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钱玄同
1917年10月,适之拿这本《尝试集》第一集给我看。其中所录,都是一年以来适之所作的白话诗。
适之是中国现代第一个提倡白话文学——新文学——的人。我以前看见适之作的一篇“文学改良刍议”,主张作诗文不避俗语俗字;现在又看见这本《尝试集》,居然就实行用白话来作诗。我对于适之这样“知”了就“行”的举动,是非常佩服的。
我现在想:中国古人造字的时候,语言和文字必定完全一致。因为文字本来是语言的记号,嘴里说这个声音,手下写的就是表这个声音的记号。断没有手下写的记号和嘴里说的声音不相合的。拿“六书”里的“转注”来一看,很可以证明这个道理。像那表“年高”的意义的话,这边叫做lau,便造个“老”字,那边叫做khau,便又造个“考”字。同是一个意义,声音小小不同,便造了两个字,可见语言和文字必定一致。因为那边既叫做khau,要是仍写“老”字,便显不出他的音读和lau不同,所以必须别造“考”字。照这样看来,岂非嘴里说的声音和手下写的记号,不能不相合吗?所以我说造字的时候,语言和文字必定完全一致的。
再看《说文》里的“形声”字,“正篆”和“重文”所从的“声”,尽有不在一个韵部里的;汉晋以后所用的字,尽有改变古字的“声”的;又有《说文》里虽有“本字”,而后人因为音读变古,不得不假借别的同音字来替代的:这都是今音与古音不同而字形跟了改变的证据。
至于古语和今语的变迁,更有可以证明的。例如“父”、“母”两字,古音本读,pu,mai,后来音变为fu,mu,把古音的pu,mai完全消灭了,所以未曾别造新字;但是读书虽读fu,mu,讲话却又变为 ba,ma,于是在“父”、“母”两字以外,又别造“爸”、“妈”两字来表 ba,ma的音。此外如用在句末表商度的“夫”字,古音读bu,音变为fu,讲话时又变为ba,于是就借用“罢”字;用在句末表疑问的“无”字,古音读mu音变为vu,再变为u,讲话时又变为ma,就别造“吗”字:这都可以证明字形一定跟着字音转变的。
照这样看来,汉字的字形,既然跟着字音转变,那便该永远是“言文一致”的了。为什么二千年来语言和文字又相去到这样的远呢?
我想这是有两个缘故。
给那些民贼弄坏的。
那些民贼,最喜欢摆架子,无论什么事情,总要和平民两样,才可以使他那野蛮的体制尊崇起来。像那吃的,穿的,住的,妻妾的等级,仆役的数目,都要定得不近人情,并且决不许他人效法。对于文字,也用这个办法。所以嬴政看了那辠犯的“辠”字和皇帝的“皇”字(“皇”字的古写)上半都从“自”字,便硬把“辠”字改用“罪”字。“朕”字本来和“我”字一样,在周朝,无论什么人自己都可以称“朕”,像那屈平的离骚第二句“朕皇考曰伯庸”,就是一个证据;到了嬴政,又把这“朕”字独占了去,不许他人自称。此外像“宫”字、“玺”字、“钦”字、“御”字之类都不许他人学他那样用。又因为中国国民很有“尊古”的脾气,民贼又利用这一点,作起那什么“制”“诏”“上谕”来,一定要写上几个《尚书》里的字眼,像什么“诞膺天命”“寅绍丕基”之类,好叫那富于奴性的人可以震惊赞叹。于是那些小民贼也从而效尤,定出许多野蛮的款式来,凡是作到文章,尊贵对于卑贱,必须要装出许多妄自尊大看不起人的口吻,卑贱对于尊贵,又必须要装出许多弯腰屈膝胁肩谄笑的口吻。其实这些所谓“尊贵”,所谓“卑贱”的人,当面讲话,究竟彼此也没有什么大分别:只有作到文章,便可以实行那“骄”“谄”两个字。要是没有那种“骄”“谄”的文章,这些民贼的架子便摆不起来了,所以他们是最反对那质朴的白话文章的。
这种没有道理的办法行得久了,习非成是,大家反以为文章不可不照这样作的;要是有人不照这样作,还要说他不对。这是言文分离的第一个缘故。
给那些文妖弄坏的。
周秦以前的文章,大都是用白话作的。像那《盘庚》、《大诰》,后世读了,虽然觉得“佶屈聱牙”,异常古奥,然而这种文章,实在是当时的白话告示。又像那《尧典》里用“都”“俞”“吁”“咈”等字,和现在的白话文章里用“啊”“呀”“嗄”“哦”“唉”等字有什么分别?《公羊》用齐言,《楚辞》用楚语,和现在的小说里搀入苏州、上海、广东、北京等处的方言有什么分别?还有一层,所用的白话,要是古今有异,那就一定用今语,决不硬嵌古字,强摹古调。像《孟子》里说的,“洚水者洪水也”“泄泄犹沓沓也”,这是因为古今语言不同,古人叫“洚水”和“泄泄”,孟轲的时候叫“洪水”和“沓沓”,所以孟轲自己作文章,必用“洪水”和“沓沓”,到了引用古书,虽未便直改原文,可是必须用当时的语言去说明古语。再看李耳、孔丘、墨翟、庄周、孟轲、荀况、韩非这些人的著作,文笔无一相同,都是各人作自己的文章,绝不摹拟别人。所以周秦以前的文章,很有价值。到了西汉,言文已渐分离;然而司马迁作《史记》,采用《尚书》,一定要改去原来的古语,作汉朝人通用的文章。像“庶绩咸熙”改为“众功皆兴”,“嚚庸可乎”改为“顽凶勿用”之类。可知其时言文虽然分离,但是作到文章,仍旧不能和当时的语言相差太远。要是过于古奥的文句,还是不适用的。东汉的王充作《论衡》,其“自纪”篇中有曰,“论衡者,论之平也。口则务在明言,笔则务在露文。”又曰,“言以明志,言恐灭遗,故著之文字;文字与言同趋,何为犹当隐闭指意?”又曰,“经传之文,贤圣文语,古今言殊,四方谈异也。当言事时,非务难知,使指闭隐也。”这是表明言文应该一致,什么时代的人便该用什么时代的话。
不料西汉末年,出了一个扬雄,做了文妖的始祖。这个文妖的文章,专门摹拟古人。一部《法言》,看了真叫人恶心。他的辞赋,又是异常雕琢,东汉一代颇受他的影响。到了建安七子连写信札都要装模作样,安上许多浮词。六朝的骈文,满纸堆砌词藻,毫无真实的情感;甚至用了典故来代实事,删割他人的名号去就他的文章对偶。打开《文选》一看,这种拙劣恶滥的文章,触目皆是。直到现在,还有一种妄人说,“文章应该照这样作”;“《文选》文章为千古文章之正宗”。这是第一种弄坏白话文章的文妖。
唐朝的韩愈、柳宗元,矫正文选派的弊害,所作的文章,略能近于语言之自然。要是继起的人能够守住韩柳矫弊的意思,渐渐的回到白话路上来,岂不甚好。无如宋朝的欧阳修、苏洵这些人,名为学韩学柳,却不会学韩柳的矫弊,但会学韩柳的句调间架,无论作什么文章,都有一定的腔调。这种可笑的文章,和那《文选》派相比,真如二五和一十,半斤和八两的比例。明清以来,归有光、方苞、姚鼐、曾国藩这些人拼命作韩、柳、欧、苏那些人的奴隶,立了什么“桐城派”的名目,还有什么“义法”的话,闹得乌烟瘴气。全不想想,作文章是为的什么;也不看看,秦汉以前的文章是个什么样子。分明是自己作的,偏要叫做“古文”,但看这个名称,便可知其人一窍不通,毫无常识。那曾国藩说得更妙,他道,“古文无施不宜,但不宜说理耳”。
这真是自画供招,表明这种什么“古文”是毫无价值的文章了。这是第二种弄坏白话文章的文妖。
这两种文妖,是最反对那老实的白话文章的。因为作了白话文章,则第一种文妖便不能搬运他那些垃圾的典故,肉麻的词藻;第二种文妖便不能卖弄他那些可笑的义法,无谓的格律。并且若用白话作文章,那会作文章的人必定渐渐的多起来,这些文妖就失去了他那会作文章的名贵身分,这是他最不愿意的。
二千年来的文学被民贼和文妖弄坏,固然是很可惜的事。但是民贼和文妖的能力,究竟有限,终不能灭尽白话文学的种子。所以在这二千年中,白话的文学也常常发现:
论议和记载的文章,像司马迁的《史记》,王充的《论衡》,其中的文章,纵不能断定他纯粹是当时的白话,但必可断定他是近于白话的。此外如王羲之、苏轼、朱熹、王守仁、李贽、郑燮诸人的信札,颇有许多纯粹用白话写的(明朝爱用白话写信的人,很多很多),至于宋明两朝学者的“语录”,纯粹是用白话记的,那更不消说了。
白话诗是更多了。我们简直可以断言:中国的白话诗自从《诗经》起,直到元明的戏曲,是没有间断过的。汉魏六朝的乐府歌谣,都是自由使用他们当时的语言作成的;看他抒情的真挚和造句的自然,实在可以和《诗经》中的《风》诗比美。其他如陶潜的五言诗,李白、杜甫诸人的古体诗,白居易的新乐府,李煜、柳永、辛弃疾、苏轼诸人的词的一部分,邵雍、张九成这些理学先生的诗,关汉卿到李渔诸人的曲……都是白话诗。
从元朝以后,小说渐渐发达。最有价值的,如施耐庵的《水浒》,曹雪芹的《红楼梦》,吴敬梓的《儒林外史》,都是用极自然的白话作的,那是不消说了。其他如吴承恩的《西游记》,李汝珍的《镜花缘》,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吴沃尧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之类,也不失为旧小说中第二流的佳作;他们也是纯粹用白话作的。
我拿上列的白话杂文、白话诗、白话小说去同那些文妖的著作相比,觉得文妖很是可怜。原来他们表面上虽然好像横行一世,其实他们是毫无支配社会的能力的。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思想没有情感的缘故。你看!司马迁能作《史记》,他们只能作“某公神道碑”“某君墓志铭”;王充能作《论衡》,宋明学者的弟子能记语录,他们只能作“管仲论”“李斯论”;王羲之诸人能写达意的白话信,他们只能作毫无意思的赠序;二千年中许多真文学家能作活泼泼的诗,他们只能作无病呻吟的诗;施耐庵诸人能作善写人情的小说,他们只能作《圣哲画像记》一类的东西。他们这些著作,只有科举时代当他八股和试帖诗的参考书读读;除此以外,就没有什么用处了。到了现代,略知文事的人,都不屑去研究他们,他们几乎有“烟消雾灭”的趋势:所以我说他们可怜,但是可怜而不足惜的。
有人对我说:“你说白话文学是从前早已有过的,那么,你们现在提倡白话的文学,只是复古,并非创新了;何以又称为‘新文学’呢?”我说:他这话实在是不对的。我上面所说从前有白话文学,不过叙述过去的历史,表明以前本有白话文学罢了;并不是说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新文学就是这从前的白话文学,更不是说我们现在就应该学这从前的白话文学。我们都知道:某时代有某时代的文学。文学里的思想、情感,乃至材料、文字、句调,都是为时代所支配。粗浅说来,如杜甫、白居易叹息天宝以来从军之苦,曹雪芹致慨于清初贵族的腐败家庭,吴敬梓专事形容康乾间书呆子的议论行为——这都是就当时的社会描写的。我们只承认这些书的自身有他们的“历史的价值”,决不主张我们今日该去摹拟他们。要是现在的人作诗,表面学乐府或学元曲,内容也是“明妃出塞”或“待月西厢”之类;作小说,表面学章回体,内容也是“打虎”或“杀嫂”之类:那就和文妖说的什么“学韩”“学杜”同一可笑了。
所以我们现在作白话的文学,应该自由使用现代的白话,要是再用“遮莫”“颠不刺的”“兀不的……也么哥”之类,就和用《诗经》里的“载”字、“言”字、“式”字一样的不对,自由发表我们自己的思想和情感。这才是现代的白话文学,才是我们所要提倡的“新文学”。
适之这本《尝试集》第一集里的白话诗,就是用现代的白话达适之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不用古语,不抄袭前人诗里说过的话。我以为的确当得起“新文学”这个名词。
不过我对于适之的诗,也有小小不满意的地方:就是其中有几首还是用“词”的句调;有几首诗因为被“五言”的字数所拘,似乎不能和语言恰合;至于所用的文字,有几处似乎还嫌太文。所以我于1917年7月2日曾经写信给适之说:
玄同对于先生之白话诗窃以为犹未能脱尽文言窠臼。如《月》第一首后二句,是文非话;《月》第三首及《江上》一首,完全是文言;……又先生近作之白话词(《采桑子》),鄙意亦嫌太文。且有韵之文,本有可歌与不可歌二种。寻常所作,自以不可歌者为多。既不可歌,则长短任意,仿古,新创,无所不可。至于可歌之韵文,则所填之字,必须恰合音律,方为合格。词之为物,在宋世本是可歌者,故各有调名。后世音律失传,于是文士按前人所作之字数,平仄,一一照填,而云“调寄某某”。此等填词,实与作不可歌之韵文无异;起古之知音者于九原而示之,恐必有不合音节之字之句,就询填词之本人以此调音节若何,亦必茫然无以为对。玄同之意,以为与其写了“调寄某某”而不知其调,则何如直作不可歌之韵文乎?(按,那时我还未曾和适之见面,所举各诗,都是登在《新青年》里面的。)
10月31日,我又写信给适之说:
现在我们着手改革的初期,应该尽量用白话去作,才是。倘若稍怀顾忌,对于“文”的一部分不能完全舍去,那么,便不免存留旧污,于进行方面,很有阻碍。
11月20日接到适之的复信说:
先生论吾所作白话诗,以为“未能脱尽文言窠臼”。此等诤言,最不易得。吾于去年(五年)夏秋初作白话诗之时,实力屏文言,不杂一字。如《朋友》《他》《尝试篇》之类皆是。其后忽变易宗旨,以为文言中有许多字尽可输入白话诗中。故今年所作诗词,往往不避文言。……但是先生10月31日来书所言,也极有道理。……所以我在北京所作的白话诗,都不用文言了。
……古来作词者,仅有几个人能深知音律。其余的词人,都不能歌。其实词不必可歌。由诗变而为词,乃是中国韵文史上一大革命。五言七言之诗,不合语言之自然,故变而为词。词,旧名“长短句”,其长处正在长短互用,稍近语言之自然耳。即如稼轩词:“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此决非五言七言之诗所能及也。故词与诗之别,并不在一可歌而一不可歌,乃在一近语言之自然而一不近语言之自然也。作词而不能歌之,不足为病。正如唐人绝句大半可歌,然今人不能歌亦不妨作绝句也。
词之重要,在于其为中国韵文添无数近于语言之自然之诗体。此为治文学史者所最不可忽之点。不会填词者,必以为词之字字句句皆有定律,其束缚自由必甚。其实大不然。词之好处,在于调多体多,可以自由选择。工调者,相题而择调,并无不自由也。人或问:“既欲自由,又何必择调?”吾答之曰,凡可传之词调,皆经名家制定,其音节之谐妙,字句之长短,皆有特长之处。吾辈就已成之美调,略施裁剪,便可得绝妙之音节,又何乐而不为乎?……
然词亦有二短:一、字句终嫌太拘束;二、只可用以达一层或二层意思,至多不过能达三层意思。曲之作,所以救此两弊也。有衬字,则字句不嫌太拘;可成套数则可以作长篇。故词之变为曲,犹诗之变为词,皆所以求近于语言之自然也。最自然者,终莫如长短无定之韵文。元人之小词,即是此类。今日作“诗”(广义言之),似宜注重此种长短无定之体。然亦不必排斥固有之诗、词、曲诸体。要各随所好,各相题而择体,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