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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1)

一 残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去年我从海外归来,便接着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来了,藏书的人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了重价把此书买了。

这部脂砚斋重评本(以下称“脂本”)只剩十六回了,其目如下:

§§§第一回至第八回

§§§第十三回至第十六回

§§§第二十五回至第二十八回

首页首行有撕去的一角,当是最早藏书人的图章。今存图章三方,一为“刘铨福子重印”,一为“子重”,一为“髣眉”。第二十八回之后幅有跋五条。其一云:

《红楼梦》虽小说,然曲而达,微而显,颇得史家法。余向读世所刊本,辄逆以己意,恨不得起作者一谭。睹此册,私幸予言之不谬也。子重其宝之。青士、椿余同观于半亩园并识。乙丑孟秋。

其一云:

《红楼梦》非但为小说别开生面,直是另一种笔墨。昔人文字有翻新法,学《梵夹书》。今则写西法轮齿,仿《考工记》。如《红楼梦》实出四大奇书之外,李贽、金圣叹皆未曾见也。戊辰秋记。

此条有“福”字图章,可见藏书人名刘铨福,字子重。以下三条跋皆是他的笔迹。其一云:

《红楼梦》纷纷效颦者无一可取。唯《痴人说梦》一种及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一种尚可玩,惜不得与佟四哥三弦子一弹唱耳。此本是《石头记》真本,批者事皆目击,故得其详也。癸亥春日白云吟客笔。(有“白云吟客”图章)

李伯盂郎中言翁叔平殿撰有原本而无脂批,与此文不同。

又一条云:

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故批笔不从臆度。原文与刊本有不同处,尚留真面,惜止存八卷。海内收藏家更有副本,愿抄补全之,则妙矣。五月廿七日阅又记。(有“铨”字图章)

另一条云:

近日又得妙复轩手批十二巨册。语虽近凿,而于《红楼梦》味之亦深矣。云客又记。(有“阿癐癐”图章)

此批本丁卯夏借与绵州孙小峰太守,刻于湖南。

§§§第三回有墨笔眉批一条,字迹不像刘铨福,似另是一个人;跋末云:

同治丙寅(五年,1866)季冬月左绵痴道人记。

此人不知即是上条提起的绵州孙小峰吗。但这里的年代可以使我们知道跋中所记干支都是同治初年。刘铨福得此本在同治癸亥(1863),乙丑(1865)有椿余一跋,丙寅有痴道人一条批,戊辰(1868)又有刘君的一跋。

刘铨福跋说“惜止存八卷”,这一句话不好懂。现存的十六回,每回为一卷,不该说止存八卷。大概当时十六回分装八册,故称八卷;后来才合并为四册。

此书每半页十二行,每行十八字。楷书。纸已黄脆了,已经了一次装衬。第十三回首页缺去小半角,衬纸与原书接缝处印有“刘铨畐子重印”图章,可见装衬是在刘氏收得此书之时,已在六十年前了。

二 脂砚斋与曹雪芹

脂本第一回于“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诗之后,说: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

“出则既明”以下与有正书局印的戚抄本相同。但戚本无此上的十五字。甲戌为乾隆十九年(1754),那时曹雪芹还不曾死。

据此,《石头记》在乾隆十九年已有“抄阅再评”的本子了。可见雪芹作此书在乾隆十八九年之前。也许其时已成的部分止有这二十八回。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不把《红楼梦》的著作时代移前。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年表》(《红楼梦辨》八)把作书时代列在乾隆十九年至二八年(1754—1763),这是应当改正的了。

脂本于“满纸荒唐言”一诗的上方有朱评云: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甲午八月泪笔。(乾隆三九,1774)

壬午为乾隆二十七年,除夕当西历1763年2月12日(据陈垣《中西回史日历》检查)。

我从前根据敦诚《四松堂集》“挽曹雪芹”一首诗下注的“甲申”二字,考定雪芹死于乾隆甲申(1764),与此本所记,相差一年余。雪芹死于壬午除夕,次日即是癸未,次年才是甲申。敦诚的挽诗作于一年以后,故编在甲申年,怪不得诗中有“絮酒生刍上旧坰”的话了。现在应依脂本,定雪芹死于壬午除夕。再依敦诚挽诗“四十年华付杳冥”的话,假定他死时年四十五,他生时大概在康熙五十六年(1717)。我的《考证》与平伯的年表也都要改正了。

这个发现使我们更容易了解《红楼梦》的故事。雪芹的父亲曹卸织造任在雍正六年(1728),那时雪芹已十二岁,是见过曹家盛时的了。

脂本第一回叙《石头记》的来历云:

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此上有眉评云: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据此,《风月宝鉴》乃是雪芹作《红楼梦》的初稿,有其弟棠村作序。此处不说曹棠村而用“东鲁孔梅溪”之名,不过是故意作狡狯。梅溪似是棠村的别号,此有二层根据:第一,雪芹号芹溪,脂本屡称芹溪,与梅溪正同行列。第二,第十三回“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二句上,脂本有一条眉评云:“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顾颉刚先生疑此即是所谓“东鲁孔梅溪”。我以为此即是雪芹之弟棠村。

又上引一段中,脂本比别本多出“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九个字。吴玉峰与孔梅溪同是故设疑阵的假名。

我们看这几条可以知道脂砚斋同曹雪芹的关系了。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雪芹弟兄都很相熟。我并且疑心他是雪芹同族的亲属。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托梦于凤姐一段,上有眉评云:

“树倒猢狲散”之语,全犹在耳,曲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恸杀!

又可卿提出祖茔置田产附设家塾一段上有眉评云:

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松斋。

又此回之末凤姐寻思宁国府中五大弊,上有眉评云: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今(令?)余想恸血泪盈□。(此处疑脱一字)

又第八回贾母送秦钟一个金魁星,有朱评云:

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

看此诸条,可见评者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第十三回所记宁国府的事即是他家的事,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颙或曹欣的儿子。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

这几条之中,第十三回之一条说

曲指三十五年矣,

又一条说

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

脂本抄于甲戌(1754),其“重评”有年月可考者,有第一回(抄本页十)之“丁亥春”(1767),有上文已引之“甲午八月”(1774)。自甲戌至甲午,凡二十年。折中假定乾隆二十九年(1764)为上引几条评的年代,则上推三十五年为雍正七年(1729),曹雪芹约十三岁,其时曹刚卸任织造(1728),曹家已衰败了,但还不曾完全倒落。

此等处皆可助证《红楼梦》为记述曹家事实之书,可以摧破不少的怀疑。我从前在《红楼梦考证》里曾指出两个可注意之点:

第一,十六回凤姐谈“南巡接驾”一大段,我认为即是康熙南巡,曹寅四次接驾的故事。我说:

曹家四次接驾乃是很不常见的盛事,故曹雪芹不知不觉的——或是有意的——把他家这桩最阔的大典说了出来。《考证》页四一)

脂本第十六回前有总评,其一条云:

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

这一条便证实了我的假设。我又曾说赵嬷嬷说的贾家接驾一次,甄家接驾四次,都是指曹家的事。脂本于本回“现在江南的甄家……接驾四次”一句之傍,有朱评云:

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

这又是证实我的假设了。

第二,我用《八旗氏族通谱》的曹家世系来比较第二回冷子兴说的贾家世次,我当时指出贾政是次子,先不袭职,又是员外郎,与曹一一相合,故我认贾政即是曹。(《考证》四三——四四)这个假设在当时很受朋友批评。但脂本第二回“皇上……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令其入部习学,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一段之傍有朱评云:

嫡真实事,非妄拥也。

这真是出于我自己意料之外的好证据了!

故《红楼梦》是写曹家的事,这一点现在得了许多新证据,更是颠扑不破的了。

三 秦可卿之死

§§§第十三回记秦可卿之死,曾引起不少人的疑猜。今本(程乙本)说:

……人回东府蓉大奶奶没了。……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伤心。

戚本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伤心。

坊间普通本子有一种却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

脂本正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

上有眉评云:

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

又本文说:

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

此九字旁有夹评云:

删却,是未删之笔。

又本文云:

又听得秦氏之丫环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

旁有夹评云:

补天香楼未删之文。

天香楼是怎么一回事呢?

此回之末,有朱笔题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又有眉评云: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这可见此回回目原本作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

后来删去天香楼一长段,才改为“死封龙禁尉”,平仄便不调了。

秦可卿是自缢死的,毫无可疑。第五回画册上明明说

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此从脂本)。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俞平伯在《红楼梦辨》里特立专章,讨论可卿之死(中卷,页一五九——一七八)。但顾颉刚引《红楼佚话》说有人见书中的焙茗,据他说,秦可卿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平伯深信此说,列举了许多证据,并且指出秦氏的丫环瑞珠触柱而死,可见撞见奸情的便是瑞珠。现在平伯的结论都被我的脂本证明了。我们虽不得见未删天香楼的原文,但现在已知道:

(1)秦可卿之死是“淫丧天香楼”。

(2)她的死与瑞珠有关系。

(3)天香楼一段原文占本回三分之一之多。

(4)此段是脂砚斋劝雪芹删去的。

(5)原文正作“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戚本始改作“伤心”。

四 《红楼梦》的“凡例”

《红楼梦》各本皆无“凡例”。脂本开卷便有“凡例”,又称“《红楼梦》旨义”,其中颇有可注意的话,故全抄在下面:

凡例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以上四条皆低二格抄写。以下紧接“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一长段,也低二格抄写。今本第一回即从此句起;而脂本的第一回却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起。“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以下一长段,在脂本里,明是第一回之前的引子,虽可说是第一回的总评,其实是全书的“旨义”,故紧接“凡例”之后,同样低格抄写。其文与今本也稍稍不同,我们也抄在“凡例”之后,凡脂本异文,皆加符号记出: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今本作友)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今本作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今本作集)以告普天下〔人〕。虽(今本作知)我之罪固不能免(此五字今本作“负罪固多”),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此处各本多“自护己短”四字),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茆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此一长句与今本多不同)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我们读这几条凡例,可以指出几个要点:(1)作者明明说此书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明明说“系石头所记之往来”。(2)作者明明说“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又说“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3)关于此书所记地点问题,凡例中也有明白的表示。曹家几代住南京,故书中女子多是江南人,凡例中明明说“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我因此疑心雪芹本意要写金陵,但他北归已久,虽然“秦淮残梦忆繁华”(敦敏赠雪芹诗),却已模糊记不清了,故不能不用北京作背景。所以贾家在北京,而甄家始终在江南。所以凡例中说,“书中凡写长安,……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特避其东南西北字样也”。平伯与颉刚对于这个地点问题曾有很长的讨论(《红楼梦辨》,中,五九——八十),他们的结论是“说了半天还和没有说一样,我们究竟不知道《红楼梦》是在南或是在北”(页七九)。我的答案是:雪芹写的是北京,而他心里要写的是金陵:金陵是事实所在,而北京只是文学的背景。

至如大观园的问题,我现在认为不成问题。贾妃本无其人,省亲也无其事,大观园也不过是雪芹的“秦淮残梦”的一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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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就是不想去相亲嘛,用得着把自己赶出家门还不留条后路吗!去旗下的公司应聘,居然个个把自己拒之门外!去银行取个钱吧,竟然被告知银行卡被冻结!想出国回到自个儿的企业吧,一翻包包,很好!签证和一张秘密的银行卡居然都被那死老头子扣在家里了!无奈之下,她只好居住在好友家里,卑微的去了另一家公司做起了小助理。只是某日,冷面总裁将自己叫进办公室,连哄带骗的让自己签一份文件,一看标题--结婚协议书!谁能告诉她,这是什么情况?!在某人的无耻威胁下,在某人卑鄙警告下,她委屈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自此,小助理变身成为豪门太太,开始她的相夫教子的生活。【片段一】"过来,把这份文件给签了!"某男招招手,将手里的文件夹移到了她的面前。"哦…什么!结婚协议书!"某女夸张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将文件夹推到三尺远。"我能不能不签?"签了以后,她还能有自由么!再说了,她绝不会稀里糊涂的把自己给卖掉!"不行!"看穿某女的心思,冷面总裁风轻云淡的解释道:"我要从前妻手里抢回儿子的抚养权,最佳条件就是有个孩子适合生长的环境!而你,是最佳人选!""可是......""再可是的话,你就收拾东西离开吕氏,相信你的父亲大人很乐于看到这一幕,白三小姐!""你!"某女咬牙切齿的瞪着面前的这只狐狸,可最终还是败在他的"淫威"之下。"好,我签!"不就是一年么,大不了一年之后狠狠地敲他一笔遣散费,然后收拾东西走人!【片段二】"蕊儿,外面有个大叔说我是他儿子!"一手甩着小型剪刀,一手拨弄着刘海耍帅的小男孩淡定的从门外走了进来。"哦?他有没有说他叫什么名字?"坐在办公桌前的少妇头也不抬冷声问道。"呃…我忘了蕊儿…好像,他说,他姓律…"小男孩突然颓败下来,只顾着在老妈面前耍帅,居然把对方的名字给忘了!
  • 四号特工组:傻子小小姐

    四号特工组:傻子小小姐

    她们是最出色的女特工,举国皆知,却意外穿越到了魔兽横行的圣迹大陆。美男排排站,能否虏获众姐妹的芳心?魔兽横行,她们该如何化解一次又一次的危机?风云变幻,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身份被层层剥开,她们究竟是何人?凌薇家族的千金小姐?二十世纪的顶尖级特工?还是……?她们又该去往何处?——欲知详情,请锁定本文……【这是一个全新的魔幻世界,快随璃儿一起去探索吧!】【魔幻女强,即将完结!群号:154191779验证信息为书名】新文:《修罗狂妃:废物七小姐》亲们记得要去包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