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古今,从无同铸一型的史迹读史者于同中观异,异中观同,则往往得新理解焉。此《春秋》之教所以贵“比事”也。同中观异者,例如周末之战国与唐末之藩镇,其四分五裂,日寻干戈也同;其仍戴一守府之天子,多历年所也同。然而有大不同者:战国蜕自封建,各有历史深厚之国家组织,其统治者确为当时之优秀阶级,各国各为充实的内部发展,其性质与近世欧洲列国近,故于历史上文化贡献甚大;藩镇则蜕自蕃将降贼,统治者全属下流阶级,酷肖现代千夫所指之军阀,故对于文化,只有破坏,更无贡献。例如中世之五胡与近世之元清,虽同为外族蹂躏中夏。然而五胡之酋,皆久已杂居内地,半同化于吾族;彼辈盖皆以一身或一家族——规模较大之家族,乘时倡乱,而裹胁中国多数莠民以张其势,其性质与陈涉吴广辈相去无几;其中尤有受中国教育极深之人如刘渊苻坚等,其佐命者或为中国杰出之才士如张方王猛等;故虽云扰鼎沸,而于中国社会根本精神,不生大变动;其恶影响所及,不过等于累朝季叶之扰乱或稍加甚而已。元清等不然,彼等本为中国以外的一部落,渐次扩大,南向与中国为敌国者多年,最后乃一举而灭之,其性质纯然为外来征服的,与五胡之内乱割据的绝异。且五胡时代,中原虽沦,而江南无恙,吾族文化嫡系,迄未中断。元清不然,全中国隶彼统治之下百年或二三百年,彼熟知吾人耻愤之深,而力谋所以固位之术,故其摧残吾国民性也至阴险而狠毒;而吾族又更无与彼对立之统治机关,得以息肩而自庇,故元气所伤实多,而先民美质,日就凋落。又元清两代,其相同之点既如前述;然亦自有其相异之点。蒙古人始终不肯同化于中国人,又不愿利用中国人以统治中国:故元代政治之好坏,中国人几乎不能负责任。因此其控驭之术,不甚巧妙,其统治力不能持久;然因此之故,彼虽见摈出塞,犹能保持其特性,至今不灭。满洲人初时亦力求不同化,然而不能自持;其固有之民族性逐渐澌灭,至亡时殆一无复存。彼辈利用中国人统治中国之政策,始终一贯,其操术较巧妙,故其享祚较长久;然政权一坠,种性随沦,今后世界上应更无复满洲人矣。异中观同者,例如北魏女真皆仅割据中原,满洲则统一全国,此其所异也;然皆入据后逐渐同化,驯至尽丧其民族以融入我族,此其所同也。而彼三族者皆同东胡,吾侪因可以得一假说,谓东胡民族之被同化性,较他民族为多也。又如元代剧曲最发达,清代考证学最发达,两者之方向,可谓绝异;然其对于政治问题之冷淡则同,较诸汉、唐、宋、明四代之士风截然矣。吾侪因此可得一假说,谓在异族统治之下,人民必惮谈政治也。又如儒教佛教,千余年间轧轹不绝,其教理亦确多根本不同之处。然考其学发达之顺序,则儒家当汉初,专务抱残守缺,传经典之文句而已;后汉以降,经师成一家言者渐多;六朝隋唐则义疏解释讲授之风甚盛;入宋以后,便力求刊落糟粕,建设一种内观的新哲学。佛家亦然,输入初期,专务翻译,所译率皆短篇经典;六朝隋唐,则大部经论,陆续译成,佛徒多各专一经以名家(如毗昙宗,俱舍宗,成实宗,三论宗,法华宗,涅槃宗,地论宗,摄论宗等,皆专宗一经或一论),而注疏解释讲授之风亦极盛;其后则渐渐自创新宗(如天台,贤首,慈因诸宗),入宋以后,则不立文字之禅宗独盛,而他宗殆皆废。两家学术之发展,并不相谋;然而所历方向,乃恰如两平行线,千余年间相与骈进。吾侪必比而观之,然后所谓时代精神者乃得见。凡此皆异中观同之例也。
说明事实之原因结果,为史家诸种职责中之最重要者近世治斯学之人,多能言之;虽然,兹事未易言也。宇宙之因果律,往往为复的而非单的,为曲的而非直的,为隔的伏的而非连的显的,故得其真也甚难。自然界之现象且有然,而历史现象其尤甚也。严格论之,若欲以因果律绝对的适用于历史,或竞为不可能的而且有害的,亦未可知何则?历史为人类心力所造成,而人类心力之动,乃极自由而不可方物心力既非物理的或数理的因果律所能完全支配,则其所产生之历史,自亦与之同一性质今必强悬此律以驭历史,其道将有时而穷,故日不可能;不可能而强应用之,将反失历史之真相,故日有害也。然则吾侪竞不谈因果可乎?曰,断断不可。不谈因果,则无量数繁赜变幻之史迹,不能寻.出一系统,而整理之术穷;不谈因果,则无以为鉴往知来之资,而史学之目的消灭故吾侪常须以炯眼观察因果关系;但其所适用之因果律,与自然科学之因果律不能同视耳。
请言自然科学与历史之别:
其一,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反复的完成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一度的,不完成的——自然科学,常在必然的法则支配之下,缫演再缫演;同样条件,必产同样结果:且其性质皆属于可以远元。其研究对象之原子分子或生殖质,皆属完成的决定的。历史不然:如吾前文所屡言,天下从无同铸一型的史迹;凡史迹皆庄子所谓“新发于硎”,未有缫演乎其旧者也。不惟极活跃之西洋史,节节翻新;即极凝滞之中国史,前后亦未尝相袭。不宁惟是,每一段史迹,殆皆在前进之半途中作若行若止之态,常将其未竞之绪之一部分贻诸方来。欲求如自然科学之截然表示一已完成之定形定态以供人研究者,殆不可得。故自然科学可以有万人公认之纯客观的因果律,而历史盖难言之矣。
其二,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普遍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个性的——自然科学的事项,如二加二必为四,氢氧二合必为水。数学上无不同质之“二”;化学上无不同质之“氢”与“氧”。故二加二之法则,得应用于一切之四;氢氧二合之法则,得应用于一切之水。历史不然:历史由人类所造。人类只有一个孔子,更无第二个孔子;只有一个基督,更无第二个基督。拿破仑虽极力摹仿该撒,然拿破仑自是拿破仑,不是该撒;吾侪不妨以明太祖比汉高祖,然不能谓吾知汉祖,同时即已知明祖。盖历史纯为个性发挥之制造品,而个性直可谓之无一从同又不惟个人为然耳。历史上只有一个文艺复兴时代,更无绝对与彼相同之第二个时代;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华民族,更无绝对与我相同之第二个民族。凡成为历史事实之一单位者,无一不各有其个别之特性。此种个性,不惟数量上复杂不可偻指,且性质上亦幻变不可方物。而最奇异者,则合无量数互相矛盾的个性,互相分歧或反对的愿望与努力,而在若有意若无意之间,乃各率其职以共赴一鹄,以组成此极广大极复杂极致密之“史纲”,人类之不可思议,莫过是矣。史家之职责,则在此种极散漫极复杂的个性中,而觑见其实体,描出其总相,然后因果之推验乃可得施。此其所以为难也。
其三,自然科学的事项,为超时间空间的;历史事项反是,恒以时间空间关系为主要基件——二加二为四,氢氧二合为水,亿万年前如是,亿万年后亦有然,中国如是,他国他洲有然,乃至他星球亦有然。历史反是:某时代关系极重要之事项,移诸他时代或成为绝无意义;不宁惟是,同一事件,早一年发生与迟一年发生,乃至早一日一刻发生与迟一日一刻发生,其价值可以相去悬绝。空间方面亦复如是,甲处所发生事件,假令以同型的——其无绝对同型的不俟论——移诸乙处,其所取得历史上之意义与价值,迥乎不相侔。质而言之,史迹之为物,必与“当时”“此地”之两观念相结合,然后有评价之可言。故史学推论的方式,比诸自然科学,益复杂而难理也。
明乎此三异点,始可以语于史界之因果矣。
史界因果之劈头一大问题,则英雄造时势耶?时势造英雄耶?换言之,则所谓“历史为少数伟大人物之产儿“英雄传即历史”者,其说然耶否耶?罗素曾言:“一部世界史,试将其中十余人抽出,恐局面或将全变”。此论吾侪不能不认为确含一部分真理。试思中国全部历史如失一孔子,失一秦始皇,失一汉武帝,……其局面当何如?佛学界失一道安,失一智,失一玄奘,失一慧能;宋明思想界失一朱熹,失一陆九渊,失一王守仁;清代思想界失一顾炎武,失一戴震,其局面又当何如?其他政治界,文学界,艺术界,盖莫不有然。此等人得名之日“历史的人格者”。何以谓之“历史的人格者”?则以当时此地所演生之一群史实。此等人实为主动——最少亦一部分的主动——而其人面影之扩大,几于掩覆其社会也。
文化愈低度,则“历史的人格者”之位置,愈为少数所垄断;愈进化则其数量愈扩大。其在古代,政治之汙隆,系于一帝王,教学之兴废,系于一宗师,则常以一人为“历史的人格者”。及其渐进,而重心移于少数阶级或宗派,则常以若干人之首领为“历史的人格者”。及其益进,而重心益扩于社会之各方面,则常以大规模的团体之组织分子为“历史的人格者”。例如波斯、马基顿、罗马帝国、阿剌伯诸史之全舞台,几为各该时代二三英雄所独占;十九世纪欧洲诸国之历史,常以贵族或中等阶级各派之十数首领为主体,今后之历史,殆将以大多数之劳动者或全民为主体,此其显证也。由此言之,历史的大势,可谓为由首出的“人格者”以递趋于群众的“人格者”,愈演进愈成为“凡庸化”,而英雄之权威愈减杀。故“历史即英雄传”之观念,愈古代则愈适用,愈近代则愈不适用也。
虽然,有两义当注意焉:(其一)所谓“首出的人格者”,表面上虽若一切史迹纯为彼一人或数人活动之结果;然不能谓无多数人的意识在其背后。实则此一人或数人之个性,渐次浸入或镌入于全社会而易其形与质社会多数人或为积极的同感,或为消极的盲从,而个人之特性,浸假遂变为当时此地之民众特性——亦得名之日集团性或时代性,非有集团性或时代性之根柢而能表现出一史迹,未之前闻。例如二千年来之中国,最少可谓为有一部分属于孔子个性之集团化。而战国之政治界,可谓为商鞅个性之时代化;晚明之思想界可谓为王守仁个性之时代化也。如是,故谓“首出的人格者”能离群众而存在,殆不可。(其二)所谓“群众的人格者”,论理上固为群中各分子各自个性发展之结果,固宜各自以平等的方式表显其个性。然实际上其所表显者,已另为一之集团性或时代性,而与各自之个性非同物且尤必有所谓“领袖”者以指导其趋向执行其意思,然后此群众人格乃得实现。例如吾侪既承认彼信奉共产主义之人人为一个合成的“人格者”,则同时不能不承认马克思之个人与此“人格者”之关系,又不能不承认列宁之个人与此“人格者”之关系。如是,故谓“群众的人格者”,能离首出者而存在,殆亦不可。
吾曷为向研究历史之人哓哓陈此义耶?吾以为历史之一大秘密,乃在一个人之个性,何以能扩充为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与夫一时代一集团之共性,何以能寄现于一个人之个性?申言之:则有所谓民族心理或社会心理者,其物实为个人心理之扩大化合品,而复借个人之行动以为之表现。史家最要之职务,在觑出此社会心理之实体,观其若何而蕴积,若何而发动,若何而变化,而更精察夫个人心理之所以作成之表出之者,其道何由能致力于此,则史的因果之秘密藏,其可以略睹矣。
欧美自近世以来,民众意识亢进,故社会心理之表现于史者甚鲜明,而史家之觑出之也较易。虽然,亦由彼中史学革新之结果,治史者能专注重此点,其间接促起民众意识之自觉力,抑非细也。中国过去之史,无论政治界思想界,皆为独裁式,所谓积极的民众意识者甚缺乏,无庸讳言。治史者常以少数大人物为全史骨干,亦属不得已之事。但有一义须常目在之者:无论何种政治何种思想,皆建设在当时此地之社会心理的基础之上。而所谓大人物之言动,必与此社会心理发生因果关系者,始能成为史迹大人物之言动,非以其个人的资格而有价值,乃以其为一阶级或一党派一民族之一员的资格而有价值耳。
所谓大人物者,不问其为善人恶人,其所作事业为功为罪,要之其人总为当时此地一社会——最少该社会中一有力之阶级或党派中之最能深入社会阃奥,而与该社会中人人之心理最易互相了解者如是,故其暗示反射之感应作用,极紧张而迅速。例如曾国藩确能深入咸同间士大夫社会之阃奥,而最适于与此辈心理起感应作用;袁世凯确能深入清季官僚武人社会之阃奥,而最适于与彼辈心理起感应作用。而其效果收获之丰啬,一方面视各该社会凭藉之根柢何如,一方面又视所谓大人物者心理亢进之程度何如。据事实所昭示,则曾国藩之收获,乃远不逮袁世凯。袁世凯能于革命之后,将其所属之腐恶垂死的旧社会,扩大之几于掩覆全国;曾国藩事业之范围愈大,而其所属之贤士大夫的社会,其领土乃反日蹙也。此其故,固由近六十年间之中国,其环境宜于养育袁世凯的社会,不宜于养育曾国藩的社会,两者所凭藉之势,优劣悬殊;然而袁世凯执著力之强,始终以一贯精神,绝无反顾,效死以扶植其所属之恶社会,此种积极的心理,殆非曾国藩所能及也。然则岂惟如罗素言:“将历史上若干人物抽出,则局面将大变”而已,此若干人者心理之动进稍易其轨,而全部历史可以改观恐不惟独裁式的社会为然,即德谟克拉西式的社会亦未始不然也。
社会倘永为一种势力——一种心理之所支配,则将成为静的,僵的,而无复历史之可言。然而社会断非尔尔。(其一)由人类心理之本身,有突变的可能性心理之发动,极自由不可方物。无论若何固定之社会,殊不能预料或制限其中之任何时任何人忽然起一奇异之感想;此感想一度爆发,视其人心力之强度如何,可以蔓延及于全社会。(其二)由于环境之本质为蕃变的,而人类不能不求与之顺应,无论若何固定之社会,其内界之物质的基件,终不能不有所蜕变;变焉而影响遂必波及于心理。即内界不变,或所变甚微,不足以生影响;然而外来之浸迫或突袭,亦时所难免,有之,而内部之反应作用,遂不得不起。凡史迹所以日孳而日新,皆此之由。而社会组成分子较复杂,及传统的权威较脆弱者,则其突变的可能性较大;其社会内部物质的供给较艰啬,且与他社会接触之机缘较多者,则其环境之变迁较剧且繁,过去之中国史,不能如西洋史之原层叠,波澜壮阔,其所积者不同,其所受者亦不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