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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这里到处都光滑洁净,看起来决不是人住的地方。没有一件家具,没有一个摆设,甚至没有一扇门!就是一间四四方方的火柴盒房子。

面具先生究竟是怎么像鬼一样出现在我面前的?

他又是怎么离开的?

唉,蜜糖是真的不知道。也看不出来。

反正,他就是悄悄地来,悄悄的去,留我一个人在这里。

会不会是障眼法?我施展仙姿飘飘,把包括地面在内的六面全部打探了一遍,这房子质量太好了,没有一丝缝隙。

‘阿’,我打了个哈欠,躺在地板上眯起眼睛。反正也出不去,还是先睡一会儿吧!我把花花放出来,说道:“你去玩一会儿,顺便给我放风!”对了,我有一个毛病,只要是睡着了,除非自然醒,否则是无论如何也醒不过来的。

花花斗鸡眼看着我,摇头晃脑的在地板上滑起旱冰来。看着宛如巨型蝌蚪的花花在地板上来回旋转,还真是一件无事用来消遣的娱乐。不过我实在是困,很快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才醒过来,房间里多了一个人,一个女人,比金燕子成熟性感到天边去的女人。呵呵,她要是开一间酒馆,也不用叫有来无回了,直接取名死了都要爱!

这不,连花花都临阵倒戈了,居然钻进性感女人若隐若现的胸脯缝隙间美滋滋的睡起来。那春光无限的沟沟上下轻颤着,真像诱人的摇篮。

我大为不满!走过去拎住花花的大头,顺着地板抛了出去。花花保持睡姿一直滑到墙的尽头,只听‘咚’的一声,结结实实的撞了上去。花花大怒,睁开斗鸡眼把腮帮子鼓的老高。

“怎么?不满意?”我的腮帮子不比它鼓的小。

见是我干的,花花立刻没了气焰,耷拉着脑袋软绵绵的趴在了墙角。

“美女。”我转过头,望着脸色白得像鬼,浑身仍处于颤抖状态的性感女人,安慰道:“不用怕,花花很乖,不会轻易咬人的。”

性感女人这才‘哇’的一声哭出来,像个八爪鱼一般扑进了我的怀中。她的衣裳如同彩虹霓裳,我的衣服就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棉布。她却一点也不嫌弃,面若桃花的脸庞直往我男子汉的胸膛上摩挲。

我决不是君子,生理上自问正常的很,于是顺应性感美女的意思轻轻的搂住她的腰。她的衣衫襟口松开,春光无一遗漏的乍泄在我眼前。我脸红,我心跳,我小鹿乱撞,我胡思乱想。她气喘,她胸闷,她欲语还休,她肆无忌惮。

她的手调皮的很,在我年轻健硕的身体上极尽挑逗之能事。

我的安禄山之爪刚想伸向她高耸的胸脯,她却脸一拉,惊恐地望着我,好像刚才她是被迫的,被我欺辱一样!

然后,无奈的事情又发生了!

性感美女不见了!

一眨眼的功夫,面具先生又出现了。

他看着我的眼神很奇怪!应该说非常奇怪!围着我整整转了N圈,上上下下的打量我。而后,莫名其妙的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我毛骨悚然。

我赶忙对着花花勾勾手指头,示意它快点来保护我。

花花以光速钻回了我的袖口,与我一起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紧接着,面具里面一对漂亮的狭长眼睛眯缝起来,弯弯如同月芽儿。“原来如此。”

什么意思啊?

我一头雾水的望着他,他却语出惊人:“在下今天真是冒犯了,这就送唐公子离开。”一瞬间只觉得眼前炫白苍茫,待到看清楚时自己已身处熙攘的闹市之中,身边往来人群接踵磨肩,街道两旁商铺林立。看向身后,不过一间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茶楼。名叫:茶楼。

里面茶客三三两两,老板无聊到趴在柜台上打瞌睡,店小二手拿破旧的毛巾赶蚊蝇。

我拦住一个人,问道:“请问这是哪里啊?”

那人奇怪的望着我,鄙视说道:“这里是西岳王封地琅邺。”

西岳王洛蔚羿。当今圣上的九皇弟,洛可风的九皇叔。他的封地琅邺冶金业盛行,矿藏丰富,在千秋王朝各王的封地中富庶程度仅次于郸洛。当然,原本是排名第一的,自从‘馒头事件’以后才屈居第二。

洛蔚羿辈分虽然比洛可风大,可是今年却比洛可风还要小一岁。她的母亲玉贵妃深得圣眷,是太子的大热人选。

想起洛可风,我突然站在喧闹的大街上惘然起来。

为什么?为什么自从六岁生日以后他就再也没有来过缥缈峰?虽然他总是让雪鹰给我送来好吃的蜜糖可可。我隐约觉得洛可风近些年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不然他是不会不来看我的。

算了,我摇摇头,把满心的疑云甩去。

还是先到少林寺偷图书馆吧!不论怎样,这是洛可风交给我的第一个任务,我一定要完成!否则一定会被他看扁!

洛可风臭臭的酷脸仿佛出现我的面前,冷哼一声说道:“我就知道你不行!”

我行!心里大大的喊了一声,赫然发现大街上的人都在看着我。原来,我居然不知不觉地喊出来了。我低下头,钻进人群中灰溜溜的逃跑了。

琅邺城东市大街两旁到处可见大大小小的冶金铁匠铺子。

九殿下,蜜糖既然来了,就没有理由就这么轻易离开。一个点子在我心里渐渐生成。

谁说洛可风的郸洛只能长粮食?有我聪明无比宇宙无敌的蜜糖宝宝助阵,郸洛照样能取代琅邺成为全国重要的冶金业基地。

可是……怎么告诉洛可风呢?我望着天空,心里特别希望看到雪鹰的身影,虽然这家伙每次都想在我的头上拉便便。

蜜糖宝宝果然是福星高照之人,我望空兴叹了十秒钟后,雪鹰的声音远远传来,很快出现在我的头顶。

我坐在琅邺城郊的一块大石头上,乐呵呵的望着雪鹰降落。

“小雪!”我肉麻兮兮的飞扑过去,搂着它揉搓了一通。

‘啊,啊,啊’它无奈的鸣叫挣扎着,像个被调戏的小姑娘。雪鹰的爪子上挂着一个金丝缎面的精致袋子,里面,是我每月不断的蜜糖可可糖豆。我取下爱吃的糖豆,把怀中的一卷信纸绑在它的爪子上,拍拍它的背说道:“走吧!”

雪鹰巴不得离开我,和我袖子里的花花。刚一脱离我的钳制,就振翅高飞起来。

唉,活在世上还是有钱有势好啊!你看,寻常武林人士都是飞鸽传书,这个其实危险性挺高的!首先,鸽子飞得实在是太低了,很容易就被人打下来烤着吃,连带着很重要的事情都会被耽搁,其次,飞鸽传书已经被用滥了,稍有心思的人如果想要探听某武林人士的机密,只要派些会弹指神功的人在附近蹲点就可以了,保准能知晓一切。

而我们的雪鹰呢!优点一:可以存活一百年以上。优点二:不飞则已,一飞就要直冲云霄飞到云层之上,决不会被人捉住。优点三:智商很高,比信鸽高很多。这个我最能证明了,骗人、装死、耍乍、装可怜,这些它统统都不在话下!总而言之,实在是饲养人员一次投资,终身受益的绝佳品种。

“好了!”我拍拍手,笑着自言自语:“该去少林寺办正事了。”从大石头上一跃而下,唐觅开始了潇洒的仗剑走天涯。

为了防止在天空会发生意外事故,我这次几乎都是用走的。十五天后,来到了少室山山脚。

怎么办啊?等到夜黑人静的时候直接去偷好了。

不行!我望着少林寺的界碑直摇头。这少林寺可是千年古刹!里面的房屋何止千百间,保守估计能上万!那藏经阁在哪儿我现在都搞不清楚,还偷个屁啊!

哭丧着脸,我少室山山脚下常年贩卖各种武林盛事门票的黄牛手中忍痛花银子买了一张门票。望着票贩子贼笑的目光,我的心阴森森的冷。被宰也没办法啊!必须进去一探虚实的说。

我看看手中印刷精美的黄色门券,上面清清楚楚地写了几个大字:屠狼大会,贵宾卷。

咦?看来今天还赶上热闹了!贵宾卷?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可以站在第一排看了?

美滋滋的拿着我的贵宾卷,朝着少室山的山路走去。

“少林寺!”站在山门前,我大声地念着这三个字。

我这个样子大概太像一个想学Chianese功夫的老外了,就差没有留下口水了。所以,往来参加屠狼大会的各界武林人士纷纷鄙夷的望着我,有个别人我在有来无回见过。他们好像没有认出我,因为我很聪明的做了化妆,使自己看起来就像一个傻乎乎的乡下孩子。

不是我不想让江湖人士看看我蜜糖宝宝帅到崩溃的脸,而是我实在不想再出现什么意外了。离一个月的约定不过剩下七天,我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把九阳真经偷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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