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舉或議,均以“儒”為先。且求賢令發佈之時,曹操智囊陣營的骨幹人員大都已經到位,也少見品行不端之人。有人詫異曹操選舉的實際狀況與其所頒佈的求賢令之間的矛盾,實際上,求賢令並不是為吸納儒家士人而頒佈的。不是說曹操代表了閹宦階層的勢力,其與經學士大夫階層就不共戴天、不相容如水火,那絕不是成功政治家的態度。曹操並不棄儒,在中國的政治史上,也没有哪一位政治家能够完全避開儒家士人和經訓而開闢一條全異的政治路徑,曹操對士大夫階層采取的是拉攏和瓦解並行的雙面政策。而且,由於儒家士人的執政經驗及影響,甚至在權力的中心處於主導地位,傳統上一直是以儒取士,所以對儒家士人的任用,已不必興師動眾地再搞什麽特殊的詔令。對那些一直没有選舉機會的廣大庶士,反倒是必須發佈一系列強制性的命令,以便衝破強大的現實阻力,喚醒他們還不自覺的進取意識。求賢令的出臺,更大程度上應是為招引中下層人士而言的。求賢令中到處充斥着“軍吏”、“賤人”、“縣吏”、“被褐者”、“盜嫂者”、“文俗之吏”、“未必有行”、“負污辱之名”、“有見笑之恥”等字樣,不能不讓人想到正統之士對“鴻都門”人士的形容——“俳優”、“群小”、“出於微蔑”、“斗筲小人”、“豎子小人”。曹操王國中多集納此類人士是對求賢令最好的注腳。前引何夔所言:“自軍興以來,制度草創,用人未詳其本,是以各引其類,時忘道德。”曹丕《與吳質書》說“觀古今文人,類不護細行,鮮能以名節自立”,進人“時忘道德”、文人“不護細行”,其所指向及反映的,正是曹氏陣營大量延引“文士”的用人事實。
曹操悉集諸藝之士的意識不知成於何時,但首先要感之深切,纔會應之有術。其思想來源無非有兩種途徑,要麽在形勢當中有所感悟,要麽藉鑒於歷史。形勢方面,閹宦出身的背景使曹操的行為、觀念並不與傳統士夫全同,其在政權的爭奪中除對傳統的士夫勢力進行拉攏外,為鞏固自己的政權、瓦解士大夫根深蒂固的正統思想,也要對與自身有着相似背景的階層進行拉攏,這是歷來政治家們的慣常舉動。嚮來被傳統士夫所排斥的寒素勢力作為一個階層,已有所壯大發展,並通過“鴻都門學”事件初步顯示了一定的勢力及影響,曹操或參與或感受了這一影響,其正可成為曹操利用的政治力量。歷史上,“鴻都門學”事件去之不遠,中國的政治歷來有重視“故事”的傳統,能于史有鑒,是每一個成功政治家的基本素質,曹操自不例外。“鴻都門學”時鬥爭的兩個主要階層集團與曹操執政時期思想價值不同的階層集團之間,其階層的主體有大致的相似性,曹操執政系統中不同思想陣營間的對立分化一定程度上正是“鴻都門學”時階層鬥爭的延續和發展。“鴻都門學”對傳統士夫勢力的衝擊,曹操是親身感受了的,那麽他欲摧毀“士大夫階級精神上之堡壘”,無論是考慮自己的出身還是鑒於形勢,自然都會直接利用這一勢力,並且在施政之中不斷加以培植。藉鑒歷史和把握形勢兩途合一,形成了曹操廣泛延用諸藝之士的整體用人格局。
二、曹魏帝王文人集團的建構
(一)曹操身邊“文士”的聚攏及其政治作用
建安元年,對曹操而言,可算作一個轉關,其獲得了“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巨大政治優勢。僅就搜羅人才而言,曹操陣營不但可以直接收納人才為我所用,更可以利用朝廷的名義進行徵召。孔融就是以朝廷徵召的名義入許的,《後漢書》本傳言:“及獻帝都許,徵融為將作大匠,遷少府。”孔融這次入朝後還作詩稱頌曹操,並向曹操舉薦邊讓和彌衡。建安三年,曹操徵王朗。孔融與王朗書,其中有“主上寬仁,貴德宥過;曹公輔政,思賢並立”(《孔少府集》,[明]張溥《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第一冊,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02頁。),反映了曹操思賢用人的一貫傾向。後孔融又向曹操舉薦盛孝章,並說:“維公匡復漢室,宗社將絕,又能正之,正之之術,實須得賢。”(《孔少府集》,前揭《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第一冊,第600頁。)招納賢才是曹操一貫的策略,從孔融的舉薦中,可以見出曹操重“文士”、重名士並極力網羅之的一面。具體召集的人員如下:
蔡琰,《後漢書·列女傳》載曹操“遣使者以金璧贖之,而重嫁于(董)祀”(《後漢書》卷八四《列女·董祀妻傳》,第2800頁。)。
王粲,先寄身於荊州劉表,建安十三年,勸劉表子琮降曹,曹操辟為丞相掾,賜爵關內侯,後遷軍謀祭酒(王粲以下至荀緯,均見《三國志》卷二一《魏書·王粲傳》,第597-604頁。)。
徐幹為司空軍謀祭酒掾屬,年月無考。
陳琳曾為袁紹“典文章”,袁氏敗,建安十年歸曹操,為司空軍謀祭酒,徙門下督。
阮瑀為司空軍謀祭酒,《三國志》卷二一注引《文士傳》曰:“太祖雅聞瑀名,辟之,不應,連見逼促,乃逃入山中。太祖使人焚山,得瑀,送至,召入。”(裴松之對這則材料的幾個細節進行了辯駁,參看《三國志》阮瑀本傳。但阮瑀既然能够拒為曹洪所用,那麽他拒絕曹操的徵辟也是可能和合乎情理的,曹操逼迫阮瑀應徵之事似不會完全出於杜撰。)徵入時間無考。
應瑒被曹操辟為丞相掾屬。
劉楨被曹操辟為丞相掾屬。
邯鄲淳,《三國志》卷二一注引《魏略》曰:“荊州內附,太祖素聞其名,召與相見,甚敬異之。”
繁欽,為丞相主簿。
路粹,建安初,以高才擢拜尚書郎,後為軍謀祭酒,與陳琳、阮瑀等典記室。
荀緯,建安中,召署軍謀掾。
楊修,建安中舉孝廉,除郎中,《三國志》卷一九注引《世語》:“修年二十五,以名公子有才能,為太祖所器……”(楊修、丁儀、丁廙事見《三國志》卷一九《陳思王曹植傳》注引,第558-562頁。)《後漢書·楊修傳》載“(修)為丞相曹操主簿”。
丁儀,為西曹掾,後遷尚書。
丁廙,為曹操所辟,建安中為黃門侍郎。
衛覬,曹操辟為司空掾屬(《三國志》卷二一《魏書·衛覬傳》,第610頁。)。
劉廙,建安十三年,曹操辟為司空掾屬(《三國志》卷二一《魏書·劉廙傳》,第614頁。)。
仲長統,參丞相曹操軍事(《後漢書》卷四九《仲長統傳》,第1646頁。)。
當時著名的“文士”基本都被曹操搜羅到帳下,“文士”得以如此集中地会集顯然體現出曹操積極、主動搜羅的特定意識。這一意識在前引曹植《與楊德祖書》中已有明確的交代,至於強徵阮瑀、對陳琳不計前嫌等事例,無不是這一意識的具體實現。
曹操對“文士”的廣泛搜羅,不同於以往帝王的“俳優蓄之”,会集在曹操身邊的眾“文士”,實際上是參與了曹操爭霸的大業的,成為曹操陣營中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他們直接參與着曹操的政治、軍事行動。首先是經常參與征伐,大規模的如建安十三年,曹操南征劉表,陳琳、徐幹、劉楨、阮瑀隨行;建安十四年,曹操征孫權,繁欽、王粲、劉楨在軍伍之中;建安二十年,曹操平隴右,陳琳、路粹、應瑒、王粲從征;其他如曹操北征烏桓、西征馬超等,也多有上述“文士”隨行(參見陸侃如《中古文學繫年》(人民文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360、361頁,第381、382頁。)。與從征相應,“文士”們不免要留有“作品”,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為文書。如《三國志》卷二一曰:“軍國書檄,多琳、瑀所作也。”注引《典略》云:“琳作諸書及檄,草成呈太祖。太祖先苦頭風,是日疾發,臥讀琳所作,翕然而起曰:‘此愈我病。’數加厚賜。太祖嘗使瑀作書與韓遂,時太祖適近出,瑀隨從,因於馬上具草,書成呈之。太祖攬筆欲有所定,而竟不能增損。”(《三國志》卷二一《魏書·王粲傳》,第600-601頁。)曹丕《典論·論文》說:“琳、瑀之章表書記,今之雋也。”可見,陳琳、阮瑀的文書在當時是相當出名的。陳琳、阮瑀的“文書”作品有所留存,如阮瑀《為曹公作書與孫權》、陳琳《為曹洪與世子書》等。二為“文學”作品。如建安十二年,陳琳隨軍征烏桓,作《神武賦》;建安十三年南征劉表,陳琳有《神女賦》、徐幹有《序征賦》、劉楨有《遂志賦》、阮瑀有《紀征賦》;建安十四年東征孫權,王粲有《浮淮賦》,等等。這些作品不僅僅是一時的偶發之作,曹操、曹丕、曹植亦常行軍有作,它們除了紀征述懷,其創作的動機應多是為行軍征伐進行鼓吹或頌揚。曹丕所謂文章乃“經國之大業”當是有所指而言。
除了從征,在日常的政治生活中,“文士”也是一支舉足輕重的政治力量,孔融“多侮慢之辭”,常常與曹操作梗,讓曹操非常惱火,衹好藉故把他除掉。曹操利用的也正是文人之筆,路粹既曾為曹操作書激勵孔融,又為書枉狀奏孔融,孔融因被棄市,《三國志》卷二一注引《典略》曰:“融誅之後,人睹粹所作,無不嘉其才而畏其筆也。”更為鮮明的是,在曹操立嗣問題上,“文士”成為其中重要的一支政治勢力,如邯鄲淳、丁儀、丁廙、楊修等,具體情形留待下面論述,這裏暂不展開。
(二)曹丕、曹植集團的對立及其主體文化傾向——兼及曹爽集團
這裏所謂“集團”,並不是後世嚴格意義上的有組織的群體,而是指在曹操立嗣問題上持不同意見的兩派人群,同一集團內部的成員並不一定有密切的交往乃至達成共識、形成組織,但他們在立嗣問題上的傾向是一致的,故而這裏泛義地稱之為“集團”,支持曹丕者謂之曹丕集團,支持曹植者謂之曹植集團。就單個人來講,支持某人或表達某種立場、傾向可能帶有偶然性質,不一定具有普遍的代表意義,但當有眾多的人表達同樣的意見或傾向的時候,其所體現的可能就不僅僅是個人的認識,而在一定程度上帶有群體認同的意味,所以對立場不同的群體進行整體意義上的考察,往往可以見出其背後隱藏的一些本質的東西。在實際的歷史中,可能很多人參與了立嗣的鬥爭,但由於材料的限制,本书衹選取史載的具有較為鮮明支持或否定傾向的人員作為考察對象予以論述。
1.曹丕集團
(1)吳質,以才學通博,為五官將及諸侯所禮愛,質亦善處其兄弟之間。魏王出征,丕與植並送,植稱述功德,發言有章,左右矚目,王亦悅,而丕悵然自失,吳質耳曰:“王當行,流涕可也。”及辭,丕泣而拜,王及左右咸歔欷,於是皆以植辭多華,而誠心不及(《三國志》卷二一《魏書·王粲傳》注引《魏略》,第609頁。)。與陳群、朱鑠、司馬懿號為“四友”(《晉書》卷一《宣帝紀》,第2頁。)。
(2)賈詡,武威姑臧人。是時,文帝為五官將,而臨菑侯植才名方盛,各有黨與,有奪宗之議。文帝使人問詡自固之術,詡曰:“願將軍恢崇德度,躬素士之業,朝夕孜孜,不違子道。如此而已。”文帝從之,深自砥礪。太祖又嘗屏除左右問詡,詡嘿然不對。太祖曰:“與卿言而不答,何也?”詡曰:“屬適有所思,故不即對耳。”太祖曰:“何思?”詡曰:“思袁本初、劉景升父子也。”(《三國志》卷十《魏書·賈詡傳》,第326-331頁。)
(3)崔琰,年二十三,始讀《論語》、《韓詩》。年二十九,乃結公孫方等就鄭玄受學。時未立太子,臨菑侯植有才而愛。太祖狐疑,以函令密訪於外。唯琰露板答曰:“蓋聞春秋之義,立子以長,加五官將仁孝聰明,宜承正統。琰以死守之。”植,琰之兄女婿也(《三國志》卷一二《魏書·崔琰傳》,第367-369頁。)。
(4)毛玠,陳留平丘人。時太子未定,而臨菑侯植有寵,玠密諫曰:“近者袁紹以嫡庶不分,覆宗滅國。廢立大事,非所宜聞。”後群僚會,玠起更衣,太祖目指曰:“此古所謂國之司直,我之周昌也。”(《三國志》卷一二《魏書·毛玠傳》,第374-375頁。)
(5)邢顒,河間鄚人。初,太子未定,而臨菑侯植有寵,丁儀等並贊誉其美。太祖問顒,顒對曰:“以庶代宗,先世之戒也。願殿下深重察之!”(《三國志》卷一二《魏書·邢顒傳》,第382-383頁。)
(6)桓階,祖父超,父勝,皆歷典州郡。勝為尚書,著名南方。時太子未定,而臨菑侯植有寵。階數陳文帝德優齒長,宜為儲副,公規密諫,前後懇至。《三國志》本傳注引《魏書》稱階諫曰:“‘今太子仁冠群子,名昭海內,仁聖達節,天下莫不聞;而大王甫以植而問臣,臣誠惑之。’於是太祖知階篤於守正,深益重焉。”又毛玠、徐奕以剛蹇少黨,而為西曹掾丁儀所不善,儀屢言其短,賴階左右以自全保(《三國志》卷二二《魏書·桓階傳》,第631-632頁。)。
(7)荀彧,潁川潁陰人,祖父淑,當漢順、桓之間,知名當世,有子八人,號曰八龍,彧父即為之一。初,文帝與平原侯植並有擬論,文帝曲禮事彧(《三國志》卷十《魏書·荀彧傳附子惲傳》,第307、319頁。)。
綜合起來考察,曹丕集團成員具有這樣的主體性特點:典型的儒學文化背景,立身行事恪守儒家傳統。吳質“才學通博”,為曹丕計“王當行,流涕可也”,是典型的儒家孝悌行為。賈詡勸曹丕“恢崇德度,躬素士之業,朝夕孜孜,不違子道”,也正是儒家的一貫訓導。崔琰堅持的是“立嫡以長”的古訓,這一經典教義具有無形的權威性,在此框架內,連侄女婿的裙帶關係都失去了作用。毛玠、邢顒亦持類似的觀點,“嫡庶不分”,“以庶代宗”將以致亂。《毛玠傳》注引《先賢行狀》曰:“玠雅亮公正,在官清恪。”《邢顒傳》載當時人稱其“德行堂堂邢子昂”,曹操為諸子高選官屬,甚至令曰:“侯家吏,宜得淵深法度如邢顒輩。”以德自律幾乎是他們的一貫準則。桓階所稱述曹丕的一系列內容,完全是地道的儒家德行標準。荀彧,更是儒業傳家,以儒名世。至於集團領袖曹丕,除了藉助“立嫡以長”古訓的天然優勢,藉助一些深奉儒家信條的權臣謀士的鼎立支持,其本人也深諳儒術之道。除上述相關表現外,史書更明確記載:“文帝御之以術,矯情自飾,宮人左右,並為之說,故遂定為嗣。”(《三國志》卷一九《魏書·陳思王曹植傳》,第557頁。)可以說,正是藉助儒家士人的支援、傳統儒學規範的影響,曹丕纔得以爭嗣成功。
2.曹植集團
(1)丁儀,沛郡人,父沖,素與太祖親善。後數與諸將飲,酒美不能止,醉爛腸死。丁儀與臨菑侯曹植親善,數稱其奇才。太祖既有意欲立植,而儀又共贊之。及曹丕立,遂因職事收付獄,殺之(《三國志》卷一九《魏書·陳思王曹植傳》注引《魏略》,第561-562頁。)。
(2)丁廙,儀之弟,廙嘗從容謂太祖曰:“臨菑侯天性仁孝,發于自然,而聰明智達,其殆庶幾。至於博學淵識,文章絕倫。當今天下之賢才君子,不問少長,皆願從其遊而為之死,實天所以鍾福于大魏,而永授無窮之祚也。”欲以勸動太祖。太祖答曰:“植,吾愛之,安能若卿言!吾欲立之為嗣,何如?”廙曰:“此國家之所以興衰,天下之所以存亡,非愚劣瑣賤者所敢與及。廙聞知臣莫若於君,知子莫若于父。至於君不論明闇,父不問賢愚,而能常知其臣子者何?蓋由相知非一事一物,相盡非一旦一夕。況明公加之以聖哲,習之以人子。今發明達之命,吐永安之言,可謂上應天命,下合人心,得之於須臾,垂之於萬世者也。廙不避斧鉞之誅,敢不盡言!”太祖深納之(《三國志》卷一九《魏書·陳思王曹植傳》注引《文士傳》,第562頁。)。文帝即位,誅丁儀、丁廙並其男口(《三國志》卷一九《魏書·陳思王曹植傳》,第561頁。)。
(3)楊修,太尉彪子。曹植既以才見異,而丁儀、丁廙、楊修等為之羽翼。太祖既慮終始之變,以楊修頗有才策,而又袁氏之甥也,於是以罪誅修(《三國志》卷一九《魏書·陳思王曹植傳》,第557-558頁。)。
(4)邯鄲淳,潁川人,博學有才章,善《蒼》、《雅》、蟲篆、許氏字指。於時世子未立。太祖俄有意于植,而淳屢稱植材。由是五官將頗不悅(《三國志》卷二一《魏書·王粲傳》注引《魏略》,第6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