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全局是由若干个子系统组成的,子系统是全局中的一个层次。子系统这个层次也有自己的战略。不过,子系统这个层次的战略,必须与母系统的总战略相对应。战略是对事物发展的长期性谋划,而事物的发展是有阶段性的,这决定了战略也要有阶段性。战略目标有最终目标,有阶段性目标,所以,战略措施也要分步骤实施。
(四)权衡效益和坚持公正
城市效益应是城市发展战略带动全局的目标。当今人类社会正进入以效益型为主要特征的发展阶段,也是人类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文明新时期,因此,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原则是要追求效益,追求质量,而不是单纯追求数量,特别要坚持和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顾全大多数主体的利益,不可偏私。
(五)一切从本城市的实际出发
不同城市的发展战略应当各具特色。作为城市的发展战略,一定要充分反映本城市的特点和优势。当然,各个城市都有综合性功能,都有共同性的一面。但是,这种共同性必然以其特殊性为基础。因此,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必须一切从本城市的实际出发,充分注意在特色上下工夫。切忌大体雷同的现象发生。在有的城市发展战略中就往往有其他城市的影子。更有甚者,不善于把国家发展总战略同本城市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所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和措施总有照搬和套改国家发展总战略的痕迹,缺乏独创性。
(六)坚持科学化与民主法治化
制定城市发展战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凭少数决策者的知识、能力、智慧、胆略和经验是不够的,要依靠全社会群策群力。尤其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大众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国家政务、社会事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所以,一个城市发展战略的出台,必须以科学、民主、法治的决策程序作保障,充分尊重和听取民意,反映全体市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
二、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程序
制定发展战略作为一种决策过程,是对各种解决问题的可行性、途径和方法的选择过程。从程序上来说,制订方案包括问题的界定、目标的确立、方案的设计、后果的预测和方案的选择这五个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别的阶段或环节。
(一)城市发展战略目标的确立
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必须首先明确城市发展目标,这是制定发展战略的第一步。为了保证发展目标的正确性,确立目标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目标的具体性。发展目标必须表达准确,内涵与外延必须界定清楚。应有目标的时效性,有定性或定量的目标,建立具体的衡量标准。
2.目标的可行性。目标的制定应高于现实,又必须是在现有条件下通过一定努力可以实现的,具有可行性。
3.目标的协调性。发展目标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多个目标的有机结合,是总目标和子目标的多层次的目标体系。故应尽量减少各目标之间的冲突与摩擦,使之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4.目标的规范性。发展目标所代表的是城市全体市民的整体利益,必须符合社会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不能和国家宪法、法律相抵触。
(二)发展战略的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是发展战略制定的中心环节,它主要是方案轮廓设计和细节设计这两个方面。方案轮廓设计包括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基本措施等主要内容,即针对未来可能发生变化的政策问题加以设计;方案细节设计主要是将目标具体化,确定目标实现的具体途径、具体措施和方法手段,要求在设计过程中要尽量详细规定方案的实施细节,注意方案的实际效果及可操作性,充分考虑方案实施的各种内外部条件和运行环境,充分考虑各行业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以不限制各行业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基础,并留有余地。
(三)发展战略的方案评估
所谓方案评估就是对被列为选择对象的战略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可能收到的效果进行系统的、科学的评估。方案评估的关键在于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1.评估内容。主要包括:①价值性评估分析,即目标取向分析。②可行性评估分析。③效益性评估分析,即同其他有关的政策是否配套,是否有矛盾。④风险性评估分析。
2.评估方法。一般应该综合采用多种方法,决不能只凭一种方法和指标体系。通常评估可采用的方法有经验分析、抽象分析、比较分析、效益分析、风险分析、成本分析、综合分析等。
3.评估标准。①政治价值标准,即要体现社会公正原则和绝大多数人的利益。②伦理道德标准,即必须符合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道德规范。③成本效益标准,即未来可能取得的经济上的收益或经济价值。
(四)发展战略的方案选择
所谓方案选择实际上是方案的择优,也就是在评估方案的基础上,对各种可行方案进行比较和鉴别,最后决定出最佳战略方案。关键是将不同备选方案进行比较。一是必须有统一、科学、正确的选择标准。一个方案的价值标准包括对这一方案实施后的作用、效果、益处和意义等的判断。只有有了统一的口径和科学尺度,各种方案才有比较和鉴别的意义。二是必须依靠方案制订者集体的力量选择方案。由于社会地位、知识和能力素养的不同,方案制订者对于同一方案的判断也会有不同,因此如何选择,应该由方案制订者反复协商,取长补短,统一认识,集体作出结论。三是必须有正确的制度化评优方法。
(五)战略方案的可行性论证
战略方案制订出来后,还要对其进行可行性论证,以确保其顺利实施。可行性在一定程度上是战略方案抉择的最基本的依据。城市发展战略涉及面广、投资巨大、影响深远,所以,必须有包括专家学者在内的智囊团对其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这是决策民主法治化、科学化的保证。许多经济发达国家都规定,凡属重大决策,均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核定后,才能最终确定或实施。
战略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就是围绕政策目标,运用分析方法,对战略方案是否可行进行分析和研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政治可行性,即方案被抉择机构或决策相关的群体接受的可能性。②经济可行性,即获得政策资源(包括一般性资源和特殊资源)的可能性。③技术可行性,即实现战略目标在技术水平上的可能性。
三、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基本方法
对城市发展战略的制定可运用多种方法,在不同的研究和制定阶段所采用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战略制定基本的方法主要有:
(一)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所谓定性分析法,是指人们依据自己的经验、知识,综合运用逻辑、理论思维,通过对决策对象本质的分析、判断进行决策的一类技术方法。定性分析法的根本在于把握事物发展本质、趋向和规律,确定决策目标和行动方案。
定性分析方法方便灵活,通用性强,容易被决策者掌握,在城市发展战略这一类战略性及非规范化的决策中非常适用。但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弱点,如它主要是对事物质的判断,缺少量化分析,尤其是缺少数学模型的支持,因此,决策的方案还不够全面、精确和具体。所以,定性分析必须与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必须有准确、翔实可靠的数字资料分析作依据。
定量分析方法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数字化。即利用现代数学的方法对决策对象的性质、变化过程及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量的描述、计算或推导。二是模型化。即把变量之间和变量与目标之间的关系,用数学关系表达出来,然后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获得最优解。三是计算机化。即将数学模型转换成计算机语言的程序模型,然后由计算机模拟人的思维过程,求得决策的结果。但定量分析方法也有一定局限性。首先,得出的决策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决策,由于是静态分析,往往难以长期使用。其次,数学方法运用于常规性问题十分有效,而对于非常规性问题,效果则不尽如人意。再者,定量方法深奥、难懂,不易被大多数人掌握和接受,且计算成本较高。因此,定量分析方法必须有其他方法相补充。
(二)系统分析方法