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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志思蓄愤“ —“情景交融”—“联辞结采”(4)

须使七言五言之间除去五字三字外,精神兴致全见于两言,方为工妙。”并以杜甫“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为例来说明,以之为“超绝”。其实这样的诗句在古诗中是很多的:漠漠帆来重,冥冥鸟去迟。(韦应物《赋得暮雨送李胄》)(引自(明)王嗣奭评语,见(清)仇兆鳌注:《杜诗详注》第五册,1931页。)世事茫茫难自料,春愁黯黯独成眠。(韦应物《寄李儋元锡》)(同上书,1920页。)客子入门月皎皎,谁家捣练风凄凄。(杜甫《暮归》)(同上书,1915页。)正是由于这一类语音的巧妙组合和变化,抒情作品才富有音乐感,才会给人以音乐美。但是总还是有人认为,声韵要求过严是一种“诗病”。如严羽就说:“和韵最害人诗。古人酬唱不次韵,此风始盛于元白皮陆。本朝诸贤,乃以此斗工,遂至往复有八九和者。”((宋)严羽著,郭绍虞校释:《沧浪诗话校释》,178页。)显然,严羽对和韵是不满意的。但多数人还是认为对抒情作品来说,和韵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如金代王若虚引别人的话说:“郑厚云:‘……诗之有韵,如风中之竹,石间之泉,柳上之莺,墙下之蛩。风行铎鸣,自成音响,岂容拟议。’”((金)王若虚:《滹南诗话》,12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究竟怎样一种看法更为合理呢?元代杨维桢在《蕉囱律选序》里说:“诗至律,诗家之一厄也……余每就律举崔颢《黄鹤》、少陵《夜归》等篇,先作其气,而后论其格。崔、杜之作,虽律有而不为律缚者。”就是说抒情作品,有声律是好的,如石间泉水,柳上莺鸣,确能增强音乐性和美质;但抒情还是要以情的自由表现为主,不可为了声韵而牺牲情感。

从现代学术视野看,诗歌及抒情作品,声韵的要求可以叫做“戴着脚镣跳舞”。如果在“戴着脚镣”的情况下,仍能把舞跳得自由自在,这绝对是诗人天才的表现。闻一多说:假如诗可以不要格律,做诗岂不比下棋、打球、打麻将还容易些吗?难怪这些年头的新诗“比雨后春笋还多些”。我知道这些话准有人不愿听。但是Bliss-Perry教授的话更古板。他说:“差不多没有诗人承认他们真正给格律束缚住了。他们乐意戴着脚镣跳舞,并且要戴着别个诗人的脚镣。”……诗的所以能激发情感,完全在它的节奏;节奏便是格律,莎士比亚的诗剧里往往遇见情绪紧张到万分的时候,便用韵语来描写……这样看来,恐怕越有魄力的作家,越是要戴着脚镣跳舞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跳舞才怪脚镣碍事,只有不会做诗的才感觉得格律的束缚。(闻一多:《诗的格律》,见《唐诗杂论·诗的批评》,163~165页,北京,三联书店,1999。)这就是说,对许多没有才华的诗人来说,声律的确是束缚。但是对有才华有魄力的诗人来说,戴着声律的“脚镣”只是一种挑战,这种挑战是有益的,因为它给诗带来情感的活力和不可言喻的美。

这里还要指出一点,中国古人注重声律的美,与汉语自身的特点密切相关。用林语堂的话说,这一切都“源自汉语的单音节性”:“中国文学的媒介(亦即汉语)的特性,在很大的程度上决定了中国文学发展的特殊性。把汉语与欧洲语言作一比较,人们就会发现中国人的思维与文学的特性,在多么大的程度上是源自汉语的单音节性……单音节性决定了汉语写作的特性,汉语写作的特性又导致了文学遗产继承的连续性,因而甚至多少促成了中国人思维的保守性。”(林语堂:《中国人》,189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他还说:“汉语与诗歌之间也有关联……汉语具有分明的四声,且缺乏末尾辅音,读起来声调铿锵,洪亮可唱,殊非那些缺乏四声的语言之可比拟……中国人要自己的耳朵训练有素,使之有节奏感,能够辨别平仄的交替。这种声调的节奏甚至可见于散文佳品之中,这一点也恰好可以用来解释中国散文的‘可吟唱性’。”(同上书,214页)“这种极端的单音节性造就了极为凝炼的风格,在口语中很难模仿,因为那要冒不被理解的危险,但它却造就了中国文学的美。于是我们有了每行七个音节的标准诗律,每一行即可包括英语白韵诗两行的内容,这种效果在英语或任何一种口语中都是绝难想象的。无论是在诗歌里还是散文中,这种词语的凝炼造就了一种特别的风格,其中每个字、每个音节都经过反复斟酌,体现了最微妙的语音价值,且意味无穷。如同那些一丝不苟的诗人,中国的散文作家对每一个音节也都谨慎小心。这种洗炼风格的娴熟运用意味着词语选择上的炉火纯青。先是在文学传统上青睐文绉绉的词语,而后成为一种社会传统,最后变成中国人的心理习惯。”(同上书,193~194页。)林语堂认为“汉语的单音节性”造成了中国文学凝炼的风格,体现了中国文学最微妙的语音价值,这是很有见地的。

朱光潜强调说:“从前人做古文,对声音节奏却也很讲究。朱子说:‘韩退之、苏明允作文,敝一生之精力,皆从古人声响处学。’韩退之自己也说:‘气盛则言之短长,声之高下,皆宜。’清朝‘桐城派’文家学古文,特重朗诵,用意就在揣摩声音节奏。刘海峰谈文,说:‘学者求神气而得之音节,求音节而得之字句,思过半矣。’姚姬传甚至认为:‘文章之精妙不出字句声色之间,舍此便无可窥寻。’”(朱光潜:《散文的声音节奏》,见《艺文杂谈》,80页,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1。)在朱光潜看来,“声音节奏在科学文里可不深究,在文学文里却是一个最主要的成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文学须表现情趣,而情趣就大半要靠声音节奏来表现”(同上书,82页。)。

朱光潜还指出,“声音节奏”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它能予人以极大的审美享受:“领悟文字的声音节奏,是一件极有趣的事。普通人以为这要耳朵灵敏,因为声音要用耳朵听才生感觉。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耳朵固然要紧,但是还不如周身筋肉。我读音调铿锵,节奏流畅的文章,周身筋肉仿佛作同样有节奏的运动;紧张或是舒缓,都产生出极愉快的感觉。如果音调节奏上有毛病,我的周身筋肉都感觉局促不安,好像听厨子刮锅烟似的。我自己在作文时,如果碰上兴会,筋肉方面也仿佛在奏乐,在跑马,在荡舟,想停也停不住。如果意兴不佳,思路枯涩,这种内在的筋肉节奏就不存在,尽管费力写,写出来的文章总是吱咯吱咯的,像没有调好的弦子。

我因此深信声音节奏对于文章是第一件要事。”(同上书,82页。)朱光潜从生理的心理的视角说明声律在抒情作品中的意义,也很精当,几乎是每一个文学爱好者共同的体会。

从现代这些学人的观点去反观古人的关于声律的种种说法,我们不能不说,像沈约、刘勰、朱熹、王若虚、杨维桢等人一直到清代桐城派的理论,都有很高的价值。如刘大櫆说:“文章最要节奏。

譬之管弦繁奏中,必有希声窈渺处……近人论文,不知有所谓音节者,至语以字句,则必笑以为末事。此论似高实谬。作文若字句安顿不妙,岂复有文字乎?”((清)刘大櫆:《论文偶记》,见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下册,137~13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我们没有理由指责他们的理论是形式主义,恰恰相反,他们的理论是中国古代抒情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真理性的成分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挖掘。

(二)字词

在以声传情的同时,还必须联辞结采。通过字词的运用,以使艺术情感最后定型并实现物化。中国古代抒情论十分注意字词的运用,其方法多种多样。大致说来有加字、减字、颠倒、“怪怪奇奇”、对偶和对语境的营造等变化。用字遣词造句对于艺术情感的生成及文学抒情的实现,不是枝节的小事,而是关系到全局的大事。如果没有字、词、句、篇,那么艺术情感寄托于何处?抒发感情又从何体现?作家是用笔思维的,用词语哭泣和欢笑的。艺术情感是在创作过程或只有在创作过程中才能完成的。创作前的“郁陶”、“凝心”、“沉思”当然是重要的,情景交融的构想也是重要的,但它只是一种前提,或者说只具有前提的意义。只要作家还没有落笔,还没有把情感变成词语,那么存在和活跃于他脑海中的,只是一种蓝图、构想、轮廓、筹划,一种迫不及待的言说欲望。只有在落笔之后的词语实践中、生产中,当一行行文字在自己的面前实现之时,他才能判定自己构思中的艺术情感,是不是如沉思那样表现出来、实现出来。每一段成功的文字,都激励着你后面的情感的表现;每一处不成功的文字,又都激发你想办法去战胜失败,让自己心中所感所想的包孕着艺术情感的构思得到抒发和表现。艺术情感就在这种“词语的实践”中最后生成。

中华古代抒情论对于词语实践的作用有充分的认识。《易》道:“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孟子说:“言近而旨远者,善言也。”((战国)孟轲著,(清)焦循注:《孟子正义》,见《诸子集成》第一册,594页。)汉代刘向说:“诗云:‘辞之绎矣,民之莫矣。’夫辞者,人之所以自通也。主父偃曰:‘人而无辞,安所用之。’昔子产修其辞,而赵武致其敬;王孙满明其言,而楚庄以惭;苏秦行其说,而六国以安;蒯通陈其说,而身得以全。夫辞者,乃所以尊君重身、安国全性者也。

故辞不可不修,而说不可不善。”((汉)刘向:《说苑·善说》卷十一,26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这些论述,仅就一般言辞的作用作了概括说明,然而对于言辞的所谓“尊君重身、安国全性”的功能,已经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刘勰的《文心雕龙·章句》篇,就直接谈论文学创作和文学情感抒发中词语的功能作用: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振本而末从,知一而万毕也。((南朝)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570页。)刘勰在这里指出,因字生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篇的光彩是由于每章都没有毛病,而每章的明晰,是由于每句没有毛病,而句子写得清新挺拔,是由于每个字都不乱用。根本打好了,枝节就会跟着好,知道整一的道理,万种事例都会分析。刘勰进一步说明字句、章节的作用:……其控引情理,送迎际会,譬舞容回环,而有缀兆之位;歌声靡曼,而有抗坠之节也。((南朝)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570页。)这段话很重要,它说明字词章节的作用是“控引情理”,有时是“送”出,有时是“迎”来,有时是对面周旋,就像舞蹈时候的回旋,要保持行列和位置,歌声摇曳,有高低不同的节拍。刘勰在这里把字词句章的作用看成是多姿多彩的“控引情理”,这是很有见地的。我们应该知道,文学的抒情并非越强烈越集中越昂扬就越好,但也不是越平淡越分散越低沉就越好,这里要把握一个“度”。如何把握“度”呢?词语的作用就实显出来了。词语在文学抒情中,的确可以起到舒缓过分激烈、调整过分集中、降低过分昂扬的情感的作用,也可以起到提升过分平淡、调整过分分散、修饰过分粗糙的情感等作用,这也就是刘勰所谓的“控引情理”。艺术情感就在词语实践的控制和引导下形成。

中华古代文学抒情与汉字有密切关系。汉字是一种象形文字。

象形文字始终是一种视觉符号。对于汉字来说,无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以形象视觉为第一性。虽然纯象形的文字(如月、日、鸟等)只占少数,但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等字中也有部分形象。语言学家马叙伦在《说文解字研究法》一书中说:“……言其系统则指事、会意皆属于象形文字。”拼音文的特点是拼音本身与它所指称的事物只有概念上的武断关系,而无任何形象上的联系,这样在文字与实物之间有无法填补的信息。因此它不可能引起人的联想,从而获得更多的信息量。这应该是一个明显的事实。汉字则不同,它本身直接指向近似的实物,或者是形似,或者是神似,或者包括实物的处境、历史的变迁以及某时代人的生活习惯等。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个汉字就是一部历史。这样汉字比拼音文字就能引起人的种种联想,从而释放出大量的信息来。这是汉字的特点优点。于是中国古人利用汉字写作抒情也就带来了与拼音文字不同的特点,甚至获得别的文字所没有的优越性,特别在视觉形象的建立上,汉字在释放审美信息和自由结构方面是无与伦比的。(参见郑敏:《汉字与解构阅读》,见《结构—解构视角:语言·文化·评论》,133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中国古人运用汉字的特点所形成的“诗家语”很多,如颠倒、减字、增字、省主语、省动词、用险字、用怪字等,这里仅就抒情诗文中“对偶”的运用以及对语境的营造这两点稍做论述。

对偶的运用在中国古代文学抒情中,是一个历史悠久同时又有重要意义的问题,它对情感的表达作用是经过历史证明的。从理论上最早对“对偶”进行总结并提出重要观点的是刘勰。刘勰在《文心雕龙·丽辞》篇集中论述了对偶问题。对偶是如何形成的呢?是自然形成的,还是人为的?刘勰说: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辞,运裁百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南朝)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588页。)刘勰认为,自然赋予人的形体,上下肢都成双成对,自然的作用,都不是孤立的。那么人创造的文辞,运思谋篇,要经过多方考虑,运用的文辞,也自然要高低上下,自然形成对偶。刘勰认为,对偶的形成是自然的,不是人为的。这有一定的道理。实际上,这里主要是汉字的自然作用。汉字是规矩的方块字,排列成行必然对应得十分整齐。这只要我们看看唐代形成的律诗,也就会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人们运用汉语、汉字进行思维,不知不觉中就会落入“对偶”的“陷阱”。

刘勰举例说《尚书》里面就有“满招损,谦受益”的对偶句。

人们长期使用这样一种易于对称的语言和字,在自己不知不觉中,冲口而出的就是“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的对称句子。甚至在“文化大革命”中,那些要造旧文化反的“红卫兵”也会不自觉地说出“东风吹,战鼓擂”一类的对偶句。对于以抒情为主的文学,运用对偶就更显自然。所谓“诗人偶章,大夫联辞,奇偶适变,不劳经营”((南朝)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588页。)。对偶是汉语、汉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深埋在中国人心里的“文化无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偶的形成是自然的。当然,人们看到了对偶句意义丰富和对偶汉字排列的美,也必然会自觉运用对偶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这又是人为的了。

对偶句既然能表达丰富思想情感并有排列的美,那么是不是运用越多就越好呢?当然不是。对偶句也不可滥用。在表达情感时如何运用对偶句才能收到最佳的效果呢?刘勰在《丽辞》篇中说:若夫事或孤立,莫与相偶,是夔之一足,趻踔而行也。若气无奇类,文乏异采,碌碌丽辞,则昏睡耳目。必使理圆事密,联璧其章。迭用奇偶,节以杂佩,乃其贵耳。类此而思,理斯见也。(同上书,589页。)刘勰指出,没有对偶就像夔用一只脚跳着走路,这当然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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