賦的文本樣態是存在的,不過,在漢代,這一形態還不是文學傳播的主導樣式,而衹能是一種附屬的傳播方式。)。不過,《詩經》衹是經學典籍及政治教化的文本,並不作為文學來傳播,司馬相如等所作歌詞是以歌唱的形式運行,而不是以歌詞文本的形態流傳,《楚辭》的集結蓋源於統治者好楚聲的緣故,其被重視,正因為它是“楚詞”或“楚語”,漢賦之被重視、喜好,主要的流傳形式應當也是它的“賦誦”特徵(如《漢書》卷六四下《王褒傳》載:“詔使褒等皆之太子宮娛侍太子,朝夕誦讀奇文及所自造作。……太子喜褒所為《甘泉》及《洞簫頌》,令後宮貴人左右皆誦讀之。”(第2829頁)另馮沅君《漢賦與古優》一文中說一位“前輩學者”(作者未著名):“……他對於我的推論表示同意,並且說司馬相如的《子虛》、《上林》有似優人的腳本。”(《馮沅君古典文學論文集》,山東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2頁)既是“腳本”,當是為“吟誦”或演奏服務的,從中既可看出賦文本的存在,又可說明文本傳播居於附屬地位的實際情況。)。總之,這一時期雖有相當的“文學文本”存在,甚或這些文本也參與文學的流傳,但它們充其量衹是一種從屬的傳播樣式,這一時期的文學傳播主要是依靠音樂、吟誦等口頭形式來進行的。文學傳播的這一局面在東漢時期開始有了較為明顯的變化。首先是“詩歌”的情況,正如後文《東漢詩歌情況一覽表》中所反映的那樣,這一時期“歌詩”和“徒詩”已經大致出現了分野,有些詩歌已難以看出歌唱的痕跡,“徒詩”在這一時期應當有了較大的發展;其次是《後漢書》中所反映的著述情況,已有了較為明顯的“文本”狀態,如崔駰“所著詩、賦、銘、頌、書、記、表、《七依》、《婚禮結言》、《達旨》、《酒警》合二十一篇”(《後漢書》卷五二《崔駰傳》,第1722頁。)。張衡“所著詩、賦、銘、七言、《靈憲》、《應閒》、《七辯》、《巡誥》、《懸圖》凡三十二篇”(《後漢書》卷五九《張衡傳》,第1940頁。)。蔡邕“所著詩、賦、碑、誄、銘、贊、連珠、箴、吊、論議、《獨斷》、《勸學》、《釋誨》、《敘樂》、《女訓》、《篆勢》、祝文、章表、書記,凡百四篇,傳於世”(《後漢書》卷六〇下《蔡邕傳》,第2007頁。)。王隆“所著詩、賦、銘、書凡二十六篇”(《後漢書》卷八〇上《文苑·王隆傳》,第2609頁。)。《後漢書》中類似的著錄有四五十處,可以看出,這一時期許多的文學作品已經記為文本了。也就是說,東漢時期的詩賦或多或少地已經在以文本的形態流傳了,如章帝命“封上(劉)蒼自建武以來章奏及所作書、記、賦、頌、七言、别字、歌詩,並集覽焉”(《後漢書》卷四二《東平憲王劉蒼傳》,第1441頁。)。琅邪王劉京“數上詩賦頌德,(明)帝嘉美,下之史官”(《後漢書》卷四二《琅邪王劉京傳》,第1451頁。)。其中的詩賦或是用以歌唱或吟誦的,如劉蒼的著作就明確標有“歌詩”的字樣,但無論是“集覽”還是“下之史官”,都顯然存在着文本狀態。結合《東漢詩歌情況一覽表》及史書中反映的東漢人的著述情況,應該可以看出文學傳播基本以口傳為主的局面漸漸地發生了改變,在東漢時期的文學傳播中,文本傳播已經佔有了一定的比重。但正如後面將要論述的,東漢的詩歌變化衹是曹魏時期詩歌創作發生巨變的前奏,東漢文學傳播中的文本樣態也正是曹魏時期文學傳播模式發生根本性轉變的序曲,文學傳播衹有到了曹魏時期,其基本樣態纔由口頭為主、文本為輔轉變為文本傳播為主、口頭傳播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